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武汉市创建中国软件名城试点工作的通知- (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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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武汉市创建中国软件名城试点工作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武汉市创建中国软件名城试点工作的通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施行日期文号主题类别效力等级时效性2013.07.1620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武汉市创建中国软件名城试点工作的通知- ,供大家参考。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武汉市创建中国软件名城试点工作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武汉市创建中国软件名城试点工作的通知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施行日期

  文号

  主题类别

  效力等级

  时效性

  2013.07.162013.07.16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地方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正文: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武汉市创建中国软件名城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基础。2013年5月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省、市人民政府在汉共同签署了《部省市协同开展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工作合作备忘录》,正式启动了我市创建中国软件名城试点工作。为顺利推进我市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工作,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加快实施工业发展“倍增计划”和服务业升级计划工作部署,抢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新一轮重大变革和国家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带来的重要机遇,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加强园区建设和人才培养,引导产学研用等资源要素向软件产业聚集,培育和打造一批名品、名企、名园和名人,争创我国中部地区首个中国软件名城。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15年,我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整体水平和规模得到有效提升,建成国内一流的软件园区,聚集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大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基本形成自主创新活跃、产业要素资源有效整

  合、产业结构合理、产业链完整的软件产业体系。我市成为国内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资源高度集聚区、创新发展先导区、高端人才汇聚区和现代服务业引领区。

  (二)具体目标

  1.产业规模持续增长。我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速高于全国平均增速,到2015年,软件业务收入达到2000亿元,软件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达到5%,成为全市支柱产业;软件出口收入达到5亿美元,认定软件企业总数达到1200家。到2020年,全市软件业务收入超过3000亿元。

  2.骨干企业不断涌现。到2015年,营业收入过百亿元的企业达到1-2家,过50亿元的企业达到3-5家,过10亿元的软件企业达到20家以上,过亿元的软件企业达到150家左右,通过CMMI(软件成熟度模型集成)认证的企业达到80家,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的企业达到220家。着力培育一大批专、精、特、新的创新型软件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达到3-5家,全国软件百强企业达到3-4家,上市软件企业总数达到20家。

  3.创新能力加速释放。充分发挥武汉科技资源优势,加快建设一批技术创新联盟、产学研用合作联盟和成果转化平台。到2015年,软件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超过10%,累计软件著作权和软件产品登记数量分别突破6000件和5000件,并在地球空间信息、光通信等领域拥有核心知识产权。自主品牌软件在国民经济重要领域得到规模化应用推广,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得到实质性提高。

  4.人力保障有效落实。发挥武汉地区教育资源丰富的优势,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人才安居乐业的环境,着力培养一批高端领军人才,形成结构合理、满足产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到2015年,通过培养、引进等多种途径,新增软件产业从业人员超过10万人,从业人员总数达到25万人,到2020年,从业人员数量力争超过30万人。

  5.产业特色日趋鲜明。到2015年,进一步确立地球空间信息、工业软件、嵌入式软件、软件和信息服务外包等领域在国内市场的优势地位,形成一批细分行业“单打冠军”;软件工业化水平大幅提升,软件产业占电子信息产业收入的比重超过30%,初步形成软件装备业、构件业、定制业和服务业分工协作、协同发展的合理业态,为武汉“工业强市”战略提供支撑。

  6.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形成完善的部、省、市协同工作机制和省、市、区、园(“区”指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和洪山区国家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示范基地,“园”指光谷软件园和花山软件新城)联合推进机制。建立工作责任制和目标考核机制,建立完善的专家咨询工作机制,促进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工作持续健康推进。

  7.载体布局有序推进。到2015年,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集聚度进一步提高,初步形成以花山软件新城为核心,光谷软件园、洪山区国家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示范基地为支撑,江岸、江汉等各区软件园区为补充的发展格局,产业载体面积突破600万平方米。

  8.政策服务日渐完备。逐步增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规划引导和市场规范作用。出台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年升级行动计划,制订武汉市创建中国软件名城规划,设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快完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体系,建立健全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9.融合发展全面推进。钢铁、汽车、光电子、化工、医药等支柱产业的两化深度融合示范工程和“智慧武汉”建设全面推进,带动传统信息服务业发展和提升;国产软件在市政服务、城市管理、传统支柱行业等领域的应用比率达到60%以上;“光城计划”、“三网融合”、无线宽带城市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加速推进,对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不断增强。

  三、创建内容

  (一)加快重点园区建设,引导产业聚集发展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软件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光谷软件园各项服务设施,吸引更多国际和国内一流软件服务外包企业落户。加快推动软件新城建设步伐,确保一期工程在2013年建成投入使用。鼓励和支持区级软件园区建设,争取每个中心城区和开发区建设1个以上软件产业园区,先期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岸、江汉、青山、硚口区试点,筹划建设省级软件产业园区(基地)。设立市、区两级财政补贴资金,保障电力、网络、公寓等配套设施建设,满足软件企业发展需要。大力支持洪山区国家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示范基地建设。

  积极探索园区运作模式,实现高水平、低费用和专业化运营服务。加强园区宽带建设,强化电力、餐饮、交通等配套设施保障,运用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强园区智慧化建设与管理。重点示范园区聘请熟悉国际化标准的专业团队运营,协助政府推动产业发展。加强软件园区招商引资工作,引进国内外著名企业区域总部,形成产业链,构建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

  (二)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培育龙头骨干企业

  把握国家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契机,加强与国家和省重大专项对接,协助重点企业继续争取国家“核高基”(核心器件、高端芯件、基础软件)专项重大课题。针对产业链关键环节,加强专项研究,积极开展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形成产业发展的新龙头。积极引进甲骨文、康帕斯等世界500强以及国内知名企业入驻我市。加快腾讯、雅图、中兴、华为等在我市的项目建设,争取尽早建成投产,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把培育龙头企业作为首要任务,综合运用政策、规划、标准、资金、项目等措施,引导支持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着力培育一批技术创新能力强、产业带动性大的龙头骨干企业。支持骨干企业申报国家规划布局重点软件企业,整合烽火集成、烽火网络、南京烽火等公司资源,争取国家特一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以龙头企业为引领形成良好的产业生态环境,提高中小企

  业专业化、区域化集聚发展能力,形成全产业链协同发展的局面。

  (三)加强人力激励保障,培育软件领军人才

  以创建中国软件名城为契机,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人才引进和培养的相关政策,引进一批世界一流水平、能引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带来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完善人才激励政策体系,制订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定制化、应需化、多元化”的创新人才培养工程。深入实施黄鹤英才计划和“3551”人才计划,以项目为载体,为有重大影响的创新团队和高层次复合型人才提供专项工作经费、创业资金资助等,优先推荐承担国家级重大科技及产业化项目。

  (四)扶持发展优势领域,形成特色产业集群

  依托现有产业特色和基础,在地球空间信息、工业软件、嵌入式软件、软件和信息服务外包等领域形成重点产业集群。

  1.地球空间信息。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为抓手,重点支持北斗系统应用开发,多元时空网格地理信息系统、信息化地理信息资源体系构建、数字城市及区域地理信息共享及应用服务、遥感云、地理信息云服务、地理信息服务中间件等核心技术研发,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产品。积极发展卫星导航、电子地图、位置服务等地理信息增值应用。

  2.工业软件。围绕工业企业研发设计及装备制造数字化、生产过程自动化和管理信息化,突破智能化数字设计技术、虚拟制造技术、生产过程集散系统控制技术等关键技术。在研发设计领域,研发并推广计算机辅助工艺过程设计(CAPP)、计算机辅助设计和制造(CAD/CAM);在生产过程领域,研发并推广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CIMS)、过程控制系统(PCS)、计算机柔性制造(FMS);在管理营销领域,研发并推广产品生命周期管理(PLM)、供应链管理(SCM)、企业资源计划(ERP)、财务管理(FM)、节能管理等软件,形成一批高质量的行业应用解决方案。

  3.嵌入式软件。面向工业装备、通信网络、数控机床、电力电子等重点领域,加强研发工业过程控制与自动化设备、激光加工设备、数控机床等产品的嵌入式软件,以及面向下一代互联网、物联网应用的嵌入式系统软件,推动软件研发模式创新发展,进一步提高产业化水平和产品出口能力。

  4.服务外包。积极拓展服务外包业务领域,重点发展研发设计外包、软件开发、软件测试等信息技术外包(ITO),扶持基于信息技术的业务流程外包(BPO),推动工业设计、研发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等知识流程外包(KPO),促进业务向规模化、高端化方向发展。

  (五)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培育新经济增长点

  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技术,推动技术创新。引导各行业、企业在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及电子商务领域的应用创新。通过示范项目的实施,形成一批典型运营平台,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1.加强智慧城市各领域渗透和应用。以智慧城市建设为契机,抓紧示范应用工程建设,引导物联网、云计算、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等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在示范项目中应用。重点加强在智慧医疗、智慧物流、智慧环保等领域的顶层设计,推动产业服务模式创新发展,推动华中地区网络一体化,逐步建成信息技术集成、应用融合、产业发展、管理科学、民生幸福的网络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的智慧城市。

  2.推动全市工业和信息化深度融合。以“工业强市”战略为契机,重点面向电子信息、钢铁、汽车、化工、医药等传统优势工业领域,加强行业应用软件研发和解决方案推广。大力实施企业“两化融合”升级工程,加大行业信息资源的深度整合与利用,促进行业应用软件向平台化、网络化、服务化和智能化发展,增强面向行业应用的系统集成能力。

  3.促进全市服务业转型升级。发挥我市在商贸流通领域得天独厚的优势,重点在电子商务、物流仓储、移动商务等领域加快建设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应用体系。开展云计算服务创新试点示范。以应用为牵引,积极推进物流、金融、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培育一批骨干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深化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武烟集团、神龙汽车公司等大型工业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推动大型商贸流通企业通过电子商务应用提高流通效率,扩展流通渠道和市场空间。

  四、考核评估

  我市中国软件名城创建试点考核评估拟分为自查自评和实地考核评估。

  (一)组织开展自评。成立市自查评估小组,按照中国软件名城创建评价体系,制定考核办法,通过统计分析、问卷调查、现场考察等方式,对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工作进行总结和自评估,形成自查评估报告报省审核同意后,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实地考核评估。工业和信息化部结合自查评估报告,根据我市申请,适时组织评估专家组对我市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工作进行实地考核评估,形成考核评估报告,提炼经验、总结模式。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体制机制

  部、省、市协同建立上下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和工作协商制度,严格遵循创建试点工作方案和评价标准,推进创建试点工作。成立市创建中国软件名城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统筹和综合协调;各区(含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化工区,下同)、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将创建工作纳入绩效目标管理。

  (二)营造最优政策环境

  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

  4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精神,以及省、市关于促进软件产业发展的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我市创建中国软件名城的政策措施,以最优惠的政策扶持我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加快发展。

  (三)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从2013年开始,将我市用于扶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财政资金额度增加到2亿元,带动全市各区、各部门年投入软件专项资金达到10亿元。针对中小软件企业融资难问题,加强和银行、风投、基金等金融机构的联系,建立软件产业投融资平台。全方位多层次发展资本市场,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资软件领域。

  (四)加快释放市场需求

  将政府、行业的信息化需求梳理、优化,将信息化需求转变为应用软件开发业务。通过工程项目,引导本地软件企业积极开发业务,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按照《武汉智慧城市总体规划和设计方案》要求,结合当前行业信息化实际,深入开展智慧城市应用系统建设。完善市政府采购软件产品及服务的目录和标准,鼓励采购本地自主创新产品和服务,提高本地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的采购率。

  (五)建设公共服务体系

  继续完善武汉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公共服务支撑平台建设,面向产业发展需求,不断丰富平台资源和内容,创新服务运营模式,形成覆盖全市、资源共享、互联互通的服务平台网络,促进产业公共服务体系的专业化、网络化、一体化建设。加强武汉物联网联盟、云计算联盟、智慧城市研究院等创新体系建设,建设和完善湖北省软件测试平台、“双软”(软件产品和软件企业)认定服务平台、武汉知识产权交易所;推动洪山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融资服务平台、武汉科技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抓住国家实施宽带战略的大好机遇,以“提速度、广普及、惠民生、降价格”为目标,加快建设武汉“宽带提速”工程。继续加大投入,对城域网、接入网进行升级改造,建设高品质接入光网,通过城域网出口扩容、骨干网扩容等专项工程,实现城域网T级出口、千兆到楼目标,具备百万用户百兆入户能力。大力推进无线城市建设,落实信息惠民工程,加快建设部署无线宽带移动通信网络。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创建中国软件名城、突破性发展软件产业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紧迫感和责任心,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形成全市上下齐心,狠抓软件产业发展的良好态势。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区、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我市创建中国软件名城总体工作部署及职责任务分工(详见附件2),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各责任部门要抓紧制订2013年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措施,并于2013年8月11日之前报送至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今后每年初报送当年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

  (三)加强宣传,营造环境。各区、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创建中国软件名城试点工作的宣传,通过报纸、电视、网络以及户外广告等多种方式在全市营造创建中国软件名城的良好氛围。各责任部门要在每季度末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单位工作进展信息,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单位信息后编发工作简报,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人民政府备案并分发至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武汉市人民政府

  2013年7月16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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