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开展“一桌餐”、违规发放工会福利、私车公养等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2-03-09 14:16:50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开展“一桌餐”、违规发放工会福利、 私车公养等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纠治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推动全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年活动深入开展,根据市纪委安排部署,今年下半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桌餐”、违规发放工会福利、私车公养等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治理范围 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上述单位中的党员干部及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二、治理重点 (一)“一桌餐”问题专项治理 1.治理内容 (1)在小区(社区、居民区)、写字楼、酒店固定包房等场所违规公款吃喝,或者接受企业、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

(2)在企业食堂、私人企业餐厅等场所接受企业或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

(3)在机关内部食堂、项目指挥部、培训中心、农家乐等场所违规公款吃喝。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工商局、市税务局、市食药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

2.方式方法 (1)自查自纠。各地各单位根据专项治理工作要求,重点查找本地本单位2017年1月1日以来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目标,确保整改落实到位。自查没有问题的也要签字背书。

(2)排查摸底。协调工商、税务、食药、环保、公安等部门,组织专班,重点对设在小区(社区、居民区)或写字楼的餐饮场所逐一进行排查并建立台账;
通过税务部门调取上述场所的消费票据。

(3)暗访检查。根据排查摸底情况、群众举报以及自查“零报告”的单位,随机开展暗访检查。专项治理期间,对已经掌握场所的检查要全覆盖;
对群众反映集中的重点场所,要进行多轮次、滚动式监督检查。

(二)违规发放工会福利问题专项治理 1.治理内容 (1)违规超标准、超范围发放职工福利;

(2)违规使用工会经费滥发奖金、津贴、补贴; (3)借开展活动之机发放纪念品,或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奖品(奖金); (4)违规购买服装(含鞋子)和体育用品,或按标准上限购买服装(含鞋子)等铺张浪费问题。

牵头单位:市总工会;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工商局。

2.方式方法 (1)自查自纠。各地各单位根据专项治理工作要求,按照《*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意见》(*工发[2015]2号)和《*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工发[*]6号),对2017年1月1日以来工会经费开支使用情况进行排查,全面查找本地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目标,确保整改落实到位。自查没有问题的也要签字背书。

(2)排查摸底。协调税务机关调取管辖地方和单位在大型超市、商场、土特产店等场所的消费记录,梳理重点单位和可疑消费金额,建立问题线索台账。

(3)监督检查。根据排查摸底发现的重点问题线索、群众举报以及自查“零报告”的单位,随机开展监督检查。

(三)私车公养问题专项治理 1.治理内容 (1)私车公油:将公务加油卡由个人保管供私车使用,或者个人利用职务之便为私车加油;

(2)私费公报:报销私车保险费、维修费、保养费、装饰费、路桥费、违章罚款、小区停车费等,或者以进餐费、维修费、租车费方式套取费用;

(3)私车公修:在公车定点维修点对私车进行维修、保养、装饰等,由单位支付费用;

(4)其他:为个人报销或发放燃油补助,或者领导干部使用司机私车,由单位额外给予补助等。

牵头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公安局。

2.方式方法 (1)自查自纠。各地各单位根据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对2017年1月1日以来公务用车和公务加油卡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通过调取单位公务加油卡的办理、发放、使用、销号等数据资料,从加油时间、加油频次、单次加油量、燃油标号等方面进行比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没有公务车辆、公务加油卡或未发现问题的,各地各单位要单独注明并签字背书。

(2)协调配合。协调相关单位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合力。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协调中石化、中石油等石油公司调取单位办理加油卡、充值记录、加油记录情况;
商务部门要协调加油站核对公务用车和公务加油卡是否一致;
财政部门在日常监督中要重点核查消费金额异常的公务加油卡;
审计部门在审计工作中要对被审计单位公务用车相关费用开支情况进行重点审计;
公安部门要协助提供有关车辆信息情况。

(3)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重点问题线索、群众举报以及自查“零报告”的单位,随机开展监督检查。

三、时间和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于*年7月下旬开始,11月下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 7月下旬至8月下旬)
市纪委监委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和网站,受理群众信访投诉和举报。各地各单位要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自查及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坚持自查从宽原则,对自查自纠并及时整改的问题,视情节从轻或减轻处理。

各县市区、*开发区、*高新区和市直各单位要逐级汇总所属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于8月25日前向各牵头单位报送自查自纠报告。

专项治理工作期间,各地各单位填写《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于每月25日前报各牵头单位汇总。各牵头单位于每月30日前报市纪委第一执纪监督室。  第二阶段:监督检查阶段(9月上旬至10月下旬)
专项治理各牵头、配合单位联合组建若干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调查走访、明察暗访等方式,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对本级进行重点抽查,随机对下级进行抽查。重点抽查自查整改“零报告”、报送情况不及时、群众反映较多的地方和单位。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置问题线索,对重点问题线索进行挂牌督办。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11月上旬至11月下旬 )
各地各单位要通过此次专项治理,及时发现风险点和管理薄弱环节,切实解决问题,健全制度规定,完善体制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在专项治理过程中不收敛、顶风违纪的,从严查处问责,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各县市区、*开发区、*高新区和市直各单位于11月25日前对开展“一桌餐”、违规发放工会福利、私车公养等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分别进行总结,报专项治理各牵头单位。各牵头单位汇总后,形成单项专项治理工作总结,于11月30日前报市纪委第一执纪监督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专项治理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牵头单位主抓、配合单位协助、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加强组织领导,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专项治理工作紧紧抓在手上,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指导。牵头单位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好各方面力量,务实有效推进工作。配合单位要积极主动,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落实,形成整体合力。   (二)突出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查处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始终,强化“发现不了问题就是问题”的观念。自查自纠要见人见事,既查个人的问题,又查监督管理中的问题;
既查基层的问题,又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问题。要将问题整改与完善制度机制结合起来,以突出问题的整改补齐工作短板,以具体问题的解决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三)严明工作纪律。各地各单位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明确治理重点,落实工作责任,把握时间节点,强化工作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专项治理各环节的工作任务。市纪委监委将组织有关部门适时对各地各单位开展“一桌餐”、违规发放工会福利、私车公养等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对敷衍塞责、走过场的责令整改;
对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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