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二手房买卖合同》

时间:2022-04-02 18:46:05  来源:网友投稿

2020年《二手房买卖合同》


二手房买卖合同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产转让给乙方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方所售房地产基本情况

1.1 甲方所售房屋房权监证号:成房权证监证字xxxx。房屋坐落于 xxxxxxx     ,房屋登记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房屋性质为商品房,规划用途为住宅。

1.2 甲方同意将房屋内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房屋相关物品(屋内物品详见清单)一并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 房屋价格及付款方式

2.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为人民币(小写)           

2.2甲乙双方同意,该房屋的家具/家电/装饰装修/配套设施设备、甲方购买房屋已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作价(以下简称装修设备等作价)人民币 (小写)0元(大写: 零  元整)

2.3本合同成交价(以上两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整)

2.4具体付款方式:

2.4.1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作为交易定金,该定金于交付首付款时抵作房屋价款。

2.4.2 除定金之外的剩余房款人民币     元(大写:    整)  ,甲乙双方约定采取以下付款方式:

1)甲方向银行归还该房产贷款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购房首付款人民币    元(大写:元整),该款项专款专用,即:甲方只能用于归还上述房产之上的贷款,不得挪作他用。

2)除上述已付房款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外,乙方应于双方在成都市房产交易中心A区一楼总咨询台二手房交易发号窗口审查资料通过并排号后一次性付清剩余购房款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2.5甲方指定的收款账号:开户行:                        账户名:

                       账号:

第三条 产权过户、房屋交付及税费承担

3.1 还款解押:在乙方支付完毕第2.4.1约定款项的前提下,甲方应在2020年2月28日之前到用该房产作为抵押的原借款方办理预约申请提前还款手续。在乙方按约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前提下,甲方应在   2020531   之前到用该房产作为抵押原借款方办理完成解除抵押登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提前还款、按照原借款方要求将足额钱存入还款账户、注销抵押登记)且承担相关费用,并保证房屋符合过户条件。

3.2 甲方须在上述房产符合过户条件之日起  5  日内,通知并配合乙方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3.3 如因为国家房产政策调整等非双方过错原因,造成乙方客观上确实无法购买该房屋并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甲方应于五日内返还乙方已付所有款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4 甲方应于乙方支付   首付房款60万元(陆拾万元整) 之日腾出房屋给乙方占有使用,并将房屋门钥匙作为房屋交付的标志。

3.5 交付日之前该房屋产生的水、电、气、通讯、物业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房屋交付前结清以上费用,否则乙方有权从尾款中直接予以扣除。交付日后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3.6 甲方应负责在产权变更后 60日内   将落户于该房产内的户籍关系迁出。

3.7 房屋交易涉及的甲方或/和乙方的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契税、增值税(如有)、房屋转让手续费、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

4.1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未付款  万分之五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超过  15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按该房产成交总价的   1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

4.2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交付房屋或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款的  万分之五 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可从购房尾款中直接抵扣;逾期交房或逾期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超过 15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并按该房地产成交总价的  10%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

4.3甲方承诺该房屋无产权纠纷,未被限制转让。甲方承诺其配偶和该房屋共有权人知晓并同意本次房屋交易,认可本合同及其他文件的约定,且无他人对该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项,并赔偿该房产总价的15%违约金。因乙方签订合同时不具备购房资格等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扣除合同总价15%的违约金后,将剩余款项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五条 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为各方确认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一方按上述方式发送的“特快专递”,从发出之日起,四川省内3日期满,四川省省外5日期满,即视为送达对方,送达后2日内无回复视为对函件内容无异议,另该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同意适用诉讼、仲裁等法律文书送达。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

1)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合同的效力

7.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7.2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卖人)(签字):                    乙方(买受人)(签字):

地址:                                      地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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