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低保工作存在问题处理意见 城乡低保政策落实存在的问题

时间:2022-05-10 11:05: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低保工作存在问题处理意见 城乡低保政策落实存在的问题,供大家参考。

对低保工作存在问题处理意见 城乡低保政策落实存在的问题

如何有效遏制“人情保”“错保”现象

城乡低保工作中的“人情保”、“错保”一直以来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之一,也是媒体监督的焦点。目前,民政系统正在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整顿“人情保”、“错保”的问题,如何做到严肃查处“人情保”,有效遏制“错保”,全面提升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打造“阳光低保”。近日,按上级要求,我局已下拨了文件,重点对农村低保中存在的各类问题进行专项整治,要求各镇要按照文件对本辖区内的低保开展一次全面的核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的整治。

我就开展这项活动谈谈我的几点看法:

1、建立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制。

民政部门应建立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委会成员近亲属享受低保专项档案。对近亲属享受低保的低保人员和村委会成员,做到一人一档。对在低保审核过程中,存在循私舞弊、优亲厚友等违规现象,严格按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2、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

加快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的建立和运用。具体可按照有关规定,科学制定保障对象认定流程、细化家庭收入

核查内容和标准,提高低保对象认定的准确度,坚决纠正和杜绝不经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纳入低保的做法,减少和遏制“错保”现象的发生。

3、完善民主评议和公开公示制度。

各镇在核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民主评议,重点对家庭经济核对和和入户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评议,并详细记录。同时,严格执行低保公示制度。要及时在村委会公示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公示拟审批的对象;享受低保对象由县级民政部门统一印制名单后在村委会长期公示,坚决杜绝选择性公示行为。

4、加强定期复核和动态管理。

可依据低保对象年龄、健康状况、劳动能力、家庭收入来源等情况,对享受低保的家庭进行分类管理。

各镇定期对本辖区享受低保的家庭开展核查,对收入来源不固定、家庭主要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家庭,原则上按季度核查;对短期内收入变化不大的家庭,可半年核查一次;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的“三无”人员,可每年核查一次。

5、建立低保定期报告和诚信保证制度。

低保家庭要定期将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情况,向村委会或镇政府上报,镇、村根据报告,核查该家庭的收入变化情况,及时做好低保金的增减和清退工作。此外,可建立《享

受低保待遇家庭诚信保证书》制度,在入户核查时,要与户主签订诚信保证书,并存入低保档案,确保低保家庭财产和收入情况真实准确。

6、畅通信访渠道,对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应做到件件有核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同时对举报人要进行保密,防止被人报复。

7、建立长期监督机制。

可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审计干部为监督员,定期不定期对低保工作进行监督,鼓励社会组织与参评估,引导公众关注、支持和监督。

8、加强检查监督。

可组织专班进行培训。加强对低保工作检查督察,对存在的问题批评查处,对工作开展好的镇给予表彰奖励。

低保中心

201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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