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监督执纪方面存在问题17篇

时间:2022-11-21 16:25:04  来源:网友投稿

严格监督执纪方面存在问题17篇严格监督执纪方面存在问题  【实用范文】一、存在的问题1、监督意识不强。主要表现在两个层面,一是有些县乡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认为上级监督是“不信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严格监督执纪方面存在问题17篇,供大家参考。

严格监督执纪方面存在问题17篇

篇一:严格监督执纪方面存在问题

  【实用范文】一、存在的问题1、监督意识不强。主要表现在两个层面,一是有些县乡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认为上级监督是“不信任”、同级监督是“找茬”,群众监督是“不自量力”,思想上消极抵触;二是“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力、群众监督不了”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不少群众对干部监督信心不足,认为“杀鸡给猴看,猴子不看,照样前腐后继”。2、党内监督不力。当前,基层党组织党内监督乏力的主要症结是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不到位,班子成员之间、成员与“一把手”之间缺乏强有力的内部约束。班子内部思想政治工作薄弱,积极健康的党内思想斗争有所淡化,还没有形成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浓厚风气,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3、监督机制不畅。领导干部“下”的机制还不健全,如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干部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等,还没有实质性动作。职能部门还没有形成高效联动的全程监督运行机制,有时监督没有到位。人大、政协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力度不够。群众监督条件不完备,渠道不通畅,监督保障体系还不能有效保护群众监督的合法权益。4、制度落实不够。当前,干部监督的制度规定措施已经不少,但可操作性不强,缺乏后续措施。一些基层干部认为,制度不落实关键在党政“一把手”,没人愿意往自己头上戴“紧箍咒”。5、监督氛围不浓。群众监督、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有时流于形式,有的监督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二、加强和改进干部监督工作的几点建议加强基层干部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要在营造氛围、健全制度、真管严查上下功夫。一要加强教育,切实增强监督意识。一方面要通过构筑大宣教格局,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努力增强基层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自我监督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在班子内部和领导干部中间营造“人人接受监督,人人自觉监督”的氛围。另一方面要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意识,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氛围,促使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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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真正能够从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做起,以良好的政风和过硬的作风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二要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在干部监督体系中,党内监督是最直接、最有约束力的监督。党内监督的关键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好民主集中制,要结合干部考察、日常管理、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提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能力,特别要在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方面,严格进行监督。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党政“一把手”,要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内部权力制衡机制,通过合理分权,以权力监督权力,以权力约束权力,科学制衡党政“一把手”权力过大的问题。

  三要抓住根本,切实落实各项制度。要认真落实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定期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年度考核、届中考察、届末考察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实行有效监督的作用。要注重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对党政“一把手”的经常性监督,落实各项制度,关键在党政“一把手”,要严格实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保证干部监督的各项制度落实到底,覆盖到边。要通过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不断提高制度的约束力、强制力,使权力运行机制更加程序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四要明确职责,切实理顺监督机制。基层组织、纪检部门要发挥党内监督的职能作用,既要明确分工,又要相互协调,形成党内监督的合力。要不断加强以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完善领导班子内部权力制衡机制。要在政策规定许可的范围内,与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有机整合,互通信息,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

  五要发扬民主,切实搞好群众监督。民主监督具有直接性、广泛性和有效性的特点。普通群众掌握了知情权,才有监督权。因此,加强群众监督必须切实扩大民主,增强党政机关公务、政务和政治生活的透明度,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一定程度的决策权。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司法等监督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疏通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渠道,创造条件,保障权益,使自下而上、由外到内的监督更加严密有力,将基层领导干部真正置于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之中。

  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监察体制改革以来,XX市监督对象大幅增加,目前全市共有XX名党员,XX名监察对象。面对这么多的监督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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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对其实施精准有效监督,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摆在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存在问题发现问题是监督工作的生命线。从目前监督工作来看,2020年,XX市纪委监委处置的XX件问题线索中,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线索XX件,仅占比XX%,这说明我们的监督工作还有很大差距和不足。(一)站位不高,思想认识有偏差。党章规定,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察法规定,监委是履行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无论是纪委还是监委,监督都是第一任务、第一职责,都要求坚决把监督挺在前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政治机关的定位把握不准,不善于从政治上审视、分析和查处问题,重审查轻监督,认为办案是硬指标、监督是软任务,无论是监督检查室还是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都忙于办案而疏于监督;有的对监督的“再”监督认识不到位,出现监督“越位”、外行监督内行的现象;有的担当精神不强,主动亮剑不够,认为监督容易得罪人,导致监督弱化、虚化。(二)职责不清,权限职能有交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专设监督检查一章,明确监督重点,规范监督方式,使监督更加有力。但是,《规则》对纪委监委各监督主体谁来统筹、职责分工、如何协作等没有详细规定。比如:第十二条规定,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党风政风建设的综合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通报曝光和综合分析等工作。而监督检查室具体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与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作风监督的职责上有交叉、有重合。同时,监督检查室的日常监督和派驻机构的派驻监督在对象、内容上边界模糊,职责定位不够清晰,监督关系没有理顺,导致出现“九龙治水”、无序监督,或推诿扯皮、无人监督,或多头监督、资源内耗问题。(三)机制不畅,统筹运行有阻力。党中央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四个全覆盖”的监督格局,为强化监督职责提供了重要支撑。实际工作中,党风政风监督室承担专项监督的安排部署、综合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室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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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市委巡察办负责巡察监督,但是“四个监督”各管一块、单兵作战、行无定式,没有打破孤岛、聚拢五指,致使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如:巡察办与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之间没有实现信息共享;监督检查室对派驻机构的联系指导作用没有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专项监督上无力统筹“四个监督”,没有形成监督合力。

  (四)手段不多,方式方法有欠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列席会议、听取汇报、廉政档案、意见回复等常规的监督方式均有点题,但在实践运用中,各监督主体普遍感到茫然,监督办法不多、方式不新,致使监督效果不佳。比如:监督检查室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洁档案,但是仅仅实现了档案见面、材料扫描,对监督对象的性格特征、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并不了解,这种粗放式的监督,形式大于内容;派驻机构在派驻监督上缺乏全局观念,未将“病树”“歪树”放在“森林”的整体之下分析研判,对驻在部门的政治生态和班子情况心中无数、画像不准;党风政风监督室在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上依赖看资料、查账目等传统手段,不会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束手无策。

  二、原因分析从监督方面的诸多问题可以看出,监督乏力已经成为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之一,究其原因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匹配”。(一)能力素质和监督理念不匹配。从实际情况看,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与当前形势还不相适应。一是监督意识不强,不会督。监察体制改革后,如何按照监察法要求和“四种形态”标准对成倍增加的监察对象开展日常监督,显得力不从心。二是思维模式固化,不想督。局限于“安排什么干什么”“看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日常监督、派驻监督抓什么、怎么抓、如何抓考虑不深不细。三是担当意识缺乏,不敢督。受熟人社会影响,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监督工作中拉不下脸、下不了手,弱化了监督工作的严肃性。(二)职责权限和监督格局不匹配。从表面看,“四个监督”是简单的1+,但目前4个1+小于4,因为各监督主体的职责权限不能有力支撑起“四个监督”一体化的格局。一是组织架构上,没有指导统筹“四个监督”的领导机构,监督缺少研判、规划统筹,导致各监督主体各说各的,各干各的,没有同向发力。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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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职责定位上,监督职责、监督领域有交叉,也有留白,出现了重复监督或无人监督的困境和尴尬。三是人员力量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监督检查室的人员力量不足,在保障办案的前提下,很难有精力开展监督工作。

  (三)制度体系和监督模式不匹配。目前,监督工作尚处于探索创新阶段,没有可以“照单”监督的制度体系。一是监督重点上,“四个监督”基本都可以“包打天下”,没有各自的主攻方向和侧重点,相互之间的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机制还不完善。二是监督程序上,除了巡察监督比较规范外,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如何请示报告、如何发现线索、如何整改落实均没有现成的制度规范。三是监督方式上,习惯于按老套路、老办法开展工作,不善于抓早抓小,特别是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监督的手段不多。四是监督对象上,派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对象基本相同,对各自的监督层级和监督重点没有明确的区分,影响了监督效果。

  (四)考核方式和监督实效不匹配。尽管XX市纪委监委机关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和各部室每年进行考核,但是考核管理不精细,致使监督工作没有动力和活力。一是考核导向上,以案件数量论英雄,让监督工作“出力不讨好”,从主观上丧失了对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考核方式上,指标设置不科学,让考核显失公平,致使监督工作形式化、表面化。三是考核结果上,由于监督工作“一体两面”的特殊性,既要防止数量化,以发现问题的数量论英雄,又要防止形式化,以监督工作的资料称豪杰,需要注重工作实绩,进一步建立科学公正的考核体系。

  三、思考与建议落实XX市委“XX”部署,推动XX高质量转型发展,必须有强有力的纪检监督作保障。下一步,我们将从“五个方面”,做实做细监督职责。(一)更新监督理念。做好监督工作必须刚柔结合,同频共振。一方面要树立“治病救人”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意识,增强监督的主动性,通过教育引导、谈心谈话、激励感召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对干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干部切实感受到组织的良苦用心,在心底里支持配合监督工作。另一方面要遵循“惩前毖后”的方针。坚持惩治才是最严厉的监督,提高监督发现问题能力,提高谈话函询转初核比例,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严厉惩治违纪违法的人和事,真正让纪律带电、监督长牙。(二)紧盯监督对象。将监督见诸日常,需要既见“树木”、又见“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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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要突出“关键少数”。聚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加强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二是要管住“绝大多数”。在盯住重点的同时,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各个层级、各个领域,覆盖到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维护全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创新监督机制。重塑权责清晰、顺畅高效的监督工作秩序需要破旧立新,才能开新局。一是要破除“单打独斗”的旧思想,确立“联合作战”的新理念。统筹推进纪律、监察、派驻和巡察“四个监督”,使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互相配合、各有侧重,形成统一调度、协调配合、衔接有序的监督体系。二是要破除“一成不变”的旧套路,确立“四位一体”新机制。制定《关于充分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首要职责的实施意见》《“四个监督”协作配合工作细则》《监督人员统一调度工作办法》等配套制度,使各监督主体在监督机制上环环相扣、全面贯通,实现“联”“驻”“巡”三者的优势互补、效果叠加。

  (四)改进监督方法。做好新时期监督工作,既要用好用足行之有效的老办法,又要积极探索监督的新路径。一是联合监督。采取“驻守式”与“检查式”监督相结合,“驻点”与“联片”监督相结合,点穴式与常规式监督相结合,实现统筹协作,发挥集团作战优势。二是科技监督。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互联网+”、微信、手机APP等智能手段,拓展线索收集渠道,实现动态监管、智能分析。三是日常监督。运用问题线索排查、廉政档案、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列席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督。四是专项监督。围绕XX市委中心工作,每年集中时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相关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深度治理。

  (五)注重监督效果。监督工作既要善于发现外在问题,又要由表及里,分析原因,解决问题,实现标本兼治。一是要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火眼金睛”把好监督的第一道关口,用好“第一种形态”,发挥监督“发现、预警、提醒、教育”等功能,注重抓早抓小,防止小错变成大错。二是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坚持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监督工作的落脚点,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推动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同时,做好监督的“后半篇文章”,通过“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治理”,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发挥监督的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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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用。一、存在的问题1、监督意识不强。主要表现在两个层面,一是有些县乡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

  督的意识不强,认为上级监督是“不信任”、同级监督是“找茬”,群众监督是“不自量力”,思想上消极抵触;二是“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力、群众监督不了”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不少群众对干部监督信心不足,认为“杀鸡给猴看,猴子不看,照样前腐后继”。

  2、党内监督不力。当前,基层党组织党内监督乏力的主要症结是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不到位,班子成员之间、成员与“一把手”之间缺乏强有力的内部约束。班子内部思想政治工作薄弱,积极健康的党内思想斗争有所淡化,还没有形成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浓厚风气,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3、监督机制不畅。领导干部“下”的机制还不健全,如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干部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等,还没有实质性动作。职能部门还没有形成高效联动的全程监督运行机制,有时监督没有到位。人大、政协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力度不够。群众监督条件不完备,渠道不通畅,监督保障体系还不能有效保护群众监督的合法权益。

  4、制度落实不够。当前,干部监督的制度规定措施已经不少,但可操作性不强,缺乏后续措施。一些基层干部认为,制度不落实关键在党政“一把手”,没人愿意往自己头上戴“紧箍咒”。

  5、监督氛围不浓。群众监督、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有时流于形式,有的监督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

  二、加强和改进干部监督工作的几点建议加强基层干部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要在营造氛围、健全制度、真管严查上下功夫。一要加强教育,切实增强监督意识。一方面要通过构筑大宣教格局,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努力增强基层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自我监督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在班子内部和领导干部中间营造“人人接受监督,人人自觉监督”的氛围。另一方面要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意识,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氛围,促使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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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真正能够从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做起,以良好的政风和过硬的作风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二要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在干部监督体系中,党内监督是最直接、最有约束力的监督。党内监督的关键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好民主集中制,要结合干部考察、日常管理、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提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能力,特别要在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方面,严格进行监督。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党政“一把手”,要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内部权力制衡机制,通过合理分权,以权力监督权力,以权力约束权力,科学制衡党政“一把手”权力过大的问题。

  三要抓住根本,切实落实各项制度。要认真落实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定期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年度考核、届中考察、届末考察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实行有效监督的作用。要注重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对党政“一把手”的经常性监督,落实各项制度,关键在党政“一把手”,要严格实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保证干部监督的各项制度落实到底,覆盖到边。要通过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不断提高制度的约束力、强制力,使权力运行机制更加程序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四要明确职责,切实理顺监督机制。基层组织、纪检部门要发挥党内监督的职能作用,既要明确分工,又要相互协调,形成党内监督的合力。要不断加强以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完善领导班子内部权力制衡机制。要在政策规定许可的范围内,与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有机整合,互通信息,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

  五要发扬民主,切实搞好群众监督。民主监督具有直接性、广泛性和有效性的特点。普通群众掌握了知情权,才有监督权。因此,加强群众监督必须切实扩大民主,增强党政机关公务、政务和政治生活的透明度,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一定程度的决策权。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司法等监督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疏通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渠道,创造条件,保障权益,使自下而上、由外到内的监督更加严密有力,将基层领导干部真正置于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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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严格监督执纪方面存在问题

  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不足

  近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各极检察机关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和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认真思考和总结内部监督经验,紧密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采取了一定措施,狠抓薄弱环节,加强了监督检查,取得了一定成效,公正、文明、廉洁、高效执法的意识得到加强,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也有也明显提高。但由于传统思维和习惯做法的影响,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院的纪检监察工作还比较被动,监督职能未能得到充分发挥作用,笔者拟结合自身工作情况,对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谈几点粗浅认识。

  一、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存在问题及表现形式1、认识不到位,思想不重视。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特别是近几年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但与检察机关其他业务工作相比起步较晚,以致有的干警甚至个别领导认为职侦、公诉、侦监等业务办案工作才是检察工作重点,纪检监察工作是可有可无的“摆设”,是“养老”部门,如果过于较真,反而会增加办案人员的思想负担。有的干警认为纪检监察、反腐倡廉都是有权的领导干部有事,只要不违纪违法犯错误,就与我没有关系。还有一些干警甚至认为纪检监察就是专整内部人员的部门。2、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合理。以笔者所在院为例,由于体制机制和人员编制限制等原因,虽然配备了纪检组长和1名专职人员在纪检组长的带领下开展工作,但其中还有部分人员长期兼职其他工作,从而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上忙于应付,难保证工作质量。3、工作方式陈旧,工作水平不高。笔者所了解的纪检监察人员多数年龄偏大,缺乏开展纪检监察内部监督工作的中坚力量。加之存在机构、人员不齐、职责不清的情况,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大多处于应付式的传达上级安排,按时上报工作总结的状态,照搬、类推上级活动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少,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难以具体实施和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另外,部分纪检监察人员对自身工作职责认识不到位,存在不敢监督和不愿监督的思想,也在一定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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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度上影响监督效果和监督质量。4、制度流于形式,监督检查不到位。目前。检察机关从上到下已经出台很多

  关于内部监督,廉政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但多流于形式,难以发挥出作用;比如实名举报制问题,“事不关已,高高挂起”思想影响加之群众怕报复,怕得罪人,怕穿“小鞋”等各种原因造成的不愿意署名举报;比如“八小时”外监管制度,由于机构、人力、物力等各方

  面的限制,很难得以执行。且现在上级检察机关在年初给下级院制定目标考核时,往往以该是否出现违法违纪问题来检验衡量其业绩好与否的标准。其目的是好的,但实践中会造成该单位即使出现违纪违法问题,领导也会不举不究实行内部“摆平”,避免年终评比被一票否决,造成纪检干部不敢管,不能管,不但不能积极主动监督查处本部门违法违纪案件,而是充当违法违纪事件的保护伞,以达到年初上级“零违纪”目标的实现。纪检监察工作本应相对独立、严格执纪的监督力度受到挑战,不能够全面履行对检察干警队伍应有的监督,致使纪检监察工作流于形式。

  二、加强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的对策措施1、提高认识,更新观念,树立纪检监察工作权威。曹建明检察长曾强调“要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臵”。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如果仅强化对外部和他人的监督,却疏于自身队伍的内部建设和管理监督,无疑有悖于维护公平正义,强化法律监督的庄严使命。面对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新挑战、新要求,我们首先要从思想观念上更新,对全体干警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从领导到纪检监察人员都必须正确认识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即纪检监察工作是实现对监察工作有效管理的首要工作,是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的需要,更是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需要,树立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需要。同时要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是服从服务检察工作的,是以规范检察权的行使,维护检察纪律的严肃性,防止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为目的的认识,切实转变干警头脑中纪检监察工作是专门整人的错误思想。面对“前腐后继”的怪异趋势,纪检监察人员还必须转变就是事论事的工作观念,力争做到检察权运行到哪里,纪检监察工作就要服务到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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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健全机构设臵,择优配备干部,保证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近年来,检察机关对纪检监察机构设臵的要求更加明确,多把是否设臵有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对基层检察院考核的一项指标,要求健全纪检监察机构,加强对执法办案的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笔者认为,加强纪检监察工作,首先要重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设臵纪检监察部门,择优配备专职的纪检监察人员,落实政治、工作待遇,为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3、加强教育管理,提高综合素质,切实优化纪检队伍建设。俗话说“打铁先要自身硬”,要想更好的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必要进一步优化纪检监察队伍,提高履职能力,掌握工作主动权。一要全面掌握纪检监察业务知识,针对当前有些纪检监察干部不重视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对业务知识掌握不全面的问题,尽力杜绝往往违纪问题发现后,有些纪检监察干部不知道使用什么样的纪检监察工作程序,忙

  于翻阅书籍,找原则,找规定的现象。二要及时更新补充检察业务知识,弄清基层院检察工作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尽量杜绝事后纠正的做法,积极主动明查暗访,监督执法办案活动,开展案件回访,定期抽查卷宗,及时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措施,以防患于为然为工作重点,将可能出现的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解决因检察业务不熟导致的监督工作相对被动和滞后的问题。三是强化职责意识的养成。通过正面引导,打消纪检监察干部怕得罪领导和同志,怕影响自己的前途,担心打击报复,担心人际关系恶化等思想顾虑,从而建立一支“愿管”、“敢管”、“能管”的综合监督能力强的纪检监察队伍。

  4、加强制度建设,增强内部监督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执行性。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是顺利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保证。纪检监察工作要避免流于形式,则需要制定一批具有科学性、针对性,执行性和操作性都很强的规章制度。在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要避免对上级制度和文件只修改名称、变换单位主任的做法,坚持做到:一要针对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做到有的放矢,使管理制度符合客观实际;二要广泛听取和认真采纳干警的意见和建议,使管理制度更加具有群众基础,变领导的决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三要深刻理解和领会中央精神和上级领导机关的要求,把宏观的、原则的要求变为切合本院实际的具体的、明晰的制度,力求达

  

篇三:严格监督执纪方面存在问题

  监视执纪中存在的几个问题

  思想认识有偏向。有的同志甚至还存在着查案会影响经济开展和社会稳定的顾虑,维稳怕乱,怕字当头,不愿叫真,缺乏严格执纪的态度,不敢坚持原那么。有的“好人思想”严重,面对“人情案”、“关系案”,总认为低头不见抬头见,怕伤及情面,怕得罪人,办案瞻前顾后,顾虑重重,患得患失,畏手畏脚,宁当“老好人”,不做“黑包公”。有的怕打击报复,办案心存畏惧,明哲保身。有的怕查办案件树敌太多,怕丢选票,怕影响仕途。有的奉行“多栽花少栽刺”的无原那么,监视雷声大雨点小,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有的事业心、责任心不强,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推推动动、拨拨转转,工作被动,应付了事。

  政治觉悟需进步。有的工作以会议、发文为主,搞形式,不擅长研究考虑,结合实际不够。有的正气缺乏,对不正之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敢认真监管。有的对发现的问题不能及时给予警示,搞下不为例、情有可原、网开一面。有的满腹牢骚,成绩不大意见大,在其位不谋其政。甚至有的办案原那么性和保密意识不强,认为县城狭小,关系复杂,办案过程中抵抗不住涉案人员利用“关系网”、“利益链”、“感情牌”,上托行政施压、中找熟人说情、下搞串供堵口的威胁利诱,从而丧失原那么,说话随意,存在泄露案情、跑风漏气现象。

  查办案件力度小。有的查办案件不主动,对小缺点、小问题处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有的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怕给自己找费事,即使发现问题线索也不去查,对可查可不查的案件不了了之,导致高核查、低成案。有的虽然查处,但处而不严,没有形成应有的震慑力,起到处理一个,警示一批、震慑一片的效果。有的以案件线索来的主渠道是信访举报,而信访举报匿名、内容不详实、反映问题不及时、一信多投是普遍现象造成所反映的问题难以核实为由,不及时深挖细查,甚至成熟的案件也得不到及时查处。有的案件存在“凑案子”思想,看似查办案件数量很多,但本质性的腐败案件少,大局部都是作风纪律问题。有的存在等、靠、望等现象,守株待兔,坐等群众举报和上级批办,很少主动深化到掌管人、财、物的部门和其他容易发生问题的村级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查找违纪线索,不注

  

  意透过管理混乱的现象,看到违法违纪的本质。有的碰到问题绕着走,办案瞻前顾后,互相推卸责任,铁路警察各管一段。有的对细微违纪问题早预防、早提醒做的还不够,一些小问题没有可以早发现、早处置,对抓早抓小、抓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重视。

  工作方式有欠缺。有的监视流于形式,方式单一,监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欠缺。有的对乡镇纪委书记、县直单位纪检组长指导不力,还有局部纪检干部参与其他工作分工,没有真正回归主业。乡镇纪委与其他执纪执法部门沟通和信息交流不畅,纪检工作处于“自我循环”。有的对于一些信访举报的线索,重视程度不够,认为只是简单的信访案件,不深挖细查、以案查案。有的廉政教育开展正面宣传多,开展警示教育少,重点节日强调多,平时工作抓得少,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得不够好,没有利用身边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来教育干部、警示干部,起到震慑作用。有的对约谈、批评、诫勉等进展的不严肃、随意性强。有的业务不纯熟,查案的根本功不扎实,不注重学习,造成办案程序不清,对可用、可挖线索不敏感,办案手段单一,办案才能不强、效果不佳,抓不住要害,以致于大案查成小案,小案查成无案或小案查成“信访了结”

  

  

  

篇四:严格监督执纪方面存在问题

  执纪办案中存在的问题2篇

  执纪办案中存在的问题1

  1、对低质量线索没有任何甄别权。现实工作中,只要有线索反映,就必须去落实。对有些明显就不可能落实的问题线索,办案人也只能是明知取不来肯定的证据也不得不去取否定的证据,浪费资源。希望能对案件线索进行分类,对明显无可查性的问题线索给办案人甄别放弃的权力。

  2、人手不足。科室人员少、案件多,眼看着案件越积越多,却力不从心。实际工作中,只能从基层纪委,甚至外单位抽调力量办案。然基层也有自己的工作,虽不便拒绝领导机关的要求,但这也只能解一时之渴,终不是长久之计。

  3、保障不足。一个案件一但启动,往往需要多路人马齐上阵,同志们出行,往往都是开自己的私家车,私车公用。虽然同志们觉悟高,做到了舍己为公,但一但出了交通事故,不知又该如何担责。

  4、业务能力欠缺。对纪律规定、法律条文的学习、理解和把握有待提高。要想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只有对业务知识熟练掌握,才有可能把条文照进具体的案件线索中,才有可能发现问题,固定问题。希望能加强业务技能的培训学习。当前基层执纪审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对策2

  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狠抓执纪审查工作,面对违纪行为,既大力治标,又着重治本,为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但当前在基层县区,执纪审查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面临着许多挑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同程度地影响和制约着我市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一、存在问题

  2、案件质量不高。一是大案要案比例较低。近年来县区纪委查处的违纪党员中,农村党员占绝大多数,县镇及部门的党员干部少,

  震慑作用不大;二是部分县区纪委特别是基层纪委纪检组总是将办案重点放在村上或是下属单位,忽略了对身边的县镇机关、部门站所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的查处;三是对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的理解不深刻,运用不到位,凑数办案,往往“一刀切”式地给予党纪轻处分,没有充分运用好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

  3、办案水平不高。一是县区及基层纪委部分办案人员的业务技能比较弱,具体表现为谈话水平不高,财会账务、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欠缺;二是办案方式不灵活,面对多样化的违纪问题不能因案而异制定方案开展调查,往往重事实呈现、轻证据获取,重正面突破、轻侧面调查;三是办案程序、文书不规范。个别县区和基层纪委对初核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办案时过分依赖立案调查手段,忽视初核程序。

  4、基层办案保障不足。一是场所不规范。部分基层纪委纪检组办案场所规范化程度不高,谈话了解、笔录制作往往都在普通办公室进行,缺乏执纪审查的严肃性,也无法保证审查人员和被审查人员的安全;二是基层办案人财物保障还不够给力。基层纪委虽都配备了纪委书记副书记,但专职纪委委员较少,办案时人力不足,办案车辆不能及时保证,一些合理支出无法正常报销。

  二、原因分析

  1、纪律审查工作中落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不到位,导致查处力度不足、案件质量不高。县区及基层纪委的一线办案人员大多是副科或科员,工作中经常要调查级别较高的党员干部,级别差异既在主观上使办案人员无法对被审查对象形成心理优势,客观上由于审查与被审查人员都处于同一地区或同一单位,办案时“面情软”的现象不能完全避免,导致调查有难度、进展缓慢。个别县区纪委在办案中不注重及时向上级纪委进行汇报、沟通和请示,导致案件在调查方式上、程序上、证据上、量纪定性出现瑕疵,无法保证案件质量。

  2、学习不够,导致办案人员业务知识不足、办案水平不高,工作效率低下。查办案件既讲求综合素质、又突出专业能力,但有些同志往往忽视学习政治理论和财务、法律知识,而只学习“本行”

  知识,办案中只注重查办,轻视甚至忽略程序,导致案件出现瑕疵。部分纪检监察机关忽视查办案件的培训工作,不注重在实践中对年轻干部“传帮带”,较少组织统一的专业培训,没有充分发挥跟班学习、上挂下派等机制在锻炼人才方面的作用,导致总体办案水平提升较慢。

  3、“三转”不够到位。虽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跟中央步伐,大力推进“三转”,但部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人专职不专”、“名专实不专”,工作中仍存在职能泛化、事事参与、职责弱化等不良现象,加之一些乡镇的人员职务等调整变化太快,导致难以有足够的精力和能力去真正履行纪检监察职能。

  三、解决的思路和办法

  1、强化领导,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一是各县区、部门及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领导好、保障好同级纪检监察机构和下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的执纪审查工作,党委党组要把查办案件当做一项综合性、常规性的工作严抓严管,要经常性地在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对查办案件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全力推进。二是各县区、基层纪委在执纪审查工作上,要多向上级纪委汇报、通气,主动接受上级纪委对案件进行全程监控,确保质量,还要注重向同级党委(党组)汇报、请示,争取党委(党组)对查办案件工作的大力支持,确保查办案件工作在人、财、物充分保障的基础上顺利进行。

  2、多措并举,切实提升,确保案件质量。一是拓宽案源线索。除纪检机关正常来信来访,强化同司法机关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的联系外,还应加强自身发现线索的能力,可在乡镇、部门办案协作区的基础上,由县区纪委各常委带队,抽调人员,对各镇、部门进行联组巡察,通过账务清查、走访群众等工作方式,重点对移民搬迁、扶贫资金等领域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线索;二是提升大要案比例,各县区纪委要对县镇、部门的机关党员干部加大监督力度,发现问题要严肃处理,防止“灯下黑”,在查办科级干部时,要及时向上级纪委沟通汇报,排除阻力,确保成案率;三是优化办案手段,要注重归纳总结违纪案件的演变轨迹和逻辑规律。办案时要选

  准突破口,从情节具体、可查性强的问题突破,侧重从财务入手、从具体经办人员入手,先下后上,先易后难。开拓办案视野,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综合协调功能,多角度分析问题,多部门咨询政策,利用好其他业务单位、部门的职能优势,做好外围的调查取证工作;四是强化学习培训,提升办案能力。市纪委可向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办案人员业务学习的基本内容,可印发参考书籍目录,并定期举办查办案件专题培训,落实以会代训,也可由上级纪委选派办案骨干到下级纪委现场以案代训,全程参与、指导办案。

  

篇五:严格监督执纪方面存在问题

  在执纪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对低质量线索没有任何甄别权。现实工作中,只要有线索反映,就必须去落实。对有些明显就不可能落实的问题线索,办案人也只能是明知取不来肯定的证据也不得不去取否定的证据,浪费资源。希望能对案件线索进行分类,对明显无可查性的问题线索给办案人甄别放弃的权力。

  2、人手不足。科室人员少、案件多,眼看着案件越积越多,却力不从心。实际工作中,只能从基层纪委,甚至外单位抽调力量办案。然基层也有自己的工作,虽不便拒绝领导机关的要求,但这也只能解一时之渴,终不是长久之计。

  3、保障不足。一个案件一但启动,往往需要多路人马齐上阵,同志们出行,往往都是开自己的私家车,私车公用。虽然同志们觉悟高,做到了舍己为公,但一但出了交通事故,不知又该如何担责。

  4、业务能力欠缺。对纪律规定、法律条文的学习、理解和把握有待提高。要想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只有对业务知识熟练掌握,才有可能把条文照进具体的案件线索中,才有可能发现问题,固定问题。希望能加强业务技能的培训学习。

  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狠抓执纪审查工作,面对违纪行

  为,既大力治标,又着重治本,为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提供

  了坚强的纪律保障。但当前在基层县区,执纪审查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面临着许多挑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同程度地影响和制约着我市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一、存在问题1、案件线索来源少。一是个别县区纪委主动发现问题线索的动能欠缺,直接获取线索意识不强,主动性不够,措施不多,导致发现的的违纪问题线索较少;二是不能充分利用专项工作机制拓宽线索来源,个别县区对联组巡察、办案协作区等工作不够重视,流于形式,导致这些早已被验证为行之有效的机制不能充分发挥发现问题、查处问题的功能;三是对扶贫资金到户、移民搬迁补偿等廉政风险指数较高的领域或缺乏有针对性的专门检查。2、案件质量不高。一是大案要案比例较低。近年来县区纪委查处的违纪党员中,农村党员占绝大多数,县镇及部门的党员干部少,震慑作用不大;二是部分县区纪委特别是基层纪委纪检组总是将办案重点放在村上或是下属单位,忽略了对身边的县镇机关、部门站所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的查处;三是对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的理解不深刻,运用不到位,凑数办案,往往“一刀切”式地给予党纪轻处分,没有充分运用好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

  3、办案水平不高。一是县区及基层纪委部分办案人员的业

  务技能比较弱,具体表现为谈话水平不高,财会账务、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欠缺;二是办案方式不灵活,面对多样化的违纪问题不能因案而异制定方案开展调查,往往重事实呈现、轻证据获取,重正面突破、轻侧面调查;三是办案程序、文书不规范。个别县区和基层纪委对初核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办案时过分依赖立案调查手段,忽视初核程序。

  4、基层办案保障不足。一是场所不规范。部分基层纪委纪检组办案场所规范化程度不高,谈话了解、笔录制作往往都在普通办公室进行,缺乏执纪审查的严肃性,也无法保证审查人员和被审查人员的安全;二是基层办案人财物保障还不够给力。基层纪委虽都配备了纪委书记副书记,但专职纪委委员较少,办案时人力不足,办案车辆不能及时保证,一些合理支出无法正常报销。

  二、原因分析1、纪律审查工作中落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不到位,导致查处力度不足、案件质量不高。县区及基层纪委的一线办案人员大多是副科或科员,工作中经常要调查级别较高的党员干部,级别差异既在主观上使办案人员无法对被审查对象形成心理优势,客观上由于审查与被审查人员都处于同一地区或同一单位,办案时“面情软”的现象不能完全避免,导致调查有难度、进展缓慢。个别县区纪委在办案中不注重及时向上级纪委进行汇报、沟通和

  请示,导致案件在调查方式上、程序上、证据上、量纪定性出现瑕疵,无法保证案件质量。

  2、学习不够,导致办案人员业务知识不足、办案水平不高,工作效率低下。查办案件既讲求综合素质、又突出专业能力,但有些同志往往忽视学习政治理论和财务、法律知识,而只学习“本行”知识,办案中只注重查办,轻视甚至忽略程序,导致案件出现瑕疵。部分纪检监察机关忽视查办案件的培训工作,不注重在实践中对年轻干部“传帮带”,较少组织统一的专业培训,没有充分发挥跟班学习、上挂下派等机制在锻炼人才方面的作用,导致总体办案水平提升较慢。

  3、“三转”不够到位。虽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跟中央步伐,大力推进“三转”,但部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人专职不专”、“名专实不专”,工作中仍存在职能泛化、事事参与、职责弱化等不良现象,加之一些乡镇的人员职务等调整变化太快,导致难以有足够的精力和能力去真正履行纪检监察职能。

  三、解决的思路和办法1、强化领导,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一是各县区、部门及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领导好、保障好同级纪检监察机构和下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的执纪审查工作,党委党组要把查办案件当做一项综合性、常规性

  的工作严抓严管,要经常性地在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对查办案件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全力推进。二是各县区、基层纪委在执纪审查工作上,要多向上级纪委汇报、通气,主动接受上级纪委对案件进行全程监控,确保质量,还要注重向同级党委(党组)汇报、请示,争取党委(党组)对查办案件工作的大力支持,确保查办案件工作在人、财、物充分保障的基础上顺利进行。

  2、多措并举,切实提升,确保案件质量。一是拓宽案源线索。除纪检机关正常来信来访,强化同司法机关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的联系外,还应加强自身发现线索的能力,可在乡镇、部门办案协作区的基础上,由县区纪委各常委带队,抽调人员,对各镇、部门进行联组巡察,通过账务清查、走访群众等工作方式,重点对移民搬迁、扶贫资金等领域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线索;二是提升大要案比例,各县区纪委要对县镇、部门的机关党员干部加大监督力度,发现问题要严肃处理,防止“灯下黑”,在查办科级干部时,要及时向上级纪委沟通汇报,排除阻力,确保成案率;三是优化办案手段,要注重归纳总结违纪案件的演变轨迹和逻辑规律。办案时要选准突破口,从情节具体、可查性强的问题突破,侧重从财务入手、从具体经办人员入手,先下后上,先易后难。开拓办案视野,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综合协调功能,多角度分析问题,多部门咨询政策,利用好其他业务单位、部门

  的职能优势,做好外围的调查取证工作;四是强化学习培训,提升办案能力。市纪委可向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办案人员业务学习的基本内容,可印发参考书籍目录,并定期举办查办案件专题培训,落实以会代训,也可由上级纪委选派办案骨干到下级纪委现场以案代训,全程参与、指导办案。

  3、优化结构,侧重解决纪检干部的后顾之忧。一是优化办案人员结构,为办案一线选拔一批年富力强的优秀干部,为打造办案人才梯队扎牢基础;二是不断更新办案人才库,吸纳一批懂财务、法律等有专业资质的人才进入办案队伍;三是发挥好跟班学习、上挂下派等制度的作用,既锻炼干部,又解决人员不足问题;四是要切实解决好一线办案同志的进退流转,把关心爱护和提拔重用一线办案人员的口号真正落到实处,调动一线办案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激发其工作热情。

  4、注重安全,严格依纪依法文明办案。一是制定好、落实好安全文明办案工作制度,强化办案人员安全责任意识,既要有效开展工作,又要切实维护被审查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审查人员和被审查人员的安全,严防事故发生;二是继续完善办案场所的标准化建设,确保其配备齐全、功能健全、安全可靠。各基层纪委纪检组要因地制宜的建设办案场所,以保证执纪审查的严肃性、安全性。

  

  

篇六:严格监督执纪方面存在问题

  当前基层纪委监委履行监督首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当前基层纪委监委履行监督首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从《党章》、《监察法》对纪委、监委职责的界定中不难看出,监督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主基调,是根本职责、首要职责。分析查找履行监督首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找到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是有效履行监督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前提。

  存在问题《监察法》正式施行以来,各级纪委监委严格对标,全面履责,监督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但是,目前还是存在一些制约基层纪委监委监督工作深入推进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需要下大力气予以解决。监督意识不强。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对监督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没有切实将监督作为首要职责来看待和履行。工作中,存在重审查调查轻日常监督的倾向,以大案要案论英雄的想法比较浓烈,认为办案是硬指标,只有办理的案件数量多、大案多,才能体现工作的成效和自身的价值,而监督是软任务、是“隐绩”,即使开展再多,也无法从效果上进行评判,做与不做一个样,做好与做坏一个样。有的干部错误地把监察“全覆盖”理解为“啥都管”,“监督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最终偏离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职责,影响了监督的效果。还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片面认为,把监督作为首要职责,就会用监督替代审查调查,意味着惩贪治腐力度会减弱。这与党

  当前基层纪委监委履行监督首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中央和上级纪委监委关于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的要求是相违背的。正是由于在认识上存在偏差,导致监督的意识还跟不上,监督工作的开展往往比较滞后,有时甚至浮在面上,常态化的监督机制尚未真正建立,出现了日常监督和调查处置“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状况。

  监督手段不多。在违规违纪行为隐蔽化、智能化程度越来越高的趋势下,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仍然缺乏创新的动力,在监督方式上还是沿袭传统的听汇报、看台账、搞测评的“三板斧”,对征地拆迁、重点工程、惠民扶贫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突出问题,运用审计监督、财务检查等专业手段进行监督还不够,对税务部门的“税控”系统、交管部门的“天眼”系统的运用还不充分,创造性开展监督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急需加强。个别干部对日常监督抓什么、从哪里抓,感到很茫然,特别是对非党员监察对象如何开展日常监督,还找不到有效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对党员干部8小时之外的监督缺乏有益探索。

  监督力量不足。监察体制改革后,各地出现了监察对象人数增长与监督力量增加不匹配的情况。以X为例,监察对象总人数增加512.5%,但执纪监督干部仅增加54.8%,这也是全市普遍存在的问题。客观分析,X区还存在挖潜力不够、借外力不足的问题。在4名同志被省市抽调、20余名同志先后投入到市监委指定管辖案件的办理、多项考核检查同步推进的情况下,没有最大限度挖掘自身潜力,各部室之间信息共享、沟通协作不够,造成大量监督信息的闲置浪费,日常监督经常处于单兵作战的状态,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同时,在借

  当前基层纪委监委履行监督首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用公安、财政、税务、审计等外部力量、发挥其职能优势、形成区域性一体化监督合力上还存在薄弱环节,基层党组织特别是社区纪检委员和行风社风监督员的积极性调动不够,发动群众参与监督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

  监督的效果不佳。常态化的日常监督管理办法不多,高科技手段运用不足,虽然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成立了多个专项工作监督检查小组,但是发现的问题线索特别是高质量的问题线索不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都进行了反馈,也下发了整改通知,但对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依赖整改情况汇报材料的上报较多,通过开展“回头看”实地了解整改效果较少,一定程度上弱化了监督检查工作的引导和震慑作用。运用典型案例到发案单位开展案件剖析还不够及时和经常,警示教育效果不明显,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良好氛围尚未形成。

  对策建议解决监督执纪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弥补工作短板,不断推动监督执纪工作深入、健康发展,需要紧紧围绕监督这个首要职责,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依规依纪依法把监督职责履行到位,确保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全覆盖”、“无死角”。强化教育,科学统筹。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有什么样的理念,就有什么样的行为。一要站稳政治立场。强化政治监督的理念,将落实“两个维护”、践行“四个意识”、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抓手,促进党内政治生活从“宽松软”

  当前基层纪委监委履行监督首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走向“严紧硬”。二要加强教育培训。持续深化“三转”要求,重点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和监察法的宣传学习,通过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促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明确职责、转变观念,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监督工作的能力,强化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切实把监督作为首要职责、第一职责,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三要织密监督网络。继续深化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合理调配监督力量,实现人员配备、后勤保障等向监督工作倾斜,真正实现对所有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以及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让广大党员干部习惯在“聚光灯”下工作和生活,努力营造和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创新方式,完善制度。制度是根本,创新是制度发挥作用的基本保障。一要找准薄弱环节。突出问题导向,直击日常监管的痛点,百姓关注的重点和多年困扰的难点,查找制度漏洞,提出完善举措,推动制度落实,达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目的,让腐败无处藏身。二要明确职责定位。坚持“督促不包揽、监督不替代、到位不越位”的原则,制定监督清单,细化监督专责,实行精准发力,做好对职能部门日常监督、监管的再监督、再检查,用好党纪和国法“两把尺子”,当好“裁判员”,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三要坚持创新驱动。定期分析信访件,找准群众关心的问题和监督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完善“云端X”汉水清风专栏功能,开通微信“一键举报”监督平台,听取群众呼声,回应群众诉求,探索对党员干部8小时之外的

  当前基层纪委监委履行监督首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监督,以监督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积极探索派驻机构监督工作新机制,加强驻在单位办公监督、重点立项监督,推行节点巡查监督、热点跟踪监督、难点联合监督,带着“望远镜”,拿起“显微镜”,切实发挥“探头”和“哨兵”作用,推动监督单位政治生态持续改善。

  整合力量,提升质效。群众满意不满意是评价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准,而提高群众满意度的关键在于提升质量和效果。一要拓宽监督渠道。探索开展立体式监督,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充分借助和发挥税务、交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力量,突出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让监督执纪更加精准有效。二要突出监督重点。聚焦“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聚焦责任制检查考核,确保监督工作有的放矢、取得实效。三要强化责任追究。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尤其是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强化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地,助力形成崇尚担当、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群众的认同感和满意度。四要强化警示教育。加强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及时到发案单位开展警示教育,让严格监督成为保持高压态势的重要组成部分,释放全面从严、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争取政策,补齐短板。解决当前制约纪检监察工作深入发展所有问题的关键在人。一要解决沟通不够的问题。定期不定期与上级纪委

  当前基层纪委监委履行监督首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监委取得联系,及时掌握最新动态和工作要求,在执纪监督、日常监督重点难点问题,以及关乎监督工作正确方向的重大问题上,多请示多汇报,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二要解决力量不足的问题。积极争取上级纪委的支持,由省、市纪委协调省、市编办,在人员招录政策的制定方面适当向基层倾斜,助力解决当前制约基层发展的人少事多的难题。同时,借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契机,建立政治巡察专员制度,配齐配强巡察队伍,出台区级派出派驻机构改革指导性意见,加强派出派驻力量。坚决贯彻落实湖北省《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向街道派出监察室,与街道纪工委合署办公,健全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队伍,不断壮大和充实纪检监察队伍。三要解决能力不足的问题。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分层次、分类别组织审查调查业务培训和监督业务培训,重点开展运用“四种形态”、把握运用政策、强化日常监督的专项培训,补齐监督短板,让监督更有力有效,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篇七:严格监督执纪方面存在问题

  以下是关于

  的多篇精编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

  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监察体制改革以来,XX市监督对象大幅增加,目前全市共有XX名党员,XX名监察对象。面对这么多的监督对象,如何对其实施精准有效监督,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摆在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存在问题

  发现问题是监督工作的生命线。从目前监督工作来看,2022年,XX市纪委监委处置的X件问题线索中,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线索X件,仅占比X%,这说明我们的监督工作还有很大差距和不足。

  (一)站位不高,思想认识有偏差。党章规定,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察法规定,监委是履行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无论是纪委还是监委,监督都是第一任务、第一职责,都要求坚决把监督挺在前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政治机关的定位把握不准,不善于从政治上审视、分析和查处问题,重审查轻监督,认为办案是硬指标、监督是软任务,无论是监督检查室还是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都忙于办案而疏于监督;有的对监督的“再”监督认识不到位,出现监督“越位”、外行监督内行的现象;有的担当精神不强,主动亮剑不够,认为监督容易得罪人,导致监督弱化、虚化。

  二、原因分析

  从监督方面的诸多问题可以看出,监督乏力已经成为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之一,究其原因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匹配”。

  (一)能力素质和监督理念不匹配。从实际情况看,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与当前形势还不相适应。一是监督意识不强,不会督。监察体制改革后,如何按照监察法要求和“四种形态”标准对成倍增加的监察对象开展日常监督,显得力不从心。二是思维模式固化,不想督。局限于“安排什么干什么”“看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日常监督、派驻监督抓什么、怎么抓、如何抓考虑不深不细。三是担当意识缺乏,不敢督。受熟人社会影响,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监督工作中拉不下脸、下不了手,弱化了监督工作的严肃性。

  (二)职责权限和监督格局不匹配。从表面看,“四个监督”是简单的1+,但目前4个1+小于4,因为各监督主体的职责权限不能有力支撑起“四个监督”一体化的格局。一是组织架构上,没有指导统筹“四个监督”的领导机构,监督缺少研判、规划统筹,导致各监督主体各说各的,各干各的,没有同向发力。二是职责定位上,监督职责、监督领域有交叉,也有留白,出现了重复监督或无人监督的困境和尴尬。

  三是人员力量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监督检查室的人员力量不足,在保障办案的前提下,很难有精力开展监督工作。

  (三)制度体系和监督模式不匹配。目前,监督工作尚处于探索创新阶段,没有可以“照单”监督的制度体系。一是监督重点上,“四个监督”基本都可以“包打天下”,没有各自的主攻方向和侧重点,相互之间的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机制还不完善。二是监督程序上,除了巡察监督比较规范外,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如何请示报告、如何发现线索、如何整改落实均没有现成的制度规范。三是监督方式上,习惯于按老套路、老办法开展工作,不善于抓早抓小,特别是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监督的手段不多。四是监督对象上,派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对象基本相同,对各自的监督层级和监督重点没有明确的区分,影响了监督效果。

  三、思考与建议

  落实XX市委“六创赶考、三年答卷”部署,推动XX高质量转型发展,必须有强有力的纪检监督作保障。下一步,我们将从“五个方面”,做实做细监督职责。

  (一)更新监督理念。做好监督工作必须刚柔结合,同频共振。一方面要树立“治病救人”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意识,增强监督的主动性,通过教育引导、谈心谈话、激励感召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对干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干部切实感受到组织的良苦用心,在心底里支持配合监督工作。另一方面要遵循“惩前毖后”的方针。坚持惩治才是最严厉的监督,提高监督发现问题能力,提高谈话函询转初核比例,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严厉惩治违纪违法的人和事,真正让纪律带电、监督长牙。

  (二)紧盯监督对象。将监督见诸日常,需要既见“树木”、又见“森林”。一是要突出“关键少数”。聚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加强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二是要管住“绝大多数”。在盯住重点的同时,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各个层级、各个领域,覆盖到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维护全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创新监督机制。重塑权责清晰、顺畅高效的监督工作秩序需要破旧立新,才能开新局。一是要破除“单打独斗”的旧思想,确立“联合作战”的新理念。统筹推进纪律、监察、派驻和巡察“四个监督”,使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互相配合、各有侧重,形成统一调度、协调配合、衔接有序的监督体系。二是要破除“一成不变”的旧套路,确立“四位一体”新机制。制定《关于充分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首要职责的实施意见》《“四个监督”协作配合工作细则》《监督人员统一调度工作办法》等配套制度,使各监督主体在监督机制上环环相扣、全面贯通,实现“联”“驻”“巡”三者的优势互补、效果叠加。

  (五)注重监督效果。监督工作既要善于发现外在问题,又要由表及里,分析原因,解决问题,实现标本兼治。一是要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火眼金睛”把好监督的第一道关口,用好“第一种形态”,发挥监督“发现、预警、提醒、教育”等功能,

  注重抓早抓小,防止小错变成大错。二是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坚持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监督工作的落脚点,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推动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同时,做好监督的“后半篇文章”,通过“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治理”,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发挥监督的震慑作用。

  

  

篇八:严格监督执纪方面存在问题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履行监督执纪职

  能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摘要: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在履行监督执纪职能过程中还存在明显不足,必须牢牢抓住监督这个第一职责、基本职责,精准监督、创新监督,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以高质量党内监督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国企改革稳步进行。

  关键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

  随着我国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在各个方面均取得了优异成效。国有企业作为把握我国国民经济命脉的支柱,点多面广、战线长、人员成分复杂,这都是政治监督的难点。在推进国有企业高质量高效益发展的过程中,如何压实各责任主体自身监督责任,纪检监察如何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显得尤为重要。结合近些年发生的案件可以发现,国有企业出现贪腐情况,与领导干部缺少管制力度有着直接关系,势必严重影响企业的发展质量,也会给党的建设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不良影响。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国有企业要想继续引导国民经济取得长效发展,实现自身高质量高效益发展,有效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增强监督实效是不可缺少的重要举措,通过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提高企业经营管理的科学性,能够有效提高国有企业的发展质量,促进我国经济稳步前进。

  一、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履行监督执纪职能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天津国资系统各级纪检监察干部按照中央纪委、市纪委工作要求,聚焦企业主业主责,在履行监督职责上同向发力,督促企业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原因,部分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在落实监督责任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精准监督聚焦不够,监督合力尚未有效形成。一是部分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履行专责监督招法不多、力度不够。纪检监察工作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

  也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对企业其他业务部门的工作要求和工作标准不够了解,造成“外行监督内行”的情况,无法精准发现被监督单位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过程中的问题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党委、纪委、各职能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工作协同性不强,没有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特长,形成监督合力,在共享监督资源方面存在壁垒。三是问题靶标没有树牢。在日常监督和案件核查方面缺乏火眼金睛,不能敏锐地发现问题,仅仅习惯于基层检查、列席监督、谈话函询等几种固定监督手段,监督的有效性、针对性打了折扣;有的主动监督、靠前监督意识不强,过分依赖信访举报等渠道,甚至出现离开信访举报就不会监督的现象,分析问题不够透彻,解决问题没有招法。

  2.自身本领欠缺,“四种形态”运用不当。一是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普遍存在能力不足、本领恐慌现象,不会、不敢监督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不能做到在新时代运用新思想发现新问题,“只要眼中有监督,监督就无处不在”的理念树立不牢固。企业监督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主动监督意识有待提升,导致监督实效打折扣,难以识别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漏洞,无法做到事前预警、堵塞漏洞,及时化解矛盾。二是对于“四种形态”界限范围掌握不清,对于在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不能准确对号入座,弱化了监督执纪应有的震慑力,没有真正起到处理一个、警示一批、震慑一片的警示教育作用。

  3.创新意识不足,监督手段单一。随着时代的进步、科技的发展,一些违规违纪行为越来越隐蔽化、智能化。一是少数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仍然墨守成规,在监督方式上沿袭传统的听汇报、看台账、搞测评,监督手段缺乏创新。二是对企业大宗物资采购、项目建设、招投标、公车管理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运用审计监督、财务检查等专业手段监督不充分。不善于运用科技手段实施精准有效监督,对监督什么、怎么监督感到茫然,找不到有效的监督切入点和着力点,监督的方式方法还比较单一。

  二、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做实做细监督执纪工作的对策建议

  1.统一思想认识,把政治监督放在首位。一是要充分认识国有企业监督执纪工作的长期性、综合性和基础性特质,正确看待严肃执行和维护党纪政纪是职责所在,牢牢把握纪检监察组织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守护党的初心使命中的职责

  定位,准确把握监督工作形势及工作任务,整体谋划、精准推进监督工作。二是抓好日常监督同时要把政治监督放在首位,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督查党员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中。

  2.完善监督机制,提升监督效能。一是由纪检监察组织牵头,其他职能部门配合,梳理形成“监督工作清单”,明确各职能部门对重点监督内容和监督时需把握的关键点,为监督工作提供遵循。二是在党委的领导下,通过梳理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审计发现的问题、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涉法涉诉案件、信访问题线索以及其他各部门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寻找监督切入点,增强监督针对性,对问题整改不力、推诿扯皮行为进行严肃问责。

  3.提高综合能力,强化精准监督。一是进一步把准职责定位,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把握政策法规、精准有效监督的能力水平,确保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聚压、力量向监督聚合。二是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作用,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对所属企业开展联合监督,按照监督工作清单,重点采取调研式监督,综合运用其他监督方式,聚焦本企业重点工作,找出被监督企业存在的问题。三是及时向被监督企业党组织反馈“监督意见书”,督促被监督企业党组织落实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限期落实整改。四是定期向同级党组织提交监督情况报告,汇报监督发现的问题,并对同级党组织进一步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意见建议,促进完善顶层设计,协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4.持续守正创新,探索方法手段。一是深入各基层单位进行实地调研,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开展谈心谈话等形式,掌握被调研单位具体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精准处置问题、有效整改问题,防止对着线索搞监督和关起门来搞监督。二是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制作廉洁文化实物、加强宣传阵地建设等方式,将廉洁教育和预警监督融入日常,提醒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筑牢廉洁履职思想防线。三是抓住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管理重点事件,紧盯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工作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追踪查处发现的问题线索,必要时开展“回头看”,监督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四是积极开展激励式监督,对

  承担工作难度较大的干部进行激励式谈话,激发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体现组织的严管与厚爱。

  参考文献

  [1]贾瑞华.以纪检监察工作新成效促进国企高质量高效益发展[J].中国有色金属,2020(10):68-69.

  [2]王凤.新时代国企纪检监察工作怎样实现高质量发展[J].山东青年,2019(9):260.

  [3]郭世新.新时代国企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探析[J].中国电业,2019(06):44-45.

  

  

篇九:严格监督执纪方面存在问题

  纪委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痛点

  纪委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痛点

  纪律审查工作,是党章赋予纪委的神圣职责,是严肃党纪、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乡镇纪委是纪检监察系统的最基层单位,它直接面对的是广大党员和农村一线人民群众。由于基层违纪案件自身的特点及乡纪检干部配备等方面的原因,乡纪委案件审查工作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和影响案件审查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纪检队伍力量十分薄弱。去年12月份监察办公室成立以来,虽配齐了纪委副书记一名,监察员2名(一名在县纪委调训已8个月),纪检干事2名(一名休产假,一名是新配备的事业编制),但由于这些干部大部分刚开始接触纪检工作,对纪律审查、党纪党规及法律等专业知识普遍缺乏,对执纪审查程序、文书书写方法不懂,在具体执纪审查中显得无从下手。

  二、业务不精,案件质量不高。一是纪检干事其它工作投入的较多,投入本职工作时间有限,再加新任职的要适应工作需要一定的时

  间和实践积累。二是纪检干部由于缺乏办案经验和相应专业知识,加之没有经过系统的业务培训,查办案件的方法不多,技巧不够,信心不足,对违法违纪的形式和手段把握不够,在案件查办上难有成效和突破,办案整体质量不高。三是办案人员的业务技能比较弱,具体表现为谈话水平不高,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欠缺。办案方式不灵活,面对多样化的违纪问题不能因案而异制定方案开展调查。办案程序、文书不规范,对初核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办案时过分依赖立案调查手段,忽视初核程序。

  三、问题线索来源单一、数量少。本乡纪委受理的问题线索大多数是上级或别的部门转办件,直接发现和收到的问题线索数量少,来源较单一。由于一些群众对乡纪委信任不够,投诉举报往往到县上、甚至到区纪委反应问题,而且大部分群众到乡纪委信访室都是口头询问安居富民,精准扶贫等政策性问题,还有反映乡村干部态度不好等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线索,有些内容不具体、线索不清楚,甚至存在道听途说、捕风捉影的消息等,导致其成案率不高。

  纪委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痛点

  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难点问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社会

  发展进入新时期的战略性部署,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乡村振兴涉及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离不开广大农民的参与和支持。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推进近一年来,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尚未充分调动起来,乡村振兴中还存在着“上热下冷”“干部干群众看”等现象,乡村振兴内生动力不足。

  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对策建议一是充分宣传发动。参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宣传方式方法,下大力气,形成合力,通过标语展板、院坝会等方式营造乡村振兴浓厚氛围。二是城乡资源互通。加快构建城乡融合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破解城乡“人、地、钱”等方面资源要素流通障碍,用政策刺激农户积极性。三是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鼓励以村为单位组建的劳务型服务公司、专业合作社、协会等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四是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民开展“合股联营”,推进土地入股、土地流转、土地托管、联耕联种等多种经营方式,开展农超对接、农社对接,提高群众参与

  性。纪委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痛点

  近年来,东和乡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原因,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履行纪委的监督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是各级纪委尤其是基层纪委必须加以认真思考和研究的新课题。结合基层工作实际现就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对策建议分析如下:

  一、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一)认识不到位,监督缺乏信心。部分基层纪检干部对纪委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中肩负的重大责任认识不深刻,责任感、使命感不强;部分基层纪检干部把监督与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就某项工作进行督查等同起来;一些乡镇纪检干部好人主义思想严重,不敢硬碰硬,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敢负责。作风督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查处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让一些人心存侥幸,顶风违纪。(二)机制不完善,监督难度增加。党章对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

  虽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目前仍没有任何条例、规定、文件对组织协调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规定。从目前工作开展情况看,监督方式单一、老套的问题依然存在。如责任制考核是落实监督责任的重要方式,但由于考核方式单一、考核内容和指标设置不够科学等,导致考核中发现不了问题,实现不了监督。部分乡镇纪委重监督检查,轻责任追究,导致监督检查流于形式;部分纪检干部不愿得罪人,不想钻研纪检监察业务,导致监督底气不足、力度不大

  (三)同级监督难,监督存在缺位。很多乡镇纪委没有认真理清自己的职责,加上有些乡镇党委政府领导常常让纪委出面做一些“老大难”工作,一些重点工作安排纪检监督机关全程参与,让纪委在一线推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且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纪委书记作为党委班子成员,“一口锅”里吃饭,监督主体在人、财、物方面依附于监督客体,过多地强调服从,而忽视了监督。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力度还不够大,纪检监察干部考核、选拔任用机制还不够完善,以致监督放不开手脚,监督责任落实难以到位。而基层纪委对于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大多注重于对工作效能、廉洁自律方面的监督,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不到位。

  (四)“三转”推进慢,监督存在错位。一是乡镇工作点多、面

  广、量大,情况复杂,各部门都存在人手不够的现象,乡镇纪委书记虽是专职的,按照“三转”要求,乡镇纪委书记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其他工作,实际上还是不能把全部精力放在主抓的纪检监察工作上,还得必须服从乡镇党委安排,除纪检监察工作外,乡镇纪委书记还得参与其他工作,无法保证有足够精力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监督工作难以深入。乡镇纪委副书记和其他纪委成员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同时,还存在兼职其他工作,甚至兼职多项工作。大多乡镇纪委存在专职人员不专干,兼职人员不愿干的问题;二是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不高。目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熟悉金融、财务、审计、法律等专业的人员较少,在从事纪检业务之前,大都没有接受过专门的或是系统的岗位业务知识培训,对纪检业务知识知之甚少,普遍存在上岗时没有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等问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不强,直接影响到乡镇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的发挥;三是乡镇纪委查办案件能力不足。在现实工作中,乡镇纪委不具备查办大案要案的能力。对群众反映问题的核实,不擅长发现一些深层次、本质性问题。信访件成案率不高。不愿办案、怕得罪人的现象比较突出。由于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岗位变动快,对业务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造成乡镇纪委办案能力低下,案件查办质量不高。

  

篇十:严格监督执纪方面存在问题

  纪检工作存在问题与原因分析

  纪检工作存在问题与原因分析

  把关是纪委监委的基本权责职责、第一职责。监察体制改革以来,XX市监督对象急剧增加,目前全市共有XX名党员,XX名监察对象。面对这么多的监督对象,如何对其实施推行精准有效监督,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摆在纪检监察机关面前重要领域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存在问题

  发现问题是环境问题监督在工作中的生命线。从目前监督教育工作来看,2022年,XX市纪委监委处置的XX件问题线索中,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线索XX件,仅占比XX%,这说明我们的监督工作还有很大和不足。

  (一)站位不高,思想认识有偏差。党章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党内监督改革派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察法规定,监委是履行国家警政职能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无论是纪委还是监委,执法监督都是第一任务、第一职责,都要求坚决把监督挺在前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政治机关的定位把握,不善于从自由民主上审视、分析和查处问题,重审查轻监督,认为办案是硬指标、监督是软任务,无论是监督检查室还是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都监督办案而疏于忙于;有的对监督的“再”监督认识不到位,出现监督“越位”、外行监督内行的现象;有的担当精神不强,主动亮剑不够,认为监督容易得罪人,导致监督弱化、虚化。

  (二)职责不清,权限职能有交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专设监督检查一章,明确监督重点,规范监督方式,使监督更加有力。但是,《规则》对纪委监委各监督主体谁来统筹、职责分工、如何协作等没有详细新规定。比如:第十二条规

  定,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党风整合性政风建设的综合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通报曝光和综合分析等工作。而监督乡镇检查室具体负责联系村级(单位)的日常监督,派驻工商企业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与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作风监督的职责上有交叉、有重合。同时,监督检查室的日常监督和派驻机构的派驻监督在对象、内容上边界模糊,职责定位不够清晰,监督关系没有厘清,导致出现“九龙治水”、无序监督,或推诿扯皮、无人监督,或多头监督、资源内耗问题。

  (四)手段不多,方式方法有欠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统一战线规则》对列席会议、听取汇报、廉政档案、意见回复等常规的监督方式均有点题,但在实践运用中,各监督主体普遍感到茫然,监督办法不多、方式不新,致使把关效果不佳。比如:监督逐步形成检查室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洁档案,但是而已实现了档案见面、材料扫描,对监督对象的性格特征、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并不了解,这种经济模式的监督,形式大于内容;派驻机构在派驻监督上缺乏全局观念,未将“病树”“歪树”放在“森林”的整体之下分析研判,对驻在部门的政治生态和班子情况心中无数、画像不准;干部作风政风监督室在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上为依赖看资料、查账目等传统手段,不会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束手无策。

  二、原因分析

  从监督方面的诸多弊病可以看出,监督乏力纪检监察成为制约已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之一,究其原因主要就表现为“四个不匹配”。

  (一)能力素质能力和监督理念不判别。从实际情况看,纪检监察政治的干部素养和业务能力与当前形势还不相适应。一是监督意识不强,不会督。监察体制改革后,如何按照监察法要求和“四种形态”标准对成倍增加的监察对象开展日常监督,显得力不从心。二

  是思维模式固化,不想督。局限于“安排什么干什么”“看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日常监督、派驻监督抓什么、怎么抓、如何抓考虑不深不细。三是担当责任意识缺乏,不敢督。受熟人社会影响,有些纪检监察法制干部在开展监督教育工作中拉不下脸、下不了手,弱化了监督其他工作的严肃性。

  (二)职责权限和监督格局不匹配。从表面看,“四个监督”是简单的1+,但目前4个1+小于4,因为各监督主体的职责权限不能有力支撑起“四个监督”一体化的格局。一是组织架构上,没有指导统筹“四个监督”的领导机构,监督缺少研判、规划统筹,导致各监督主体各说各的,各干各的,没有同向发力。二是职责定位上,监督职责、监督领域有交叉,也有留白,出现了重复监督或无人监督的困境和尴尬。三是人员力量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监督检查室的人员力量不足,在保障办案的前提下,很难有精力开展监督工作。

  (三)制度建设体系和监督模式不匹配。目前,监督双创工作尚处于探索创新阶段,没有可以“照单”监督的制度体系。一是监督重点上,“四个监督”基本都可以“包打天下”,没有各自的主攻方向和侧重点,彼此之间的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机制还不完善。二是监督程序上,除了巡察监督比较规范外,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如何中国中央政府、如何发现线索、如何改正落实均没有现成进行规范的制度规范。三是监督方式上,习惯于按老套路、老办法开展工作,不善于抓早抓小,特别是利用搜索引擎、大数据监督的手段不多。四是监督对象上,派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对象基本相同,对各自的监督层级和监督重点重点项目没有明晰的区分,影响了监督效果。

  (四)考核方式和方法监督成效不匹配。尽管XX市纪委监委机关对县市区纪委、派驻机构和各部资料室每年进行派驻考核,但是考核管理不精细,致使致使监督工作没有动力和生机。一是考核导向上,以重大案件数量论英雄,让监督工作“出力不讨好”,从主观上丧失了对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考核方式上,指标设置不科学,让考核显失公平,致使监督工作形式化、表面化。三是考核结果上,由

  于监督工作“一体两面”的特殊性,既要防止数量化,以发现问题的数量论英雄,又要防止形式化,以监督其他工作的资料称豪杰,需要有注重工作实绩,进一步建立科学公正的考核体系。

  三、思考与建议

  落实XX市委“XX”部署,推动XX高质量转型发展,必须有强有力的纪检监督作督导保障。下一步,我们将从“五个方面”,做实做细监督职责。

  (一)更新监督理念。做好监督组织工作必须刚柔结合,同频共振。一方面要树立“治病救人”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意识,进一步增强监督的主动性,通过教育引导、谈心谈话、激励感召等方式开展监督其他工作,对干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干部切实感受到组织的良苦用心,在心底里内心深处全力支持配合监督工作。另一方面要遵循“惩前毖后”的方针。坚持铲除惩治才是最严厉的监督,提高监督发现结构性问题能力,不断提高谈话函询转初核比例,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严厉惩治违纪违法的人和事,真正让纪律带电、监督长牙。

  (二)紧盯监督对象。将监督见诸日常,需要既见“树木”、又见“森林”。一是要突出“关键少数”。聚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加强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个人公正执法等情况的个人监督。二是要管住“绝大多数”。在卢丹县重点的同时,把监督尖牙的触角延伸到各个层级、各个领域,覆盖到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维护全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创新监督机制。重塑权责清晰、顺畅高效的监督工作秩序需要破旧立新,才能开新局。一是要破除“单打独斗”的旧思想,确立“联合作战”的新理念。统筹推进纪律、监察、派驻和巡察“四个监督”,并使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互相配合、各有侧重,形成统一调度、协调配合、衔接有序

  的监督体系。二是要破除“一成不变”的旧套路,确立“四位一体”新机制。制定《关于充分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首要职责的实施》《“四个监督”协作配合工作细则》《监督人员法律条文统一调度教育工作办法》等配套制度,使各监督货币资本在上时监督机制上环环相扣、全面贯通,实现“联”“驻”“巡”三者的优势互补、效果叠加。

  (五)注重监督效果。监督党务工作既要善于发现外在问题,又要由表及里,分析原因,解决问题,实现标本兼治。一是要在发现环境问题上下功夫。“火眼金睛”把好监督的第一道关口,用好“第一种形态”,发挥监督“发现、预警、提醒、教育”等功能,注重抓早抓小,防止小错变成大错。二是要在解决问题改变现状上下功夫。坚持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监督工作的落脚点,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推动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同时,做好监督的“后半篇文章”,通过“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治理”,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发挥监督的震慑作用。

  纪检工作存在问题与原因分析

  纪检工作存在问题与原因分析

  近年来,东和乡纪委认真中央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扎扎实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监督管理执纪问责主业,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体制体制等多方面原因,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应履行纪委的监督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是各级纪委尤其人民检察院是基层纪委必须加以认真思考和研究的新课题。结合基层工作实际的就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中存在现困难问题以及对策建议分析如下:

  一、;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监督缺乏信心。部分基层纪检干部对纪委在党要捷区、从严治党中肩负的重大责任认识不深刻,责任感、使命感不强;部分基层纪检干部把监督与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就某项工作进行督查等同起来;一些乡镇纪检基层干部好人主义思想严重,不敢硬碰硬,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敢负责。作风督查有鉴于此宽,失之于软,查处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通报爆出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让一些人心存侥幸,顶风违纪。

  (二)机制不完善,监督难度增加。党章对纪委的组织协调所作作用虽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当前仍没有任何条例、规定、文件对组织协调的辖区、内容、方式、程序进行规定。从目前工作开展情况看,监督方式单一、老套的风险问题依然存在。如责任制考核是落实监督责任的非常重要落实工作方式,但由于考核评价方式单一、考核内容和指标设置不够够科学等,导致考核中发现不了问题,实现不了监督。部分乡镇纪委重法制检查,轻责任追究,导致监督检查顾此失彼;若干纪检干部不愿得罪人,不想钻研组工业务,导致监督底气不足、力度不大

  (三)同级监督难,监督存在缺位。很多乡镇纪委没有认真理清严肃认真自己的职责,加上有些乡镇党委政府领导常常让纪委出面做一些“老大难”工作,一些重点工作安排纪检监督机关全程参与,让纪委在一线积极推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且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纪委书记作为团委党委班子成员,“一口锅”里吃饭,监督主体在人、财、物方面依附于监督客体,过多地强调服从,而忽视了监督。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力度还不够大,纪检监察干部考核、选拔任用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以致监督放不开手脚,监督责任落实难以到位。而基层纪委对于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大多注重于对工作效能、廉洁自律五方面的监督,对责任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文官情况的监督不到位。

  (五)自身建设弱,监督能力不足。近年来,各级纪委切实加强自身党委政府建设工程,廉政建设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也不断不断提高,但也还存在一些结构性问题。从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所需具备的条件来看,不懂监督、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仍然不同不肯程度存。有的基层纪委工作人员少,如:东和乡纪委虽配备了3名纪检监察员但都是兼职,人员匹配与所担负的重任难命脉相适应。同时业务水平不高,这就极其容易造成监督措施不到位。

  二、;存在的结构性问题原因分析

  纪委的教育工作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这也是纪委履行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但乡镇纪委在履行监督职责为什么会存在以上几个方面的问题呢?主要有以下几个核心方面的原因:

  (一)职责界限划分不明,监督作用受到影响。乡镇纪委没有厘清解构自己的主责脉络,认清权力和责任的边界线。党章对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虽然作出明确进行讨论的规定,但现今仍没有任何条例、规定、文件对组织协调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规定。什么工作需纪委牵头组织,什么工作仅仅需有纪委配合协调,比较难把握,往往是实施当地党政主要领导的指示或纪委自身的理解来根据,缺乏可操作的规范性这种做法。

  (三)体制协调机制不够健全,监督处罚力度受到削弱。首先由于体制原因在于,纪委工作上要服从于同级上会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经费开支要同级党委政府的同价位支持,往往导致乡镇省纪委对于同级党委不敢监督,怕大胆工作伤及脸面,得罪领导,心存畏惧,不敢履职,特别是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其他工作难以开展,导致监督责任没有落实到位。因此在原则上双重领导体制下,基层参与者纪委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监督对象,使得基层纪委履行监督责任面临压力和妨碍,导致基层纪委在履行职责前会存在“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窘境,监督力度被削弱。

  三、;基层纪委专家建议履行好监督责任的对策建议

  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乡镇纪委能否可以保证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强化党政监督执纪问责任职能,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农民的公共利益,推动基层基本建设农村基层建设至关重要。

  (一)履行监督责任要有新认识。一履行好监督责任,提高思想认识是基础,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强化措施、党风廉政的部署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得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自觉克服好人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履行管理工作消防工作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二在强调党委主体责任的团委同时,基层政风机关也同级必须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牢牢把握“两个责任”的内涵和关系,既不能以纪委的监督责任干扰党委的主体责任,也不能以党委的主体责任推卸纪委的监督责任;三要组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农村基层深入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强化措施、深化改革的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得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切实增强履行管理工作消防工作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体制机制自主创新要有新手段。纪委要完善监督管理检查机制。明确检查范围、对象、内容、方法、程序和结果,检查中综合运用听汇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问卷调查、暗访查看等多种形式。完善考核评价评价机制。制定考核标准、指标体系,一年分一次或两次单独或综合考核,考核以日常督查与专项检查为依据,建立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通报并与奖惩挂钩。制定“一案双查”实施办法及配套制度,以问责追究倒逼“两个责任”落实,通过刚性的责任追究,层层传导压力,落实监督责任。进一步落实乡镇纪委书记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要求,真正实现脚踏实地履行监督职责。

  (三)聚焦主业主责要有新全面发力。一订定纪委要制定年度目标责任分解。围绕责任分解、督促检查、倒查追责抓好落实。要

  强化案件查办,坚持有案必查,将主要就力量倾向办案,集中优势兵力打听话“歼灭战”;对腐败问题,抓大不放小,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持高压态势打好“威慑战”;三持之以恒抓作风,打好“持久战”,点名道姓通知曝光。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预警提醒;对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酿成大的错误;三选取典型案例宣讲、参观监狱警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创新工作方法,改进工作作风,把处室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佩吕桑部门,把该管的管住管好,集中精力履行好监督职能,把主要精力放到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执纪监督上,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四强化监督检查,党的建设紧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实施经常性监督检查,督促基层紧紧围绕党组织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督促领导班子认真落实“一岗双责”。

  (四)惩治腐败要坚持零容忍。履行好监督责任,不断加强惩治腐败力度是重中之重,既要查处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再次发生又要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党员,只要存在贪腐问题,都坚决予以惩处,决不“开口子”,搞“既往不咎”或“下不为例”。同时加大力度解决好党员干部存在的“四风”问题,抓早抓小,针对苗头性问题要及时了解核实、诫勉谈话、信访预警,做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敢于亮剑,始终保持高压伸张正义的高压态势。充分整合资源,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同法院、公安、检察院以及审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重点查处爆发在重点领域、项目和涉及民生资金关键环节落实的案件以及发生在农村基层干部中的腐败案件,冶病树拔烂树,决遏制腐败蔓延热度。

  (五)纪检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运行机制健全能力提升体系和内部监督机制,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规划。要加强纪检干部党政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救助者必受监督的意识。强素质,提升能力担当;健全投资业务例会制度、履职培训制度、调查研究制度、交流学习制度、以案代训等制度。树形象,提

  升责任担当;严格执行油田公司纪委“两个一半”精神,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收集建议,梳理案件调查,规范执纪行为。严律己,提升廉洁担当。加强对纪检青年干部的监督,防止“灯下黑”,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篇十一:严格监督执纪方面存在问题

 当前基层监督执纪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一、主要问题近年来,各地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落实“三转”,聚焦主业,狠抓建章立制,积极拍打“苍蝇”,使一些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农村政治生态得以修复,社会风气明显改观,但仍有一些问题严重制约着基层监督执纪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流动性差,不利于基层监督执纪工作的有效开展。有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多年甚至一辈子在一个地方或部门工作,与一些涉嫌违纪违法的人员或多或少有些个人感情,所以,对正常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时,难免不存在畏难情绪,十分不利于纪检监察工作开展。但如果经常性调换纪检监察干部,又存在工作业务技能方面的断档,给工作带来新的被动。二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缺乏办案经验,很难适应新形式下监督执纪工作的要求。有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缺乏业务培训和实际工作锻炼,政策水平不高,办案技巧掌握不够;有的口头表达、文字基本功还不够强,不熟悉党纪条规等业务知识,对经济发展政策、相关法律知识、会计知识知之甚少,存在着业务能力“偏低”的问题。加之一些违纪违法的作案用法更加隐弊,个别违纪违法人员对纪检监察机关的办案手法十分熟悉,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的“反侦查”能力,想方设法来逃避惩处,将违纪违法事实隐藏的更深,这也给基层监督执纪工作增加了不少难度。

  三是基层纪检办案基础设施设备欠缺,基层监督执纪办案安全压力较大。大多数基层纪检监察机构没有建设专门的谈话室,缺乏必要的办案设施设备,需要对调查对象采取办案措施时常常借助办公室、宾馆等不规范场所,缺乏必要的医护人员和安保人员,遇到突发事件很难及时控制局面。这也致使有些基层纪检监督干部因办案安全压力较大而采取“宁愿不办案挨批评,也不愿出安全事件受处分”的消极做法。二、对策及建议一是强化担当意识,优化交流提拔机制,锻造忠诚干净担当基层纪检监察队伍。要加大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教育力度,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纪律的维护者,要有敢于担当的精神,更要有善于担当的方法。同时,对那些敢于监督、敢于碰壁、不畏权势却受到不公平待遇的纪检监察干部,要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予以公正合理的澄清,保护好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营造敢抓敢管、敢于担当的良好工作环境。在推荐提拔纪检监察干部时,也不能单纯以票取人,要保障纪检监察干部在提名、考察上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化解其被边缘化、丢选票、影响个人进步的担心和顾虑。要让政治素质高,真正肯干事能干事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避免干事者吃亏。要努力保障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经费运转,以激励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积极性。二是拓宽培训渠道,强化协调机制,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能力。进一步拓宽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渠道,开展纪律审查知识专题讲座,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财务、文字、口头表达、心理等综合知识的培训,选派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上级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班,采取轮岗交流、跟班学习、“以案代训”、派员直接指导具体业务工作等措施,多途径多岗位锻炼干部,

  推进基层纪检监察人员素质和能力建设。强化协调机制,提升纪律审查效果。对遇有重大疑难复杂的问题线索,要由上级纪委为统领,基层纪委(纪检)工作人员为成员,组织实施划区域交叉纪律审查、联合纪律审查,实现资源互通、人员共享,缓解基层纪律审查力量薄弱、人情干扰大、纪律审查水平不高等难题。三是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安全意识,筑牢基层监督执纪安全防线。加大资金投入,为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建设专门的谈话室,配备必要的硬件设备,准备部分常用药品;推行电子谈话笔录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从基础条件上解决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怕出办案安全事件的顾虑。同时,建立了规范的监督检查台账和纪律审查台账,落实办案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基层办案人员的办案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从细节上抓起,筑牢监督执纪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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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二:严格监督执纪方面存在问题

 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

  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我们党从始至今,从上至下,十分注重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工作,通过建章立制、警钟常鸣等一系列探索实践,取得了明显工作成效,但与党的事业的发展需要相比,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仍很薄弱,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需要我们不断地研究新情况,拿出新措施,找出新办法。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监督管理意识不强一是不敢监督管理。下级对上级怕意见好提日子难过;上级对下级怕得罪人,或因为自身不过硬,怕拔出萝卜带出泥;同级之间,则怕伤和气,影响关系。二是对监督管理内容理解狭窄。把廉洁不廉洁当成监督管理的唯一内容,忽略了对生活作风等方面的监督管理。三是不懂监督管理。认为监督管理是执纪执法部门的事,明哲保身,洁身自好。(二)干部监督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经过多年的实践摸索和完善补充,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体系和制度已经比较健全,任期审计制度、个人收入申报制度等均有较强的针对性。但在实际工作中,操作执行不到位,有的形同虚设,有的虎头蛇尾,有的时紧时松,造成许多漏洞。(三)能否严格贯彻党纪条规的严肃性问题党纪条规在实际操作当中,遇到权力、人情关系等干扰时常会大

  打折扣,本应严肃处理的却被轻描淡写的批评教育取代,本应彻底清查的却以就事论事为借口,浅查则止,以致一些领导干部的违纪违规行为不能得到及时制止,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的整体形象,削弱了党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二、导致的不良后果(一)形成多项监督上的真空区一是上级鞭长莫及的监督盲区。在实际工作中上级组织不能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下级干部的真实思想、生活、工作情况。二是同级有名无实的监督暗区。单位内部制定的监督制度比较原则,具体实施细则少;领导班子内部相互间怕影响团结,彼此不愿、不想监督。三是下级无能为力的监督特区。有些单位该公开的事项不公开,下级不知内情,无法监督。(二)部分领导干部思想不佳、作风不实少数领导干部享乐主义、官僚主义、名利思想较为严重,在工作中只是琢磨如何快出政绩,漠视群众疾苦、置实际于不顾,玩数字游戏、做虚假文章。也有的工作中虚于应付、作风轻浮。作决策时,自以为是、轻易拍板。民主集中制变成一人说了算,正确的意见和建议得不到采纳。(三)易产生权力滋生腐败监督不力,容易使一些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失去制约和监督,权力逐步成为一些人谋私的工具,权权、权钱、权色交易等腐败现象也应运而生。最大的恶果就是容易给一些贪污腐败者钻制度的空子,致

  使一些消极腐败现象越来越隐蔽、越来越难以被发现。三、对策(一)落实责任,狠抓制度的执行与落实一是落实任期目标责任制。健全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的指标体

  系,任期未满不得随意调换;任期目标未实现,就地免职或降职,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审计制度。要对领导干部的财务状况、工作绩效进行审计;要实现任前、任中、离任审计,结合定期审计,防止以权谋私和弄虚作假。三是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组织部门要定期与各部门、单位一把手进行谈心谈话,一把手与班子成员进行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动态,发现问题早打招呼,早作诫勉。四是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通过民主生活会对领导干部的工作、思想、生活、作风、绩效情况开展民主讲评,将领导干部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意见公之于众,并将讲评结果记入个人档案,与干部使用紧密结合起来。

  (二)严字当头,切实强化干部监督队伍建设要狠抓干部监督队伍的行风建设和素质提高,把严格执法、严肃处理作为教育管理的两重点,把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贯穿于干部监督队伍工作、生活的始终。执法执纪部门要敢于并勇于对自身队伍中存在的不健康思想和不良行为开刀,将不合格者清除出干部监督队伍,保证干部监督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使之做到敢听敢讲敢罚、肯干会干能干,防止监督职能的弱化。(三)把握四条原则,增强监督管理效果

  首先,必须把握在政治上关心、爱护干部的原则。体现在实际工作中,应当主动地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避免干部犯错误或使干部少犯错误,使干部真正感受到党组织的关心和爱护。其次,要把握立足于防范的原则。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既要亡羊补牢,更要未雨绸缪,着力点应集中在事前和事中,而事前防范是基础。再次,要把握突出重点的原则。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的监督管理,既监督管理好一把手,又充分调动一把手带头开展监督管理的积极性,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成效。最后,要把握整体合力的原则。坚持党内纪律监督、监察机关政纪监督、人大法律监督、检察机关司法监督、新闻部门的舆论监督、群众团体和公民个人的社会监督多方联动,以形成整体合力的效应。

  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一、主要问题近年来,各地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落实三转,聚焦主业,狠抓建章立制,积极拍打苍蝇,使一些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农村政治生态得以修复,社会风气明显改观,但仍有一些问题严重制约着基层监督执纪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流动性差,不利于基层监督执纪工作的有效开展。有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多年甚至一辈子在一个地方或部

  门工作,与一些涉嫌违纪违法的人员或多或少有些个人感情,所以,对正常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时,难免不存在畏难情绪,十分不利于纪检监察工作开展。但如果经常性调换纪检监察干部,又存在工作业务技能方面的断档,给工作带来新的被动。

  二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缺乏办案经验,很难适应新形式下监督执纪工作的要求。有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缺乏业务培训和实际工作锻炼,政策水平不高,办案技巧掌握不够;

  有的口头表达、文字基本功还不够强,不熟悉党纪条规等业务知识,对经济发展政策、相关法律知识、会计知识知之甚少,存在着业务能力偏低的问题。加之一些违纪违法的作案用法更加隐弊,个别违纪违法人员对纪检监察机关的办案手法十分熟悉,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的反侦查能力,想方设法来逃避惩处,将违纪违法事实隐藏的更深,这也给基层监督执纪工作增加了不少难度。

  

篇十三:严格监督执纪方面存在问题

 xx公司纪检落实监督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xx公司作为一家国有企业,认真落实好纪委的纪检监督责任,是认真落实好国家方针政策,保证企业和谐稳定,推动企业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xx公司作为四川xx的标杆企业,始终坚持把“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针融入到安全生产中心任务之中,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杜绝了各类违纪违规事件的发生。但是,在落实监督责任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纪检监督的有效发挥。

  一、监督工作的优点1、招采方面。xx公司结合平台公司出台了采购管理办法。公司招采手续均严格按照招采管理办法执行,所有采购的计划和流程都能在采购前、采购中、采购后各个环节中主动接受财务及纪检监督,真正做法合法管理,合规经营。2、选人用人方面。公司建立和完善与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人才选拨、任用和管理的工作机制,进行公平、公开、公正的选拨,择优录取。中层干部的提拨则采用管理层会议的形式结合半年、年中考核成绩进行提拨。二、存在不足1、组织力量有待加强。xx公司目前共有党员7人,入党积极分子2人,党的队伍仍显单薄,下一步需进一步壮大党的队伍。2、制度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公司党员代表与职工代表巡视、工

  作督查、内部审计、责任追究等监督长效机制不健全,给企业规避风险、安全运行埋下了隐患。

  3、监督工作缺乏力度。一些监督制度和措施缺乏强制力和可操作性;党员干部相互监督、员工群众积极监督的意识不够强。

  三、对策与建议1、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落实监督责任的意识。利用党员集中活动日、“三会一课“时间组织集中学习廉政知识,多渠道开展宣传,促使党员干部强化责任约束,自觉肩负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责任。在公司厂区门口增设信访箱,对公司违规违纪行为增添一份纪检保障。2、强化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要强化重大事项决策、重大人事安排、重大项目安排、资金分配等方面执行制度情况的监督,加大监督处罚力度,对各种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坚决做到“零容忍“,及时纠正,按照规章制度严肃处理,使人人敬畏制度。3、加大监督执纪问责追究力度,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应,只有严肃追究责任,才能有效防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流于形式。一要突出追究重点。二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三要适时召开党员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学习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并进行深入剖析,形成强大震慑。

  

  

篇十四:严格监督执纪方面存在问题

 一、主要问题

  近年来,各地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落实“三转”,聚焦主业,狠抓建章立制,积极拍打“苍蝇”,使一些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农村政治生态得以修复,社会风气明显改观,但仍有一些问题严重制约着基层监督执纪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流动性差,不利于基层监督执纪工作的有效开展。有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多年甚至一辈子在一个地方或部门工作,与一些涉嫌违纪违法的人员或多或少有些个人感情,所以,对正常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时,难免不存在畏难情绪,十分不利于纪检监察工作开展。但如果经常性调换纪检监察干部,又存在工作业务技能方面的断档,给工作带来新的被动。

  二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缺乏办案经验,很难适应新形式下监督执纪工作的要求。有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缺乏业务培训和实际工作锻炼,政策水平不高,办案技巧掌握不够;

  有的口头表达、文字基本功还不够强,不熟悉党纪条规等业务知识,对经济发展政策、相关法律知识、会计知识知之甚少,存在着业务能力“偏低”的问题。加之一些违纪违法的作案用法更加隐弊,个别违纪违法人员对纪检监察机关的办案手法十分熟悉,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的“反侦查”能力,想方设法来逃避惩处,将违纪违法事实隐藏的更深,这也给基层监督执纪工作增加了不少难度。

  三是基层纪检办案基础设施设备欠缺,基层监督执纪办案安全压力较大。大多数基层纪检监察机构没有建设专门的谈话室,缺乏必要的办案设施设备,需要对调查对象采取办案措施时常常借助办公室、宾馆等不规范场所,缺乏必要的医护人员和安保人员,遇到突发事件很难及时控制局面。这也致使有些基层纪检监督干部因办案安全压力较大而采取“宁愿不办案挨批评,也不愿出安全事件受处分”的消极做法。

  二、对策及建议

  一是强化担当意识,优化交流提拔机制,锻造忠诚干净担当基层纪检监察队伍。要加大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教育力度,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纪律的维护者,要有敢于担当的精神,更要有善于担当的方法。同时,对那些敢于监督、敢于碰壁、不畏权势却受到不公平待遇的纪检监察干部,要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予以公正合理的澄清,保护好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营造敢抓敢管、敢于担当的良好工作环境。在推荐提拔纪检监察干部时,也不能单纯以票取人,要保障纪检监察干部在提名、考察上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化解其被边缘化、丢选票、影响个人进步的担心和顾虑。要让政治素质高,真正肯干事能干事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避免干事者吃亏。要努力保障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经费运转,以激励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积极性。

  二是拓宽培训渠道,强化协调机制,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能力。

  进一步拓宽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渠道,开展纪律审查知识专题讲座,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财务、文字、口头表达、心理等综合知识的培训,选派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上级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班,采取轮岗交流、跟班学习、“以案代训”、派员直接指导具体业务工作等措施,多途径多岗位锻炼干部,推进基层纪检监察人员素质和能力建设。强化协调机制,提升纪律审查效果。对遇有重大疑难复杂的问题线索,要由上级纪委为统领,基层纪委(纪检)工作人员为成员,组织实施划区域交叉纪律审查、联合纪律审查,实现资源互通、人员共享,缓解基层纪律审查力量薄弱、人情干扰大、纪律审查水平不高等难题。

  三是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安全意识,筑牢基层监督执纪安全防线。加大资金投入,为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建设专门的谈话室,配备必要的硬件设备,准备部分常用药品;

  推行电子谈话笔录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从基础条件上解决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怕出办案安全事件的顾虑。同时,建立了规范的监督检查台账和纪律审查台账,落实办案安全应急预案;

  加强基层办案人员的办案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从细节上抓起,筑牢监督执纪安全防线。

  

  

篇十五:严格监督执纪方面存在问题

 当前落实纪检组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及

  对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提出,标志着我们党对党风廉政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境界。为深入了解人民银行县支行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近期我们组织力量开展了专题调研。通过调研不仅全面掌握了县支行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所取得的成效,同时也发现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就如何破解其履职作为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有误区,监督氛围不浓。一方面,领导干部不愿接受监督。在县支行有的领导干部认为自己思想觉悟高,自控能力强,不会犯错,认为监督多此一举;有的领导干部权力观错位,怕监督失去权力,失去权威,认为监督是在“添乱”;还有的领导干部一听到“监督”就很反感,认为监督是对自己的不信任,对自己的禁锢,不愿意接受监督。另一方面,干部职工不敢监督。由于县支行领导干部掌握着干部职工的事业前途和个人利益,加之,长期以来干部职工受下级服从上级的思想影响,怕监督领导会遭受打击报复,影响自己的事业前途和个人利益,因而心存顾虑,不愿、不敢监督领导,特别对县支行"一把手"的监督上表现尤为突出。

  (二)人员配备有缺失,监督能力不足。一是监督力量薄弱。从目前县支行纪检组人员配备的情况看,只配备一个纪检组长,一个*纪检专干(一般由人事政工股长兼任),缺乏专门的纪检监察干部,人员配备难以达到落实监督责任的要求,致使纪检组的工作任务大多只能由纪检组

  长亲力亲为,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这样给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二是人员素质不高。在县支行现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中,大多是半路出家,没有得到正规的专业培训,缺乏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专业素质。加之,在实际工作中,上级纪委举办的专业培训和相互学习交流的机会少之又少,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知识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更新,影响了履职效果。三是担当精神不强。受目前的监督体制机制不顺的影响,县支行纪检组在开展监督工作时,顾虑重重,缺乏敢于监督的*勇气和担当精神。他们认为监督上级会得罪领导,监督同级会影响团结,监督下级会伤和气、丢选票,影响工作开展和自身前途的发展,担心自己管多了,干部职工不理解,甚至产生反感心理,使自己原本融洽的人际关系恶化。

  (三)监督体制有障碍,行使职权不顺。在现行的双重领导体制下,县支行纪检组名义上接受中支纪委和支行党组的双重领导,实际上主要对支行党组负责,纪检组形同支行的一个内设机构,纪检组干部的人事任免、办公经费、工资福利等一系列问题上,与县支行干部一样,都由县支行党组或主要负责人说了算,也就是说纪检组干部与县支行干部都是县支行的一份子,一荣俱荣,一损俱损,都对县支行具有很强的依赖性。这种现实状况,使纪检组难以独立地、客观公正地行使职权,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不敢监督、不能监督、不愿监督的现象。或者从县支行利益出发,对发现的问题,大多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家丑不可外扬,监督作用发挥不大。同时,上级纪委受时空限制,也不可能经常性对县支行进行监督,只能进行蜻蜓点水式的监督,监督留有“空档”在所难免。

  (四)监督制度有缝隙,工作切入点不准。人民银行上级行和县支行虽然对党风廉政建设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但大多着眼于宏观方面的指导,较为抽象和笼统,且操作性不强,这就造成了县支行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不知从何入手,监督工作存在一定的随意性,缺乏周密的计划、规范的操作、长效的机制,往往是哪里出现了问题,就到哪里开展监督,

  纪检监察干部实际上成了名副其实的“救火队员”。因此,如何找准监督工作的切入点,建立健全长效的、规范的监督工作机制迫在眉睫。

  二、相关意见和建议

  (一)强化两个责任,增强落实监督责任的“保障力”。一是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县支行党组主要负责人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同时,要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组开展工作,当好纪检组长的坚强后盾。二是落实纪检组监督责任。县支行纪检组要充分履行组织协调职能,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任务,经常性地进行监督检查,防患于未然。三是落实责任考核追究机制。要坚持把日常检查考评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手段,建立日常检查考核机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不力的,按照“一岗双责”、“一案双查”的要求,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二)强化履职本领,增强落实监督责任的“执行力”。一是统一思想认识。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思路、新要求、新部署,把思想统一到“三转”的新要求上,切实做到站在讲*的高度,积极转、认真转、深入转。二是着眼能力提升。充实监督力量。选派*过硬和业务能力强同志充实到纪检部门,保证履行监督职责必须的人员数量和质量,除纪检组长外,配备2名专职的纪检监察干部。强化专业培训。通过业务培训、跟班锻炼、业务研讨等各类“实战练兵”活动,不断拓宽纪检监察干部知识视野,提高落实监督职责的本领。加强自身建设。“正人先正己”。要不断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党

  性修养和担当精神,切实做到“家丑不自捂”,坚决防止“灯下黑”,以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三是突出主业主责。要按照“三转”要求聚焦中心工作,突出主业主责,即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执好纪。切实加强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紧盯重要部门、关键岗位、重点环节以及管钱、管物、管人的部门和干部,充分发挥惩治腐败的震慑作用;坚持问好责。加强行政监督,强化对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坚持把好关。深化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篇十六:严格监督执纪方面存在问题

 纪检干部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

  纪检干部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是实施党内监督和行政监督的专门机关,在监督别人的同时,也在接受别人的监督。王岐山书记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指出“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廉洁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不具备天然“腐败免疫力”,尤其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条件下,纪检监察机关只有切实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断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才能有底气更好地监督别人。一、充分认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承担着反腐倡廉的重任。应该说,纪检监察机构自恢复以来,在惩治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党的威信和保护人民群众利益方面,发挥了其他机关无法替代的作用,老百姓对此也是充分肯定的。毋庸讳言,我们也应看到纪检监察机关在自身建设和内部监督方面,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从主观思想认识来看,少数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意识淡薄。少数领导干部对内部监督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有的对存在的问题不敢正视,导致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个别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还存在特权思想,不愿接受监督。还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政治提拔上难于进步,对监督抱无所谓态度,思想上抵触,行动上应付。

  从外部监督环境来看,组织和群众对纪检监察干部信任有余,监督不足。纪检监察干部同样面临着拉关系、说情、贿赂等方面的诸多考验,也存在廉政风险。目前,纪检监察干部防范风险更多靠自身的品格和操守来保证,但这种自我监督的维度毕竟是脆弱的。组织和人民把监督权力交给纪检监察机关,谁来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一定程度上讲,存在信任大于监督、监督不够的问题。

  从内在监督机制来看,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体制不够完善。一是监督的办法还不够有效管用。目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出台了内部监督管理文件和规定,有的比较笼统抽象,操作性不强;有的对干部八小时以内“工作圈”管理监督的多,对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社交圈”管理监督的少;对违反工作程序等一般性工作环节管理监督的多,对一些容易发生问题的部位和环节制约不够。特别是对领导干部和执纪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还缺乏有效的监督措施,造成部分工作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在责任追究上往往碍于情面不能够从严处理,影响了监督效果。二是监督的渠道还不够畅通便捷。按照党章规定,纪律检查机关实行的是双重管理,但上级纪委离得远,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不能形成经常性监督;同级党委对纪检监察机关往往又比较信任,容易忽视对其监督;下级监督缺乏有效的途径和办法,监督效果不够明显。由于信息不公开,干部与群众身份地位的不平等,沟通机制、群众知情机制不完善,导致群众参与监督的程度仍然不够。三是监督的方式还不够直接有力。对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大多采用绩效考核、述职述廉等方式实施监督,往往注重工作层面的多,而忽视了思想层面的监督,监督方式还不够全面直接。

  从监督的力量保障来看,监督的组织体系不够健全。一是缺乏一个专

  门的监督机构。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的组织机构不统一、不健全,有的把干部监督工作放在干部室,有的放在办公室,有的放在机关党委,没有形成统一的干部监督机构。二是缺乏规范性的内部监督法规依据。尽管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对强化内部监督进行了探索,湖北省出台了《湖北省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暂行办法》,仙桃市也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的实施意见》,但从全国来看,目前还没有一个类似于《行政监察法》、《纪律处分条例》等规范性的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法规文件。三是缺乏操作性强的内外监督体系。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体系不够系统,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可操作性也不是很强,有时存在前期监督调查和后期监督处置脱节,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督闭合系统。

  二、准确把握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1.分权制约的原则。权力过于集中必然导致腐败。要保证纪检监察机关权力的正确行使,同样必须围绕信访承办权、案件检查权、定性量纪权、执法纠风权、干部选任权、资金资产处置权,建立健全权力制衡和监督机制,实现决策、执行和监督的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对纪检监察机关班子成员之间实行合理分工,各室之间科学制权,实现分工制衡。2.上下结合的原则。干部监督是一个涉及多主体、多形式、多环节的系统工程。要全面推进党内监督、舆论监督、执法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明确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班长”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机关室主任应担负的监督职责及督查办法。坚持把自上而下的监督和自下而上的监督有机结合,形成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的监督机制。3.公示公开的原则。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只有在阳光下运行才能经得起组织和群众的检验。要把纪检监察的各项权力通过公开栏公示、

  网络媒体公示、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要对权力运行过程和各项防范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及时总结,不断完善,并对外公开执行情况。

  4.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干部监督是对干部最大的爱护、最好的保护、最真诚的帮助。干部监督工作要在惩处干部的同时体现对干部的教育爱护,两者相互结合,共同促进。惩处干部起到警示作用,引以为戒;教育干部起到保护干部,避免犯错误,惩处和教育干部都是对干部实行有效监督的形式,有利于促进纪检监察事业健康发展。

  三、进一步推进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对策建议1.着力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引导,强化自我监督。一是要树立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倡廉第一线,如不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拒绝监督,逃避监督,很容易陷入迷途,甚至自毁前程。要通过会议、专题讲座和党课等形式,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纪委、监察部有关文件,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二是要发挥好表率带头作用。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起表率作用,凡要求基层单位和部门执行的,纪检监察机关首先执行;凡要求别人做到的,纪检监察干部首先做到;凡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做到的,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要首先做到。三是要开展好主题实践教育活动。每年组织开展内容不同的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好“四个先正于”(纪检监察机关先正于其他党政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先正于其他党员干部、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先正于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先正于一般纪检监察

  干部)教育。当前,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要把深入学习纪检监察工作纪律等贯穿于教育活动的始终,增强自我免疫力。

  2.完善纪检监察业务工作流程,强化岗位监督。一是合理分权。按照委局领导班子、内设室、干部工作岗位三个层面,明确每一层面人员的岗位责任,逐一制定防范措施,实现“决策权”、“调查权”、“处分权”和“监督权”的相互分离,防止权力集中发生廉政风险。如,受理信访人员只受理信访转办,不直接查办案件,查办案件人员只调查突破案件,不从事案件定性处理。二是编制流程。针对容易发生的廉政风险点,编制业务工作流程,将风险点在业务工作流程上予以标识,并制定相应管控措施。如案件办理的案件谈话和调查取证两个风险节点,在案件办理流程上予以标识,同时,制定防控措施,要求案件谈话突破和外出取证时,必须2名办案人员同时参加,防止逼供或串供,取假证等情况发生。建立跟踪回访制度,由案件监督管理室、干部室找相关涉案人员进行回访,了解办案人员执行办案纪律情况。两年来,仙桃市共查找纪检监察机关岗位廉政风险点36个,制订完善业务工作流程图32个,对29项权力进行流程再造。三是加强防控。主要抓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前期防控主要是在思想道德建设和制度机制层面主动做好防控。中期监控主要是根据岗位廉政风险不同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一级廉政风险由委局主要领导监控;二级廉政风险由委局分管领导监控;三级廉政风险由内设机构负责人直接监控。后期处置主要是针对日常监控中发现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强化处置。重点实行“三书一究”,“三书”:《廉政风险预警告知书》、《廉政风险预警督办书》、《廉政风险责令整改通知书》;“一

  究”:对有明显违纪行为,但情节较轻的,逐级建立报告制度,并按有关程序,由纪检监察机关干部管理部门介入调查处理;造成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从严处理。

  3.健全纪检监察内部监督办法,强化制度监督。把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放在首位,建成覆盖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各个环节的制度体系,从体制机制上筑牢监督防线。一是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议事,修订完善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凡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干部任免、基本建设和大宗物资采购等都召开纪委常委会或班子成员会集体研究,保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二是公开公示制。逐步扩大公开范围和层次,提高公共权力的透明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将纪检监察机关业务工作流程在党务公开网和本地廉政网上公开,让群众知晓纪检监察机关权力,监督纪检监察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建立案件查办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案件查处情况,接受社会对案件办理工作的监督。三是干部轮岗交流制。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轮岗制度,普通岗位5年内必须轮岗,重要岗位3年内必须轮岗。如,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执法监察、纠风等重点岗位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轮岗交流,加强权力监督,防止干部因从事某项工作时间过长,以权谋私、以案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四是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追谁责”的原则,实行分层追责。对纪检监察干部在公务活动中有违纪或过错行为的,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室主任承担直接领导责任,有关承办人承担直接责任。对有问题的干部,不护短、不袒护、不搞内外有别,坚决予以查处,对不适宜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坚决予以调离。同

  时,建立谈心谈话制度、定期巡访制度等,对有问题的纪检监察干部及时诫勉。对纪检监察干部每季度进行一次巡访,巡访被查处对象,巡访相关涉案人员,了解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情况,并把巡访结果作为年度考核、提拔任用、奖惩干部的重要依据。

  4.拓宽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渠道,强化立体监督。目前,对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仍然是以内部自觉遵纪守法为主、外部监督为辅的格局,要拓宽监督渠道,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监督纪检监察干部。一是组织监督。坚持上级监督下级,经常向省纪委监察厅汇报工作,接受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经常向市人大、市政协、民主党派等通报工作,接受组织的监督。明确干部室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科室,开展经常性干部监督,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保证纪检监察干部的清正廉洁。二是社会监督。聘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离退休老干部等为行风建设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让行风监督员为纪检监察干部“把脉问诊”,对纪检监察干部实施全方位监督。三是舆论监督。要坦然面对舆论监督,坦言工作得失,习惯在监督下工作。要乐于与新闻媒体打交道,与记者交朋友,一方面,让媒体记者宣传纪检监察工作,营造纪检监察工作良好氛围;另一方面,让媒体记者监督纪检监察工作,规范纪检监察干部执纪行为。四是家庭监督。通过发放《家庭助廉倡仪书》,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家属当好家庭“哨兵”,把好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之外”关。

  纪检干部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监察体制改革以来,__市监督对象大幅增加,目前全市共有__名党员,__名监察对象。面对这么多的

  监督对象,如何对其实施精准有效监督,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摆在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存在问题发现问题是监督工作的生命线。从目前监督工作来看,2020年,__市纪委监委处置的__件问题线索中,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线索__件,仅占比__%,这说明我们的监督工作还有很大差距和不足。(一)站位不高,思想认识有偏差。党章规定,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察法规定,监委是履行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无论是纪委还是监委,监督都是第一任务、第一职责,都要求坚决把监督挺在前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政治机关的定位把握不准,不善于从政治上审视、分析和查处问题,重审查轻监督,认为办案是硬指标、监督是软任务,无论是监督检查室还是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都忙于办案而疏于监督;有的对监督的“再”监督认识不到位,出现监督“越位”、外行监督内行的现象;有的担当精神不强,主动亮剑不够,认为监督容易得罪人,导致监督弱化、虚化。(二)职责不清,权限职能有交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专设监督检查一章,明确监督重点,规范监督方式,使监督更加有力。但是,《规则》对纪委监委各监督主体谁来统筹、职责分工、如何协作等没有详细规定。比如:第十二条规定,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党风政风建设的综合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通报曝光和综合分析等工作。而监督检查室具体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与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作风监督的职责上有交叉、有重

  合。同时,监督检查室的日常监督和派驻机构的派驻监督在对象、内容上边界模糊,职责定位不够清晰,监督关系没有理顺,导致出现“九龙治水”、无序监督,或推诿扯皮、无人监督,或多头监督、资源内耗问题。

  (三)机制不畅,统筹运行有阻力。党中央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四个全覆盖”的监督格局,为强化监督职责提供了重要支撑。实际工作中,党风政风监督室承担专项监督的安排部署、综合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室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市委巡察办负责巡察监督,但是“四个监督”各管一块、单兵作战、行无定式,没有打破孤岛、聚拢五指,致使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如:巡察办与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之间没有实现信息共享;监督检查室对派驻机构的联系指导作用没有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专项监督上无力统筹“四个监督”,没有形成监督合力。

  (四)手段不多,方式方法有欠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列席会议、听取汇报、廉政档案、意见回复等常规的监督方式均有点题,但在实践运用中,各监督主体普遍感到茫然,监督办法不多、方式不新,致使监督效果不佳。比如:监督检查室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洁档案,但是仅仅实现了档案见面、材料扫描,对监督对象的性格特征、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并不了解,这种粗放式的监督,形式大于内容;派驻机构在派驻监督上缺乏全局观念,未将“病树”“歪树”放在“森林”的整体之下分析研判,对驻在部门的政治生态和班子情况心中无数、画像不准;党风政风监督室在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上依赖看资料、查账目等传统手段,不会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束手无策。

  二、原因分析从监督方面的诸多问题可以看出,监督乏力已经成为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之一,究其原因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匹配”。(一)能力素质和监督理念不匹配。从实际情况看,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与当前形势还不相适应。一是监督意识不强,不会督。监察体制改革后,如何按照监察法要求和“四种形态”标准对成倍增加的监察对象开展日常监督,显得力不从心。二是思维模式固化,不想督。局限于“安排什么干什么”“看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日常监督、派驻监督抓什么、怎么抓、如何抓考虑不深不细。三是担当意识缺乏,不敢督。受熟人社会影响,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监督工作中拉不下脸、下不了手,弱化了监督工作的严肃性。(二)职责权限和监督格局不匹配。从表面看,“四个监督”是简单的1+,但目前4个1+小于4,因为各监督主体的职责权限不能有力支撑起“四个监督”一体化的格局。一是组织架构上,没有指导统筹“四个监督”的领导机构,监督缺少研判、规划统筹,导致各监督主体各说各的,各干各的,没有同向发力。二是职责定位上,监督职责、监督领域有交叉,也有留白,出现了重复监督或无人监督的困境和尴尬。三是人员力量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监督检查室的人员力量不足,在保障办案的前提下,很难有精力开展监督工作。(三)制度体系和监督模式不匹配。目前,监督工作尚处于探索创新阶段,没有可以“照单”监督的制度体系。一是监督重点上,“四个监督”基本都可以“包打天下”,没有各自的主攻方向和侧重点,相互之间的信息共

  享、沟通协作机制还不完善。二是监督程序上,除了巡察监督比较规范外,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如何请示报告、如何发现线索、如何整改落实均没有现成的制度规范。三是监督方式上,习惯于按老套路、老办法开展工作,不善于抓早抓小,特别是、大数据监督的手段不多。四是监督对象上,派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对象基本相同,对各自的监督层级和监督重点没有明确的区分,影响了监督效果。

  (四)考核方式和监督实效不匹配。尽管__市纪委监委机关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和各部室每年进行考核,但是考核管理不精细,致使监督工作没有动力和活力。一是考核导向上,以案件数量论英雄,让监督工作“出力不讨好”,从主观上丧失了对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考核方式上,指标设置不科学,让考核显失公平,致使监督工作形式化、表面化。三是考核结果上,由于监督工作“一体两面”的特殊性,既要防止数量化,以发现问题的数量论英雄,又要防止形式化,以监督工作的资料称豪杰,需要注重工作实绩,进一步建立科学公正的考核体系。

  三、思考与建议落实__市委“__”部署,推动__高质量转型发展,必须有强有力的纪检监督作保障。下一步,我们将从“五个方面”,做实做细监督职责。(一)更新监督理念。做好监督工作必须刚柔结合,同频共振。一方面要树立“治病救人”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意识,增强监督的主动性,通过教育引导、谈心谈话、激励感召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对干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干部切实感受到组织的良苦用心,在心底里支持配合监督工作。另一方面要遵循“惩前毖后”的方针。坚持惩治才是最严厉

  的监督,提高监督发现问题能力,提高谈话函询转初核比例,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严厉惩治违纪违法的人和事,真正让纪律带电、监督长牙。

  (二)紧盯监督对象。将监督见诸日常,需要既见“树木”、又见“森林”。一是要突出“关键少数”。聚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加强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二是要管住“绝大多数”。在盯住重点的同时,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各个层级、各个领域,覆盖到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维护全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创新监督机制。重塑权责清晰、顺畅高效的监督工作秩序需要破旧立新,才能开新局。一是要破除“单打独斗”的旧思想,确立“联合作战”的新理念。统筹推进纪律、监察、派驻和巡察“四个监督”,使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互相配合、各有侧重,形成统一调度、协调配合、衔接有序的监督体系。二是要破除“一成不变”的旧套路,确立“四位一体”新机制。制定《关于充分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首要职责的实施意见》《“四个监督”协作配合工作细则》《监督人员统一调度工作办法》等配套制度,使各监督主体在监督机制上环环相扣、全面贯通,实现“联”“驻”“巡”三者的优势互补、效果叠加。

  (四)改进监督方法。做好新时期监督工作,既要用好用足行之有效的老办法,又要积极探索监督的新路径。一是联合监督。采取“驻守式”与“检查式”监督相结合,“驻点”与“联片”监督相结合,点穴式与常规式监督相结合,实现统筹协作,发挥集团作战优势。二是科技监督。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互联网+”、微信、手机APP等智能手段,拓展线索收集渠道,实

  现动态监管、智能分析。三是日常监督。运用问题线索排查、廉政档案、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列席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督。四是专项监督。围绕__市委中心工作,每年集中时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相关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深度治理。

  (五)注重监督效果。监督工作既要善于发现外在问题,又要由表及里,分析原因,解决问题,实现标本兼治。一是要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火眼金睛”把好监督的第一道关口,用好“第一种形态”,发挥监督“发现、预警、提醒、教育”等功能,注重抓早抓小,防止小错变成大错。二是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坚持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监督工作的落脚点,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推动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同时,做好监督的“后半篇文章”,通过“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治理”,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发挥监督的震慑作用。

  纪检干部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甘肃省纪委监委第八纪检监察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赫莉:从近年来我省查处的省管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来看,加强对省管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生活圈、交往圈、休闲圈的监督是一大难点。一些党员干部下了班,就觉得自己没人管了,成了“脱缰的野马”,流连酒楼饭庄、沉溺牌桌、混迹三教九流,搞“小圈子”“拉山头”,有些人什么饭都敢吃、什么人都敢交、什么话都敢说、什么事都敢做。庆阳市原副市长王谦在忏悔书中写道:“和自己交往多的都是老板朋友,工作八小时以外收的是老板的钱、坐的是老板的车、吃的是老板的饭,自己也变成了一个‘老板’,根本不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无数案例表明,一旦在“八小时以外”的生活作风

  上被打开了缺口,党员领导干部很容易逐步滑向腐败的深渊。但是,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却是难题,比如如何获取“不良行为”信息,如何规范化常态化监督,需要在建立网格式信息收集反馈机制、单位与家属互动信息共享机制等方面进行探索实践。

  河南省南阳市纪委监委第五执纪监督室副主任梁江:实践中,我们觉得对市管干部的监督存在一些难点。一是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不够具体,很难有针对性开展监督。县处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具有较强的隐蔽性,群众对其违纪违法问题知之不详,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往往缺乏实质性内容。如群众举报某县法院院长坑骗群众,与反映人联系后,反映人却举不出具体事例,无法开展下一步工作。二是监督方式统筹协调不够有力,没有打好“组合拳”。党委、纪委监委、组织部门等均负有日常监督职责,但相互协调配合不够,没有真正形成合力。如唐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某某多年不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未被发现,经谈话函询一直隐瞒,后因他案牵连,经立案调查发现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三是有的监督者轻执纪监督、重审查调查,思想观念有待扭转。我们在调研中发现,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轻全程监督、重事后处置;有个别干部畏难于监督工作形势严、任务重、压力大,不敢较真碰硬,转而热衷于做“太平官”。

  江西省上犹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刘鸿懿:当前,县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职责方面,除了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有“重大案、轻小错”的政绩观偏差之外,主要有如下几方面问题。一是在落实“第一种形态”方面,有时处理不好质量与效率的关系。实施函询、约谈提醒、诫勉谈话的程序不亚于执纪审查,以约谈提醒为例,目前有制定方案、谈话报告、了

  结反馈等六个步骤,程序规范,有助于保证谈话质量,但如何提高效率是个问题。二是在基层熟人社会中,纪检监察干部对强化日常监督有较大顾虑。县里的纪检监察干部与监督对象“低头不见抬头见”,有的互相之间很熟悉,在监督中经常出现自己的子女及亲人就在约谈、诫勉对象所管辖部门或单位就读、工作的情况。纪检监察干部“抹不开情面、拉不下脸”的情况较为突出。三是被监督者接受监督的意识还有待增强。有些党员干部认为被通报的影响面更大,不利于今后开展工作,存在“宁愿被警告处分,也不要被通报”心理。还有的当事人为逃避监督,通过各种层面打招呼、说情、请托等方式,干扰日常监督工作。

  几位纪检监察干部感受到的这些问题,并非日常监督所面临难题的全部。有问题不可怕,只要各级纪委监委直面问题,出实招、用实功,加强日常监督遇到的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

  

  

篇十七:严格监督执纪方面存在问题

 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不足3篇

  纪律检查",党的纪律检查&rdquo或&ldquo纪律检查&rdquo缩写为。主要是指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部门对党的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不足的文章3篇,欢迎品鉴!

  近年来,为深入细致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点惩处和防治腐败体系实行纲要》,各极检察机关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和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认真思考和总结内部监督经验,紧密结合实际,存有针对性地实行了一定措施,抓好薄弱环节,强化了监督检查,获得了一定实效,公正、文明、清正廉洁、高效率稽查的意识获得强化,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也存有也明显提高。但由于传统思维和习惯作法的影响,检察机关特别就是基层检察院的纪检监察工作还比较被动,监督职能没能获得充分发挥促进作用,笔者拟将融合自身工作情况,对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存有的问题及对策谈论几点浅显重新认识。

  一、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存在问题及表现形式

  1、重新认识不妥当,思想不注重。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充分发挥着越来越关键的促进作用,特别就是近几年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注重,但与检察机关其他业务工作较之起步较晚,以致有的干警甚至个别领导指出职勤务、检察院、侦监等业务办案工作才就是检察工作重点,纪检监察工作就是可有可无的“摆放”,就是“养老”部门,如果过分不拘小节,反而可以减少办案人员的思想负担。有的干警指出纪检监察、反腐倡廉都就是有权的领导

  干部有事,只要不违纪违法犯错误,就与我没有关系。还有一些干警甚至认为纪检监察就是专整内部人员的部门。

  2、机构不完善,人员配备不合理。以笔者所在院为基准,由于体制机制和人员编制管制等原因,虽然搭载了纪检组短和1名专职人员在纪检组短的率领下积极开展工作,但其中除了部分人员长期全职其他工作,从而在积极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上忙著应付,容易确保工作质量。

  3、工作方式陈旧,工作水平不高。笔者所了解的纪检监察人员多数年龄偏大,缺乏开展纪检监察内部监督工作的中坚力量。加之存在机构、人员不齐、职责不清的情况,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大多处于应付式的传达上级安排,按时上报工作总结的状态,照搬、类推上级活动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少,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难以具体实施和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另外,部分纪检监察人员对自身工作职责认识不到位,存在不敢监督和不愿监督的思想,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监督效果和监督质量。

  4、制度流于形式,监督检查不妥当。目前。检察机关从上到下已经颁布很多关于内部监督,廉政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但多流于形式,难以充分发挥出来促进作用;比如说实名制投诉制问题,“事不关已,高高挂起”思想影响加之群众害怕恐吓,坚持原则,害怕穿着“小鞋”等各种原因导致的不能愿署名举报;比如说“八小时”外监管制度,由于机构、人力、物力等各方

  面的限制,很难得以执行。且现在上级检察机关在年初给下级院制定目标考核时,往往以该是否出现违法违纪问题来检验衡量其业绩好与否的标准。其目的是好的,但实践中会造成该单位即使出现违纪违法问题,领导也会不举不究实行内部“摆平”,避免年终评比被一票否决,造成纪检干部不敢管,不能管,不但不能积极主动监督查处本部门违法违纪案件,而是充当违法违纪事件的保护伞,以达到年初上级“零违纪”目标的实现。纪检监察工作本应相对独立、严格执纪的监督力度受到挑战,不能够全面履行对检察干警队伍应有的监督,致使纪检监察工作流于形式。

  二、强化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的对策措施

  1、提高认识,更新观念,树立纪检监察工作权威。曹建明检察长曾强调“要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臵”。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如果仅强化对外部和他人的监督,却疏于自身队伍的内部建设和管理监督,无疑有悖于维护公平正义,强化法律监督的庄严使命。面对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新挑战、新要求,我们首先要从思想观念上更新,对全体干警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从领导到纪检监察人员都必须正确认识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即纪检监察工作是实现对监察工作有效管理的首要工作,是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的需要,更是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需要,

  践行检察机关稽查公信力的须要。同时必须强化纪检监察工作就是顺从服务检察工作的,就是以规范检察权的行使,保护检察纪律的严肃性,避免违纪违法行为出现为目的的重新认识,二要转型干警头脑中纪检监察工作就是专门整人的错误思想。直面“前腐后继”的诡异趋势,纪检监察人员还必须转型就是事论事的工作观念,力争努力做到检察权运转至哪里,纪检监察工作就要服务至哪里。

  2、健全机构设臵,择优配备干部,保证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近年来,检察机关对纪检监察机构设臵的要求更加明确,多把是否设臵有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对基层检察院考核的一项指标,要求健全纪检监察机构,加强对执法办案的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笔者认为,加强纪检监察工作,首先要重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设臵纪检监察部门,择优配备专职的纪检监察人员,落实政治、工作待遇,为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3、强化教育管理,提升综合素质,二要优化纪检队伍建设。俗话说“荆竹先必须自身软”,必须想要更好的履行职责纪检监察职能,必要进一步优化纪检监察队伍,提升履行职责能力,掌控工作主动权。一必须全面掌控纪检监察业务知识,针对当前有些纪检监

  察干部不注重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自学,对业务知识掌控不全面的问题,尽力杜绝往往违纪问题辨认出后,有些纪检监察干部不晓得采用什么样的纪检监察工作程序,忙碌

  于翻阅书籍,找原则,找规定的现象。二要及时更新补充检察业务知识,弄清基层院检察工作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尽量杜绝事后纠正的做法,积极主动明查暗访,监督执法办案活动,开展案件回访,定期抽查卷宗,及时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措施,以防患于为然为工作重点,将可能出现的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解决因检察业务不熟导致的监督工作相对被动和滞后的问题。三是强化职责意识的养成。通过正面引导,打消纪检监察干部怕得罪领导和同志,怕影响自己的前途,担心打击报复,担心人际关系恶化等思想顾虑,从而建立一支“愿管”、“敢管”、“能管”的综合监督能力强的纪检监察队伍。

  4、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增强内部监督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执行性。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就是顺利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率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防止流于形式,则须要制订一批具备科学性、针对性,继续执行性和操作性都很强的规章制度。在规章制度的制订和实行过程中,必须防止对上级制度和文件只修正名称、转换单位主任的作法,秉持努力做到:一必须针对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努力做到有的放矢,并使管理制度合乎客观实际;二要广为汇报和深入细致接纳干警的意见和建议,并使管理制度更加具备群众基础,变小领导的决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三要深刻理解和领会中央精神和上级领导机关的建议,把宏观的、原则的建议变成贴近本院实际的具体内容的、明确的制度,力求超过

  到更加细化、量化,能达到工作任务目标明确,检查落实标准清楚,措施办法具体得力,奖励惩罚有法可依。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各项法规制度具有可操作性,从而使监督管理工作达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5、严苛执纪稽查,注重纪检监察部门内部监督职能。纪检监察内部监督工作主要彰显在严肃查处压制和防治维护两方面,严肃查处压制必须努力做到对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毫不手软、持之以恒地严肃查处,秉持努力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究,极力消除执纪弛硬,弛阔的问题,对检察队伍存有的极少数害群之马严谨严惩,绝不姑息迁就。防治维护则就是必须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辨认出问题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亡羊补牢,犹未为晚。同时,必须全面保护干警权益,对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的干警必须不予维护,对一些针对检察人员的公然甚至蓄意举报,必须及时、极力不予回应,主持公道。

  按照国资委纪检组要求,通过座谈、问卷了解结合工作实际分析,公司纪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纪检工作机制体制不顺遂。公司纪检非政府同时拒绝接受区纪委监委、区国资委党委、公司党委等多头领导,无法单一制于企业外对企业实行纪检监察管理,工作机制不通畅,工作的积极开展受很大的管制;公司纪委就可以执纪,无法稽查,执纪手段相对单一等。

  2、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公司纪检室3名同志,有2名是工程建设、资产管理等业务部门通过转岗等形式调整到纪检岗位,缺少专业培训,履职能力急需加强。加之纪检

  干部自身对内部监督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也造成对存在的问题不敢正视,导致对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3、工作的技术创新全面落实严重不足。H320企业监督缺乏、线索案源发掘比较,所办案件没有突破.对企业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内“工作圈”管理监督的多,对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社交圈”管理监督的少;对违背工作程序等一般性工作环节管理监督的多,对一些难出现问题的部位和环节制约比较。特别就是对企业干部在生产经营业务中民主自由裁量权还缺少有效率的监督措施,导致部分工作制度继续执行比较妥当。

  4、借助群众监督的力量不够。群众监督是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手段,借助群众监督的力量能够促进纪检监察工作质量的进一步提高。但实际工作中对群众监督的重要性重视不够,群众监督效果弱化,监督积极性也逐渐丧失,影响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效果。同时,由于信息不对称,干部与群众身份地位的不平等,沟通机制、群众知情机制不完善,导致群众参与监督的程度不够。

  5、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非政府与协同的关系认知不皱。著重非政府,忽略协同,引致有些工作该水解的没及时水解,该盐务的没依照规盐务,在治本揪源头工作中导致党委责任暗部、部门责任弱化、纪委责任简单化的局面。对全面落实“一岗双责”与纪检监察机构组织协调格尼兹,存有着夺得过多甚至替代职责的情况,分不清主次与责任,往往就是亲力亲为替代组织协调。

  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理念创新、方法创新和机制创新,是当前纪检监察部门最迫切最重要的中心工作。在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过程中,要不断提升创新实践的科学性、实效性,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可持续性发展,努力取得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双丰收”。

  一、破旧立新,承继弘扬

  在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过程中,许多不符合、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陈规旧俗必然被摒弃。但是,任何创新都是生产要素与生产要件的重新组合,不可能与历史传统完全“断脐”。因此,纪检监察工作创新首先必须正确处理新与旧的关系。

  纪检监察工作技术创新就是对过去的思考、抨击和打破,而不是心血来潮式的“作秀”。纪检监察工作技术创新必须不谋“轰动效应”,婉拒“形象工程”。为此,纪检监察工作技术创新的由头,往往都就是工作中碰到难题须要化解,或者辨认出可以预知的难题须要掏出“预案”。这种工作技术创新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针对性、可操作性,同样,也只有这样的工作技术创新才存有生命力,就可以真正彰显纪检监察部门求真务实、切合实际的工作作风,沦为全社会崇尚技术创新、务实技术创新的典范。

  二、完善机制,改进方法

  就纪检监察工作技术创新而言,工作机制就是最重要的内因,方法技术创新就是外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就是内因,全面缔造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就是外因。只有正确

  处理“内外”关系,就可以真正同时实现纪检监察工作技术创新的新横跨。必须尤其必须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对资源配置、压缩、大增的促进作用,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不好各种纪检监察资源,不懈努力发掘纪检监察资源的整体潜力,不懈努力构成合乎科学发展观建议的工作运行机制,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效益。

  三、立足现实,着眼未来

  现实就是未来的基础,而未来就是现实的发展;现实就是立足点和出发点,而未来就是着眼点和目标点。纪检监察工作技术创新只有立足现实,着眼未来,就可以适应环境内外环境的变化和发展,从而长期保持主动和领先,把握住和获得未来。

  我们要不断强化高举旗帜、服务民生、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公平正义等理念,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运行发展的能力水平,构建更加阳光的纪检监察工作运行机制,使纪检监察工作的成效始终体现在为人民谋利益求幸福上,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凝聚力、感召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纪检监察保障,使纪检监察工作与时代发展同步伐,与经济社会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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