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供销社基层改造和建设工作意见 (完整)

时间:2022-12-15 10:40:31  来源:网友投稿

供销社基层改造和建设工作意见 供销社基层改造和建设工作意见各县市区供销社:基层供销社是供销合作社的基础,是直接体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性质和实现为农服务的基本环节,是供销社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前沿阵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销社基层改造和建设工作意见 ,供大家参考。

供销社基层改造和建设工作意见

  供销社基层改造和建设工作意见

  各县市区供销社:

  基层供销社是供销合作社的基础,是直接体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性质和实现为农服务的基本环节,是供销社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前沿阵地。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经验证明,基层社发展,供销合作事业则兴旺发达,广大农民群众就受益;基层社萎缩,供销合作事业就受到影响,为农服务功能就会被削弱。因此,抓好基层供销社建设,是供销社事业的头等大事。为了进一步增强基层社的活力和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基层社在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供销社关于加强基层供销社改革和建设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基层社改造和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全市基层供销合作社的现状

  我市现有基层供销社167个,其中集镇供销社98个,乡级供销社69个。这些基层供销社基本上都是计划经济时期按行政区划设置的。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和发展,基层供销社改革滞后,加之债务和人员包袱沉重,经济实力十分薄弱。截止目前,全市功能存在、经营情况较好的基层社仅有55个,占总数的三分之一,其余基层社大多经营萎缩,基本功能丧失。有的经营困难,靠出租仅有的资产维持运转;有的在小城镇建设中,经营设施和资产被无偿拆迁和占用,资产损失殆尽;有的在企业改制时,将原经营设施、门店量化

  到职工名下;有的因城镇经济中心的转移,原经营地址、设施偏背;有的在改制中一卖了之,使供销社丢了阵地,弃了经营,没了实力,面临自我消亡的危险,不能适应供销社改革发展的需要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加强基层社建设工作是供销社立社之本、发展之需、改革之要。必须把基层社改造和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紧抓好。

  二、加强基层社改造和建设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国总社基层工作会议要求,坚持合作制基本原则和为“三农”服务的办社宗旨,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理顺组织体系,完善管理体制,创新经营机制,改进服务方式,努力创造条件,尽快把基层社真正办成农民群众的合作经济组织。

  (二)、目标任务。从今年起,用三年时间,对全市所有基层社进行彻底改造和建设。全市建设经济强社40个,组建中心社15个;新建基层社15个;兴办专业合作社100个,并用专业合作社改造基层社30个,创办各类协会50个。通过改造和建设,使基层社布局合理,结构优化,机制灵活,功能健全,运作规范,实力增强,把全市基层供销社建成农民认可、农民参与、政府支持、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和服务功能的新型基层供销社。

  三、因地制宜,多策并举,切实抓好基层社改造和建设

  基层供销社的改造和建设,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从创新机制和完善经营服务体系着手,在坚持合作制原则的前提下,大胆采用有

  利于供销社发展、有利于为农服务、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所有改革措施和办法,加快基层社改造建设步伐,努力把基层社建成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在具体工作中,要根据各地基层社的实际情况,多策并举,分类实施。

  (一)、按经济区域重建或改造基层社。

  要打破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按行政区域建社的模式,按照市场经济和区域经济发展的要求,结合乡镇改革和小城镇建设,实行按经济区域建社,统筹规划,加快基层社的布局调整,对基层社实行战略性重组。采取强社兼并弱社、大社托管小社等办法组建中心社,进一步优化基层社资源配置,扩大基层社经济规模,增强基层社经济实力,培育一批经济强社。

  (二)、以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形式改造基层社。

  1、以有限责任公司为组织形式,改造基层社。提倡和鼓励资产和经营状况良好的、具备组建有限责任公司的基层社,发动职工入股参股,同时可面向社会吸纳资金入股,按照《公司法》要求,由基层供销社控股,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股东的多元化和社会化。

  2、以股份合作制形式重组基层供销社。要因社制宜。对已改制的基层社,原有经营网点、资产出售或补偿给职工的,可鼓励和引导职工用资产或现金出资,重组基层社。也可鼓励和引导社会能人用资产和现金出资,吸纳涉农企事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组织持股、参股重组新的基层社。县市区联社也可通过改制,鼓励职工用安置费

  或现金入股,成立新的股份合作制基层社;县联社也可用改制后剩余资产,对改制后新成立的股份合作制基层社入股;有条件的县联社也可以少量资产对经营者实行配股。

  (三)、以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改造基层社。

  一是基层社牵头,组织农民兴办专业合作社,逐步实行自身脱胎换骨的改造。二是利用基层社的资金、场地、人才等资源,与农民合作联办种植、养殖、加工类专业合作社和经营服务型的综合服务社。三是拿出部分有效资产,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和优势项目,与农村能人或其它经济组织共同出资兴办各类专业合作社。四是以农业生产资料、废旧物资回收等经营为主体,整合农资门市部和废旧物资回收站(点),组建农资专业合作社和废旧物资回收专业合作社,改造经营不景气或停业的基层社。有条件的基层社也可组建跨地区、跨行业的专业合作社,逐步取代原来的基层供销社,承担辖区为农服务的职能,使基层社真正成为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

  (四)、以现代流通方式改造基层社。

  充分利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新网工程”,整合基层社的经营网点,大力发展农家店。采取特许加盟,连锁配送等方式,打造农村综合服务网络,把基层社改造成为“三农”服务的农资配送中心,有条件的要对所在经济区域的农家店、加盟店开展工业品连锁配送。在基层社经营设施改造建设中,要有超前意识,按照现代流通的要求,以中心超市的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要积极为农村社区提供综合服务,使之成为供销合作社连接农村、农业、农民的有效平台。

  (五)、以新型供销社为组织形式,改造基层社。

  1、开放办社,从农民中选聘人才,领办基层社。对经营情况一般,业务萎缩的基层供销社,要打破基层社原有干部制度和组织体制,吸纳农村各类杰出人才加盟基层社,增加基层社民办成份。要选贤任能,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社领导班子成员,吸收农村的私营企业加入供销社,也可吸收乡镇干部、村干部、营销大户、个体老板加入基层供销社,担任基层社主任或副主任职务,拓宽用人渠道,不拘一格选拔人才。

  2、利用供销社的各种资源,领办基层社。充分利用供销社的品牌和网络资源,吸纳农村各种合作经济组织、企业法人、种养大户和农民入社,形成各种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农村新型社会化服务体系,构建经营与服务并举的新型基层供销社。

  3、发展供销合作社新的基层组织。要放开入社资格,放开入社资本,只要承认并遵守供销社章程,愿意加入供销合作社的个人、经济实体,特别是农村各类为农服务的组织、团体、协会,都可以作为供销合作社的基层组织。

  (六)、试行一县一社的组织形式。

  县市区联社根据本社的整体状况,也可将基层社改造和建设纳入县社改制范围,统一整合基层社的资源,组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合作制公司,推行县联社和基层社一体化的社有资产管理体制,走一县一社的发展路子。在县城成立中心供销社,在乡镇建设中心分社,在全县形成基层社及其门店加入的相关连锁网络和经营网点,更好地发

  挥服务功能。

  (七)、充分利用闲置资产,兴办龙头企业和各类市场。

  利用基层社的闲置资产,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果品冷藏、粮油加工、土特产加工等,使基层社成为为农服务的龙头企业。也可通过招商引资、社会出资等形式广泛吸纳资金,将供销社闲置地盘改造为综合贸易市场或专业市场,引市入社,为农民提供农产品交易平台,增强为农服务功能。对于名存实亡、彻底瘫痪的基层社可撤社留店,改造为村级综合服务站,兴办养殖场、加工厂等,努力开发盘活。

  四、加强对基层供销社改造和建设的领导

  县级社是基层社改造和建设的直接领导者和组织者,基层社建设关键在县级社。县级供销社要充分发挥在基层社建设中的核心作用,提高对基层社改造和建设的认识,把基层社建设作为参与县域经济发展,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头等大事来抓。

  积极争取各级党政对基层供销社改造和建设的支持。各级供销社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基层社改造和建设工作,争取各有关部门的重视和关心,支持基层供销社改造和建设工作,制定有关扶持政策,为基层社建设和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

  在基层社改造和建设工作中,各县市区供销社都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落实责任,组织人力,认真进行调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基层供销社改造和建设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市社将对改造的基层社进行逐一验收。

  基层社建设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各级供销社要在当地党

  委、政府领导下,统一认识,坚定信心,开拓创新,始终保持奋勇争先的精神状态,把供销合作事业做大做强,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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