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收养人计划生育情况登记书,菁华1篇(完整文档)

时间:2023-05-01 16:00:07  来源:网友投稿

收养人计划生育情况登记书1一、登记填表对象1、法龄初婚夫妻:夫妻双方达到法定婚龄,均系初婚,领取《结婚证》后,登记填写此表。2、再婚无孩夫妻:夫妻双方或一方属两次或以上婚史,但未生育过子女、未收养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收养人计划生育情况登记书,菁华1篇(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2023年收养人计划生育情况登记书,菁华1篇(完整文档)

收养人计划生育情况登记书1

一、登记填表对象

1、法龄初婚夫妻:夫妻双方达到法定婚龄,均系初婚,领取《结婚证》后,登记填写此表。

2、再婚无孩夫妻:夫妻双方或一方属两次或以上婚史,但未生育过子女、未收养过子女的,登记填写此表。

3、替补性生育夫妻:夫妻双方或一方曾经生育过一个子女,但子女夭折现无子女的,或曾经收养过子女,但子女依法解除收养关系现无子女的,登记填写此表。

二、办证相关资料

1、法龄初婚夫妻: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及户籍证明原件、近期免冠2寸合影影片2张。

2、再婚无孩夫妻:(1)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及户籍证明原件、近期免冠2寸合影影片2张;(2)再婚方的《离婚证》及《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

3、替补性生育夫妻:(1)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及户籍证明原件、近期免冠2寸合影影片2张;(2)*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死亡)证明、*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死亡火化证明或解除收养关系证明。

三、跨县流动人口办证补充说明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地属外县(市、区),须在表格男、女方对应的地方加盖乡(镇、街道)计生办公章或提供乡(镇、街道)计生办出具的符合申请生育第一个子女的证明。

四、填写基本要求

1、登记夫妻按表格要求如实填写内容,字迹清楚,不得空项;

2、登记夫妻提供的证件资料真实有效,属虚假证件的,自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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