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百年回顾与展望

时间:2023-07-15 12:15:06  来源:网友投稿

王秀红,苏阳阳

(湖北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68)

良好生态环境是农村的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作为农民生活家园,广大农村地区为农业生产提供了重要的资源和基础,也为民众涵养了生态,提供了良好的生态产品,是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既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来高度重视农村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百年来,随着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和发展的历史演进以及各个不同阶段主题、任务的变化,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从边缘化的次要领域,逐渐成为影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成败的关键领域。对建党百年来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探索实践进行梳理,有助于在新时代新征程中更好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建设美丽中国。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一开始并不是中国共产党关注的焦点,虽然它对农村发展和国家建设都具有重要的基础性的意义。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农业生产和乡镇企业的发展,“农业资源锐减、生态严重破坏、环境污染加剧、自然灾害频繁”[1]成为农业生态环境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才成为党和国家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以农村生态的恢复、保护和发展为中心,其目标是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实现农业农村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对相关文献的研究发现,学者们多是从农村环境污染控制和农村生态保护两方面提出农村生态环境问题解决方案的。农业、农村、农民三者是相互关联、密不可分的统一体。农村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都与农业生产方式和农民生活方式有着密切联系。因此,本文主要从农业发展、农民生活方式及其环境方面对中国共产党百年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实践进程进行总结和阐述。

1.1 “革命”主题下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局部探索期(1921—1949年)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的那样,“我们党成立以后,充分认识到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是农民问题,把为广大农民谋幸福作为重要使命”[2],如何推动农村的革命和建设为农民谋福利,是中国共产党一直探索的目标。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具体实践中,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国情相结合,逐渐确立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道路。工作重心从城市到农村的转移,不仅成功地解决了中国革命的道路问题,也为中国共产党农村建设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现实的土壤。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战争与革命”是时代的主题,农村革命又是以土地为核心开展。在农村革命中,中国共产党先后在中央苏区、延安边区和各解放区积极领导农民开展分田运动、发展农业生产、解决农民温饱问题,以调动农民革命的积极性。土地革命时期在中央革命根据地(即中央苏区),中国共产党先后颁布了《井冈山土地法》(1928年)、《兴国土地法》(1929年)、《赣西南土地法》(1930年),领导农民开展分田运动、积极改良农具、防除虫害、改良土质、兴修水利等,为农业生产的开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令》(1931年)中,更是明确提出创办下列事业:“一、开垦荒田;
……三、改良现有地与建立新的灌溉;
四、培植森林;
……”[3]。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延安边区实行“减租减息”政策。解放战争时期,在解放区中国共产党做出“把解放区的农业生产提高一步”的指示并颁布《中国土地法大纲》(1947年),大大调动了农民的革命积极性,满足和保障了农民的切身利益。从一系列政策举措看,中国共产党主要以革命根据地农村解放和农民温饱问题的解决为重心,即使是水利和森林方面的政策也是以促进农业生产为主要目的。

虽然,中国共产党在这一时期未提出具体的关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专门政策,但是部分政策指示从侧面反映出党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探索,而这种局部探索为解放后全国范围内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发展积累了经验。这一时期,传统耕作下农业生产的肥料、燃料以积肥沤粪为主,几乎没有农业污染;
农民生活物资匮乏,垃圾极少;
自然资源丰富,我国农村生态环境总体处于良好状态。

1.2 “建设”主题下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初步探索期(1949—1978年)

新中国成立后,“建设”成为时代主题。新中国成立之初,全国处于普遍贫困的状态,农民吃不饱、穿不暖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之一,“1949年我国粮食产量只有11318万吨,人均209公斤”[4]。面对农业和工业生产力水平都相当落后的严峻形势,党的主要任务是解决农民温饱问题,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建国后,为了迅速恢复农业,政府鼓励和组织开荒造田,1953-1957年政府通过大办国营农场、移民开荒等形式大规模开荒造田,将荒草地、山坡、低洼沼泽地都变成了农田。这导致了水土流失和生态系统功能的破坏。1958年大炼钢铁运动的兴起,引发严重的资源浪费和环境的破坏。20世纪50年代后期至70年代初,片面强调“以粮为纲”,毁林开荒、围湖造田等行动严重破坏我国耕地质量。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引发了党和政府的关注与反思。

这一时期,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进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环境保护的实践探索,他们不仅提出了生态环境保护的真知灼见,而且在实践中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毛泽东在领导中国建设中,提出保护森林、绿化祖国、兴修水利等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观点;
周恩来在1952和1953年相继做出了开展防旱抗旱运动并大力推行水土保持工作、开展造林育林护林工作的指示。在党的领导下,我国也进行了农村生态环境的恢复和保护工作。如:面对我国北方地区十年九旱、而江淮等地水灾频发、农田灌溉旱涝不保的严峻状况,党大力兴修农田水利设施以增强农业抵御旱涝灾害的能力。据资料显示,“‘一五’时期的五年内,全国共完成土石方17.8亿立方米,增加有效农田灌溉面积738万公顷。1957年底,全国灌溉面积达到2733.9万公顷,……全国机电灌溉面积从1952年的31.7万公顷,上升到1957年的120.2万公顷,增长2.9倍”[5]。新中国成立初期兴修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为未来我国发展生态农业灌溉技术奠定了基础。在党的领导下,一批批党员书记深入田间地头,组织各种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如:1963年,兰考县委书记焦裕禄用“贴膏药扎针”的治风沙办法,带领群众治理“风沙、盐碱、内涝”的“除三害”运动,有效改善了农村的环境状况。

党开始关注到农民生活环境的改善。面对建国初期农民生活环境杂乱不堪、人无厕畜无圈情况普遍、农村卫生不清洁、蝇虫病灾害严重的状况,党和政府领导农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障农民身体健康,提高农民文化卫生素质,有效改善和解决农村环境卫生问题。这一时期,虽然党和国家没有成立专门机构对农村生态环境进行管控,但已经开始有意识地探索如何保护农村生态环境。

1.3 “改革”主题下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全面展开期(1978—2002年)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序幕,也开启了我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开展的征程。改革开放初期,农民温饱问题仍然是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1978年,全国粮食总产量达到3048亿公斤,……人均粮食增加到317公斤”[6]。但人均粮食占有量还是不高。为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我国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并发展乡镇企业。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促使粮食产量大幅度提高,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的6年时间,9亿中国人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路径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农民生活水平有所提高,农村经济日益繁荣。90年代,我国全面推动农村进行卫生建厕、改厕;
农村公路的修建使得农民出行更便捷。截止“到2002年底,全国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130万公里”[7],相比于1978年增长了约2.2倍。但同时,由于一味追求粮食产量,农民过度开垦荒地,毁林造田;
过量使用农药化肥;
农户分散的灌溉方式导致水资源浪费严重;
畜禽粪便污染乱排放,农村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加之“城市垃圾”和“三废”大量排向农村,农民生活固体物垃圾排放增多且随意堆放,农民居住环境进一步遭到破坏。不合理的农业发展方式造成的农业面源污染和不规范的乡镇企业发展引发的点源污染,使得农村生态环境严重受损。

党逐步认识到这种高消耗高污染的粗放式农村发展是不可持续的,开始积极探索一条与资源环境相适应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并综合整治农村生态环境。为此,党在农业发展、农村污染防治、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的规划建议。农业发展方面,1982年,我国学者叶谦吉首次提出“生态农业”的概念,为党和国家提供了农业发展的新思路。1998年,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方针。为了防治农村污染,1986年“七五计划”明确指出“禁止城市向农村转移污染”;
1989年《环境保护法》提出“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及植物生长激素”;
建设部在《1997年村镇建设工作要点》中提出要开展农村垃圾处理、净水设施,创建文明村镇活动。1999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强面源污染防治、改善水体和大气环境质量等规划。1999年,退耕还林工程的开展,使得农村的耕地、空气、水质量得到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有所好转。这一时期,随着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日益凸显,党做出一系列的政策规划。但是,这些政策在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上都有很大改进空间。

1.4 “科学发展”主题下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整体推进期(2002—2012年)

进入21世纪,“科学发展”成为时代发展的新要求。自2002年党的十六大以来,农村改革进入城乡统筹发展的新阶段,在“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的指导下,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目标,从现代农业、新农村建设、农村卫生环境等方面探索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模式,推动我国农村生态建设发展进入新阶段。

在推动农业发展方式科学化转变方面,中国共产党为解决上世纪过量使用农药化肥造成的农业面源污染、水土流失、自然灾害等问题,不断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推广有机施肥,并注重对农业的科技攻关,促进传统农业与现代农业的结合,推进农业朝着现代化、机械化、生态化的方向转变。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强化农业科技和服务体系基本支撑”。为补足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在农业发展中的短板,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把水利工作摆上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加快农田水利建设,推动水利实现跨越式发展”[8],并在旱区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技术。2012年,我国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工作,并在中央一号文件突出强调“部署农业科技创新,把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作为三农工作的重点”。

在农村环境改善方面,中国共产党加大了力度,在乡村道路、垃圾处理、厕所问题、农业污染排放等方面实施一系列举措。2005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2007年《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中重点强调要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农村地区工业污染防治、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治理、农村自然生态保护工作。2008年,李克强总理提出采取“以奖促治”方式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对此,中央财政设立农村环保专项资金并逐年增加,由2008年投入5亿元到2012年投入55亿元。2009年,党把农村电网建设、乡村道路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农村沼气建设、农村危房改造这五个领域作为农村民生建设重点,保障和完善农民生活的基础设施。2012年,我国农村环境保护的重点在农村水源管理、开展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农村改厕项目等方面。同年12月出台的《关于全国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工作的指导意见》,不仅重视农村生态建设的政策指引,而且注重农村环境监察工作力度。

通过党指导下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工作,我国农村房屋排布逐步合理化、科学化,水资源得到改善,村容村貌趋向整洁。同时,党和国家还注重监察工作,切实保障将农村生态环保工作落到实处,为乡村生态建设保驾护航。

1.5 “新时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深化拓展期(2012—至今)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生态文明建设被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党和国家不断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整治农村人居生活环境,助力美丽乡村建设。面对农业生产转型的新问题、农民美好生活环境的新需要,我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需要进一步深化和拓展。

首先,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生产,增加绿色农产品供给,走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模式。“2012年粮食总产量达到11791亿斤”[9],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跃上新台阶,我国粮食总量不足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这为农业现代化、生态化、低碳化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2016年,“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新发展理念指导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2017年,针对我国农业面临农产品结构性矛盾这一问题,党强调“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农业结构。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对“农业强”做出了新发展规划,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发展绿色农业。2021年,《“十四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对“十四五”农业绿色发展工作作出系统部署和具体安排:一方面,健全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强化农业绿色发展科技动能;
另一方面,健全体制机制,增强农业绿色发展制度动能。

其次,加强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在农村生态环境总体改善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排放系统建设问题,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14年《环境保护法》、2015年《关于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2017年《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等政策规划,均提到解决农村污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进行农村生态环境整治等内容。2017年,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对乡村生态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做出了更高的规划。2019年,我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三清一改”为重点,取得显著成效。2021年,为建设美丽乡村、助力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在继续加强村庄风貌规划、建立垃圾处理长效机制、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发展数字智能化乡村等方面提出了新要求。新时期,党集中力量补齐“三农”问题的短板,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乡村振兴战略出台并实施了一系列政策,逐步取得了农业生态化、乡村美丽化的新成就。这个时期是迄今为止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投入最大,成效最好的一个时期,我国乡村生态建设持续向好发展。

我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百年探索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就的最重要经验是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百年来,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关键在于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不仅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和方向性的引领,而且还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提供制度保障。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在革命根据地,为调动农民革命的积极性,带领农民分土地、灌溉农田、兴修水利,进行传统的农业生产,开启了农村生态环境的局部探索。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开始逐步意识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开始关注农民的生活环境,并领导我国进行农村生态环境的治理和保护工作。改革开放后,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农村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党领导我国开启了全面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征程。进入21世纪,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造成的面源污染、城镇化及乡镇企业引发的点源污染,使得农村环境问题的复杂性升级。为此,党加大了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力度。进入新时代,党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的总体格局,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也随之进入新阶段。党着力解决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处理问题、污水排放系统建设等问题,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是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者和决策者。在每一个历史发展的关键节点,中国共产党始终立足于我国不同历史阶段的现实情况,制定符合我国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实际状况的政策并监察落实,使农村人居环境得到了极大地改善。未来我国全面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也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此外,百年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经验还有以下几点。

2.1 价值维度:始终坚持以农民为中心

人民性是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基点和实践皈依。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中国共产党,始终将人民性作为根本价值追求。“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10]是中国共产党一直以来的观点,这为中国共产党的农村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在农村革命、建设、改革中,党始终以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解决一系列关系民生的农村生态环境问题。自党成立以后,农民得到解放、获得土地;
新中国成立以后,为解决农民温饱问题,党带领农民发展生产、探索农业发展新道路。随着农民温饱问题的解决,党开始注重改善农民的居住环境,进行一系列的农村垃圾处理、污水排放、道路建设等改造,以建设良好农村生态环境。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以农民为中心、为农民服务、充分调动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尊重农民的意愿,为农民谋福利。

2.2 实践维度:始终遵循农村生态发展规律

中国共产党百年乡村生态建设的实践历史表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需要遵循农村生态发展规律,不断进行改革和创新。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农村建设以服务于革命和战争为主,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处于空白;
新中国成立初期,片面强调“以粮为纲”、大炼钢铁运动,虽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工业化发展,但是违背了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对农村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随之,党积极调整措施,探索经济发展和保护自然之间的关系。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不断探索可持续农业、生态农业、绿色农业的发展,推进农民生活方式绿色化、生态化,营造良好农村生态环境,并从我国农村发展的客观实际出发,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并不断完善,形成了中国特色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方案。我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局部到全面、从边缘到主流”[11]、从概念理论到国家行动的过程,彰显了党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

2.3 认识维度:始终坚持辩证思维

辩证思维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方法,是人们自觉运用唯物辩证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科学思维方式,它要求我们在承认矛盾和分析矛盾的基础上必须“抓住关键、找准重点、洞察事物发展规律”。百年以来,我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先后经历了民主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以及新时代,不同的历史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国家发展建设的主要任务等方面都有很大的不同。民主革命时期,党的工作重心是革命领导权的问题,同时也积极发展革命根据地的农业灌溉和关注农民身体健康。新中国成立初期,党集中力量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同时还关注到农民的生活环境以及生产发展与生态平衡之间的矛盾,并进行农村生态环境的治理。改革开放以来,党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力的同时,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推进。进入新时代,面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为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党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实行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乡村。纵观百年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实践,可以看出,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既抓住不同时期的主要矛盾和主要任务,又从农村生态环境的实际状况出发,对农村生态环境政策不断调整完善。

2021年7月1日,习近平代表党和人民庄严宣告:“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持续奋斗,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12]。全面小康社会的建成为我国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基础,我国开启了全面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征程。与此相适应,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上我国也面临着新的发展要求。未来,除了要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外,还需要从以下三方面努力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1 坚持以农民为中心,着力推动农村生态治理效能化

新时代新征程,党要坚持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以农民为中心、并积极构建乡村生态治理多主体参与共治模式,提高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效能。“要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让农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13]。首先,要充分发挥农村集体和农民的主体作用,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实现生态保护上的自治。其次,要重视培养农民生态素养,定期对农民集中培训,增强农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引导农民践行绿色的生活方式,把建设良好农村生态内化为农民的自觉行动。其三,相关职能部门要厘清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管责任,凝聚监管合力,强化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联合监管执法;
细化对农村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其四,创新社会力量参与乡村生态治理的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到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为主的生态治理体制中,形成治理合力。通过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生态治理体系,共同推进农村生态治理效能化。

3.2 坚持遵循农村生态发展规律,大力推进农业产业生态化

新时代新征程,党要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推动现代农业发展。2021年,《“十四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对农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农业绿色发展科技自主创新,构建农业绿色发展技术体系,推进要素投入精准减量、生产技术集约高效、产业模式生态循环、设施装备配套齐全,推动农业科技绿色转型”[14]。为推进农业产业生态化。首先,要充分利用农村地域优势、特色农业资源,发展特色农业生态产业;
其次,优化农业生产方式,以科技为依托,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从农业生产的源头做好污染防治工作,引领“生态农业”新发展;
其三,政府应在生态农产品统一标准的制定、生态农产品的市场监管、政府配套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下功夫,推动农业产业生态性升级。

3.3 坚持辩证思维,持续推动农村生活绿色化

新时代新征程,党要继续坚持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既要聚焦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破除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也要立足农村生态环境的实际状况,解决农村环境突出问题。加大农村生态系统保护力度,不断改革和创新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及监管体制。首先,我们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的同时加强环境保护;
其次,补足农村生态保护工作的漏洞,精细化管控农村环境治理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农村污水排放系统及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装置;
同时加强对农民绿色生活的宣传教育工作,把绿色出行、绿色消费等根植于农民内心,全面推动农村生产生活低碳化、绿色化、生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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