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法制教育优秀演讲稿3篇

时间:2023-08-23 08:55:01  来源:网友投稿

学生法制教育优秀演讲稿亲爱的同学们:你们看,碧绿的大海里,鱼儿在自由自在地遨游;你们听,蔚蓝的天空下,鸟儿在欢快地鸣唱……哦!这个世界最生机盎然的就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生法制教育优秀演讲稿3篇,供大家参考。

学生法制教育优秀演讲稿3篇

学生法制教育优秀演讲稿篇1

  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看,碧绿的大海里,鱼儿在自由自在地遨游;你们听,蔚蓝的天空下,鸟儿在欢快地鸣唱……哦!这个世界最生机盎然的就是生命!正是这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啊,让我们的整个地球也鲜活起来。 因为生命无价,安全第一,每个人都只有一次生命,所以我们要珍惜生命,这样就要求我们时时刻刻将安全记在心间,付诸与日常生活中。这不另人惊叹,生命只有一次,而又是如此短暂,如此的脆弱,如此的不堪一击。生命的大权掌握在自己的手中,而不是听天由命。生命难道就那么不为人们所重视,生命在发人们的眼睛里,难道就如呼之即来,挥只即去大饿尘土吗?每一个生命都有繁华,都有自己的光彩,他们都能创造人生的奇迹。但命运总在自己手中,或许是无意,或许是有意,总在那一瞬间,铸成大错,但那时,并没有人会出来帮你,你只有深深的懊悔。可后悔又有什么用呢?事实以成定局了,你无法将时间倒流。这时的我看到了生命的脆弱。生命或轻于鸿毛,或轻于泰山,生命的轻薄在于人们是否重视,是否把它看成心中的珍宝。如此的生命才能与泰山媲美,与百花争艳。不为人所重视的生命,就如尘世间飘缈的青烟,终究不会放射华彩。

  我似乎明白了许多,但只有自己,只有遵守一切法规,珍重生命,才能让生命之花开得更加灿烂夺目。但只有从身边的一切做起,让自己守法,让身边的人守法,才能让世界更加光彩。

  同学们,让我们吸取生活中教训,珍爱生命中的每一天。看时光飞逝,我祈祷明天,愿我们每个小小的梦想,都能够慢慢地实现!从现在开始,从我们做起:不要因贪玩,而是去了宝贵的生命,健康成长,让生命之花永远绽放!

学生法制教育优秀演讲稿篇2

  各位教师、同学们:

  大家好!我今日的主题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最近我们身边常出现一些较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有的同学私自离校、动手打人、骂人……种种现象,令人担忧同时也催人深思。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仅得不到自由,并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所以,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

  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能够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我们小学生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在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在做什么事时意见不一样、出现矛盾,必须要冷静处事,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我们学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小学生,更应当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我。

  我的演讲完了,多谢大家!

学生法制教育优秀演讲稿篇3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青少年是国家的期望和未来,你们的知识和素质关系到国家的繁荣与稳定,更关系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业。梁启超曾在《少年中国说》中讲到:“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期望你们从小立大志,下苦功,将来干大事。

  镇领导不仅仅时刻关心着同学们的学习状况,也时刻牵挂着同学们综合素质的培养。这天,在镇领导的精心组织和安排下,我们齐聚一堂,开展一次法制讲座活动。邓小平同志以前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结合我本人多年的工作实践,我认为开展这样一个活动很有必要,也十分及时。期望透过这天的这个讲座,让同学们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从小树立“学法、懂法、守法”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杜绝违法犯罪行为,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少年。这天,我主要讲三个问题:

  一、未成年人为什么要学习法律知识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日益突出,未成年人犯罪不仅仅在案件数量上急剧增加,而且犯罪成员在案犯总数中所占比例也大幅度上升,犯罪年龄相对提前,这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受教育程度低、法制观念淡薄就是其中重要的.一个方面。相当一部分未成年人根本不了解自己的行为性质及严重程度。在一些未成年人盗窃、抢劫等案件中,大部分行为人均表示,根本不明白其行为是犯罪行为。这都是平时不学法、不懂法造成的恶果。

  其次,学好法律才能正确地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生享有法律赋予的生命权、受教育权、继承权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等权利受法律保护,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例如:有的个别家长让自己正在理解义务教育的子女辍学,作为学生,你遇到这种状况怎样办如果你学了《义务教育法》就明白你的父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父母务必使适龄子女理解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能够向学校或有关单位报告,求得解决。再比如:某家养的狗咬伤了飘过的学生怎样办如果你学习了《民法通则》等127条后,就明白: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职责。总之,只有学法,才能知法、懂法,才能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小学生应当学习哪些法律常识

  作为在校学生,你们的年龄基本都介于8至13周岁之间,这个年龄是心理成长,变化最大、也是逆反心理最重要的阶段,用一颗平衡的、正直的心态沿着正确的人生方向走下去,便是“条条大路通罗马”!每个人都会在不同的事业中取得辉煌的成就。相反“一失足便成千古恨”!走错了一步也许会贻误终身。鉴于你们年龄还小,知识还不够完备,只需要了解并掌握以下几点与你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

  (一)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明白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当寻求哪些保护。

  (二)14至16周岁,为限制行为潜力人。16周岁:完全行为潜力人。《刑法》规定16周岁为刑事职责年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1条规定14周岁为治安处罚年龄,也就是年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对自己的违法具有必须的认识潜力,但认知潜力较弱,因此《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职责。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职责。已满14周岁的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以减免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能够由政府收容教养。

  (三)、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潜力人。由于他们正处于成长发育的过程中,是不成熟和不稳定的,也是最容易给他人造成伤害的群体,应由本人及其监护人共同承担相应的民事职责。

  (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潜力人,造成他人伤害的,应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职责。

  (五)、《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12周岁以上方能骑自行车上路,18周岁至60周岁允许驾驶机动车辆。《通路交通安全法》还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资料。

  1、学生乘车时就应注意的安全:①头部、手不要伸出车窗外;②上、下车不要拥挤;③不要强行搭乘机动车;④乘车时不要向车外乱扔东西。⑥坐在前排的人不要与司机聊天,影响司机安全驾驶……

  2、学生行走时就应注意的安全:①靠右侧靠边行走;②在公路上不要追跑、玩游戏、打球等;③横穿公路时,要前后观看清楚后,确保安全通行,有横行斑马线或天桥的地方,要走斑观线或天桥,不要闯红灯!④不要向过往车辆抛杂物……

  最重要的还是需要同学们用心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要从小做起,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明事理、辩是非,“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三、未成年人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青少年学生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很大的力气,因此,青少年学生就就应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守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的习惯,不断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用心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忙,也是无济于事的。如案犯李某原是某中学的学生,因父母离异无人管教学习成绩越来越差,他就自暴自弃,成天泡在网吧里上网玩游戏,并结识了刘某等人,后与刘某等人一同去打架伤人,抢出租车司机,坠落的无法自拔,最后被关进临牢,被判处七年徒刑。

  (三)、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潜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潜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就应采取哪些措施。

  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应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对于这一点,我给同学们举个案例,这个案例中的作法对同学们很有借鉴作用,一天住在城郊的小女孩娟娟放学后背着书包独自一人往家里赶,罪犯王某看见娟娟脖子上挂着一把钥匙往家赶的样貌,王某心想:这个小女孩家可能大人不在家,我就跟着她,待她打开门后我就冲进去抢点东西。于是王某就一向跟着娟娟,走了一段路后娟娟发现后面有个男青年一向跟着她,心里很害怕,在走到自家房子门口时,她心想:如果我此刻开门进屋的话,这个坏蛋必须会冲进我家干坏事的,我不能开门。娟娟一向在家门前马路上逛来逛去,王某见娟娟没开门就躲在马路对面等,过了一会儿,娟娟看见隔壁的张阿姨走了过来,就立即凑着张阿姨的耳朵把她遇到的状况告诉了张阿姨,张阿姨叫娟娟去开门,她立即打110报警。在娟娟开门后,王某就冲上前将娟娟逼进一个小房间里反锁起来,并威胁娟娟不准喊叫,他自己就到娟娟父母的房间里翻东西,在王某翻东西时,由于张阿姨报了警,公安人员及时赶到将王某抓获。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必须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用心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就应是他们。

  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必须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到时候后悔就晚了。在学校,大家要多学习一些系统的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守法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能正常运行。”

  最后祝同学们学习进步,天天向上。祝老师们工作顺利,万事如意。祝领导们事业蒸蒸日上,前程似锦。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推荐访问:法制教育 演讲稿 优秀

相关文章

版权所有:上派范文网 2010-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上派范文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上派范文网 © All Rights Reserved.。沪ICP备1203347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