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调研报告(全文)

时间:2024-02-06 14:40:01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XX市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调研报告(全文),供大家参考。

XX市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调研报告(全文)

XX市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了解本市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情况,10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XX带领市人大常委会“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第一调研小组,先后深入XX区司法局、XX区XX司法所、XX区XX司法所、XX区XX司法所以及XX县XX司法所实地调研,并在XX区司法局、XX区黄田司法所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有关单位关于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情况汇报。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十三五以来,全市两级司法行政机关以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为切入点,积极探索社会矛盾纠纷化解途径,着力维护社会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支撑。今年以来,共调解案件X件,调成X件,排查纠纷X件,充分发挥了稳压器作用。

全市X个基层司法所充分发挥“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认真履行职责,结合开展矛盾纠纷调处、接收管理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刑释人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为基层提供法律服务等日常业务开展,积极创新,打造并形成了一批工作“亮点”,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创新“3330”工作模式,形成XX旅游景区纠纷人民调解“枫桥经验”。XX年率先开展旅游纠纷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成立了XX全区首个景区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XX县X景区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托XX镇司法所,探索出三调联动、三进景区、三种文化、零节假日的“3330”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模式并在全市推行。目前,全市共设立旅调委X个,其中景区调委会X个。景区调委会的设立和运行,有力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XX“旅调委”成立以来,已成功调解旅游纠纷X多件,调解成功率98%。XX年,XX景区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先进调解集体”。

二是探索省际联动调解模式,擦亮省际边界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品牌。以成立省际边界村联合党支部为契机,搭建市、县、镇、村四级联动调解协作平台,完善矛盾排查、信息交流、纠纷调解、联席会议四项工作机制,创新边界地区活动联谊、农事联帮、政策联学、法律联宣、矛盾联排、纠纷联调“六联”工作模式,有力边界维护社会稳定。其中XX新村XX联合党支部、XX区灵峰镇爱群村+太原村+维安村粤X联合党支部,组建了以党员为骨干的联合人民调解小组,成功调解涉山林、土地、治安等矛盾纠纷31件,实现了组织联建、党员联动、村务联议、信息联享、产业联兴、稳定联保。

三是创新“顺手调”工作机制,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针对农村居民普遍文化水平不高,人民调解工作中重结果、轻过程、无记录,当事人达成口头协定后易反悔、难追查的问题和不足,创新矛盾纠纷顺手调工作机制,制作了矛盾纠纷“顺手调”工作手册。村级人民调解员对遇到的简易矛盾纠纷当场调解、当场记录、当场签字,调解员无需为案件制作烦恼,并且顺手调工作记录可以作为案件调解补贴依据。省司法厅以我市工作手册为蓝本,下发了《关于进一步筒化人民调解卷宗的通知》文件,推广XX“顺手调”工作经验。

四是完善“343”工作模式,助力乡村脱贫攻坚。针对贫困户对扶贫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需求,在XX县凤凰乡探索“发挥三个作用、坚持四个及时、走访三个群体”的“343”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工作模式。以此为基础,在全市实施“抓牢第一责任、抓好三级团队,抓实四步工作”的“134”工作机制,推动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各调解员主动深入村寨,走访排查在前,乡村矛盾纠纷同比大幅度降低,调解成功率提升30%,有力助推农村脱贫攻坚,得到时任省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世勇的批示肯定。

五是全力以赴“抗疫”,确保社区矫正安全稳定。XX年19月,全市在册社区矫正对象X人,其中缓刑X人,假释X人,暂予监外执行X人。各司法所认真履行管教责任,对社区矫正对象给予警告XX人次,对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撤销缓刑3人。全市未出现社区矫正对象冉犯罪,未发生社区矫正重大安全事故,未发生群体性事件,未发生有影响的治安和刑事案件,未发生重大负面舆情,社区矫正疫情防控实现“零感染、零疑似病例、零安全事故”目标,社区矫正持续安全稳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基层司法所在办公场所、办公经费、公务用车、人员编制等方面存在一定困难,日常办公的硬件、软件配备还无法跟上现实发展变化的需要。主要表现在:

(一)办公场所达标率不高且有被挤占、被拆除或破损较多现象,影响司法行政形象。2011年6月,省司法厅下发《关于印发<XXXX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X司通(2011)129号),该实施意见要求基层司法所要有独立办公用房、外观统一、标识统一,而且办公用房要规范,在对社区矫正对象管理中要求有独立的宣告室、训诫室、集中教育室等功能室,功能室要求具备3间以上,纠纷调解工作需要一间不低于X平米的调解室。但全市X个基层司法所中,有X个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是XX年XX年利用国债和自筹资金,通过新建或者购置方式建成。因建成在前,规范化标准在后,全市整体上能到达规范化要求的司法所占比较低。而且,10多年来,司法所的办公用房有的被挤占,有的因建设质量问题被拆除,有的破损较多需要维修。办公用房被所在地乡镇挤占的司法所X个,特别是XX区、XXX治县,XX区司法局XX司法所和XX县司法局XX司法所部分业务用房甚至被乡镇政府用作食堂。办公用房被拆除或即将被拆除的有X个,XX区司法局贺街司法所、XX县司法局公安司法所的业务用房因被乡镇政府鉴定为危房而拆除,X城北司法所业务用房也被列入拆迁计划,面临被拆除。目前贺街司法所、公安司法所只能与乡镇政府合署办公,没有独立的办公用房,人员和业务与乡镇政府人员和业务交织在一起。办公用房需要维修的X个,13个司法所的墙面、地面、房顶破损和水电管线老化等问题急需维修解决。其中XX县司法局凤凰司法所业务用房是XX年从凤凰乡政府购置的3层旧办公楼,楼龄已有X多年,年久失修,XX年7月31日XX市发生地震,凤凰司法所二楼楼梯过道墙体水泥块(约2-3平方米)大片掉落,顶楼楼面出现长约X厘米,宽约X厘米的开裂,至今仍保持原状。

基层司法所是政法机关的组成部分,承担着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责。目前全市被挤占的司法所均无专用调解室,调解群众纠纷、组织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开展学习教育活动都要借用乡镇政府的会议室。开展群众法律咨询接待,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入矫、解矫宣告及心理咨询,法治宣传等均没有办公场所,极大影响了司法所日常工作。被挤占司法所的外观也遭到改变,加挂了其他部门牌匾,或被政府重新粉刷改变司法所原貌,既不利于群众办事,也有损司法行政形象。没有固定的业务用房,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也难以开展,不利于基层群众获得更好、更快、更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

(二)办公经费与实际需要有差距,制约业务开展

司法所承担着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一项主业是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司法部、财政部要求落实的人民调解三项经费(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是一个多年未决的问题。三项经费在各级财政预算中不予详细分块,只是笼统于基层工作经费或者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内,每年各县(区)人民调解经费根据财政状况成动态数字,从5万到20万不等,无法固定拨付,不利于谋划年度工作以及开展日常工作。特别是XX年,受疫情影响,分散在各省(市)的XX籍刑满释放人员返程困难,为做好隔离需当地司法所派员前往服刑地监狱对刑释人员进行衔接,但经费缺乏,基层司法所派员外出是一个很大的难题。

(三)车辆不足严重影响矛盾纠纷处置及时率

公车改革后,全市X个基层司法所仅存车辆X辆(其中两人座电动车型X辆,接近报废年限X辆)。因司法所管辖区域宽,多为农村,路况差,特别是山区,车辆的损耗大,维修难,现有车辆无法适应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

(四)人员编制与负担的工作量严重不匹配

目前,全市X个基层司法所政法编X个,地方行政编X个,事业编X个,实有政法编X人,行政编X人,事业编X人,辅警(聘用人员)X人。借用其他单位编制X人,被其他单位占用编制0个(不含纪检组占用)。各司法所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以上6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现有中央政法专编数落在基层司法所为平均每个所为2人左右,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虽然充实了一定数量的辅警,但相比所承担的工作量来说还远远不够。面对九大职能的工作任务,在管理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刑释人员工作中稍有不慎就会被严肃追责,更是让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倍感压力。在完成自身司法行政业务的同时还需配合乡镇政府做包村等中心工作,人少事多责任重是普遍存在的现象。同比风险系数的公安局辅警,司法所辅警人员待遇偏低,如XX区实发每人每月X元、XX区X元、XX县X元、X县X元、XX县X元,因待遇偏低,招人难,留人更难。

三、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建议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是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政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最基层的组织机构,是司法行政部门直接面向群众和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的前沿阵地和工作窗口,担负着具体组织实施司法行政各项基层业务工作的重要职责,加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改善基层司法所办公条件,提高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待遇等是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主动汇报,争取党委、政府关心和支持。针对大多数基层司法所场所建设还未能达到规范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要求,建议讲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将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纳入“十四五”规划内容(需求计划见附件)。同时,对需要修缮的基层司法所,建议尝试以财政专项拨付资金的形式来缓解办公场所陈旧、破损问题。

(二)将综合经费细分为专项工作经费。建议各级财政部门将现行综合基层工作经费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经费的做法改成专项经费,将人民调解三项经费、刑释人员安置帮教经费列入司法行政部门的预算,以确保经费真正落在专项工作中。

(三)采取购买市场服务的方式缓解公务用车紧张的问题。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紧张的问题不单单存在于我市,整个省司法行政系统都面临相同问题。考虑到公务用车编制和基层司法所不能出现油费名目开支的问题,建议通过购买市场服务的方式,由市级或者县级司法局统一租赁新能源汽车,分派给基层司法所管理、使用,可以缓解离城区近或者路况好的司法所日常工作需求。

(四)强化职业保障,解决后顾之忧。针对人员紧缺问题,且在中央政法专编无法新增的情况下,建议一是通过调剂事业编制的方式补充一部分力量到基层,解决基层人手紧缺问题或者通过增加经费实行购买法律服务,通过与社会法律团队签订法律服务合同,解决专业性行业性纠纷,让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能腾出更多精力到本职工作中。二是要不断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推动完善和落实司法行政各项保障政策措施。要落实从优待警的要求,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多关心和爱护工作在一线的基层司法行政千警,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要严格落实并逐步提高司法助理津贴和乡镇机关工作人员补贴等待遇政策,以事业留人、以待遇留人,确保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稳定。要建立健全良好的选人用人机制,使基层工作人员有盼头、有奔头,让优秀的人才脱颖而出,真正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激发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奋发向上的活力,夯实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人才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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