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政务公开总结及工作要点

时间:2022-03-21 16:19:19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政务公开总结及工作要点,供大家参考。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政务公开总结及工作要点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XX 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目标,把握新形势下政务工作信息化、网络化的新趋势,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细化任务,强化措施,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增强公开实效,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规范行政审批权力,创新行政审批方式,加强行政审批监督,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加优良的政务服务环境。

 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考核评议、新闻发布会、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等制度。按规定的内容和时限公布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设置本部门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确定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部门绩效考核体系,或者纳入工作体系,并且开展工作培训,逐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各相关部门、各街道牵头落实)

 二、认真落实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

  (一)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在全面公开区本级权责清单(XX 年底前完成权责清单(20**版)的调整,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大力推动政府工作部门全面公开权责清单,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区编委办牵头,两区审批局及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落实)

 (二)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

 围绕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开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实行“阳光执法” 。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食品药品、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执法监管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房产局、服务业局、发改局(科技局)、安监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推进政务服务公开

 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和电子监察。推进公共服务事项等便民事项的服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区审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分别负责)

 (四)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

 以稳定市场预期为目标,着力推动稳增长、促改革、调

 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政策公开,及时公布支持“双创” 、促进就业、培育发展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深挖内需潜力、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对公开的重大政策,要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政府网站开设专栏、设立微博微信专题、出版政策及解读汇编等方式进行集中发布。(区发改局牵头,区经信局及各相关部门分别负责)

 (五)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围绕铁路、骨干公路、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工程,做好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加大在线监测、项目稽察、执法检查等监督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以公开提升公共产品供给质量。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重点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项目实施情况等内容。(区城建局、发改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息公开

 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透明运行,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区公管办、交易中心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七)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

  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费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主动推送功能,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区财政局、地税分局、经信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具体执收单位要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区发改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八)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

 依法依规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等。推动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增资扩股、资产评估项目等方面依法合规开展信息公开或结果公示。及时公开企业改革重组、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财务状况、重要人事变动、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区国资局牵头落实)

 (九)推进扶贫领域信息公开

 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相关部门要建立扶贫公告公示制度,指导、督促社会组织全面及

 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区民政局、农发局、红十字会、残联按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十)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方面,重点公开城乡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医疗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人次数、资金支出等情况;临时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户次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根据灾情情况及时发布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减灾救灾信息。(区民政局牵头,区卫计局、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

 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推动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公开,并做好集中展示。加强面向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进一步做好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发布工作。(区人社局牵头落实)

 (十二)推进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做好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强化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过程公开、补助资金分配公开、改造结果公开,提高工作的精准化水平。深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公

 开。(区房产局、征收办牵头落实)

 (十三)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加大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公开力度,细化公开空气质量预报、城市空气质量指数范围、空气质量级别及首要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建议措施等内容。推进企事业环境信息公开,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区环保局牵头落实)

 (十四)推进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推进义务教育划片工作程序、内容、结果、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区教育局牵头落实)

 推动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健全公开目录。加强法定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的公开。(区卫计局牵头落实)

 做好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抽检抽验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处罚信息、消费警示信息和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落实)

 (十五)推进审计公开

 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区审计局牵头落实)

 (十六)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重点推进各级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应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预算规模、补助标准、发放程序、资金分配结果等。(区财政局牵头落实)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各部门要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原则和责任主体。在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对于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应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减少对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对涉及多个部门的申请事项,要加强会商协调,依法依规妥善办理。注意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制度。(各部门负责落实)

 四、切实加强回应社会关切

 各部门要建立本部门的政务舆情监测机制,对涉及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及时研判处置,提高回应的及时性、权威性,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

 处置结果等。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部门是信息提供或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各部门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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