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牛虻》读后感_读《牛虻》感想作文【10篇】(精选文档)

时间:2022-12-17 15:30:04  来源:网友投稿

《牛虻》读后感_读《牛虻》的感想作文1  《牛虻》(TheGadfly)是爱尔兰女作家艾捷尔·丽莲·伏尼契创作的长篇小说,该书描写了意大利革命党人牛虻的一生。主人公单纯幼稚的爱国青年亚瑟因被革命同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牛虻》读后感_读《牛虻》感想作文【10篇】(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2023年《牛虻》读后感_读《牛虻》感想作文【10篇】(精选文档)

《牛虻》读后感_读《牛虻》的感想作文1

  《牛虻》(The Gadfly)是爱尔兰女作家艾捷尔·丽莲·伏尼契创作的长篇小说,该书描写了意大利革命党人牛虻的一生。主人公单纯幼稚的爱国青年亚瑟因被革命同志误解,佯装投河自尽,奔赴南美。13年后,当他带着一身伤残重回故乡时,苦难的经历已把他磨练成一个坚定的革命者。他参与了反对奥地利统治者、争取国家独立统一的斗争,最后为之献出了生命。小说涉及了斗争、信仰、牺牲这些色彩浓重的主题。

  小说是作者伏尼契受到当时身边革命者的献身精神的激励写成的。它生动地反映了19世纪30年代意大利革命者反对奥地利统治者、争取国家独立统一的斗争,成功地塑造了革命党人牛虻的形象。

-------------------------------------------------------------------------------------------------

《牛虻》读后感_读《牛虻》的感想作文2

  艾捷尔·丽莲·伏尼契(Ethel Lilian Voynich,1864—1960),英国女作家。1864年出生于爱尔兰科克市。其父即布尔代数和布尔变量的冠名者,英国数学家乔治·布尔。4岁时丧父,随母迁居伦敦。1882年只身到德国求学,入柏林音乐学院,1885年毕业回国。1887年,在伦敦结识一些流亡的革命者,以受俄国民粹派作家克拉夫钦斯基思想和创作的影响最深,并在其支持下侨居俄国两年。回伦敦后,继续参与流亡者活动,担任俄国流亡者创办的《自由俄罗斯》杂志的编辑,同时开始创作,1892年与波兰流亡者米哈伊·伏尼契结婚。1897年在伦敦出版长篇小说《牛虻》。描写19世纪意大利*为祖国的统一和独立而进行的英勇斗争。揭露天主教会的丑恶面貌,成功地塑造了革命者“牛虻”。的英雄形象。该书被译为多种文字广为流传。此后,还写出自传性长篇小说《奥丽维亚·拉塔姆》和《牛虻》续篇《中断了的友谊》等。晚年移居美国,直至1960年逝世。

-------------------------------------------------------------------------------------------------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牛虻》读后感3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牛虻》读后感_读《牛虻》的感想作文3

  世界上,不管街道的表面是多么的整洁光鲜,出没于大型商场的衣着规矩甚至靓丽的红光满面的男生与女生,穿着洁白的衬衫的白领坐在空调房里忙碌,香喷喷的婴儿满足地在喝完母乳后响亮的咂嘴,都不能证明整个世界的和谐。有些地方--很多地方,是肮脏而臭气熏天的,孩童们瘦骨嶙峋,肚子正因水肿而显得突兀的奇大;食物是如此的珍重而稀少,很多人只能去舔舐落在地面的雨丝*成的水洼,那么的浑浊;抢劫、偷窃、*在白天都能够肆无忌惮地发生,受害者只能无助地捂住脸庞哭泣直至死去;甚至很多人正因没有户口而拿不到社会每个月稀少的能喝些米粥的怜惜的纸钞,没有学习的机会,没有工作,一辈子也出不了肮脏的巷口;七八岁的上十岁的女孩便能够去接客,只为了一天中唯一一顿饭的餐费;母亲没有奶汁喂饱啼哭的婴孩,母子一同丧命的事故几乎是习以为常的小事;生命变得卑微轻贱,横尸在街头巷尾,四五天后发臭了才会有人拖进附近的垃圾堆里,兴许一把火焚烧掉。

  这便是角落,有时候角落比正经的街道的占地面积更多。

  有些人在享受美味佳肴时,有些人正因饥饿而死亡;有些人生来便能够享受父母的关爱、社会的保护,有些人甚至正因能够死在一张真正的床上而感到感激涕零的幸福;有些人大手大脚地花销着一切,有些人一辈子只能洗三次澡;有些人学识渊博、精心钻研,有些人大字不识一个、举止粗野……

  既然生来便没有享受过什么真正的快乐与满足,为什么这些苦难的生命,甚至未出生便胎死腹中的婴孩的灵魂要被上帝所指派于世上,也许正如圣经中所说每个人都是罪人,那为什么赎罪的力度便如此之大差距如此明显?从来没有真正的公*,但是最起码的差不多的起点,只有同样纯净的懵懂的灵魂是一样的。

  我甚至能够窥视见那些不甘的冤屈的灵魂在呐喊与哭泣,大声诉说。

  我是害怕神灵之流的存在的,但那一瞬我仿佛探知到了什么的存在而变得无所畏惧,我能够确定在那一瞬--仅有短短的一瞬--我变得纯洁而强大,变得洞悉一切,变得异常敏锐,我却没有过多的时刻来抓住自己思想的片段,如飞速播放的影片一般从我眼前滑过,我的记忆力却只允许我抓住零星的点滴。那一瞬过后,除了我所积攒下的思想的碎片以外什么也没有剩下,如同被雨水洗刷过后的天空一般干净,我又恢复了那个怯懦的闷骚的麻木的自我,寒风让我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我的头皮发麻。

  有那么一瞬,我是坚信着不幸的灵魂没有理由是不会去伤害他人的,所有的不幸大都是由社会之间的麻木不仁、病态、嫉恨、贪婪所造成的,不仅仅仅是一个人,而是太早以前就潜默化的一种不成文的扭曲的规定,一代会在言行与社交中传给下一代,无论有心或者无意,我们最终放任让那些东西腐蚀我们的毛发、皮肉、血脉与骨髓,真正地融入世界,成为世界。

  青春的少年总是抱有着过于完美的遐想与期望,这种感受能够蒙蔽很多人的双眼,直到年少时光逝去,衰老将至节哀顺变之时,放下那么多美丽的梦,在生活中逐渐忘掉自己以前的诺言。

  我们不愿承认的罪恶,我们所渴望的幸福结局。

  尽管所有伟大的名著,所有催人泪下的流传长久的感情往往是杯具结尾,但是没有一个人在擦眼泪的时候愿意去体会那些东西,他们只是感动着,用手绢擦拭自己的眼角,然后歌颂着伟大,去做与这些宗旨完全违背的事情。

  正如我承认牛虻的伟大,但我自己永远不好成为那样的伟大。

  我哭过了,然后继续麻木不仁,继续前行,继续着,直到融入这个社会、这个世界,在时光的洪流中成为一份子,直到没入茫茫人海。兴许许多年后,我会对自己的孩子淡淡地提起:妈妈以前也看过很多名著的,只但是大都忘掉了罢了。

  我以前问过别人什么不会变

  他们告诉我性别不会变。不是的吧。在这个社会中,其实,什么都会变。

  物是人非的例子太多太多,有一天,或许变的会是我们而不是他们。

  在这仅有的时刻里,有一些东西不知会不会变,只是等着他们慢慢出现,仅此而已。

《牛虻》读后感_读《牛虻》的感想作文4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是开篇首语

  亚瑟,一个不会被忘记的名字。第一次阅读,很难和那个强壮而有毛的动物——“牛虻”联系起来。读了,懂了,明了。同一个人,不一样的名字,不一样的灵魂,却摆脱不了“影子”的夹带关联。

  这是一个发展在暴力革命与非暴力革命斗争的年代。这是一个新养育革命之间的较量。它并不是一本单纯的革命小说,它的本质隐藏了一个家庭杯具,让人无法忘却却无限惋惜的杯具!

  亚瑟,家境富裕娇生惯养的他,是一个内向害羞的男孩,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年轻人。他的生命单纯,完美,犹如湛蓝的天空透彻,不挂一丝浮云。他单纯地喜爱一个人,单纯地吃醋,单纯地参加革命,也单纯地信仰上帝。革命和上帝,是两种不一样的形式的信仰。年轻的亚瑟同时保留两种信仰,是正因他没有被卷入到两种信仰的齿轮之间。

  太幸福就是太悲伤的开始。命运就像一个贪玩的恶魔,捉弄着幸福的人。

  他被伪善的教士卡尔狄出卖,进而被自己信任的同志和最爱的姑娘琼玛的误解,琼玛一巴掌,撕碎了他的心,陷入了绝望的深渊。然而接踵而至的打击让他内心几近崩溃,原来他是蒙坦尼里与母亲的私生子,偷情的产物。

  又这么一个片段写道:他的反映却反常的可怕:“他就是笑,笑,无止境的笑。”这样支离破碎的笑容,反映出之前被出卖,被战友误解,被心爱的人不信任更大的打击。正因他是那么的信仰上帝,信仰蒙坦里尼。他一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难像,以示与教会的决裂。最终他选取了逃遁,并制造了自杀的假象。

  当时,他才17岁。有谁能知道,那样的云淡风轻,稚气未脱的外表下,是一颗绝望的!

  掩卷之余,我想正是正因我们有着更大的悲伤,因此对这个世界忍让和不屈服,人们把这称之为坚强。这一连串的打击,造就了之后更加坚韧的牛虻。

  接下来就是亚瑟开始了南美洲的地狱般的苦难的生活,他曾在利马被喝醉酒的拉斯加打得几乎送命,并从此留下了残疾。他曾在南美流浪时做过搬工,补过锁,打扫过猪圈,甚至在马戏团做过畸形小丑,所有属于他的骄傲,他的尊严否在脚下被践踏。这是永久的不可磨灭的心灵创伤。但是坚强的亚瑟凭着顽强的毅力,战胜自己,愈挫愈勇的斗志顽强的活下来。历艰多难,回到了让他失去一切濒临绝望的土地,其中也掺杂仇恨和报复吧!

  经历了皮鞭与暴力,经历了困苦与艰辛,放下了对上帝的信仰,此时蜕变为尖刻二决绝的牛虻。用支离破碎的心重组生命,(lz13)坚持回来,带着“革命者”的头衔,带着毁灭性的残酷要变本加厉地吧痛苦偿还给他人。他对情人琦达莱尼享有*,但是这个吉普赛女生只是革命者牛虻疲惫时的一只温软枕头而已;而他依旧深爱的琼玛,他态度粗暴地一而再再而三地展示自己的创伤;应对他的生父,他无情地“封锁”了父亲的爱,正因他对那种欺骗一向耿耿于怀;二他对曾是他的好朋友,老师,甚至是父亲的神甫,却不惜用一切来讽刺和挖苦,吧一个个都伤得血肉模糊。但是,他不快乐!有人说,他生前的快乐,是革命的一种符号。

  最后,他死了,带着恨,带着解脱,更多的是爱,留下那封信,那首歌,琼玛的悲痛欲绝和他父亲的疯狂乃至死亡。

  读这本,我不止一次感觉惋惜,叹息。

  人生就是一条单行线,但是笔直的路上却有着分岔口,有的时候探出一步就意味着无可挽回,有的时候探出一步就不肯呢个与自己想要的幸福又交集。他已不是那个稚气,天真,单纯的亚瑟,他是牛虻,他用恨和报复背叛了自己的过去。恨,把他和世界(他所爱的人和爱他的人)完全隔开了,他的世界空荡荡,只剩下不是自己的自己,持续着受伤的姿态。他的疤痕安静二柔和,却又丑陋和可怕。

  命运拿起红苹果,放在嘴巴咬一口,咬出了一个缺口——这是他所受到的欺骗和误解;再吃一口,多了一个缺口——这是他在皮鞭和暴力下所受的痛苦;最后一大口,缺口并从此无限期地蔓延——这是他的恨和报复。最后,苹果被缺口“填满”了,牛虻其他的情感宣泄出口被掩埋了,革命成了唯一的道路。但这在这条路上,他的革命仿佛是伤害的影子,两者联系得如此紧密,折磨和刺痛了多少个千千万万的人。成长中的疼痛,和一个蜕变的灵魂,蜕变是有代价的,这就是挣扎,恐惧和锥心之痛。这场革命的本相是残酷的诗,是一丛华丽的恶之花!

  我对这本书中的人物充满了疼惜。我疼惜琦达莱尼,牛虻从来没有爱过她,她比谁都清楚,但是她还是那样的爱他,披肝沥胆。琦达给予牛虻的感情,就像她本人一样,带着一种动人,野性和愚鲁的美丽。我疼惜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她的误解吧自己的爱人打到地狱,也打碎了他们之间的那根纽带。他死了,她哭了,他的所有痛苦,她此刻也在隐忍地承受着。我疼惜蒙坦里尼,他对儿子拳拳的爱,他的矛盾,他的痛苦。我疼惜他,不管他是单纯的亚瑟还是残酷的牛虻,他一向在痛苦的挣扎中,炙热的爱和强烈的恨,正因灵魂深处的渴望父爱,回忆深处的完美初恋,他显得好孤单。他的命运能够让我们在毫无准备的状况下,留下泪水,能够愿意撕碎自己的去拼贴他的人生,把自己的幸福像阳光一样分给他,但是我们却羞于自己的渺小和*凡。他的美,是荒凉的美,荒凉到骨子里,却又一些暖意,坚强,顽强的毅力,执着。他像黄昏,“只是近黄昏”的叹息,被他诠释的让人疼让人爱却无法恨起来。也只有这样的男子,才能把悲伤渲染成浓烈的血色和淡淡的疼痛。我疼惜没一个人,他都都是站在时代的船上,他们看不见前方,只能随波逐流,他们无法拥抱,只能把自己层层包裹,然后互相伤害。

  其实我们都是在欺骗和被欺骗中去圆滑去世俗,以往生命中的过客也都来去匆匆地去寻找所谓的归属。但是完美的结局和破败的收尾,只在几个音符的婉转间。亲爱的朋友,请坚信,想记得,即使世界末日的时候,也要发奋看见瞳孔里的幸福,不好让这个世界又那么多错过的爱,又那么多上演又落幕的杯具。

  伏尼契夫人那忧伤和浪漫的结局震撼着我的心,让我感受到牛虻的那种爱的痛恨,这种痛恨是正因以前挚爱,并且此刻同样热爱。这种痛恨,比爱更疼,比爱更暖。如果我也站在那个时代,我会对牛虻说:“你的命运尤为令人沮丧,于是,你施展恶魔的戏谑和伎俩,披上魔鬼的衣裳,但一切都枉费心机!你的眼神,依旧露出神圣之光!——尼采”!我们都要淡淡的浅唱,我的青春也不是没伤痕,是明白爱是信仰的延伸。

《牛虻》读后感_读《牛虻》的感想作文5

  故事的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以前天真地人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完美。名义上他是勃尔顿与后妻所生,但实则是后妻与蒙太尼里的私生子。牛虻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精神上很不愉快,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牛虻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他被最信赖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园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一个活生生,苦苦挣扎的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但是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在一次秘密*上,牛虻遇见了少年时的女友琼玛,悄悄地爱上了她。在罗马,*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牛虻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齐被捕入狱。他们的被捕,连琼玛都以为是牛虻告的密,在愤怒之下打了他的耳光。牛虻痛恨自己的幼稚无知,对神甫竟然会出卖自己感到震惊,同时得知蒙太尼里神甫原来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

  他一铁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他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在南美洲,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用心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正因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下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下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以前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艰难的啊。就好像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己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感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能够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期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就应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牛虻是个强者,真正的强者!

《牛虻》读后感_读《牛虻》的感想作文6

  在读过的小说中,伏尼契的《牛虻》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书中的主人公牛虻更是让我感觉到震撼……

  亚瑟,书中描写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一定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但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

  牛虻,书中又写道:

  费利斯。列瓦雷兹,绰号牛虻。

  年龄:大约三十岁;

  籍贯:不详,大概系南美人;

  职业;新闻记者;

  矮个子;黑头发;黑胡须;皮肤黝黑;蓝眼睛;前额:既阔又圆;鼻子,嘴巴,下——;

  对了,这儿:‘特征:右脚跛;左臂弯曲;左手少了两指;脸上有最近被马刀砍伤的疤痕;口吃。下面还有一句附言:‘精于枪法,捕时要加以注意。

  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曾经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后这“丑陋”的模样,这或许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悲剧。”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爱情与理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悲剧。

  这许多的冲突中每个都耐人寻味,每个都动人心旋,每一个冲突都把牛虻带向悲剧。可我无暇仔细体味这些冲突,因为我在被他的那种精神感动着、震撼着……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是开篇首语。本书的精华所在,文章的点睛之笔,也是牛虻和琼玛小时侯一起学的一首小诗,是文章的结晶。

  的确,牛虻精神是永不泯灭的。在宇宙的每个角落都会有这样的人存在。牛虻精神是人类的一种精神的象征。

  无论在牛虻那个战乱的年代,还是如今这和*的时代,牛虻的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面对敌人视死如归的精神都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发扬的。

  我知道你们这些留下来的人团结起来,就会给他们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实现为之奋斗的宏伟大业。至于我,对待死亡就会怀着轻松的心情,走进院子,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这是封面上的一段话。足见牛虻的伟大。他用一生的时间和恶势力作斗争,把自己的青春和热情毫不吝啬地献给了意大利。献给了他深爱的与之无关的人民。而面对死刑表现得从容不迫甚至让执行枪决的军官士兵都不寒而栗。面对手无缚鸡之力的牛虻,他们显得多么狼狈不堪!就连枪决的士兵都舍不得下手,一心想着是身旁的人射死牛虻的,最后竟有个士兵甚至没有开枪。牛虻就是有这个力量,能让他的敌人也受到感染。在他身旁的人,都会感受到他灵魂的魅力。并受到他的熏陶和感染。哎,这样一个好人还是被乱枪射死了,可就连最后一刻,他都不忘和敌人斗争,最后一刻他也是胜利的。他的敌人都怕他……

  牛虻是在其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神父蒙太尼里和女友琼玛的双重伤害下、其内心承受着非人的炼狱般折磨中流浪到南美洲,度过了地狱般的十三年。而后再出现在意大利的他已经成熟了,已经是老练的“牛虻”,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转眼看看现在的我们,80后的我们,被人们喻为“草莓族”的我们,莫说是受到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的双重打击我们有没有勇气重新站起来,就是遇到挫折也会让许多人放弃前进去选择逃避!这是多么鲜明的对比啊!

  生活在和*的年代里,我们缺少的或许就是一种牛虻精神——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战胜自己、愈挫愈勇的斗志!或许这时的我们真的应该学一下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把牛虻精神拿来,将它溶于自己的思想中,为自己所用,改变80后“草莓族”的现状,将自己变为 不仅外表光鲜亮丽,内心也坚强无比的“转基因草莓”吧!

《牛虻》读后感_读《牛虻》的感想作文7

  做一只百折不挠的牛虻。

  真正意义的行动不应考虑生命危险。我被神派到这座城市来,好比是马身上的一直牛虻,其职责就是刺激它尽快前行—这是苏格拉底《对话录》里的一句。这是对《牛虻》这本书的评价。

  无论我仍然活着

  还是我依然死去

  我都是一只牛虻

  愉快地飞来飞去

  这本书是受“保尔”所荐,我才开始读的。它的作者是——艾捷尔·丽莲·伏尼契,这著作影响着千万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亚瑟——也就是牛虻。

  这本书写的是亚瑟在经历重重困难后仍不忘革命,坚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狱后,许多人认为他已死,但他又重现江湖,不顾家人反对,在劳伦佐·蒙太尼里的帮助下坚持革命。他把自己命名为牛虻,因为他有牛虻的优秀品质。

  我记得他在被枪决的时候的一个段落,因为他坚强的品质令我记忆犹新:“一颗子弹打歪了,擦破了他的脸。另外一颗子弹打在膝盖的上部。牛虻站在那,冲他们笑。他们惊恐万分的瞅着已经被他们枪决,可是没有被杀死的人‘上校,你带来一只蹩脚的行刑队!我来瞧瞧能不能把他们*好。行了,伙计们!把你的武器抬高一点!你们都准备好了吗?那么来吧!预备——举枪——’‘射击!’上校跑上前抢先叫喊道。又一阵乱七八糟的射击。烟雾渐渐散开,随后冉冉升起,汇合到晨曦之中。他们见牛虻已然倒下,发现他竟然还没有死。他摇晃着站了起来,接着便向一边躺在了草地上。‘他是不是死了?’上校轻声问。狱医低声答道,‘我想是吧······感谢上帝!’‘感谢上帝!’上校又说了一遍,‘总算结束了!’蒙太尼里来到院内,木然看看前方。‘主教阁下!请你一定要原谅······枪决刚结束,尸体还没······’‘哦,我的上帝!’一个士兵忽然喊叫起来,军事长官及时回头去看。是的······草地上那具血淋淋的、模糊不清的身躯又一次开始挣扎,而且开始*。牛虻倚着医生的膝头直起身体,瞪大眼睛直瞅着十字架······”

  牛虻这种坚强的毅力,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也只有具有牛虻这样的品质,才能在无数子弹穿过身体的情况下,鲜血将要流尽的情况下仍然顽强不屈的站立起来,无所畏惧,更是不怕死神的威胁。

  读过这本书后,我才知道,我们所有的困难加起来,在牛虻眼里都是那么微不足道,我们只有学习牛虻那种刚毅不屈的精神,不屈不挠,从不认输······才能在接下来的生活中有所表现

《牛虻》读后感_读《牛虻》的感想作文8

  《牛虻》这本书,是一个朋友去旅行带回来给我的。当时拆开,就在扉页写了:“愿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可是当时忙于备战考试却并没有一口气读完,而是在两年后的暑假工中慢慢将它录入脑海……

  从“亚瑟”到“牛虻”,是时隔13年的苦难磨砺,是一个信奉上帝青年到想要推翻宗教信仰的革命者的转变。他因为不小心透露了组织的秘密而被心爱的人打了一耳光而伤心,后来又得知自己是自己深爱的神甫的私生子的双重打击下,他选择了假装死亡的方式消失,离开爱情与亲情。

  异乡的生活根本就不叫生活。在南美洲他过着非人的日子,在甘蔗园当苦力,为了一口饭成为被人戏弄嘲笑的小丑,在船上被毒打乃至毁容,在回到国土以至于他深爱以及爱着他的两个人都无法认出他。他受尽肉体与心灵的摧残,但在这个过程中,他却是变得更加强大,犹如“凤凰浴火,涅槃重生”!所以,在他回来之后,他成了笔锋犀利、干练冷酷而无所畏惧的列瓦雷士!

  他投身于革命,不仅因为他对教廷充满仇恨想要换回父亲,而且他想要“献身于意大利,帮她从奴隶和苦难中*出来!”所以他一直坚持下来,他自己也说过:“如果我自杀了,我的工作怎么办?谁来替我完成?”他的崇高信念与精神感染鼓励了许多人。但他最后还是因为对神甫的爱而放下了枪被捕获,这令很多人心痛!那些给他行刑的士兵是那么地爱戴他,握着枪的手发抖,把子弹打偏……但他最后还是离开了人间……神甫在牛虻死后,才后悔莫及,后悔选择上帝放弃了需要他的自己的孩子,他最后也逼疯了自己。到了这里,宗教在主教心里慢慢退去,这也暗示着牛虻的牺牲没有白白浪费。

  而最后,牛虻在给琼玛的信中写到: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活的牛虻。“琼玛知道一切后,也落下了泪,爱的人又再一次死去。或许从一开始注定是悲剧。

  但世人知道,牛虻虽死,他的精神却长存。

《牛虻》读后感_读《牛虻》的感想作文9

  此书的亮点固然是有的,牛虻的讽刺话语令人印象十分深刻,蒙坦里尼主教和亚瑟之前的情感表达也十分感人,但是,情节似乎有些过于牵强了,主教并没有出卖亚瑟,亚瑟从一个虔诚的神学院学生转变为一个歇斯底里的反基督徒,他的本意其实是为了报复他的父亲——那个爱他但又担负社会责任的父亲,这不能不让人觉得这出发点有点孩子气,不是吗?那个父亲又犯了多么不可原谅的错误值得他那么的恨呢?爱恨交加是牛虻的精神支柱,为了心爱女人的一个耳光就自暴自弃,这是不是很有些“维特式”的冲动呢?我觉得作者在刻画牛虻的内心方面缺少笔墨,刻画的不够生动,骨有余而肉不足啊。

  作者显然是反基督的,但是并没有给我们勾勒出教会的罪恶面,即便是那个把忏悔当作工具出卖亚瑟的神父也仅仅是一个特例而已,除此之外,这部作品再也没有一个正当的理由来抨击教会的罪恶了,这让人感觉似乎有些证据不足,更何况蒙坦里尼这个角色是极其善良的,他把绝大多数的薪水捐献给了穷人,把自己的住处也大部分当作了医院,作者这样描述他,然后又借用牛虻的话语猛烈的抨击教会,感觉有点自相矛盾了。如果作者把蒙坦里尼主教当作一个特例的话兴许说得过去,但是作者没有这样表达。

  在文章的结尾,作者安排主教在公众面前公然攻击信众,这点也不是很恰当的,因为并不是人民把亚瑟推上断头台的,真正把亚瑟推上断头台的正是他自己,而这出发点恰恰是为了人民,看似很巧妙,但是不尽然,他为了不背叛“自己的信仰”而牺牲了自己的儿子,但是最后的发言却起到了极其负面的效果,挑战的却是“大众的信仰”,这是很不恰当并不合情理的。更何况,作者安排枪毙牛虻的士兵故意打歪了子弹,这说明士兵是善的,但是蒙坦里尼最后却恶狠狠的鄙视那些虔诚的信徒,这是不是也有些不合情理呢?

  我实在是怀疑这部小说应该不应该属于经典文学范畴,在我看来,这部小说倒应该成为一部内容苍白的反基督的工具而已,一部并不怎么高明的宣扬“革命”的工具书——应该这么形容。

《牛虻》读后感_读《牛虻》的感想作文10

  牛虻出生在一个极为奢侈的家庭,曾经天真地人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崇拜牛虻,因为他热爱生活。他愿活着。就是在妓院里洗碗刷碟,在农场里牵马拉镫,在杂耍班里扮演小丑度日,在斗牛场里干脏活杂活,在矿山当苦力卖命——经受了七劫八难,忍受了难以想象的劳累、痛苦、屈辱,他仍然顽强地活着。而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一遇到挫折、困难、痛苦就万念惧灰。我们“轻视生命”和牛虻“珍惜生命”之间的对比那样鲜明。美国教育家威廉——沃德说过:“生命并非一个发现的过程,而是一个创造的过程。你并不是在发现你自己,而是在重新创造你自己。所以,别急于发现你是谁,而该急于决定你想做谁。”我们之所以一遇困难就有轻生的念头,原因也在于我们太注重“结果”。其实做任何事情,“结果”都不重要,重要的恰恰是被我们忽略地那个“过程”。

  爱情是人生最为*凡的情感,有始以来也从未有人否认过它。我也认为如果人生得不到爱情的滋润,那么这一生都将是枯燥而乏味地。本书主人公牛虻与琼玛之间的爱情,是那样的致死不渝,视死如归。可是不管爱得如何惊天动地,在国家利益面前再伟大的爱情也会变得十分渺小,所以牛虻毅然选择了放弃爱情。虽然,爱情是那样地重要,他也不愿意舍弃他最爱的琼玛,可是为了革命他放弃了所有他应有的东西,甚至是人生最为宝贵的生命。

  生命是宝贵的。他抛弃了自己宝贵的生命,抛弃了自己与琼玛之间宝贵的爱情,视死如归。他说:他是为了人们能在阳光中漫步,为了那些 “正在抛撒玫瑰花的孩子们”,才饮弹身亡,躺在那“黑沉沉的墓穴中”。这时,我不禁想起了匈牙利爱国诗人裴多菲的那首脍炙人口的小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这首诗是最贴切不过地概括了牛虻的一生。他的生命诚可贵,但他对琼玛的爱情价更高,而为了个人和整个意大利的自由,他将生命和爱情都抛弃了。他死得其所,死而无憾。正如他临刑前所说:“他们处死我,是因为他们惧怕我。如是,我还有何求?”

  牛虻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


《牛虻》读后感_读《牛虻》的感想作文10篇扩展阅读


《牛虻》读后感_读《牛虻》的感想作文10篇(扩展1)

——《牛虻》读后感_读《牛虻》的感想作文10篇

《牛虻》读后感_读《牛虻》的感想作文1

  《牛虻》(The Gadfly)是爱尔兰女作家艾捷尔·丽莲·伏尼契创作的长篇小说,该书描写了意大利革命党人牛虻的一生。主人公单纯幼稚的爱国青年亚瑟因被革命同志误解,佯装投河自尽,奔赴南美。13年后,当他带着一身伤残重回故乡时,苦难的经历已把他磨练成一个坚定的革命者。他参与了反对奥地利统治者、争取国家独立统一的斗争,最后为之献出了生命。小说涉及了斗争、信仰、牺牲这些色彩浓重的主题。

  小说是作者伏尼契受到当时身边革命者的献身精神的激励写成的。它生动地反映了19世纪30年代意大利革命者反对奥地利统治者、争取国家独立统一的斗争,成功地塑造了革命党人牛虻的形象。

-------------------------------------------------------------------------------------------------

《牛虻》读后感_读《牛虻》的感想作文2

  牛虻青年时代参加了意大利党的革命活动,但同时又笃信上帝,牧师卡尔狄利用他的忏悔进行告密,致使他和他的战友一起被捕入狱。后来他得知自己原来是自己最崇拜的神甫蒙泰尼里的私生子,非常痛苦,遂对上帝宗教产生了怀疑。又因恋人琼玛对他的误解,认为是他主动出卖了同志,致使他出走南美洲,流亡十三年,遭遇了许多意想不到的磨难。最后他成了一个瘸子,满脸伤疤,但却磨炼成了一名坚强的革命战士。后来他在一次武装斗争中,因叛徒出卖而不幸被捕并遭枪杀。

-------------------------------------------------------------------------------------------------

《牛虻》读后感_读《牛虻》的感想作文3

  艾捷尔·丽莲·伏尼契(Ethel Lilian Voynich,1864—1960),英国女作家。1864年出生于爱尔兰科克市。其父即布尔代数和布尔变量的冠名者,英国数学家乔治·布尔。4岁时丧父,随母迁居伦敦。1882年只身到德国求学,入柏林音乐学院,1885年毕业回国。1887年,在伦敦结识一些流亡的革命者,以受俄国民粹派作家克拉夫钦斯基思想和创作的影响最深,并在其支持下侨居俄国两年。回伦敦后,继续参与流亡者活动,担任俄国流亡者创办的《自由俄罗斯》杂志的编辑,同时开始创作,1892年与波兰流亡者米哈伊·伏尼契结婚。1897年在伦敦出版长篇小说《牛虻》。描写19世纪意大利*为祖国的统一和独立而进行的英勇斗争。揭露天主教会的丑恶面貌,成功地塑造了革命者“牛虻”。的英雄形象。该书被译为多种文字广为流传。此后,还写出自传性长篇小说《奥丽维亚·拉塔姆》和《牛虻》续篇《中断了的友谊》等。晚年移居美国,直至1960年逝世。

-------------------------------------------------------------------------------------------------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牛虻》读后感3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牛虻》读后感_读《牛虻》的感想作文4

  今年暑假,我把两篇大考前没看完的小说—《牛虻》、《百年孤独》给看完了,使我有了比较深刻的印象,但使我看完这本书的是我书架上的一本书—《逸间趣事由来》……那天,我觉得没事就在书架上寻起书来了,我突然发现一本书,书名为《逸间趣事由来》我看了一下,发现目录中写了《牛虻》这本书的书名由来,使我再次想深刻的去理解牛虻这本书。书中写道: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苏格拉底,于公元前399年被法庭处以死刑,罪名是用哲学腐蚀青年。临刑时,他说:“只要我活着,我就坚决不放弃哲学研究。真正有意义的行动是不应该考虑生命的危险的,我被神遣到这个城市来,好比是马身上的一只牛虻,职责就是刺激马赶快前进。”这番话强烈地震撼了后世爱尔兰女作家伏尔契的心灵,她为苏格拉底忠于信仰,宁死不屈的崇高精神所感动,当她反映意大利人民小说初稿之后,把自已小说中的主人公取名为牛虻,又用这名字作小说的书名。读了这篇文章,我深深地感到《牛虻》这本书原来是这样来的。

  苏格拉底真的是太伟大了。书中主人公牛虻,在知道他最敬爱、尊敬的神父欺骗了他,神父本来是牛虻的父亲,但却一直不说是牛虻的父亲,这一件事使牛虻的心灵受到了沉重的打击,他再也不相信神父,因为神父欺骗了他。他不愿在这块伤心地。于是他决定离走他乡,来到了另一个陌生的地方,一个没有人认识他的地方。在那,他为了生活,在酒店做过工,在酒店里他和客人产生冲突,被人打断了手指,在马路上要过饭;才20岁的他,身上瘦骨如柴,因此常被人们打,他的脚被人打瘸了,再也不像以前那样灵活了,走起路来常常时不时的一拐一拐的,但他不闻不语,他相信人只要永往直前,一定会胜利的。他的那种自强不息的牛虻精神,迫使他奋笔写了许多文章,一发表他的文章就红了起来,总统、将军、作家、百姓都十分喜欢,在读者的欢呼中,使他成了文学家,使他成了那城市的明星……

  我要学习这种在许多人看不起你时,而你却用心去做你自已的事的伟大的牛虻精神。记得有一次,我去少年宫学二胡,那是我第一次学二胡,没有一丝二胡基础的我,却被一心要使我成才的爷爷,让我到二胡基础班学习二胡。刚开始,班里的人有些也学过一学期,甚至二个学期,他们凭自已已学过的基础常来欺压我们这群刚开始接触二胡的学员们。但我却一直相信,“天生我才必有用”这句千古不变的哲理,当我想起《牛虻》这本书的主人公的牛虻精神,我决定不理他们对我们说的一言一语;我只有用心拉二胡,让我的实力来证明我能行吧!不错!经过我一学期的努力,我也拥有了属于自已的良好基础。使那些学员们再也不小瞧我了。相信我吧!同伴们!相信牛虻精神,你如果做牛虻精神,那不就能笨鸟先飞了吗?每个聪明人都有自已的缺点,但他们也都在别人已经认为自已很好的情况下,改正自已的缺点,这才是聪明人啊!这才是牛虻精神。牛虻的职责就是刺激马儿快快前进。

《牛虻》读后感_读《牛虻》的感想作文5

  在读过的小说中,伏尼契的《牛虻》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书中的主人公牛虻更是让我感觉到震撼……

  亚瑟,书中描写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一定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但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

  牛虻,书中又写道:

  费利斯。列瓦雷兹,绰号牛虻。

  年龄:大约三十岁;

  籍贯:不详,大概系南美人;

  职业;新闻记者;

  矮个子;黑头发;黑胡须;皮肤黝黑;蓝眼睛;前额:既阔又圆;鼻子,嘴巴,下——;

  对了,这儿:‘特征:右脚跛;左臂弯曲;左手少了两指;脸上有最近被马刀砍伤的疤痕;口吃。下面还有一句附言:‘精于枪法,捕时要加以注意。

  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曾经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后这“丑陋”的模样,这或许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悲剧。”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爱情与理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悲剧。

  这许多的冲突中每个都耐人寻味,每个都动人心旋,每一个冲突都把牛虻带向悲剧。可我无暇仔细体味这些冲突,因为我在被他的那种精神感动着、震撼着……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是开篇首语。本书的精华所在,文章的点睛之笔,也是牛虻和琼玛小时侯一起学的一首小诗,是文章的结晶。

  的确,牛虻精神是永不泯灭的。在宇宙的每个角落都会有这样的人存在。牛虻精神是人类的一种精神的象征。

  无论在牛虻那个战乱的年代,还是如今这和*的时代,牛虻的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面对敌人视死如归的精神都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发扬的。

  我知道你们这些留下来的人团结起来,就会给他们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实现为之奋斗的宏伟大业。至于我,对待死亡就会怀着轻松的心情,走进院子,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这是封面上的一段话。足见牛虻的伟大。他用一生的时间和恶势力作斗争,把自己的青春和热情毫不吝啬地献给了意大利。献给了他深爱的与之无关的人民。而面对死刑表现得从容不迫甚至让执行枪决的军官士兵都不寒而栗。面对手无缚鸡之力的牛虻,他们显得多么狼狈不堪!就连枪决的士兵都舍不得下手,一心想着是身旁的人射死牛虻的,最后竟有个士兵甚至没有开枪。牛虻就是有这个力量,能让他的敌人也受到感染。在他身旁的人,都会感受到他灵魂的魅力。并受到他的熏陶和感染。哎,这样一个好人还是被乱枪射死了,可就连最后一刻,他都不忘和敌人斗争,最后一刻他也是胜利的。他的敌人都怕他……

  牛虻是在其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神父蒙太尼里和女友琼玛的双重伤害下、其内心承受着非人的炼狱般折磨中流浪到南美洲,度过了地狱般的十三年。而后再出现在意大利的他已经成熟了,已经是老练的“牛虻”,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转眼看看现在的我们,80后的我们,被人们喻为“草莓族”的我们,莫说是受到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的双重打击我们有没有勇气重新站起来,就是遇到挫折也会让许多人放弃前进去选择逃避!这是多么鲜明的对比啊!

  生活在和*的年代里,我们缺少的或许就是一种牛虻精神——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战胜自己、愈挫愈勇的斗志!或许这时的我们真的应该学一下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把牛虻精神拿来,将它溶于自己的思想中,为自己所用,改变80后“草莓族”的现状,将自己变为 不仅外表光鲜亮丽,内心也坚强无比的“转基因草莓”吧!

《牛虻》读后感_读《牛虻》的感想作文6

  做一只百折不挠的牛虻。

  真正意义的行动不应考虑生命危险。我被神派到这座城市来,好比是马身上的一直牛虻,其职责就是刺激它尽快前行—这是苏格拉底《对话录》里的一句。这是对《牛虻》这本书的评价。

  无论我仍然活着

  还是我依然死去

  我都是一只牛虻

  愉快地飞来飞去

  这本书是受“保尔”所荐,我才开始读的。它的作者是——艾捷尔·丽莲·伏尼契,这著作影响着千万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亚瑟——也就是牛虻。

  这本书写的是亚瑟在经历重重困难后仍不忘革命,坚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狱后,许多人认为他已死,但他又重现江湖,不顾家人反对,在劳伦佐·蒙太尼里的帮助下坚持革命。他把自己命名为牛虻,因为他有牛虻的优秀品质。

  我记得他在被枪决的时候的一个段落,因为他坚强的品质令我记忆犹新:“一颗子弹打歪了,擦破了他的脸。另外一颗子弹打在膝盖的上部。牛虻站在那,冲他们笑。他们惊恐万分的瞅着已经被他们枪决,可是没有被杀死的人‘上校,你带来一只蹩脚的行刑队!我来瞧瞧能不能把他们*好。行了,伙计们!把你的武器抬高一点!你们都准备好了吗?那么来吧!预备——举枪——’‘射击!’上校跑上前抢先叫喊道。又一阵乱七八糟的射击。烟雾渐渐散开,随后冉冉升起,汇合到晨曦之中。他们见牛虻已然倒下,发现他竟然还没有死。他摇晃着站了起来,接着便向一边躺在了草地上。‘他是不是死了?’上校轻声问。狱医低声答道,‘我想是吧······感谢上帝!’‘感谢上帝!’上校又说了一遍,‘总算结束了!’蒙太尼里来到院内,木然看看前方。‘主教阁下!请你一定要原谅······枪决刚结束,尸体还没······’‘哦,我的上帝!’一个士兵忽然喊叫起来,军事长官及时回头去看。是的······草地上那具血淋淋的、模糊不清的身躯又一次开始挣扎,而且开始*。牛虻倚着医生的膝头直起身体,瞪大眼睛直瞅着十字架······”

  牛虻这种坚强的毅力,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也只有具有牛虻这样的品质,才能在无数子弹穿过身体的情况下,鲜血将要流尽的情况下仍然顽强不屈的站立起来,无所畏惧,更是不怕死神的威胁。

  读过这本书后,我才知道,我们所有的困难加起来,在牛虻眼里都是那么微不足道,我们只有学习牛虻那种刚毅不屈的精神,不屈不挠,从不认输······才能在接下来的生活中有所表现

《牛虻》读后感_读《牛虻》的感想作文7

  这是一本激情小说,一部心灵史诗——《牛虻》。在寒假期间,我阅读了《牛虻》这本我久已盼望一读的文学名著。读了之后,我的心激动不已,情不自禁地写下了这篇读后感。

  不过还是先回顾一下主要内容,整理一下因激动而冲昏了头的思绪。主人翁青年亚瑟因少年不更事而泄露组织秘密,换了心爱的女友琼玛一记耳光,无比懊丧。接着,他又得知自己竟然是所崇拜的神父的私生子,因此陷入迷茫甚至绝望。他制造了投海自尽的假象,从此流亡南美。十三年后回国时,他已成为革命者牛虻。一个为意大利的自由而战斗的斗士归来,意味着他此生再无安宁。最后,为了理想,牛虻割舍了爱情和亲情,也舍弃了深爱他的吉卜赛女郎倚达,舍笑走向刑场......

  此时的牛虻简直生不如死,欲哭无泪。他失去了幸存在自己内心深处的一线希望,失去了曾经与他朝夕相处的琼玛对他的那份最纯真无瑕的爱情,也失去了在他近乎绝望时与他同甘共苦,一起出生入死的倚达。他什么也没有了,两手空空,他什么没有了......

  可是!他留给世人唯一是最珍贵的无价之宝是那永不坠落的斗争精神!在当年哪个兵分马乱,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社会,他就像一颗闪闪发光的金子,用他微弱却能给人希望和光明的亮光,照亮着这个社会的某一个角落。可惜它却被丢弃在一个不太显眼的死角里,深深地埋藏着,它在那里沉睡了好久,好久,好久......

  革命胜利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焕然一心的新社会迎来了第一个春天,这时人们在改革建设中不经意见发现了它的存在。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它依旧不逊当年那种豪情气壮,一心只为革命的金子精神!这时,往日的记忆和永不忘记的真实故事一幕幕地揭开了......

  其实像牛虻一样不畏牺牲,有着悲惨,曲折不堪的命运的人不胜其数。在我国的刘胡兰,黄继光,邱少云,雷锋,董存瑞等人都是在保卫国家,视国如家,英勇抗战中光荣牺牲的英雄好汉,他们同牛虻一样,都是受我们这一代青年人普遍崇敬和爱戴。

  其实,当今时代,同牛虻那个时代有了很大的不同,现在的生活未必再要求我们像牛虻当年那样为表示反抗,不顾自己宝贵生命或者是六亲不认,大义灭亲,如果你是这么人文,那你就是大错特错了。曾经有一个女孩她因为不满意老师对她不闻不问,漠不关心,居然想召集全班同学集中配合她,专门在老师上课时闹,甚至她还想到校长室告老师,事后在接受学校的批评时,还强词夺理,振振有声地说:“我这是在发扬牛虻精神!”他荒唐了!我想当今的我们应该真正读懂作者的一片良苦用心。在建设有*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同时,我们应该把牛虻那种为人类的进步和*而无私奉献;把崇高理想和每一个具体行动结合起来,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把不畏任何艰难险阻,百折不挠的精神,仍然作为我们强有力的武器,把我们的家园推向更美好的未来!

  牛虻的崇高精神将伴随我一生,鞭策我抓紧每分每秒的时间,去做一些有利于人类发展的事,同时也使我的精神生活得到充实。

《牛虻》读后感_读《牛虻》的感想作文8

  此书的亮点固然是有的,牛虻的讽刺话语令人印象十分深刻,蒙坦里尼主教和亚瑟之前的情感表达也十分感人,但是,情节似乎有些过于牵强了,主教并没有出卖亚瑟,亚瑟从一个虔诚的神学院学生转变为一个歇斯底里的反基督徒,他的本意其实是为了报复他的父亲——那个爱他但又担负社会责任的父亲,这不能不让人觉得这出发点有点孩子气,不是吗?那个父亲又犯了多么不可原谅的错误值得他那么的恨呢?爱恨交加是牛虻的精神支柱,为了心爱女人的一个耳光就自暴自弃,这是不是很有些“维特式”的冲动呢?我觉得作者在刻画牛虻的内心方面缺少笔墨,刻画的不够生动,骨有余而肉不足啊。

  作者显然是反基督的,但是并没有给我们勾勒出教会的罪恶面,即便是那个把忏悔当作工具出卖亚瑟的神父也仅仅是一个特例而已,除此之外,这部作品再也没有一个正当的理由来抨击教会的罪恶了,这让人感觉似乎有些证据不足,更何况蒙坦里尼这个角色是极其善良的,他把绝大多数的薪水捐献给了穷人,把自己的住处也大部分当作了医院,作者这样描述他,然后又借用牛虻的话语猛烈的抨击教会,感觉有点自相矛盾了。如果作者把蒙坦里尼主教当作一个特例的话兴许说得过去,但是作者没有这样表达。

  在文章的结尾,作者安排主教在公众面前公然攻击信众,这点也不是很恰当的,因为并不是人民把亚瑟推上断头台的,真正把亚瑟推上断头台的正是他自己,而这出发点恰恰是为了人民,看似很巧妙,但是不尽然,他为了不背叛“自己的信仰”而牺牲了自己的儿子,但是最后的发言却起到了极其负面的效果,挑战的却是“大众的信仰”,这是很不恰当并不合情理的。更何况,作者安排枪毙牛虻的士兵故意打歪了子弹,这说明士兵是善的,但是蒙坦里尼最后却恶狠狠的鄙视那些虔诚的信徒,这是不是也有些不合情理呢?

  我实在是怀疑这部小说应该不应该属于经典文学范畴,在我看来,这部小说倒应该成为一部内容苍白的反基督的工具而已,一部并不怎么高明的宣扬“革命”的工具书——应该这么形容。

《牛虻》读后感_读《牛虻》的感想作文9

  牛虻出生在一个极为奢侈的家庭,曾经天真地人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崇拜牛虻,因为他热爱生活。他愿活着。就是在妓院里洗碗刷碟,在农场里牵马拉镫,在杂耍班里扮演小丑度日,在斗牛场里干脏活杂活,在矿山当苦力卖命——经受了七劫八难,忍受了难以想象的劳累、痛苦、屈辱,他仍然顽强地活着。而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一遇到挫折、困难、痛苦就万念惧灰。我们“轻视生命”和牛虻“珍惜生命”之间的对比那样鲜明。美国教育家威廉——沃德说过:“生命并非一个发现的过程,而是一个创造的过程。你并不是在发现你自己,而是在重新创造你自己。所以,别急于发现你是谁,而该急于决定你想做谁。”我们之所以一遇困难就有轻生的念头,原因也在于我们太注重“结果”。其实做任何事情,“结果”都不重要,重要的恰恰是被我们忽略地那个“过程”。

  爱情是人生最为*凡的情感,有始以来也从未有人否认过它。我也认为如果人生得不到爱情的滋润,那么这一生都将是枯燥而乏味地。本书主人公牛虻与琼玛之间的爱情,是那样的致死不渝,视死如归。可是不管爱得如何惊天动地,在国家利益面前再伟大的爱情也会变得十分渺小,所以牛虻毅然选择了放弃爱情。虽然,爱情是那样地重要,他也不愿意舍弃他最爱的琼玛,可是为了革命他放弃了所有他应有的东西,甚至是人生最为宝贵的生命。

  生命是宝贵的。他抛弃了自己宝贵的生命,抛弃了自己与琼玛之间宝贵的爱情,视死如归。他说:他是为了人们能在阳光中漫步,为了那些 “正在抛撒玫瑰花的孩子们”,才饮弹身亡,躺在那“黑沉沉的墓穴中”。这时,我不禁想起了匈牙利爱国诗人裴多菲的那首脍炙人口的小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这首诗是最贴切不过地概括了牛虻的一生。他的生命诚可贵,但他对琼玛的爱情价更高,而为了个人和整个意大利的自由,他将生命和爱情都抛弃了。他死得其所,死而无憾。正如他临刑前所说:“他们处死我,是因为他们惧怕我。如是,我还有何求?”

  牛虻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

《牛虻》读后感_读《牛虻》的感想作文10

  《牛虻》的故事发生在几百年前,意大利人为了推翻奥地利的殖民统治,成立了意大利青年党,进行各种革命活动。十八岁的大学生亚瑟就是它的成员之一。因为接受忏悔神父的诱骗,单纯幼稚的他无意中泄露了党的机密,自己也被朋友误解。于是假装投海自尽,实则通过一艘轮船偷渡到南美。经过十三年的磨难,他由一个神父最爱的学生、虔诚的宗教徒变成了一个坚定的革命者。他以“牛虻”为笔名,在报刊上发表各种讽刺文章,来支持党的运动。在一次起义行动中,牛虻被捕,经受住敌人的种种折磨,最后英勇就义。

  小说非常通畅,容易理解,不失为一部经典名著。读完它后,我倒感觉有点像外国版的《红岩》。不过写作的风格是完全不同的。《牛虻》带有意大利人浓郁的宗教气息和女作家细腻、忧伤的叙事格调,和许多*革命小说是不太一样的。

  书中最引人瞩目的,就是亚瑟这个人物形象了。十八岁时,他还是一个单纯天真的爱国青年,神父最喜爱的学生。因为宗教信仰,他无意中泄露了党的秘密,导致自己和同志被捕。出狱后,因为朋友的误解才无奈走上了出国历练的道路。我们无法想象他在南美洲遭遇了怎么样的痛苦,仅凭书中的一些片段来看,那一定是极其难以忍受,不仅是肉体上,还有精神上的——他的尊严也在被人践踏。这些无法想象的痛苦,被亚瑟一一隐忍了下来。痛苦,磨练出了他那坚韧、顽强的性格。他完全变了一个人儿。回国之后,他以像十三年前那样不改的热情投入到革命事业中去,却少了一份青涩,多了一份隐忍。他的语言犀利、辛辣,犹如一把长剑刺入敌人胸膛。同志们形容他是一只牛虻,这再贴切不过了。他像一只牛虻,叮得敌人瘙痒难忍,不觉露出了丑陋的真实面孔,暴露在世人面前。怪不得敌人对他又恨又怕,语言啊,永远是最具有威力的武器。

  读《牛虻》,我们可以学习到亚瑟那坚韧不拔的顽强性格,以及对国家、事业的满腔热情。这些优秀的品质,足够我们受益终生。


《牛虻》读后感_读《牛虻》的感想作文10篇(扩展2)

——《牛虻》读后感_读《牛虻》的感想作文10篇

《牛虻》读后感_读《牛虻》的感想作文1

  《牛虻》(The Gadfly)是爱尔兰女作家艾捷尔·丽莲·伏尼契创作的长篇小说,该书描写了意大利革命党人牛虻的一生。主人公单纯幼稚的爱国青年亚瑟因被革命同志误解,佯装投河自尽,奔赴南美。13年后,当他带着一身伤残重回故乡时,苦难的经历已把他磨练成一个坚定的革命者。他参与了反对奥地利统治者、争取国家独立统一的斗争,最后为之献出了生命。小说涉及了斗争、信仰、牺牲这些色彩浓重的主题。

  小说是作者伏尼契受到当时身边革命者的献身精神的激励写成的。它生动地反映了19世纪30年代意大利革命者反对奥地利统治者、争取国家独立统一的斗争,成功地塑造了革命党人牛虻的形象。

-------------------------------------------------------------------------------------------------

《牛虻》读后感_读《牛虻》的感想作文2

  艾捷尔·丽莲·伏尼契(Ethel Lilian Voynich,1864—1960),英国女作家。1864年出生于爱尔兰科克市。其父即布尔代数和布尔变量的冠名者,英国数学家乔治·布尔。4岁时丧父,随母迁居伦敦。1882年只身到德国求学,入柏林音乐学院,1885年毕业回国。1887年,在伦敦结识一些流亡的革命者,以受俄国民粹派作家克拉夫钦斯基思想和创作的影响最深,并在其支持下侨居俄国两年。回伦敦后,继续参与流亡者活动,担任俄国流亡者创办的《自由俄罗斯》杂志的编辑,同时开始创作,1892年与波兰流亡者米哈伊·伏尼契结婚。1897年在伦敦出版长篇小说《牛虻》。描写19世纪意大利*为祖国的统一和独立而进行的英勇斗争。揭露天主教会的丑恶面貌,成功地塑造了革命者“牛虻”。的英雄形象。该书被译为多种文字广为流传。此后,还写出自传性长篇小说《奥丽维亚·拉塔姆》和《牛虻》续篇《中断了的友谊》等。晚年移居美国,直至1960年逝世。

-------------------------------------------------------------------------------------------------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牛虻》读后感3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牛虻》读后感_读《牛虻》的感想作文3

  小时候就喜欢的一本书,一直看的太肤浅,为主人公的被枪决而感到遗憾。如今重读,给人更震撼的体验,个人情感与革命事业之间取大义者众,从中的爱恨交加看的人苦楚,看的人心酸,更看的人欢欣鼓舞。主人公的死换来了比其生更有价值的革命人生启示。这又让我想起了保尔柯察金的那段经典启示: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于我们只有一次。

  一个人的生命应当怎样度过呢: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在临终的时候,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最伟大的事业--为人类的*而进行的斗争。”“我是一只牛虻,幸福欢畅,不管是活着,还是已死亡。”

《牛虻》读后感_读《牛虻》的感想作文4

  《牛虻》,今天回家看到家里的书架,就想安利一本我特别喜欢的书。我并不是把他当做一本纯粹的革命书籍来看,我觉得它更多的是反映理想与现实的残忍,一种信仰的破灭却是成全了另一种信仰的牺牲。对亚瑟来说,拒绝神父的拯救,不仅仅是为了革命而牺牲,更有一种孩子式的赌气,Padre为了泥塑的神而抛弃了自己,自己则不屑于他的施舍。死亡是对Padre的无声*,也是对革命的虔诚,所以对亚瑟而言就只有这一条路才配得上他的骄傲。

  这本书说的是亚瑟有一位敬爱的神父蒙泰尼里,亚瑟称他为Padre(神父的意思,也可指父亲)。亚瑟参加了青年意大利党,参与了革命,在一次对神父的忏悔中暴露了他们的行动,从而导致了战友被捕入狱,同时亚瑟又发现自己是神父的私生子。亚瑟感到了背叛,于是伪装自杀,流亡到南美洲。13年后他再回到意大利,却又被捕。在监狱中他与神父相认,但神父在上帝和亚瑟之间选择了上帝,绝望的亚瑟选择了就义。

  亚瑟和神父相认的那段我看了很多遍,我还记得当时是一个晚上,我看到这段的时候,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我能感受到神父的纠结,亚瑟从希望到失望。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信仰的权利,只是感到很可惜。尤其是最后神父在亚瑟死后也发了疯,当时的我总是想,如果神父当时肯退一步,之后这些悲剧就不会发生。但如果真是这样,这本书也失去了摄人心魄的力量。悲剧才会让人记忆深刻,让人反思,唏嘘之余让人感慨。

  “Padre,您难道从不明白我真的没被淹死吗?”“Padre,您的上帝是个骗子。”——亚瑟

  “你们已经杀死了他!你们已经杀死了他!我却受着煎熬,因为我不愿让你们死去。”——蒙泰尼里

  虽然蒙泰尼里是软弱的,不肯完全抛弃他的宗教,但他却是愿意帮助亚瑟越狱的。而亚瑟在得知Padre的选择后拒绝了越狱。在这件事里,我觉得不完全是神父的错。至少他愿意去违背自己的神去帮助亚瑟,这时亲情是占了上风的,而亚瑟则显得有些固执。与其说亚瑟是为了革命而牺牲,不如说亚瑟其实是为了自己的坚持与固执而选择牺牲。没了Padre的支持,他该是心如死灰的吧,在南美的13年也该是度日如年。所有悲剧都是性格的悲剧,性格决定了你的选择。这不是一个悲剧,而只是一个让人遗憾的故事。明明相爱的两个人,却阴差阳错地一次次地错过。亚瑟并不是一个合格的革命者,因为他在感情上欠缺隐忍,但这也体现了他的真性情。

  还有,我很喜欢庆学先先生翻译的这版,文字读起来很流畅,有画面感,抒情却不矫情,这也是我读了不止一遍的原因。

《牛虻》读后感_读《牛虻》的感想作文5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是开篇首语

  亚瑟,一个不会被忘记的名字。第一次阅读,很难和那个强壮而有毛的动物——“牛虻”联系起来。读了,懂了,明了。同一个人,不一样的名字,不一样的灵魂,却摆脱不了“影子”的夹带关联。

  这是一个发展在暴力革命与非暴力革命斗争的年代。这是一个新养育革命之间的较量。它并不是一本单纯的革命小说,它的本质隐藏了一个家庭杯具,让人无法忘却却无限惋惜的杯具!

  亚瑟,家境富裕娇生惯养的他,是一个内向害羞的男孩,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年轻人。他的生命单纯,完美,犹如湛蓝的天空透彻,不挂一丝浮云。他单纯地喜爱一个人,单纯地吃醋,单纯地参加革命,也单纯地信仰上帝。革命和上帝,是两种不一样的形式的信仰。年轻的亚瑟同时保留两种信仰,是正因他没有被卷入到两种信仰的齿轮之间。

  太幸福就是太悲伤的开始。命运就像一个贪玩的恶魔,捉弄着幸福的人。

  他被伪善的教士卡尔狄出卖,进而被自己信任的同志和最爱的姑娘琼玛的误解,琼玛一巴掌,撕碎了他的心,陷入了绝望的深渊。然而接踵而至的打击让他内心几近崩溃,原来他是蒙坦尼里与母亲的私生子,偷情的产物。

  又这么一个片段写道:他的反映却反常的可怕:“他就是笑,笑,无止境的笑。”这样支离破碎的笑容,反映出之前被出卖,被战友误解,被心爱的人不信任更大的打击。正因他是那么的信仰上帝,信仰蒙坦里尼。他一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难像,以示与教会的决裂。最终他选取了逃遁,并制造了自杀的假象。

  当时,他才17岁。有谁能知道,那样的云淡风轻,稚气未脱的外表下,是一颗绝望的!

  掩卷之余,我想正是正因我们有着更大的悲伤,因此对这个世界忍让和不屈服,人们把这称之为坚强。这一连串的打击,造就了之后更加坚韧的牛虻。

  接下来就是亚瑟开始了南美洲的地狱般的苦难的生活,他曾在利马被喝醉酒的拉斯加打得几乎送命,并从此留下了残疾。他曾在南美流浪时做过搬工,补过锁,打扫过猪圈,甚至在马戏团做过畸形小丑,所有属于他的骄傲,他的尊严否在脚下被践踏。这是永久的不可磨灭的心灵创伤。但是坚强的亚瑟凭着顽强的毅力,战胜自己,愈挫愈勇的斗志顽强的活下来。历艰多难,回到了让他失去一切濒临绝望的土地,其中也掺杂仇恨和报复吧!

  经历了皮鞭与暴力,经历了困苦与艰辛,放下了对上帝的信仰,此时蜕变为尖刻二决绝的牛虻。用支离破碎的心重组生命,(lz13)坚持回来,带着“革命者”的头衔,带着毁灭性的残酷要变本加厉地吧痛苦偿还给他人。他对情人琦达莱尼享有*,但是这个吉普赛女生只是革命者牛虻疲惫时的一只温软枕头而已;而他依旧深爱的琼玛,他态度粗暴地一而再再而三地展示自己的创伤;应对他的生父,他无情地“封锁”了父亲的爱,正因他对那种欺骗一向耿耿于怀;二他对曾是他的好朋友,老师,甚至是父亲的神甫,却不惜用一切来讽刺和挖苦,吧一个个都伤得血肉模糊。但是,他不快乐!有人说,他生前的快乐,是革命的一种符号。

  最后,他死了,带着恨,带着解脱,更多的是爱,留下那封信,那首歌,琼玛的悲痛欲绝和他父亲的疯狂乃至死亡。

  读这本,我不止一次感觉惋惜,叹息。

  人生就是一条单行线,但是笔直的路上却有着分岔口,有的时候探出一步就意味着无可挽回,有的时候探出一步就不肯呢个与自己想要的幸福又交集。他已不是那个稚气,天真,单纯的亚瑟,他是牛虻,他用恨和报复背叛了自己的过去。恨,把他和世界(他所爱的人和爱他的人)完全隔开了,他的世界空荡荡,只剩下不是自己的自己,持续着受伤的姿态。他的疤痕安静二柔和,却又丑陋和可怕。

  命运拿起红苹果,放在嘴巴咬一口,咬出了一个缺口——这是他所受到的欺骗和误解;再吃一口,多了一个缺口——这是他在皮鞭和暴力下所受的痛苦;最后一大口,缺口并从此无限期地蔓延——这是他的恨和报复。最后,苹果被缺口“填满”了,牛虻其他的情感宣泄出口被掩埋了,革命成了唯一的道路。但这在这条路上,他的革命仿佛是伤害的影子,两者联系得如此紧密,折磨和刺痛了多少个千千万万的人。成长中的疼痛,和一个蜕变的灵魂,蜕变是有代价的,这就是挣扎,恐惧和锥心之痛。这场革命的本相是残酷的诗,是一丛华丽的恶之花!

  我对这本书中的人物充满了疼惜。我疼惜琦达莱尼,牛虻从来没有爱过她,她比谁都清楚,但是她还是那样的爱他,披肝沥胆。琦达给予牛虻的感情,就像她本人一样,带着一种动人,野性和愚鲁的美丽。我疼惜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她的误解吧自己的爱人打到地狱,也打碎了他们之间的那根纽带。他死了,她哭了,他的所有痛苦,她此刻也在隐忍地承受着。我疼惜蒙坦里尼,他对儿子拳拳的爱,他的矛盾,他的痛苦。我疼惜他,不管他是单纯的亚瑟还是残酷的牛虻,他一向在痛苦的挣扎中,炙热的爱和强烈的恨,正因灵魂深处的渴望父爱,回忆深处的完美初恋,他显得好孤单。他的命运能够让我们在毫无准备的状况下,留下泪水,能够愿意撕碎自己的去拼贴他的人生,把自己的幸福像阳光一样分给他,但是我们却羞于自己的渺小和*凡。他的美,是荒凉的美,荒凉到骨子里,却又一些暖意,坚强,顽强的毅力,执着。他像黄昏,“只是近黄昏”的叹息,被他诠释的让人疼让人爱却无法恨起来。也只有这样的男子,才能把悲伤渲染成浓烈的血色和淡淡的疼痛。我疼惜没一个人,他都都是站在时代的船上,他们看不见前方,只能随波逐流,他们无法拥抱,只能把自己层层包裹,然后互相伤害。

  其实我们都是在欺骗和被欺骗中去圆滑去世俗,以往生命中的过客也都来去匆匆地去寻找所谓的归属。但是完美的结局和破败的收尾,只在几个音符的婉转间。亲爱的朋友,请坚信,想记得,即使世界末日的时候,也要发奋看见瞳孔里的幸福,不好让这个世界又那么多错过的爱,又那么多上演又落幕的杯具。

  伏尼契夫人那忧伤和浪漫的结局震撼着我的心,让我感受到牛虻的那种爱的痛恨,这种痛恨是正因以前挚爱,并且此刻同样热爱。这种痛恨,比爱更疼,比爱更暖。如果我也站在那个时代,我会对牛虻说:“你的命运尤为令人沮丧,于是,你施展恶魔的戏谑和伎俩,披上魔鬼的衣裳,但一切都枉费心机!你的眼神,依旧露出神圣之光!——尼采”!我们都要淡淡的浅唱,我的青春也不是没伤痕,是明白爱是信仰的延伸。

《牛虻》读后感_读《牛虻》的感想作文6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合上小说《牛虻》,我己是泪水涟涟。我被这本外国名著深深打去着,回顾牛虻的一生,我眼前仿佛是一条波涛汹涌的大江,义无反顾地向大海奔去。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时代下惊心动魄的故事。他被最依靠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国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牛虻始终没有放下追求。我耳边回响起亚瑟坚定的话语:“献身于意大利,帮着她从奴役和苦难中*出来!”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思绪混乱中,他猛地拿锤子砸向房间墙壁上的十字架泥像,随着轰隆一声巨响,破碎的雕像落在他脚边。他放下锤子,似乎突然清醒了,说:“这么简单,我真是一个白痴。”

  这是《牛虻》中的一个片段,也是另我印象最深的一个。读完这本书,发现此书有很鲜明的时代背景,很可惜我们的历史课只能一笔带过,我也一知半解,但是总算读懂了一些东西。

  当时,年少气盛的牛虻正受到一次强烈的打击,这甚至使他试图自杀。他的心里十分矛盾,甚至没有颜面也不想再应对任何一个亲人朋友,还有他的信仰,束缚了他、出卖了他……他似乎就被宗教、被上帝这个无形的网网住,没有方向。在我看来,此举则是他的转折点,使他从一个脑子不拐弯的少年,成长为一个机智无畏的领袖人物。

  这是推翻过去的一锤。当时的状况,似乎是教皇为最高统治,也就是说,宗教是最为权威的力量,只是那是个已经腐朽了的政体。牛虻此举,挑战权威,挑战落后,就好象我泱泱大*推翻无能清*统治的那一刻一样。这一锤,表现了一个年轻人对真理的执着追求,也表现了腐化的东西终将被淘汰的规律。

  既是历史规律,又已跳出牛角尖,找到光明还难吗?自然是很简单了!那么最应当注意的,就是持续宏观的看待问题,不被教条禁锢。我想,试着从事物的根本入手,就能做到这点,就能把问题变得容易,就好象法律条文都是源于法理一样。找到根本,找到路。

  从根本入手解决问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就应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对我来说,分析语文语段,就就应从文章主旨入手思考。当我们这么做了以后,我们会发现,原来这么容易。

  不能没有独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为真正的人;人也不能失去信仰,失去了信仰,人在这世界上就是一具行尸走肉。信仰是精神的支柱,祟高的信仰如同一盏指路明灯,赋予人无穷的精神力量。小说的封面上定着:影响三代*人的外国小说。这天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读这本小说,依然有强烈的共鸣:任何人,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需要这股精神力量。小说《牛虻》留给后人的精神财富是永恒的,它将影响一代又一代的人。

  如今,牛虻己是英雄的化身,然而在作者笔下,他并不是一个完美的毫无瑕疵的英雄,而是一个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物。无法调和的仇与恨,感心肺腑的感情,矢志不渝的追求,贯穿牛虻的一生,正正因如此,牛虻的形象才具有极大的感染力。

《牛虻》读后感_读《牛虻》的感想作文7

  在读过的小说中,伏尼契的《牛虻》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书中的主人公牛虻更是让我感觉到震撼……

  亚瑟,书中描写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一定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但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

  牛虻,书中又写道:

  费利斯。列瓦雷兹,绰号牛虻。

  年龄:大约三十岁;

  籍贯:不详,大概系南美人;

  职业;新闻记者;

  矮个子;黑头发;黑胡须;皮肤黝黑;蓝眼睛;前额:既阔又圆;鼻子,嘴巴,下——;

  对了,这儿:‘特征:右脚跛;左臂弯曲;左手少了两指;脸上有最近被马刀砍伤的疤痕;口吃。下面还有一句附言:‘精于枪法,捕时要加以注意。

  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曾经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后这“丑陋”的模样,这或许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悲剧。”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爱情与理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悲剧。

  这许多的冲突中每个都耐人寻味,每个都动人心旋,每一个冲突都把牛虻带向悲剧。可我无暇仔细体味这些冲突,因为我在被他的那种精神感动着、震撼着……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是开篇首语。本书的精华所在,文章的点睛之笔,也是牛虻和琼玛小时侯一起学的一首小诗,是文章的结晶。

  的确,牛虻精神是永不泯灭的。在宇宙的每个角落都会有这样的人存在。牛虻精神是人类的一种精神的象征。

  无论在牛虻那个战乱的年代,还是如今这和*的时代,牛虻的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面对敌人视死如归的精神都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发扬的。

  我知道你们这些留下来的人团结起来,就会给他们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实现为之奋斗的宏伟大业。至于我,对待死亡就会怀着轻松的心情,走进院子,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这是封面上的一段话。足见牛虻的伟大。他用一生的时间和恶势力作斗争,把自己的青春和热情毫不吝啬地献给了意大利。献给了他深爱的与之无关的人民。而面对死刑表现得从容不迫甚至让执行枪决的军官士兵都不寒而栗。面对手无缚鸡之力的牛虻,他们显得多么狼狈不堪!就连枪决的士兵都舍不得下手,一心想着是身旁的人射死牛虻的,最后竟有个士兵甚至没有开枪。牛虻就是有这个力量,能让他的敌人也受到感染。在他身旁的人,都会感受到他灵魂的魅力。并受到他的熏陶和感染。哎,这样一个好人还是被乱枪射死了,可就连最后一刻,他都不忘和敌人斗争,最后一刻他也是胜利的。他的敌人都怕他……

  牛虻是在其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神父蒙太尼里和女友琼玛的双重伤害下、其内心承受着非人的炼狱般折磨中流浪到南美洲,度过了地狱般的十三年。而后再出现在意大利的他已经成熟了,已经是老练的“牛虻”,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转眼看看现在的我们,80后的我们,被人们喻为“草莓族”的我们,莫说是受到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的双重打击我们有没有勇气重新站起来,就是遇到挫折也会让许多人放弃前进去选择逃避!这是多么鲜明的对比啊!

  生活在和*的年代里,我们缺少的或许就是一种牛虻精神——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战胜自己、愈挫愈勇的斗志!或许这时的我们真的应该学一下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把牛虻精神拿来,将它溶于自己的思想中,为自己所用,改变80后“草莓族”的现状,将自己变为 不仅外表光鲜亮丽,内心也坚强无比的“转基因草莓”吧!

《牛虻》读后感_读《牛虻》的感想作文8

  做一只百折不挠的牛虻。

  真正意义的行动不应考虑生命危险。我被神派到这座城市来,好比是马身上的一直牛虻,其职责就是刺激它尽快前行—这是苏格拉底《对话录》里的一句。这是对《牛虻》这本书的评价。

  无论我仍然活着

  还是我依然死去

  我都是一只牛虻

  愉快地飞来飞去

  这本书是受“保尔”所荐,我才开始读的。它的作者是——艾捷尔·丽莲·伏尼契,这著作影响着千万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亚瑟——也就是牛虻。

  这本书写的是亚瑟在经历重重困难后仍不忘革命,坚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狱后,许多人认为他已死,但他又重现江湖,不顾家人反对,在劳伦佐·蒙太尼里的帮助下坚持革命。他把自己命名为牛虻,因为他有牛虻的优秀品质。

  我记得他在被枪决的时候的一个段落,因为他坚强的品质令我记忆犹新:“一颗子弹打歪了,擦破了他的脸。另外一颗子弹打在膝盖的上部。牛虻站在那,冲他们笑。他们惊恐万分的瞅着已经被他们枪决,可是没有被杀死的人‘上校,你带来一只蹩脚的行刑队!我来瞧瞧能不能把他们*好。行了,伙计们!把你的武器抬高一点!你们都准备好了吗?那么来吧!预备——举枪——’‘射击!’上校跑上前抢先叫喊道。又一阵乱七八糟的射击。烟雾渐渐散开,随后冉冉升起,汇合到晨曦之中。他们见牛虻已然倒下,发现他竟然还没有死。他摇晃着站了起来,接着便向一边躺在了草地上。‘他是不是死了?’上校轻声问。狱医低声答道,‘我想是吧······感谢上帝!’‘感谢上帝!’上校又说了一遍,‘总算结束了!’蒙太尼里来到院内,木然看看前方。‘主教阁下!请你一定要原谅······枪决刚结束,尸体还没······’‘哦,我的上帝!’一个士兵忽然喊叫起来,军事长官及时回头去看。是的······草地上那具血淋淋的、模糊不清的身躯又一次开始挣扎,而且开始*。牛虻倚着医生的膝头直起身体,瞪大眼睛直瞅着十字架······”

  牛虻这种坚强的毅力,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也只有具有牛虻这样的品质,才能在无数子弹穿过身体的情况下,鲜血将要流尽的情况下仍然顽强不屈的站立起来,无所畏惧,更是不怕死神的威胁。

  读过这本书后,我才知道,我们所有的困难加起来,在牛虻眼里都是那么微不足道,我们只有学习牛虻那种刚毅不屈的精神,不屈不挠,从不认输······才能在接下来的生活中有所表现

《牛虻》读后感_读《牛虻》的感想作文9

  《牛虻》这本书,是一个朋友去旅行带回来给我的。当时拆开,就在扉页写了:“愿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可是当时忙于备战考试却并没有一口气读完,而是在两年后的暑假工中慢慢将它录入脑海……

  从“亚瑟”到“牛虻”,是时隔13年的苦难磨砺,是一个信奉上帝青年到想要推翻宗教信仰的革命者的转变。他因为不小心透露了组织的秘密而被心爱的人打了一耳光而伤心,后来又得知自己是自己深爱的神甫的私生子的双重打击下,他选择了假装死亡的方式消失,离开爱情与亲情。

  异乡的生活根本就不叫生活。在南美洲他过着非人的日子,在甘蔗园当苦力,为了一口饭成为被人戏弄嘲笑的小丑,在船上被毒打乃至毁容,在回到国土以至于他深爱以及爱着他的两个人都无法认出他。他受尽肉体与心灵的摧残,但在这个过程中,他却是变得更加强大,犹如“凤凰浴火,涅槃重生”!所以,在他回来之后,他成了笔锋犀利、干练冷酷而无所畏惧的列瓦雷士!

  他投身于革命,不仅因为他对教廷充满仇恨想要换回父亲,而且他想要“献身于意大利,帮她从奴隶和苦难中*出来!”所以他一直坚持下来,他自己也说过:“如果我自杀了,我的工作怎么办?谁来替我完成?”他的崇高信念与精神感染鼓励了许多人。但他最后还是因为对神甫的爱而放下了枪被捕获,这令很多人心痛!那些给他行刑的士兵是那么地爱戴他,握着枪的手发抖,把子弹打偏……但他最后还是离开了人间……神甫在牛虻死后,才后悔莫及,后悔选择上帝放弃了需要他的自己的孩子,他最后也逼疯了自己。到了这里,宗教在主教心里慢慢退去,这也暗示着牛虻的牺牲没有白白浪费。

  而最后,牛虻在给琼玛的信中写到: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活的牛虻。“琼玛知道一切后,也落下了泪,爱的人又再一次死去。或许从一开始注定是悲剧。

  但世人知道,牛虻虽死,他的精神却长存。

《牛虻》读后感_读《牛虻》的感想作文10

  昨天看《牛虻》正到关键时刻……可是没有接着看下去。因为这个时刻,对于看一个故事来说是最美的,所以我希望它能更长久些。

  第一卷,年少的亚瑟是虔诚而完美的基督徒。相信同志,相信意大利的民主,更相信上帝,以及它忠实的奴仆蒙太里尼神父。

  第二卷,发生了一个变故,这个变故改变的,不仅仅是亚瑟的人生,还有他那颗原本洁净无尘的灵魂。他有了脸上的疤痕和身体的残疾,有了神经质的口吃和尖酸刻薄的言辞,有了一个形象的新名字 —— 牛虻。他企图忘记过去又绝难摆脱过去,他爱的人也是他憎恨的人。他就是如此矛盾而痛苦的活着,让人不解。

  第三卷。

  开始写“第三卷”的时候已经距离那个“昨天”半个月了,因这个故事而开始的幽暗心情已经渐渐明朗,看到雨夹雪之后的灿烂阳光,心境清明。

  已经有些忘记第三卷讲的是什么了,或者说,整个故事都已经被我渐渐淡忘了。但是可以用一句话概括第三卷,就是牛虻死了。

  这个结局让人悲痛,我为此足足消沉了一个星期。可是两个星期以后,我已经回到了自己的生活,就像从来不知道这个故事一样。我不能再说什么,关于信仰,关于死亡。也许就像海明威说的,有些故事进行到后来,你会发现,死是唯一的结局。

  我的这个“读后感”写得很没样子,没有中心,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有点对不住小学时代的语文老师。不过真是……两个星期,就已经时过境迁了。新近看完的一本书是毛姆的《刀锋》,四天以后的今天,已然也是时过境迁。

  唉,不知道看书为了什么。


《牛虻》读后感_读《牛虻》的感想作文10篇(扩展3)

——牛虻读后感

牛虻读后感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牛虻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牛虻读后感1

  在这百般无聊的假期里,书,成了我唯一消遣时间的工具。而《牛虻》这本书给我注入能量,带来了活力。

  《牛虻》是一部描写革命爱情悲剧的书:在神甫的诱骗下,亚瑟(牛虻)忏悔着透露出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起被捕入狱,他暗恋的——人琼玛以为是他告的密打了他耳光,于是他伪装自杀,流浪了13年,改名为牛虻,再次回到意大利,却不幸被捕,但他视死如归,慷慨就义。这时琼玛才知道,他就是亚瑟,但心中的悔恨已无法抹去。

  “真正意义的行动是不应当考虑生命危险,我被神派到这个城市里,好比是马身上的一只牛虻,职责就是刺激他赶快前进。”牛虻那坚持信仰,宁死不屈的精神,曾极大的鼓舞了为民族独立人民翻身*而奋斗的一代又一代革命者。而此时牛虻也使我感受颇深:是什么鼓励着牛虻度过流亡时那如人间地狱般的13年?是信仰!是坚定不移的信仰!也正是这信仰,让牛虻宁死不屈,视死如归,我们虽然生活在和*的国家,不需要我们去牺牲,但我们也需要有坚定的信仰,永远坚持它,这样无论遇到任何挫折我们都不会击垮,这样你会发现自己越来越强大

  牛虻,这不朽的形象就如同一盏明灯,永远为我指引前进的方向。

牛虻读后感2

  我经常犯一些小错误,总是觉得这些小错误微不足道,做错就做错吧!没什么大不了的,小错误犯多了往往却成了大问题。当我读了《牛虻与老虎》这篇文章后,让我有了新的感想和认识。

  故事是这样的:

  有一天,老虎遇到一只牛虻,老虎骄傲地说:“不要在我眼皮下飞来飞去,否则你小命难保!”牛虻生气地爬在老虎身上吸血,老虎奋力挣扎,牛虻越钻越深,最后老虎便奄奄一息了。

  是呀,比起老虎,牛虻是那样的微不足道,但却能将老虎置于死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道理人人皆知。然而当我们面对一个个小事,总是毫无顾忌地去做,不想想小事所带来的后果,会因小失大。一个小缺点,不及时纠正就会养成一个坏习惯,而这个坏习惯有可能会危害终生。

  这篇文章也给我很大的教育,它告诉我不要小看一件小事,不要小看一个小缺点,不要小看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我也想告诉大家:不要小看每一件事。正所谓“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

牛虻读后感3

  当我看完《牛虻》的最后一行字时,我怔住了.这个黯然销魂的故事,使我深深触动.主人公亚瑟和蒙泰里尼最后都丧生了,原因不同,但都让我受益匪浅,也有不同的见解.

  亚瑟,当我刚翻开这本书时,他给人一种弱小怕事的印象.他是依赖他的老师---蒙泰里尼而生活的读到第三章时,突然出现了牛虻,一开始我还不知道这个人是谁,因为他身上有很多伤,他是个坚强,勇敢的人.没想到他就是亚瑟.在他的身上,我们能看出一个革命者为了自己坚定的信念,而不屈不挠,勇敢奋斗的精神.他在一次行动中,掩护其他人,但最后不幸被捕.牛虻被敌人打了六枪,但他被击中每一枪时,都没有屈服,还在讽刺他们,牛虻对于牺牲表现出从容不迫,永远坚持意大利能独立的思想态度,使我油然而生一种敬佩的感受.

牛虻读后感4

  《牛虻》重的亚瑟无疑是一个很有信仰的人,先是坚定不移地笃信上帝,后来呢?又坚信无神论,并以同教士为敌而乐,并因此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与他对应的红衣主教蒙坦里尼同样也是一个信仰坚定的人,他自始至终都笃信万能的上帝,悲痛地看着自己的亲生儿子被处死,自己也因悲愤过度而亡。

  当亚瑟在狱中要求他的父亲、红衣主教同他一起逃走并一同战斗时,他事实上也在要求他父亲放弃他的信仰,甚至向他的信仰开战,这对红衣主教来说是无论如何也难以忍受的;而当亚瑟断然拒绝蒙坦里尼安排他逃走时,他拒绝的不仅是教士的恩赐,更是一个父亲的爱子之心。亚瑟要坚持他的信仰,蒙坦里尼同样也要坚持自己的信仰,后者所能做的只有安排前者越狱;而前者拒绝这个安排与其说是坚持自己的信仰,倒不如说是出于对教士的愤恨和对蒙坦里尼的绝望。

  一个人的政治思想,行为习惯是很难改变的,所以交朋友只能顺其自然,而不能以自己的思想、信仰和行为苛求对方。父子亲情都可以因此而破灭,更不要说仅仅交往的朋友。

牛虻读后感5

  今天下午终于把《牛虻》读完了,用了两天的时间来读,当然不是全部时间。读起来的感觉就好象三年前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样,因为是同一性质的书籍。虽然是同一性质,但是我一定要阅读它,首先因为这确实是一本好书,再者我不阅读的话,我无法给自己当初那这本书到身边一个交代。

  《牛虻》,一本影响三代*人的外国名著。书的内容提要是这样写的:既是慷慨动人的革命书籍,又是高压纯正的文学名著。主人公叫牛虻,是上流社会的叛逆。年轻时经历过几番刻骨铭心的感情苦难。他曾因无知而铸成大错。他最热爱的姑娘,给予他惨痛的心灵伤害;他尊敬的生父,却是凶残的政敌!然而他义无反顾地追求真理,抛弃了爱情与生命――为了意大利的独立于自由。

  牛虻,让我想起了保尔,因为我从他身上看到了和保尔同样的东西――为了保卫自己的国家和人民,不屑牺牲自己的一切,执着坚定地都斗争到底。

  年青时被捕,坚决不招供,虽然后来中计。

  逃亡落难时,被一个强大自己两倍的人大了个残废,想到自己的“工作”而没有自杀。

  再次被捕时,面对残酷的统领,毫不畏惧,面对死亡,依然从容不迫;活着令人起敬,死时更令人佩服!

牛虻读后感6

  爱的保护伞下长大。而亚瑟呢,在小时候他就失去了父爱,在比我们大些时又失去了母爱。在生父欺骗了他的.情况下,他离开了家乡,开始了流浪生活。现在的孩子,虽然生活条件优越,但在感情上是贫穷的。父母往往是逼着孩子做作业,自己也在一旁“陪读"。开到什么xx学习法,xx学习软件,都毫不犹豫地掏出钱包,尽管价格不菲……家长们望子长龙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正因为这样,孩子的成绩稍有退步,便遭到父母打骂,这样的 现在的孩子,是在蜜水中长大的。比起亚瑟,我们要幸福得多了。我们吃好的,穿好的,用好的,在家长日子好受吗?如果他们都像亚瑟一样,一咬牙,离家出走,那这个社会又会怎么样呢?

  成绩固然重要,但健康的人格、良好的品质,更是不可缺少的。如果亚瑟从小成绩优秀,但其他素质都差,那么他长大后,绝不可能成为一个坚定的、顽强的革命战士,成为一个拥有大无畏精神的人。

  一个人,只要活得有意义,有价值,而不是*淡无味的,我想,这就是人生最大的乐趣吧。

牛虻读后感7

  现在的孩子,是在蜜水中长大的。比起亚瑟,我们要幸福得多了。我们吃好的,穿好的,用好的,在家长爱的保护伞下长大。而亚瑟呢,在小时候他就失去了父爱,在比我们大些时又失去了母爱。在生父欺骗了他的情况下,他离开了家乡,开始了流浪的生活。现在的孩子,虽然生活条件优越,但在感情上是贫穷的。父母往往是逼着孩子做作业,自己也在一边“陪读”。看到什么xx学习法、xx学习软件,都毫不犹豫地掏出钱包,尽管价格不菲……家长们望子成龙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正因为这样,孩子的成绩稍有退步,便会遭到父母的打骂,这样的日子会好受吗?如果他们都像亚瑟一样,一咬牙,离家出走,那这个社会又会怎样呢?

  成绩固然重要,但健康的人格、良好的品质,更是不可缺少的。如果亚瑟从小成绩优秀,但其他素质都差,那么他长大后,绝不可能成为一个坚定的、顽强的革命战士,成为一个拥有大无畏精神的人。

  一个人,只要活得有意义,有价值,而不是*淡无味的,我想,这就是人生最大的乐事吧!


《牛虻》读后感_读《牛虻》的感想作文10篇(扩展4)

——《窃读记》读后感10篇

《窃读记》读后感1

  一天早晨,我随手拿起一本书翻了翻,发现了我感兴趣的文章---《窃读记》,我被故事内容吸引住了。

  故事讲了一位家境贫困的小学生在书店里窃读的过程,表达作者对书的渴望。

  我真的很敬佩这位作者,佩服他对书的那种喜爱,与现在有的人来对比,真是相差十万八千里。

  有的人看书漫不经心,翻开一本不愿读的书,不思考,不认真的读;有的则是挑出部分自己喜欢的内容去读;但,一个真正懂书的人,则是怀着很认真地态度去看书,会思考书的内容,并且还会根据书中情景以及当时气氛表露出相应的表情。

  我愿做最后一种人。我看书时,会结合每一篇文章的题目想一想主要内容,再从第一页开始读。每看完一篇文章我都回忆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并找出优美的句子和词语,说说喜爱的原因。当读到不明白的地方时,我会停下来静静思考一下,实在不懂就去请教别人。看完一本书后,就会写一写读后感。最后,还思考作者为什么要写这个故事,他想表达怎样的情感。

  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你的`朋友,也是一位使你终生受益的良师。阅读一本好书,就是跨越时间和空间,同睿智而高尚的人对话,这是多么美妙的事情啊!

《窃读记》读后感2

  《窃读记》中的小女孩在书店里如饥似渴地读书,她享受着读书带来的乐趣,同时又提心吊胆,怕被老板赶出去,“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_窃读记读后感。常常一本书要换几家书店才能读完。读书时她常常要把自己隐藏起来,越是下大雨她越高兴,但表面上还要装出讨厌下雨的样子。她一读就是两个多钟头,腿站酸了就交替着用一条腿支撑,饥肠辘辘也舍不得离开书店。书籍就像磁石一样吸引着她,让她在知识的海洋中畅游。

  她的这种读书精神实在令我佩服,虽然我也喜欢读书,但和她比起来还是有很大的差距,在阅读的道路上她为我树立了一个榜样。她孜孜以求的态度激励着我以后更要多读书、主动读书、读好书,不断汲取精神营养。

  而古代更有苦读的典范被我们传为佳话。匡衡凿壁偷光读书,车胤囊萤照读,孙康映雪读书,他们虽然家境贫困,没有好的读书条件,却能努力进取、勤学不辍。我们的读书环境远远优于古人,我们更应该勤奋读书,克服惰性和依赖性,每天坚持在书海中遨游。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大地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我们大家都来读书吧,要知道,它是你飞翔的翅膀,引领你飞向美好的明天!

《窃读记》读后感3

  今天我学习了一篇叫《窃读记》的课文。让我难以相信的是人世间还有小孩渴望读书,却因为家庭生活困难没有钱买书,只好到书店“窃读”。

  课文主要讲放学后,“我”奔向窃读的书店,藏身于众多顾客之中,既快乐又惧怕的窃读。让我明白了读书的重要性。

  文章里令我感受很深的句子是: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仔细想想,这句话有着很深的含义。老师告诉我们,粮食哺育的是身体,而书籍哺育的是灵魂。对我们来说,书籍和粮食同样重要,因为书籍使我们增长知识,丰富我们精神的粮食。

  现在,虽然我们时时刻刻都可以读书,但我却不怎样爱读书。想想,作者以前读一本书是多么的困难,所以,我们现在要努力读书。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使人类进步的阶梯。”杜甫也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不仅仅可以拓宽我们知识面,还可以提高我们的写作水*。让我们养成爱好阅读的习惯,一生与好书相伴吧!

《窃读记》读后感4

  在读《窃读记》这篇文章之前,我就读过林海音写的《城南旧事》了。《城南旧事》里的故事虽然不波澜壮阔,就像一个朋友在你耳边喃喃地讲着故事,但是却会让你终生难忘。我不禁疑惑:林海音用这样普通的语言却使你过目难忘,她是怎么做到的呢?

  直到我读了《窃读记》这篇课文后,我才知道林海音原来是这么一个爱读书的人!我特别喜欢“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这句话。它让我想起了高尔基说的:“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所以高尔基才可以写出《海燕》、《母亲》、《童年》等这么多优秀的作品,我想林海音也是一样的。

  这篇课文让我体会到了林海音是多么地爱书。她即使饥肠辘辘,也依然读着书;即使筋疲力尽,也靠在书柜上接着读……

  课文中的“脚站得麻木,我却浑身轻松”这句话让我感觉到了林海音读书的时间之长。我也相信,她的国文老师说的“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这句话给了林海音很大的鼓励。

  林海音小时候就这么爱书,长大了难怪如此厉害,真值得我学习。而且,我真的打心底儿佩服她!

《窃读记》读后感5

  今天我读了《窃读记》的文章印象很深。

  这文章写了一个小女孩因为家里贫穷,但她非常想读书,每天放学时第一件事就是去书店窃读。去书店借书看或自己买书都要花很多钱,而她根本没多余的钱,没办法只好窃读。她爱读书,也通过这样读了好多好书。

  在第三段“跨”“挤”“掂”这三个动词写出她看书是多么迫不及待和如饥似渴,但她不可以在一个店看个够,更不能被老板发现。虽然这样但她也有隐藏的方法。下雨时,她在书店里躲雨,老板总不会赶她走吧?她还贴在大人身边就像他的小妹妹或女儿大人买书她就可以大摇大摆的走出去。读到这我不禁流下了眼泪.

  读书不分富裕贫穷,现在的我们只要想读书,会读书,谁都读得起,对比作者我们怎么能不好好学习,珍惜现在的大好时光,大好机会呢?

《窃读记》读后感6

  《窃读记》这篇文章,是我在开学第一天所学的文章,文章中,作者小时候,因为家里经济条件困难,所以没钱把书买回来给她看,但这抵档不了作者对书的喜欢与热爱,于是作者一放学便奔向书店,在书店里偷偷的看着书。

  读了这篇文章,使我心潮起伏,思绪万千。再回过头来,想想我们,我们现在衣食不缺,可是,我们却不能像作者那样热爱读书。就拿我的表妹来说吧!她家的条件并不差,她的书也有很多,可你要是翻开那些书,里面不是撕了就是用笔画了,可如果我表妹知道里面的内容,要点,也就罢了,可她不但不知,而且有些书的书名都不知道,如此不爱书,更别说读书了。我感到现在的我们缺少自主性、安不下心来认认真真的读书。

  其实,每个人生下来时都是一样的,没有哪个人一生下来就什么都会,所以,我们一定要相信,书是靠自己日积月累读出来的!

  这又使我联想到另一个故事,是父亲给我讲的:一个孩子,她没母亲,也没有父亲,从小是爷爷和奶奶带大的可是,就在她7岁时爷爷得了半边瘫,奶奶又行动不便,于是,家里的重担就落在一个7岁小姑娘的肩上,于是,她从小就在心里暗暗许诺说,长大一定要有出息,所以,她每天很早起床,为爷爷奶奶准备早饭,然后,又走着崎岖的山路,却邻村的学校,站在教室门口,静静地听着老师的讲课,就这样,十几年过去了,她考上北京的一所重点大学。其实有这样的结果也不为震惊,因为,只要你努力了,用心了,一定会有好的收获!

  我们知道要努力读书,可怎样读好一本书呢?

  书,在读了几遍后,就应该找到文中的中心点,再去思考文中的人物做了些什么;他们都是些怎样的人,然后,再看看书中有什么疏漏的,你可以补充,或把文章续写下去,我们还可以再翻开书本来品味,欣赏你最喜欢的那些部分,并想一想自己为什么喜欢它们,然后,我们再去读一读其它部分,并从中找找,有没有我们以前没有注意到的东西,把这一切都做完,我们就可以拿出本子,记录下书中所有价值的东西,他又是怎样的人,他又经历了什么,这难道不是一种很好的读书方法吗?

  书里的智慧,可以哺育一个人的灵魂,也可以改变一个人,它能把我们带进书的王国里遨游,也可以带我们领略人世间的真谛,书是我们的心灵窗户,你可以把它关上,让自己目光短浅,也可以把它打开,让自己阅历丰富。

  学完《窃读记》这篇文章之后,我的心久久不能*静下来,文章告诉了我父一个受益一生的道理:书,是要靠自己读出来的!

《窃读记》读后感7

  今天我刚上完《窃读记》这篇课文,我被作者这种渴望知识爱读书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

  课文的主要内容是这样写的:“我”因为家境贫寒,买不起自己喜欢的书,于是便在放学后急匆匆地赶往书店,偷偷地在书店里看书,一直到书店的日光灯全部亮起来的时候,“我”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架,然后离开书店。有时候的“我”隐藏在众多的顾客之中,既慌慌张张,又贪婪地阅读着;有时候的“我”利用下雨天来为借口,享受阅读的快乐。在窃读中“我”收获了知识与智慧,不断地成长。

  从作者渴望知识爱读书的事例中,我也想出了有一件事。

  有一次,爸爸带我去xx书店里买两本书,我很高兴。

  到了xx书店,爸爸先让我选择两本书。我先后选择了《苦儿流浪记》和《呼兰河传》。买回家以后,先是飞快的读了一遍,之后也没抄好词好句,就把这两本书丢在一边不读了。爸爸问我时,我轻松地说:“书我已经读完了。”爸爸先是很惊讶,然后说:“读书可要积累好词好句呦!”“知道啦!”爸爸的话我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根本没有放在心上。

  果不其然,爸爸说的真的灵验了!过了几天后,老师叫我们写一篇作文,名字叫《春游》。我打草稿时,因为写不出来,所以急得抓耳挠腮。爸爸看到了我这一副焦急的模样,不慌不忙地说:“我说吧,读书时应该积累好词好句!你先看看《小学生多功能分类作文》里人家写的作文吧!”听了爸爸的话,我茅塞顿开,立即看了这本书,结果写出的作文还被老师在班上朗读了呢!

  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好好学习。记得有一位名人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就让好书与我们相伴一生吧!

《窃读记》读后感8

  “读好书,好读书,读书好!”我就读过这么一些好文章,有感人至深的《藏羚羊的跪拜》,有妙趣横生的《巨人的花园》……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这学期学过的课文《窃读记》,刚读完,我的心就像*静的湖面有风拂过一样,激起了一圈圈彩色的涟漪。

  《窃读记》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作者每天放学后急匆匆赶到书店偷偷读书的情景,描绘了“窃读”的独特感受与复杂滋味,表现了“我”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

  作者这种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是那么强烈呀!当我读到文章最后一个自然段——这时候,我总会想起国文老师鼓励我们的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的时候,我浮想联翩,为什么说我们是读书长大的呢?后来,我翻看了资料,终于知道了这句话的意思:吃饭是为了长身体,读书是为了长见识,我们不但是需要吃饭,更需要读书,这样才能成为一个身心健康的人。

  许多名人也曾经用一些警句提醒我们,像列宁的“书籍是巨大的力量”;歌德的“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这些名言激励着我们不断前进。

  记得一个周六,我把所有的作业都做完了,心想:这下,我可以轻轻松松地玩了。就当我刚要走出家门的时候,爸爸问:“采奕,作业做完了吗?”我得意扬扬地说:“早就做好了,我现在要出去玩了!”爸爸严肃地说:“你现在看书去。”“老师没有布置看书这个作业呀!”我反驳道,这时候,爸爸温和地说:“孩子,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点书,你就会有好多的收获!”听了爸爸的话后,我忽然想起《窃读记》中的那个小女孩林海音,她多么爱学习呀!我便回到书房,专心致志地看起书来。啊!书中真的有好多的乐趣呀!我不禁笑了起来,沉浸在读书的乐趣里。

  《窃读记》让我知道了:好书会像营养品一样滋润我们的心田,像朋友一样陪伴我的人生,像钥匙一样为我们打开知识的宝库,给我们力量,勇气和智慧,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和好书相伴呢?让我们一生都与好书相伴吧!

《窃读记》读后感9

  我读了窃读记这篇文章的"感受:“那为小女孩非常喜欢读书,每当放学的时候,还要当书店看书,而且走路的时候时候昨天看到哪里了,书放在哪里,左边第三排26页。走到门口就看见书店挤满了人,令人开心的是下雨天,越是倾盆大雨小女孩越高兴,因为那时”我“标有充足的理由在书店待下去。就像在屋檐下躲雨,你总部意思赶我走吧?小女孩的心里一直喊着”大些!再大些!“当书店的日光灯急地亮起来,小女孩才知道已经读了2个钟头。小女孩合上书,咽了一口唾沫,好像把所有的智慧吞了下去。在生活中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长大才能做一个有用的人。

《窃读记》读后感10

  今天,姜老师教了一篇课文,题目是《窃读记》。读了全文,我的思绪很多很多。

  这篇课文主要写了:“我”因买不起自己喜欢的书,便在放学后急匆匆地赶到书店,偷偷地读书,直到天黑才依依不舍地离开。有时候,“我”藏身于众多顾客之中,匆忙而贪婪地阅读;有时候“我”以下雨为借口,享受阅读的快乐。

  我觉得作者很伟大。她不怕被店员或老板发现而受到训斥和驱赶。因为作者对书的热爱,让她肯放弃一切,就算旁边饭店飘来的菜香强烈地刺激着她的饥肠。

  读《窃读记》有感作者非常热爱读书,我和她一样,也非常地喜爱读书,因为我知道:读书不仅能增长知识,开阔眼界,开启智慧,而且会使一个人的精神和心灵健康地成长。


《牛虻》读后感_读《牛虻》的感想作文10篇(扩展5)

——少年读史记读后感10篇

少年读史记读后感1

  “史记”是记录历史的相机,它把历史上发生的事永远封存了下来,今天让我们一起走进史记,看看春秋第一刺客专诸背后的故事吧!

  专诸出生*民,是春秋晚期吴国人,是*历史上的著名刺客之一,因为偶然结识了伍子胥,伍子胥又将专诸推荐给了公子光,公子光非常赏识专诸,对专诸和他的母亲都十分友好,专诸母子受到公子光的礼遇,都想方设法要报答公子光,于是,专诸决定帮公子光完成心愿—刺杀吴王僚,刺杀成功了,但是专诸也被侍卫夺去了生命,专诸不惜牺牲自己的性命,完成了公子光的心愿,报答了公子光的`知遇之恩。

  读完这个故事,我对感恩这一词又有了更深一层的理解。感恩是无形的,它可以变化成各种各样的形式。感恩,可以是别人帮助你之后的一句感谢,可以是别人帮助你之后的回报的物质,也可以是别人帮助你之后用生命换来的回报。从小妈妈就教育我:做人可以不优秀,不卓越,但是一定要懂得感恩!不懂感恩,就像一个人只知道花钱不知道赚钱,等钱花完了,余生就只剩下了悲惨。

  当我们在生活中受到他人帮助的时候,我们应当用实际行动来报答他人,要存有感恩的心。懂得感恩,是一个人良知的基本,也是鉴定一个人是否值得深交的底线。感恩,是一种人生态度,是对他人付出的真情回馈,有来有去,才能*衡。就像我们学校举行了各种类型的感恩活动,比如:护蛋行动、十岁成长礼……为的就是让我们学会“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道理。

少年读史记读后感2

  在寒假里,老师推荐的“必读书目”中有一本“少年读史记”的书吸引了我的目光。历来对历史故事感兴趣的我立刻叫爸爸买了这套书。

  《少年读史记》是汉代著名史学家司马迁所写的《史记》的版,而且他在翻译的基础上,还在内容上做了一些无伤大雅的修改,让书中的历史知识变得通俗易懂。

  拿到书以后,我就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读完第一本“帝王之路”,我发现这套书最大的一个亮点就是在每个章节后面都会有《史记》的原文摘抄及现代文翻译。在“帝王之路”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章就是“不能不打的仗”。这一章讲述了汤武革命的故事。我认为,这个故事完美地诠释了一句我曾经听到过的俗语,是“哪里有压迫,哪里就会有反抗。”汤武革命指的是商朝开国国君商汤灭夏的战争。《易·革·彖辞》中,由:“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的名言。这里所说的“汤”,就是*历史上第二个统治王朝的开基者——商汤天乙。书中提到,他曾经领导商部族和其他诸侯反抗夏王朝最后一个统治者——桀的残暴统治的同盟部族,运用战争的暴力手段,一举推翻垂死腐朽的夏王朝,建立起新的统治秩序。而“武”则是指周武王,他领导商王朝的诸侯国西周推翻了商纣王的统治,建立了新的王朝——西周。这两次王朝更迭合称为“汤武革命”。

  从发生在古人身上的这件事,我懂得了即使自己有天生的优势,但不能对自己的`优势用心经营,任意妄为,那么最后自己所有的优势都会化为乌有。

少年读史记读后感3

  “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这是鲁迅先生对《史记》的评价。在浩如烟海的中华史籍中,《史记》无疑是最璀璨的明珠。

  《史记》创作了从黄帝至汉武帝三千年的*通史,由十二本纪、十表、八书、三十世家,七十列传组成,共130篇。在这个加长版假期中,我只读完了本纪和十表序言部分,我想在三年初中时光中读完这部书。《史记》的文笔幽默艺术,人物栩栩如生,使我迫不及待地想跟大家一起分享阅读的快乐。

  当年,司马迁因为帮西汉将军李陵辩护,遭致了人生最黑暗、最屈辱的时刻。编写《史记》成为了他在那个万念俱灰的日子里,唯一活下来的理由。《史记》成了司马迁唯一的寄托,是他以心灵和血肉之躯完成的伟大之作。

  《史记》里有很多大家耳熟能详的故事,也有许多流传千古的人物,有实行禅让制的尧舜,有辅佐齐桓公的管鲍,有名扬天下的春秋四君子……而我觉得辅佐越王称霸的范蠡聪明绝顶,这里讲一个他的小故事吧。

  范蠡深知只能与越王共患难,不可以共富贵,于是越王称霸后,他就离开了,到陶地居住,自称陶朱公。有一次,朱公的二儿子杀了人,被楚国拘捕。于是他让小儿子带好一千镒黄金去救哥哥。可是长子听了,以命相搏,要去救弟弟,朱公只好同意。

  朱公写好一封信给旧时好友庄生,并嘱咐长子把千谥黄金送到庄生家,一切听他安排,千万不要与他发生争执。长子到达楚国后照办了。庄生清廉,收下黄金,打算事成之后再还给朱公,于是,他找机会对楚庄王说,某星宿移到某处,这将对楚国有危害,建议楚王实行仁政,大赦天下。

  朱公长子也听到了大赦天下的消息,于是认为弟弟要被释放了,他的一千镒黄金白花了,他跑去找庄生取回了黄金,还暗自庆幸黄金失而复得。然而,庄生被小儿辈出卖,深感耻辱,又去见楚王,“听路人讲说富翁朱公的儿子杀了人囚在楚国,他家派人拿出很多钱贿赂君王身边的人,所以君王并非体恤楚国人而大赦,而是因为朱公的儿子才大赦的。”楚王大怒,下令杀掉朱公的儿子,第二天才下达大赦的诏令。朱公长子只好带着弟弟的尸体回家了。回家后,母亲和乡邻十分悲痛,只有朱工笑着说,我知道他救不了弟弟,他年幼时经受过生活的艰辛,把钱财看得很重;而他的弟弟一生下来,家庭就很富有,把钱看得极轻。原本我就打算要小儿子去的。长子去了救不了弟弟,很合乎情理。这样看来,范蠡还是精通心理学的哟!

  《史记》中,这样的小故事,还有很多很多,它能告诉我们,修身、齐家、治国、*天下的大道理,值得我用一辈子去品味。

少年读史记读后感4

  八月中的一天,我和爸爸妈妈一起来到了山西雁门关,车行一路群山连绵,虽然绿色覆盖,但和南方的山脉比起,总透着一股苍凉。坐在车里,脑海中浮现的是《少年读史记》中赵国名将李牧、汉高祖刘邦、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 想到马上就能看到这见证几千年历史的雁门关,心里很激动……

  下了车,站在明月楼前,大路的两边一字排开杨家将和杨门女将,骑在马上,个个英姿飒爽、威风凛凛。穿过明月楼是雁门寨,沿着斜坡往上走前面就是边贸街,古时候这里是关外和关内物资交换的地方。走出边贸街,从瓮城穿过时,脚下的.古道已经被磨的异常光滑,深深的车辙印仿佛在告诉我们这里曾经的车水马龙。出了瓮城,右手边是关帝庙,而左手边就是“地利门”。沿着一条小路往前,过了“关署”,就到了“天险门”,雄伟、震撼!站在“天险门”上,真有一种“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气势!城楼下有好几孔窑洞,帝王洞、将军洞、公主洞……历代22位帝王、李牧、霍去病等22位大将以及汉昭君等5位出塞的公主都曾在此居住过。我们拾阶而上,站在雁门关的城墙上,看着群山中绵延起伏的明长城、烽火台,磅礴的气势令人叹为观止!作为万里长城重要关口的雁门关,历来为兵家必争之地,这里留下了太多精忠报国、可歌可泣的英雄故事了。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当我站在这原先只在书上看见名字的古迹前,李牧大破匈奴,昭君回望关内、杨家将誓守边关,保卫家园……一幕幕场景仿佛从书中腾空而起,浮现眼前……

  一座“雁门关”,半部*军事史-——无数英烈勇士的鲜血铸就了这漫漫雄关,今天处在“和*年代”的我们,更应铭记历史,负重前行!

少年读史记读后感5

  寒假期间,我妈妈的一个朋友送我一套书《少年读史记》,我看完了第一本《帝王之路》,从尧舜禅让到汉武帝的故事,这本书描述了几位帝王如何坐上王位,以及他们的作为。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楚汉相争的这段历史故事。

  刘邦和项羽本来都是楚怀王的将臣,后来,项羽破釜沉舟在巨鹿大败秦军,一举成名,各路诸侯都臣服于他。不久,刘邦攻破了咸阳,项羽十分恼怒,他的部下范增提醒他:“刘邦想要称王,我们要想方设法杀掉他。”于是,他们在鸿门设了一场宴会,范增设计,让项庄舞剑,趁机刺杀刘邦,这就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而刘邦的部下项伯发现了他们的企图,就和项庄对打,保护刘邦。谋士张良帮助刘邦逃走了。

  项羽觉得楚怀王没用,就杀了他,自己当上了西楚霸王,与刘邦争夺天下,楚汉争霸就开始了。因为项羽有勇无谋,而刘邦有很多帮他出谋献策的谋士,最后项羽在垓下听到了四面楚歌,他知道自己要失败了,但是他不愿意过乌江,没脸回去见江东父老,他就江边自刎了。曾经的西楚霸王走上了末路,而刘邦登上了皇位,成为汉高祖。

  楚汉相争这段历史故事无比精彩,我喜欢刘邦这个人物,因为他智勇双全,合适当皇帝,而项羽缺乏智谋,又不听别人劝告,最后只能一败涂地。

  读历史能让我们了解历史,懂得很多道理,吸取教训。《史记》的作者是伟大的历史学家司马迁,他在狱中艰辛的环境中写下这部史学巨作,被鲁迅先生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司马迁是一位睿智博学,意志坚强的人,他值得我们敬仰和学习。我决心要看完这套书,了解更多的*历史,学习那些历史伟人的精神。

少年读史记读后感6

  暑假是快乐的,是缤纷的。在这个缤纷而又快乐的暑假,我根据推荐的书目阅读了许多书籍,如:《简爱》、《鲁滨孙漂流记》、《少年读史记》等。其中,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少年读史记之霸主的崛起》。读了这本书,引发了我许多感想。

  这本书主要讲了齐桓公称霸的故事,晋公子重耳流亡的故事、晋文公称霸的故事、楚庄王称霸的故事......在*历史上的霸主的成长故事。这其中有知人善任的眼光的齐桓公,有从未上过战场却很会分析经营的头号功臣萧何,还有很有哲理的孔子......

  这本书的作者是台湾作家张嘉骅。这本书有一个很吸引我的地方就是书的格局和我看过的任何一本书都不一样,它先用现代的视角讲述人物故事,再解析古人的智慧,把握历史关键,之后还会有一个原典精选,会有一篇《史记》的原文,上面有译文,下面有个别词语的意思。最后是词语收藏,里面会有解释和造句。

  读完了这本书,我不仅了解了历史,而且还掌握了一些词语。我明白了做人要有诚信,就像重耳答应楚成王如果在战场上相见,就会退避三舍一样。要遇事能屈能伸,学会用正面的态度去看待事情。不要逃避。在做一件事之前要先去考虑这样做对不对或去征求同学们的意见之后在做。做人要学会两件事,一“隐忍”,二“早谋”。不仅要会这两件事,还有善于倾听,不要故意恶语伤人,要知道“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要积极改正别人指出的你的错误,成就更好的自己!

少年读史记读后感7

  《少年读史记》中人物众多,而桂百佐对刘邦情有独钟。他在TFT的读后感中这么写到:

  刘邦之所以能战胜项羽,不仅是因为项羽的蛮横暴力,更是因为他自己懂得用人,懂得如何发挥手下人的才华。

  在楚汉相争的前段时期,刘邦的军队常常被打得落花流水,四散奔逃,但也正是因为刘邦会用人,能识别出英才,并以最大的努力去发挥这些人的才能,所以这些人都能在关键时刻帮助他出谋划策,拼死奋战,最终使刘邦反败为胜。如果没有这些人的帮助,刘邦也是不可能实现他的霸业的。

  真正的领导者需要懂得用人,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那么,成为一个领导者,需要如何掌握用人的方法呢?

  刘邦成为一个领导者,首先是因为他认清了自己,认清了别人。其次他懂得用对的人做对的事。最后,是因为他有包容别人的一颗宽容的心。从这个章节中,我知道了成为一个领导者需要的重要品质。

少年读史记读后感8

  假期里,我从《少年读史记——帝王之路》这本书中汲取了营养,领略到了历代英雄的气概与豪迈,也从他们的事迹中悟出了很多道理。

  书中“四面楚歌”的故事最吸引我。因为项羽不听范增的劝告,使得刘邦有机会利用陈*进言的离间计造成项羽与范增不合,缺兵少将的项羽无可奈何,最终落得落荒而逃的下场。“四面楚歌”的故事不禁让我想到了自己。

  一个星期天,我和哥哥在小区里踢足球,爸爸看见了,连忙走过来对我们说:“小区里不要踢足球,容易踢到车子或玻璃。”我和哥哥嘴上答应着“知道了,知道了”,可爸爸刚一离开,我们就又偷偷踢了起来。没踢几下,只听见“砰”的一声,我们把一辆车的尾灯踢碎了!最后我们只能向父母要钱赔偿了车主。我的心里充满了悔意,要是当初听了爸爸的劝告,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唉……

  作为班长,我的学习成绩一直令人满意,也正是因为成绩还不错,我忽视了自己的行为习惯,总喜欢在课堂上和别人聊天,对此,老师专门找我谈话,记得老师曾语重心长地说:“你虽然成绩好,可是如果在纪律上不能认真遵守,又怎么能在班级中树立威信呢?”听了老师的话,我想到了“四面楚歌”的项羽,这次一定要听老师的劝告,改掉缺点!从那天起,我时刻提醒自己,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不再在课堂上聊天。果然,老师们都说我进步了,在班干部选举中,我也再次被选为班长。

  在我们的人生历程中,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好好做人,脚踏实地做事。《少年读史记——帝王之路》这本书中的事例让我明白了,从古至今,不管是令人敬仰的帝王,还是我们新时代的小学生,在追求成功的道路上,要听得进劝告,不要自以为是,一意孤行。

少年读史记读后感9

  在这个漫长的寒假里,我读了很多本书,但最喜欢的还是那套《少年读史记》。

  这套书共有五册,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呈现了一篇又一篇《史记》里所记载的新鲜事,从尧、舜两帝的禅让故事到大汉帝国风云录,我感受到了沙场上战士的勇猛与绝世英才的风范。我最喜欢的是其中一册《少年读史记.辩士纵横天下》,从这本书中,我认识了许多历史人物,像以养士而出名的孟尝君,像纵横家张仪,像作法自毙的公孙鞅……但是,我最喜爱的却是孙膑的故事。

  孙膑系出名门,是曾写过《孙子兵法》孙武的后代。孙膑和同门师兄弟庞涓一起在鬼谷子那儿学过兵法,也曾帮齐国大将田忌赢得赛马比赛,后来孙膑和庞涓都受到了魏惠王的重用,但庞涓心生嫉妒,认为孙膑比他更有作为,所以命人挖掉他的膝盖骨,还在他的脸上刻字,目的是想让他一辈子也见不了人。孙膑知道后,在围魏救赵的战争中,用妙计大败魏军,也趁机用万箭射死庞涓,复了大仇。

  从这则故事里,我看出了孙膑的机智勇敢,还看出了他对活着的信念和积极的人生态度。我想正是这样,当司马迁遭受磨难与宫刑,不愿存活于世之时,是孙膑的奋斗故事激励了他,才使得他克服困难,勇敢地活了下来,最后完成《史记》这样的惊人大作。

  其实呢,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的“孙膑”。就像此次疫情中的张定宇院长,知道自己身患绝症,生命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了,但他并没有因此放弃生命,依然奔赴在前线,他说:“我必须跑得更快,才能从死神手中夺回更多的病人。”你瞧,多像“孙膑”啊!其实,还有许多成功人士经历了磨难、挫折,但他们抱着满怀希望,最后成功迈过。

  这套书让我受益。即使我们不能出门拥抱春天,但我依然能在历史的长河里畅游,看遍春秋战国时期的烽火烟云,去解析前人的智慧,所以,我要谢谢你,《少年读史记》!

少年读史记读后感10

  这个寒假,我读了《少年读史记—应对时局的智者》这本书,领略到了这些历史名人的智慧和谋略,在他们的事迹中悟出了很多的道理。

  书中“英勇刺秦王——荆轲的故事”这个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书中荆轲的勇气让我非常敬佩。太子丹害怕秦国进攻燕国,于是派勇士荆轲去刺杀秦王,荆轲很有谋略,他假装献给秦王督亢的地图和樊於期将军的人头,却借机刺杀秦王。他刺杀秦王虽然失败了,但他的侠义行为名垂千古,被后人称颂。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这是荆轲在刺行秦王的路途上吟出来的一首诗。重情重义的荆柯为了完成太子丹的重托,明明知道必死无疑,仍然勇往直前,他的这种勇气是我久久不能*静。同时田光和樊於期两人,他们也是是俩位忠臣志士,为了完成刺杀秦王的事,他们也勇敢的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荆轲刺秦王虽然没有成功,但荆轲的勇气鼓舞了我。*时的我有些胆小,面对难题有时胆怯。面对跳绳二连跳的任务胆怯了,认为自己无法完成。甚至有时上课时连举手都会胆怯,真不应该呀,我也应该学学荆轲的勇气,任何一件事,当你有勇气要做时,就已经成功了一半。

  同学们,勇气可以战胜一切,更足以让我们傲视人生。


《牛虻》读后感_读《牛虻》的感想作文10篇(扩展6)

——读城南旧事读后感10篇

读城南旧事读后感1

  《城南旧事》是台湾女性文学的开山人——林海音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和感受,以童年在北京的生活为素材而创作的经典“怀乡”作品,也是她最具影响力的作品。

  这本书由五篇林海音创作的回忆童年的小说《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和《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为内容,在1960年冠以《城南旧事》为书名结集出版。20年后《城南旧事》被大陆引进,搬上了大银幕,并荣获多项大奖,从此誉满天下。

  《城南旧事》是一部带有强烈自传色彩和怀旧情调的小说,以作者七岁到十三岁在北京城南的生活为背景而创作。在这部经典之作中,林海音成功运用了儿童的视角进行故事叙述,借英子的眼晴,描绘了一幅北京的风景人情画卷。同时,也表达出作者本人对人生和生命体验的多重感受。

  《城南旧事》的开篇之作是《惠安馆》。它从风格上奠定了全书纯净自然、温馨又略带惆怅的基调。这个故事讲了惠安馆里有一个“疯”女人秀贞,她“疯”是因为她以前和一个大学生相爱,生下一个小孩,名叫小桂子。这个孩子有个很明显的特点——脖子后面有指头大的一块青记,因为这块青记,她才会被秀贞的妈妈丢掉。当秀贞醒来后,发现小桂子不见了,就疯了。在文中,她与英子成为了好朋友,她们经常在一起聊天,秀贞还让小英子帮忙去找小桂子。后来,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上,英子结识了一个小姑娘——妞儿,妞儿经常到英子家玩:喂小鸡、唱歌、跳舞、谈心等等。妞儿告诉英子,她的家长不是她的亲爹亲娘,他们要求英子学这学那,来为他们赚钱,如果赚不到钱,他们就会用鞭子抽打她。有一天,英子突然发现妞儿就是秀贞所说的小桂子,她非常同情她们母女俩的遭遇,就赶忙带着小桂子去惠安馆和秀贞相认。秀贞为了躲开妞儿的养父母,带着妞儿去火车站,想回老家去。但不幸的"是,母女俩都死在了火车的铁轮下。

  《惠安馆》是整本《城南旧事》中我最喜欢的故事,但其他故事也带给我许多深刻的道理,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读城南旧事读后感2

  在这个暑假,一本书把我给吸引了,那就是《城南旧事》,这个书名中的“旧”不得不让我深深地体会到童年时的多彩,这本书会让我终生难忘。

  《城南旧事》中的主要人物是小英子,文章分成六大部分,在冬阳童年骆驼队中作者告诉了我们她是怎样写出这篇《城南旧事》的。在惠安馆里有一个人人都叫她疯子的女孩,她叫秀贞,秀贞与小英子建起深厚的友谊,秀贞告诉小英子她有一个失散多年的女儿小桂子,小桂子的`脖子后有一块胎记,让小英子帮她找找。

  可小英子无意间看见好朋友妞儿身上也有那块胎记,于是小英子就带妞儿去和秀贞团圆。我们去看海,小英子认识了一个小偷,可小英子却分辨不出来他是好人还是坏人,最终这个小偷还是被警察给抓走了。漂亮的兰姨娘来到了小英子的家中,她与小英子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宋妈的儿子小栓子死了,女儿也被卖了,小英子就和宋妈去找她的女儿,小英子还吃到了驴打滚儿。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长大的小英子要代表同学致谢!可小英子的爸爸病了,不能来参加毕业典礼。最后,爸爸的花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

  最后一部分是多么的感人,这篇文章让我受益不浅,永生难忘。

读城南旧事读后感3

  《城南旧事》是一本令我特别喜欢的书。它就像一个会穿梭时光的大门,当你一打开它,就会不知不觉地被吸引过去,让你觉得身临其境。仿佛到了古老的北京城南,看着英子经历了童年时光。而我,就看着她,看着她的故事成长了起来。每个人的童年,是美好的。

  看着《城南旧事》我就不由自主地想起了自己的童年往事。英子的爸妈还有宋妈讲不好北京话,妈妈说“蕙安管”叫“灰娃管”;爸爸说是“飞安管”;宋妈说成“蕙难管”。这不禁让我想起了我的爷爷,他在我的眼里简直就是个老顽童,他的普通话也不怎么样,老把“绿”读成“六”这个字的读音,常常使我发笑。“蕙安管”的疯女人“秀贞”,蹲在草丛里的“好人”小偷,时尚漂亮的兰姨娘,小伙伴妞儿,爸爸的好朋友德先书和英子朝夕相处的宋妈,怀孕效率很高的妈妈以及最后因肺癌去世的父亲,故事的主人公英子都令我印象深刻。

  其中“疯女人”秀贞让我久久不能忘怀。人们都说秀贞是一个疯子,可我对她却有一种独特的看法。秀贞其实是一个聪明伶俐的女子,她并没疯,只是因丈夫离去而抛下了她,女儿在一出生就被扔了,使她的心灵受到了重大的伤害。她日日夜夜思念丈夫和女儿做出的举动而造*们的误解,变成了一个可怜的人。这本书明明白白的讲了英子的童年往事,当我合上书的最后一页时,我哭了。英子童年的喜、怒、哀、乐,酸、甜、苦、辣在我的脑海里一一闪过。英子的童年结束了,爸爸花儿也谢了。不过这个故事深深的印在了我的脑海里永远不会忘记。

读城南旧事读后感4

  我曾读过一本描写林海音在北京生活的书,它就是《城南旧事》。书中的一切都是那样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景、物、人、事、情完美结合,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它透过主角英子童稚的双眼,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却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

  《城南旧事》中满含着怀旧的基调,将其自身包含的多层次的情绪色彩,以一种自然的、不着痕迹的手段精细地表现出来。书中的一切都是那样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景、物、人、事、情完美结合,恰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

  主人公英子的世界是单纯的,充满疑问的,她从不在自己的世界里上锁,总是任由人们进进出出。所以她和被人们认为是疯子的秀贞结下了友情,三天两头的往惠安馆里钻;她和“小偷”写下承诺,甚而认真地听着“小偷”的故事;她爱着自己的奶妈,望着她离去,英子伤心难过。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我看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虽然很天真,却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

  “惠安馆”、“骆驼队”、“兰姨娘”、“驴打滚”、“爸爸的花”,每一章节都饱含着朴素的气息,感人肺腑。但似乎这些故事的主角最终都离开了英子,他们的离去,让英子坚强了、也长大了。

  这本神奇的书,像一位绘画大师,缔造出了真实的人性世界,善恶、冷暖为我呈现了一出精彩绝伦的演出。合上此书的最后一页,房间里飘着一股淡淡的幽香,久久无法散去……

读城南旧事读后感5

  我非常喜欢读《城南旧事》,因为它内容丰富,故事新颖。全书共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城南旧事》,二部分是《英子的乡恋》,其中让我的到印象深刻的是《城南旧事》。

  城南旧事主要讲了六岁女孩英子在北京城南的胡同里发生的事,以宋奶、秀贞、妞儿、兰姨娘等等这些社会中的低层人物反应出了一个个多彩、丰富的故事,故事的内容跃宕起伏,引人入胜,吊足了读者的味口,故事中有欢喜,也有忧伤,比如秀贞和妞儿,刚刚知道是母友关系随后就惨死在火车轮下,让人伤感。一般小偷疯子是让人瞧不起的,大人也不让孩子接近他们。可文中的英子毫不嫌弃地和他们打交道,理解他们内心的想法,也为他们感到同情,我觉得英子非常有勇气。和英子打交道的人一般都没有好结局,要么被抓住,要么亲人去世。单纯善良的英子就是在这一次次经历中过去,就像坐船,一去不复返,英子的父亲更是在英子还在童年的时候离开了她和她的家庭,作为家里最大的孩子,她担起家庭的重担,照顾妈妈和弟弟妹妹,非常的不容易。结局的时候,城南的回忆就像看电影一样一幕幕回放,爸爸也去世了,英子也不是小孩子了。

  英子的乡恋讲了英子成长后,在台湾过着*淡的家庭生活和对第二故乡北京的回忆,让我们感受到生活的情趣和对旧生活的留恋。书桌、伞、窗户、童玩在我们眼中看似索然无味、*淡无奇,但在英子眼中却与众不同,富有情趣。作者从成长过程中认识的人物和事物既丰富了她的人生经历,又让读者赞叹不已。故事中,有小时候的童玩也有知识和回忆,在童玩的情节里,我仿佛感觉她和我一样都是小孩子,一起嬉笑打闹,一起捧腹大笑,一起欢呼雀跃,在知识中,我明自古代的时候,女子都是要缠足,不然会嫁不出去,甚至被人嘲笑,但会让脚变形。英子在里面同情她们,也为她们打抱不*。我和她的感受也是一样的。

  还有一个外篇,叫《窃读记》,我读过它的改篇。读到原篇时我为英子同情,文中的老板是那么的坏,只是看一本书,为什么就一定要买?体现出穷人没钱的无奈,我曾天真地想过:假如书店老板知道当年赶走的女孩是如今的著名作家林海音,会多么后悔莫及啊!我也非常欣常那个店员,为了给英子看那本书,专门给她留了一本,这就是好人的体现。

  在我的眼中英子是单纯、善良、勇敢的。她不管人间的险恶,愿意用一颗真挚的心去面对当时的社会,面对杂乱的人群;在物质缺乏的那个年代,能够尽最大的努力去帮助他人,去理解小偷、疯子这些人的内心。这是多么大的勇气啊!一般人都不愿跟他们打交道。英子的单纯和善良帮助了她在那个社会生存下来,也帮助了那些人,让他们得到了安慰。这是我值得去学习的地方。

读城南旧事读后感6

  前几天,我看了一本《城南旧事》的书,大家对这本的评价很高,所以我带着好奇心走进了书本。

  林海音(1918-2001)原名林含英,小名英子,原籍台湾省苗栗县,后来随其父迁居北京,在北京长大,《城南旧事》是她的巨作。

  这本书描写了北京形形色色的人和事,但这些人和事随着英子的成长都渐汽车地消失了,例如惠安馆里的秀真,英子的好朋友妞儿,奶妈宋妈,为供弟弟上学而当起小偷的哥哥……这些人物和事,常常让我流泪,我记忆最深的就是奶妈宋妈那一节,大雪纷纷的一个夜晚,宋妈来到了英子家,英子开始觉得宋妈太烦,很讨厌宋妈,巴不得她走,可当宋妈真正走的那个夜晚,英子又多么的恋恋不舍啊,正是因为宋妈在这四年里给英子留下了美好的回忆。

  这本书写了林海音童年的故事,我又想到我自已,我已经四年级了,童年虽然还很长,但我要学会珍惜,因为它和时间一样一去不返,到了那时,可后悔也来不及了,所以请好好珍惜你的童年吧!

读城南旧事读后感7

  童年是纯真的演绎,是美好的开始,是一段最初的旅行,在著名作家林海英小时候就有一段《城南往事》:英子、骆驼队的领队、惠安馆的疯子—秀贞、爸爸、妈妈、宋妈、英子的好朋友—妞儿、藏在草堆里的小偷、不理小孩子的德先叔、斜着嘴笑的兰姨娘……作者写了骆驼咀嚼时候的样子,表现出了小孩子小时候的童稚,第三章题目很有趣,我们看海去。是那个小偷说的,不知为什么就感觉那个小偷不是小偷了,整片的文章都很有童真的味道,在文章的最后说“爸爸的花落了”没错,英子的爸爸去世了,爸爸的石榴掉了,花儿也落了。

  《城南旧事》一本很好的书,悲悲喜喜,快快乐乐,都在这本书里展现了,从喜到悲,这本书让我们体验到了生活中的悲欢离合,是一本你看完了放不下、还要看一遍的书。

读城南旧事读后感8

  在寒假期间,我阅读了《城南旧事》。这本书讲述了林海音小时候在北京的故事,向我们讲述了生活中喜怒和哀乐。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窃读记》中,每天她都去图书馆如饥似渴地读书,她每天都读不一样的书,都会被书上的内容所吸引,连售货员都认识她了。无论是刮风下雨还是酷暑寒冬她都会出现在图书馆里,就是为了读书,但她从不买书,藏在书柜旁,或经常在大人旁边,直到饭点飘来菜香,她才回家。最后售货员十分感动,留着她最爱的书本没有卖。林海音向我们展示了书商的友善,也让我们明白社会也是温暖的。我们要学习她这种热爱读书的精

  有位名人曾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曾说:“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我以前不明白这些是什么意思,但是现在我明白了。我们不仅要吃饭,还要读书,这样才会成为全方面发展。

  《窃读记》让我知道了:好的书就像我们的指路明灯,在成长中给我们启示,带给我们勇气与力量,所以我们要像林海音一样,热爱读书。

读城南旧事读后感9

  同学们,在这个寒假里你们一定读了不少书吧!我也读了几本,《城南旧事》就是其中之一。

  这本书的主要人物有:英子、宋妈、秀贞、妞儿、厚嘴唇、兰姨娘,其中英子是主人公,她是一个热情、善良、乐观向上的姑娘。她人小胆大,不仅帮妞儿找到亲妈妈,还帮自己的妈妈完成婚姻保卫战…

  这本书包括五部分,“惠安馆传奇”、“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和“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惠安馆传奇”是第一部分,主要讲了英子从南方搬到北*,认识了人称“疯子”的秀贞,知道了秀贞的不幸遭遇,帮助秀贞找到了她的亲生女儿妞儿。这个故事主要体现了英子乐于助人的精神,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我们看海去”讲述了英子一家迁居新帘子胡同,英子在附近的荒原中认识了一个“厚嘴唇”的神秘人。英子觉得他很善良,但他却是一个“贼”。这个故事描写了英子成长中的困惑,今天的我们经常也有类似的感觉。

  书中还有一些情节我不是很理解,爸爸说我长大后就明白了。

读城南旧事读后感10

  《城南旧事》是一本感动人心的书,它写出了许多生动的人物形象,是林海音根据自已的童年故事改编的。

  刚开始看到这本书的封面时,就感觉好像回到了旧时代,心想这本书可能会很枯燥、乏味的,可当我看过后,就深深地陶醉在故事中……

  书中主要讲了一个叫英子的女孩在自家弄堂结识了一位叫妞的小朋友,她是一个孤儿,给养父母卖唱赚钱。英子还认识了一位被人们称为“疯子”的秀贞姑娘,其实秀贞就是妞的亲生母亲。英子知道后把她们娘俩送到了火车站,还把妈妈的金手镯也送给了秀贞,就在那天晚上,英子昏倒了,忘记了以前的事。于是,她只能搬到另一个地方,开始新的生活。

  看了这本书,不禁让人心酸落泪,英子是多么善良啊!正因为她的善良,才会让妞和她的娘相逢。其实,我们生活中有许多和英子一样的人,他们善良,乐于帮助他人。今年冬天,天气很冷,有一位老奶奶拉着小推车,推车上有帽子、毛衣、围巾……她在繁华的天一广场仔细搜索。原来她是给流浪在街头的人送去温暖,多么善良的老人啊!难怪网友把这位老奶奶评为宁波市最美丽的老人。我想,老奶奶跟书中的英子一样善良,她懂得帮助每一个有困难的人,让爱温暖一切,让爱温暖人间。

  是的,让我们用一颗善良的心,去对待每一位在我们身边需要帮助的人吧!


《牛虻》读后感_读《牛虻》的感想作文10篇(扩展7)

——读骆驼祥子读后感10篇

读骆驼祥子读后感1

  20xx年的七月份,我利用暑假的时间看了老舍的《骆驼祥子》。 《骆驼祥子》讲述的是旧*北*城里一个人力车夫祥子的悲剧事。祥子来到城市,渴望以自己诚实的劳动,创造生活。

  他怀着买车的信念,拼命的赚钱。终于, 祥子得到了梦寐以求的车,那辆车对于祥子来说,不知道是他磨破了多少双鞋换来的。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刚刚买回来的新车被士兵抢了去。后来几次买车车都是徒劳无功 。最终成为社会的累赘。

  这篇小说中我感受到了当时旧社会的黑暗,把一个个乐观向上的人折磨成了社会的累赘,祥子几次买车的希望都被破灭了,随着希望的破灭祥子从一个人被折磨成了一个鬼。

  祥子在一次次的痛苦中挣扎,越陷越深,他渐渐的被黑暗所扭曲、吞噬。以前有抱负且满是骨气的祥子,现在只有对钱的贪念而已。在社会的黑暗与金钱的诱惑下,祥子没有了骨气。他被一次次的挫折所打倒了。

  但是,我依然坚信,命运是掌握在我们自己手中的!挫折面前,敌人不是对手,而是自己。我们要把挫折看成一种精神财富来珍惜,不要为一时的痛苦、失败而蒙闭了自己的双眼,而要将自己的命运交给自己来安排,努力找回自己的出路。

  现在,人们不可能向祥子一样被折磨成了鬼,全国人民大*,我们要珍惜社会,努力报效祖国!

读骆驼祥子读后感2

  每个人的生命中都会出现很多过客。对于祥子而言,刘四爷,虎妞,以及雇佣过他的各家的主儿,无非都是生命中匆匆的过客。他们在自己的生命中演着一出戏,也在祥子的生命中客串一场戏,扮演了不可缺少或可有可无的角色之后,从祥子的舞台上谢幕。而小福子,说起来也不过是一个过客,但是对于祥子来说,小福子是和其他人不一样的过客。至少在祥子跌落低谷的时候,是小福子让他有继续活下去的美好期盼。

  女汉子一样的虎妞带给祥子的,是勉勉强强可以称作家的东西;而长得好看的小福子可以带给祥子的,不仅仅是一个家,还有在穷人眼中看来是近乎荒谬的——爱情。就像祥子自己说的——“他与她正好是一对,谁也不高,谁也不低,像一对都有破纹,而都能盛水的罐子,正好摆在一处。”所以说,在祥子心目中,他和小福子,是地位*等的,没有压迫,也没有欺骗。

  曹家让祥子重新燃起生的希望,他和小福子的理想生活似乎并不遥远。就像一个为了梦中的糖果而穿山越岭的孩子,终于看到糖果近在眼前触手可及。但是现实,往往是真实而残酷的。当初祥子因为负不起养活小福子的两个弟弟和一个酒鬼父亲的责任而离开,等到他生计稍有安顿的时候,他立马回到老地方去找小福子,但是此时的小福子却早已不知去向。也许祥子从未想过,小福子她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和机会去等一个未知的、渺茫的答案。而卖茶老汉的窘迫现状以及他的一番话,更是让祥子万念俱灰。到最后得知小福子生前的境况以及自杀的死讯时,祥子,已经是完全堕落的祥子了。千千万万的拉车夫,不管是勤劳忠厚或是狡猾无赖的,他们都是黑暗时代最底层的穷苦人民,他们用自己的血泪换取活下去的机会,但没有尊严地为了活下去而努力的结局是什么呢?幸福的生活,甚至苟活下去,于他们而言,都是不敢触碰的奢望。那是一触即碎的彩色泡沫。

  我以为,小福子的死,是祥子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转折。被虎妞引诱欺骗以致和一个自己讨厌的女人结婚也好,三番两次地丢车也好,虎妞和孩子一块死掉使他丢掉家也好,都不足以使他完全堕落,因为至少还有小福子,小福子是他仅剩的活下去的理由。但是当这最后一个理由都化为乌有的时候,祥子的活着,仅仅是因为他还有呼吸而已了。他已经是一具行尸走肉。

  他变得狡猾、自私、懒惰、肮脏,他甚至成为了所有贬义词的集合体。也许一个小福子是不足以使他如此堕落的,但是一星即将熄灭的烛火,是禁不起任何风吹的,哪怕这星烛火还固执地抱着继续燃烧的信念。“体面地,要强的,好梦想的,利己的,个人的,健壮的,伟大的,祥子,不知道陪着人家送了多少回殡;不知道何时何地会埋起他自己来,埋起这堕落的,自私的,不幸的,社会病胎里的产儿,个人主义的末路鬼!”那个黑暗的时代不知道生产了多少个“祥子”,而生产他们的同时也为他们掘好了埋葬的坟墓,甚至还顺便为他们准备好了陪同下葬的殉葬品,诸如虎妞或小福子。对于千千万万个“祥子”来说,小福子不过是昙花一现的美好,那个时代不容许他们有长久的一丝一毫的美好,甚至不容许他们有这样的希冀和渴望。他们只能被压迫,苟延残喘地痛苦地活下去。祥子和小福子,注定不会有幸福快乐的结局,那是童话,不是*不见血的现实。

  精神的毁灭往往比肉身的死亡更可怕,当然最可怕的是是黑暗的时代不知道何时是尽头。因为在黑暗中还有无数的穷苦人处于水深火热之中,无数的“祥子”一步步地走向毁灭的深渊,也有无数的“小福子”在绝望中凄惨地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那个黑暗的时代上演了一幕又一幕的悲剧,然而悲剧中的主人公,却极少有“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铮铮烈骨,他们在自己苟延残喘的生命中,无声地倾诉着自己在生与死边缘的痛苦挣扎,诉说着这世间的丑恶与不公,然后,继续活下去。

读骆驼祥子读后感3

  读了《骆驼祥子》这本书后,我从中了解到了在当时混乱的社会里,人们过着什么样的生活。这部小说以二十年代末期的北京市民生活为背景,以人力车夫祥子的坎坷悲惨生活遭遇为主要情节,深刻揭露了旧*的黑暗,控诉了统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

  小说主要讲了一个洋车夫的苦难史,描绘了旧社会如何把一个正直,好强,好体面,自食其力的洋车夫从肉体到灵魂加以毁灭的过程。骆驼祥子善良淳朴,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精神,他的唯一愿望就是买一辆自己的车来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着。后来,经过3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钱换来了一辆崭新的洋车,但是没过多久,却被大兵抢走,接着*F的侦探又骗去了他所有的积蓄,虎妞对他那种推脱不开的“爱情”又给他身心都带来磨难。用虎妞的钱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他的这一愿望在经过多次挫折后,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熄灭了他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生活的任何乞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这个悲剧有力地揭露旧社会把人变成鬼的罪行。深刻地揭示了生产这个悲剧的原因。这个故事,反映了北*当时劳动人民的生活,命运与遭遇。祥子本是一个对生活充满希望的人,他热爱生活,热爱北*,但系列的挫折使他恨透了整个世界!

  我仿佛看到了天桥、鼓楼、白塔,是牌楼、街道、小巷,是车厂、大杂院和熙熙攘攘的人群,这就是几十年前的老北京,但是这儿没有丝毫田园诗一般的快乐,

  而是祥子的那双大脚马不停蹄地跑过大街,穿过小巷,烈日下,雨雪中处处有他艰难的身影。兵匪的鞭子,杨先生的盘剥,刘四爷的臭骂,孙侦探的明抢,洋大夫的冷漠,这是一座千真万确的地狱!最后虎妞惨死了,小福子上吊了,老马头倒毙在街头,祥子也终于穷途潦倒,逐渐消失在一座城门洞里……这就是一二十年代北京底层广大劳动大众的生活,这逼真的描写让我体会到了人力车夫们不可逾越的悲惨命运,让我深刻地认识了“地狱究竟是什么样子”。

  祥子的悲剧,是他所置身的社会生活环境的产物。小说通过祥子周围人物及人际关系的描写,真实地展现了那个黑暗社会的生活面目,展现了军阀、特务、车厂主们的丑恶面目,以及由他们织成的统治之网对祥子们的压迫与被压迫关系的一种变形反映。

  整部小说语言生动,文笔刚劲有力,刻画出了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堪称老舍先生的代表作。小说里充斥着的悲凉发人深省,故事离奇感人。所以家喻户晓,已译成各种语言流传多国,在世界文坛都有极重要的影响。这部小说里所说的事情,的确离我们现在有几十年了,并且也肯定有艺术加工,但文学总是来源于生活的,是千千万万百姓生活中的一曲。通过它,我们至少可以知道:社会曾是那么的黑暗,希望曾是那么的渺茫,因为它毕竟就发生在不久前的*,发生在这雄鸡病危的年代。

  现在的社会稳定,经济也在不断发展。作为青少年,有书读,而且到处都有人维护着,鼓励着。所以我们不能辜负新*对我们的期望。至少,我们要学习骆驼祥子奋发向上的精神。

读骆驼祥子读后感4

  “钱会把人引进恶劣的社会中去,把高尚的理想撇开,而甘心走入地狱中去。”

  这是我读完《骆驼祥子》感受最深的一句话。

  祥子是一个吃苦耐劳的车夫,他怀抱着自己的理想——拥有自己的洋车,他凭着自己的吃苦,勤劳,坚忍,终于拥有了一辆属于自己的洋车,然而好景不长,没多久他的洋车就被士兵抢走。但他没有灰心,靠自己的努力又买了一辆洋车。但是,辛辛苦苦的积蓄又被洗劫一空。就这样反复了三次,祥子再也无法鼓起生活的勇气。他开始游戏人间,堕落,沉迷于那个黑暗的时代,他抛弃了自己最初的梦想。

  虎妞死后,祥子的心灵受了很大的刺激,最终,车没了,虎妞没了,一切都没了,就像用铅笔用力地在白纸上划上深深的笔印,然后用橡皮擦掉,纸,又变回了当初的白纸,但是不如从前*整了,上面留下了深深的痕迹,就如同祥子的心一样,被烙下了深深的痕迹……

  人类是渺小的,在当时黑暗的社会下,人们是多么的无力。祥子一次一次地想用自己的勤奋改变命运,但却带给了自己一次又一次的痛苦,祥子在巨大的痛苦中挣扎,辗转,却像进了沼泽一样,越挣扎陷得越深,最后被黑暗扭曲了自己的"心灵,吞噬了自己的善良,以前有抱负理想,满怀着正直善良的祥子消失了。只留下了对钱有无限的贪恋,没有骨气,好吃懒做被染黑了的祥子。

  在面临“理想”和“财富”的选择时,祥子选择了“财富”,丢弃了“理想”,因为这是穷人,唯一的一种选择。祥子一开始用自己的坚毅,执着,与命运展开了搏斗,但命运之神一挥手,不费吹灰之力地摧毁了祥子,黑暗的社会现实,扭曲昏暗的人性,悲凉的命运……

  一开始看着本书的时候,祥子就像是暗夜里的第一抹曙光,特别地,耀眼,感觉他很积极向上,但是越到后来,祥子的心灵被周围的社会染黑,像是墨水掉到苍白的宣纸上,黑墨不断的晕开,墨染了这张白纸,这抹曙光也就被暗夜吞食,消失在了茫茫的黑夜里……

  但是,这只限于在那个年代,身为祥子才会丢弃掉自己的“理想”,因为穷人是没有追求寻找幸福权利的。我们身处的这个年代,无论是谁,只要怀着一颗积极向上,勤奋的心,都有收获幸福的希望

读骆驼祥子读后感5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可以是我们开阔视野、增长知识的重要途径。今天,我读完了老舍写的《骆驼祥子》。

  《骆驼祥子》主要写了主人公祥子从乡间来到北*,带着农民的朴实和固执,他善良,正直,并选择了车夫这一行业。他的理想是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于是,他凭着辛劳和坚忍,用了三年的时间省吃俭用,终于实现了这个理想,成为自食其力的上等车夫。但当时*军阀混战的社会环境,不容他有丝毫的个人幻想。不到半年时间,在兵荒马乱中被逃兵掳走,失去了洋车,只牵回三匹骆驼。但他并没有灰心,又回到“ 仁和厂子” 继续拉车。但是痛苦还没结束:他的.积蓄又被孙侦探敲诈一空。当他再次拥有车子时,是以与虎妞成就的畸形的婚姻为代价的。不多久虎妞就死于难产,祥子人车两空。不久,祥子又失去他所喜爱的小福子。从此以后,祥子就堕落了。之前的善良正直不见了,他憎恨任何人。拉车也不去了,吃喝嫖赌的恶习也染上了,他可以为金钱出卖朋友,彻底沦为了失去灵魂的行尸走肉。

  《骆驼祥子》这本书以二十年代末期的北京市民生活为背景,以人力车夫祥子的坎坷悲惨生活遭遇为主要情节,深刻揭露了旧*的黑暗,控诉了统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

  祥子从一个正直、善良的年轻力壮的小伙子,最终沦为一个吃喝嫖赌、出卖和欺骗朋友的人。其原因是因为当时不合理的社会制度对下层劳动者生活空间的威压。但其根本原因是因为祥子在受到重重打击后对自己目前的生活状况绝望了,对生活失去了信心,从而不断地堕落下去。

  我认为,祥子固然可怜,但是主要的原因在于他自己,在遇到苦难时,我们要学会忍受苦难,并想办法克服苦难。即使周围的坏境不好,也要做到“出淤泥而不染”,只有这样,才能克服重重困难,最终取得成功。

读骆驼祥子读后感6

  在这本书里主要讲了主人公祥子为了有一辆自己的车子三起三落,为情节发展的中心线索,淋漓尽致地表现了旧社会人力车夫的苦难生活。

  这本书非常的概括了祥子从充满希望、到挣扎苦斗、再到精神崩溃、最后走向坠落的悲惨历程,这本书热情的截取了祥子原本具有的善良朴实、勤劳憨厚的"美好品质,并且还愤怒的揭露和声讨把祥子逼近坠落深渊的黑暗社会。

  在文中所描写的祥子身体结实健壮,没有什么模样,但是他这个人长得但是比较精神。他不怕吃苦,可能有的时候他的理想不是特别高,也就是: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自食其力,能娶到一个可以吃苦的女子过日子。但是事实改变了他,好不容易买来的新车,被抢还被迫娶了一个他不喜欢的女子虎妞、卖车安葬难产的虎妞,自己喜欢的小福子被卖到了白房子后自杀等一系列的事情让他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失望,一点一点的自暴自弃,他变得懒惰狡猾、自私还耍无赖,让他彻底的成为了“刺儿头”。祥子的遭遇和命运不仅是一个人的悲剧,更是一个时代和社会的悲剧。

读骆驼祥子读后感7

  祥子原来是一个怀着美好梦想的青年,因为乱兵抢走了他的车,他就抗争了,他又做上了车夫,原本生活可能就有了希望,可他作为一个普通的人力车夫,不由自主地陷入了社会昏暗的漩涡,他绝望了,堕落了,他为了赚钱无所不用其极,祥子就这样成了一具行尸走肉,最终就成了个人主义的末路鬼。

  说实话,我们不能过多地去责骂骆驼祥子,毕竟能自始至终都与命运不屈抗争的人是极少数的。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青年为什么会沦落到如此地步?这才是我们要探讨的问题。他为什么会堕落?因为她绝望了。他对什么感到绝望?是社会的昏暗。因为军阀混战,不管人民死活,导致老百姓死的死,逃的逃,民不聊生。这种时候最容易发生人间惨事,骆驼祥子就是统治阶级争斗所导致的一个牺牲品。我想这段日子一定会被老一辈人所牢记的。

  我们正生活在国泰民安的时代,但我们也应该去了解那段历史。我们应去正视黑暗的历史,从悲惨的教训中获取宝贵的经验,这样我们才知道现在的美好生活来之不易,才会好好学习,将来为祖国繁荣献上自己的一份力。

读骆驼祥子读后感8

  祥子出身于旧社会的下层劳动人民家庭,自幼家境困苦。他是京城里一个普通的车夫,像一棵树一样挺拔而又健壮,沉默而又有生气。祥子不怕吃苦,开始根本没有一般车夫的那些可以原谅而不便效法的恶习。祥子有小生产者所共同的积极进取的求生意志和人生理想。虽然自己理想不算高:有一辆自己的车,自食其力,能娶上一个健康`年轻`能吃苦的穷苦人家的女儿过日子。他要强,希望能"凭本事吃饭"。但生于那个黑暗的世道,在经历了好不容易买来的新车被抢`委曲求全地娶了自己并不爱的虎妞`卖车安葬难产而死的虎妞`自己喜欢的小福子被卖到白房子后又自杀等一系列事情后,他对生活的企望和信心以及要强的性格都在生活中一点点丧失。他变的懒惰狡猾,极端自私,还耍无赖,慢慢地滑向堕落的深渊。

  祥子的一生,一路的风景。有明媚美好的开始,可最后是黑暗慵懒的结果。祥子通过自己的努力,一次次地去要创造美好幸福的生活,而又一次一次屡遭失败他有着美好的信念`不懈的努力和兴奋的等待,但是呢。

  不会成功,祥子再努力又有什么结局?又如苹果不结果,开花有什么用?毛毛虫没有拥有破茧而出的美丽,等待的再久又有什么用?考学落榜了,寒窗辛苦倍尝,又有谁会怜悯?运动员参加奥运会,训练再苦再累,又有谁会在意?

  生活中最需要的其实就是希望,有了希望,就有了前进的动力;有了希望,就有了可能步向成功的路。祥子是生活在一个腐朽的社会,一开始不断经历挫折,又每次都是从那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但是受当时社会的影响,祥子最终是没能扛的过社会的黑暗,但如果他生在我们的社会呢。一定会有所作为的。正是祥子心中的希望和他的不懈努力支撑着他走过了很多的道路。

  我们现在在学校,在生活中,一定要有坚定的信念和努力,应该学习祥子身上的一种精神,他可以为着自己心中埋下的理想而向着一个目标去实现它,我们也可以给自己心中种下一片希望,但是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要勇于克服一切的困难,才能看见我们的希望抽枝`发芽`茁壮成长`结出果实。祥子虽然最后还是渐渐堕落,但是我们的社会和他的不一样,我们的条件很好,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付出去让心中的愿望实现。一道难题,我们可以通过努力去解决,在人生的道路上跌倒,我们可以凭着自己的力量站起来继续勇往直前~

  祥子他后来被腐朽社会抢去了期望和努力的包裹,而我们完全有条件将它们保管好。相信只要我们把这些包裹一直挂在心里面那么一定就可以突破一切,走向一个美好幸福的地方!

读骆驼祥子读后感9

  社会能改变人吗?在读《骆驼祥子》之前,我的回答是“不能”,但是在读过这本书之后,我的回答是“能。”

  祥子是旧*北*城里一个人力车夫,他渴望以自己诚实的劳动,创造生活。他希望能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子,他非常努力的赚钱,积攒了三年,才买了一辆车。但是,这车却被大兵抢去了。祥子没有灰心,又开始努力的赚钱,想再买一辆车,谁知,车还没有买上,祥子准备买车的钱却被孙侦探敲诈去了。最后,他买上了车,不过这车是在他与虎妞结婚后,用虎妞的钱买的,然而天不遂人愿,虎妞难产而死,样子只好把车卖掉去安葬虎妞。读到这儿,我不由地感动和怜悯祥子了,我对祥子那坚持不懈,为梦想而拼搏的`那股韧劲而感动;对祥子被悲惨的命运所折磨,而只能无奈地沮丧和失望感到怜悯。这同时也教育了我:要坚强的面对困难,不要害怕失败,失败了要自己站起。

  经过了这三起三落,祥子又回到了起点,变得一无所有,唯一拥有的,是对这个社会的愤恨,对朋友的敌意。他 开始报复身边的所有人。从前讲义气、善良的祥子,如今却开始欺骗、利用自己的朋友。他变得奸诈,甚至无耻。简直像变了一个人,偷摸拐骗,只要能拿到钱,他什么都做得出。看了这些,我心头不禁得心里发酸、失望,还带着丝丝的怒火。难过的是祥子的命运如此坎坷;失望的是祥子没有坚持下去;愤怒的是之前那个老实憨厚的祥子如今却做尽了一切伤天害理的事,他自己却还是毫无悔意。

  祥子人格改变的主要原因,是受黑暗社会的影响。在黑暗的社会中,一个无权无势的人的力量实在太渺小了。祥子曾几次想要凭自己的双手来改变命运,可是最后呢?却是一次次被黑暗的社会击败。

  我之前总是认为,“只要肯付出,肯努力,理想就会实现。”在读了《骆驼祥子》后发现,我错了!在黑暗的社会里,这句话在面对穷苦人时是不成立的。因为不管你付出多大的努力,黑暗总是能将你的努力化为虚有。只留给你痛苦。甚至,还能改变你的人格。

读骆驼祥子读后感10

  本文讲述了一个年轻小伙子——祥子,一开始从事拉车工作,他一天天比一天努力,对未来充满了无限的期望,经过努力他有了自己的车,可是有一次,他的车被没收了,而车厂厂主刘四强迫祥子娶了他的女儿虎妞,虎妞很快有了孕,但最终因难产母子俩人都命丧黄泉。从此以后祥子遇到了小福子,但祥子还是离开了他的家,去外面拉了一阵子车,他又回到小福子住的地方想娶她,但祥子得知小福子已经上吊自杀,小福子的死让祥子彻底绝望了,祥子整天都喝酒、吸烟、玩乐,开始变成了个人主义的末路鬼。

  文章中让我感受最深的人物就是主人翁祥子,祥子原本是一个勤劳、壮实的小伙子,他无时无刻不怀着发家、奋斗的美好梦想,辛勤劳作奔波,却最终无法逃脱被黑暗的暴风雨吞没的命运,可怜的祥子对生活的向往仅仅是一辆车、一个家。他希望依靠着自己的劳动求得一种独立自主的生活,这是一种个体劳动者尽管卑微却是正当的生活愿望。然而身处在那个社会环境下,这个几乎有些渺小的梦想实现起来却是那么的艰难。尽管强壮,绝不怕卖力气,拼命努力,他却只能眼看着希望一次次被粉碎,最后只剩下掏空的躯体。原本善良的祥子,求生无路,抗争无力,在暗夜中衰老了,这是社会造成的。

  祥子是一个好人,可是当时社会却把祥子变成了坏人,不过祥子为了梦想不懈追求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由祥子我联想到了自己,我尽管有远大的理想,但是有时候却没有努力的去实现梦想。在这个那么好的社会环境下,我深刻的意识到了自己该努力了,努力地去实现梦想。

  同学们,我相信我们每个人都有远大的理想和伟大的抱负,我们要像祥子一样脚踏实地,兢兢业业的去追求自己的.理想!


《牛虻》读后感_读《牛虻》的感想作文10篇(扩展8)

——凡卡读后感400字 读《凡卡》后的感想 (菁选3篇)

凡卡读后感400字 读《凡卡》后的感想1

  《凡卡》是世界短篇小说名家契诃夫的作品,是值得每个孩子阅读的书籍。最近,我购买了这本书,便如饥似渴的读完了,从中收获到了很多知识和感悟,启发着我的人生。

  凡卡讲述的是在俄国沙皇的黑暗统治下,一个小男孩凡卡给鞋匠做学徒的"悲惨生活。在乡下的时候,小男孩虽然学不到什么东西,但他得到了爷爷倍加呵护的照顾,心里是快乐和自由的。到了城里,他遭遇到了老板夫妇的虐待,每天要干很多活儿,还要被伙计们呼来喝去,心里极其不开心,在这种压抑的生活环境里,他幼小的心灵遭受了创伤,非常委屈,他渴望能够回到爷爷的身边。

  在圣诞节的夜里,凡卡趁着老板夫妇出门的机会,偷偷给爷爷写了信,讲述了自己的悲惨生活和对乡下生活的回忆,希望爷爷可以让他回到带走,脱离苦海。而即便是写一封信,他也是提心吊胆的,生怕被人发现,可见他当学徒的这些日子里,是多么憋屈和害怕。但非常可惜的是,他在信奉上写出来的地址并不详细,因此爷爷根本收不到自己的信,他的悲惨生活还要继续下去,看不到希望!

  读了《凡卡》,让我受到了很多启发:一是让我看到了在沙皇的统治下,老百姓的生活是多么艰难,为了生存可以忍受一切的不公*待遇,遭受非人一般的生活,但他们都需要逆来顺受。二是我们要更加真心今天来之不易的生活环境,我们不仅衣食无忧,还可以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师里学习,这对于凡卡来说是无法想象的。

  以后我要用凡卡给我带来精神力量更加坚强,努力学习!

凡卡读后感400字 读《凡卡》后的感想2

  今天,老师带我们学习了《凡卡》这篇课文,故事的内容感人肺腑。我一口气读完了它,心里久久不能*静,对文中那万恶的社会无比憎恶,为故事中的小凡卡感到愤愤不*。

  小小的凡卡,他只有九岁啊!那般幼小的心灵却要承受着连大人都无法忍受的痛苦!面对着“老板的百般折磨,老板娘的百般羞辱,伙计们的百般捉弄!”他活得比狗还不如啊!我的心如刀割一般为凡卡感到伤心。我多么想去帮帮他啊!

  童年,多美!如沙滩上五彩的贝壳,似天边璀璨的晚霞,让人流连。可凡卡呢?小小的年纪,却要每天遭受毒打、侮辱、捉弄,吃不饱,穿不暖,他的童年,多惨!和他比起来,我的生活真是天壤之别啊!当我悠闲地坐在电视机前,他却干着那些常人都无法忍受的如山一样的重活;当我在家里吃着丰盛的晚餐时,他却独自躲在阴冷的墙角吃着干冷的面包;当我学习了一天,躺在柔软暖和的床上舒服地入眠时,他却睡在冰冷的过道里,忍受着风吹雨打;当我和朋友快乐地玩耍时,他却孤零零的一个人呆在角落里默默地流泪。

  我好想好想穿越时空,去给凡卡送去我最喜欢的衣服和零食,给他送去我的关心和问候,让他不再感到孤单与冰冷。

凡卡读后感400字 读《凡卡》后的感想3

  《凡卡》这一篇文章大家一定都很熟悉,这是在五年级下学期语文下学期语文书中出现的一篇课文,我学完它后,受益非浅。

  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一个小男孩凡卡被迫流落他乡,到一个地方去打工。那儿的人都欺负他,老板还让凡卡看管他的小崽子,如果孩子哭了,老板就拿皮带抽他,用鱼嘴戳他,他在这儿吃不饱,穿不暖。在信中他把这些全写了进去,寄给了爷爷。送完信后,他美美的睡上了一觉,作了个好梦。

  我眼睛湿润了。唉!和我差不多大的男孩儿生活的竟然如此不好!而我是多么幸福呀!天天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从来不知道饥饿是什么滋味。可是有时候我还不满意。

  记得以前,早上饭做的不合我胃口,因为这次事,我和老人们大吵一架,一肚子火往外喷发,最后我”赢了“,那时候我心里还挺高兴,终于可以不吃着难吃的炒饭了。可因为一早上缺乏食物,而导致了头晕眼花的症状,害的爷爷奶奶忙了一中午才歇息。

  还有一次,我和妈妈去买衣服,妈妈给我买了一件我不喜欢的长裤,我大吵大闹,所有商店里的人都像我投来惊讶的目光。可我强词夺理,最后妈妈又跑到服务台退了货。

  现在想想,何必这样呢?凡卡还的不到这样的待遇呢!而且大人们为了自己跑来跑去,这样自己真的能快乐吗?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时光,从小认真学本领,长大以后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富强,别再出现像凡卡这样遭遇的孩子了!


《牛虻》读后感_读《牛虻》的感想作文10篇(扩展9)

——牛虻的读后感 (菁选3篇)

牛虻的读后感1

  说起读后感,让我记忆犹新的还有《牛虻》这本书。它是我在初二上学期读到的。

  记得那时,我正读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名著。然而主人公保尔在全身病痛的情况下,回答别人的却是:“你可以读《牛虻》这本书”就这样,这本书勾起了我无法抑制的好奇心。最后,我终于如愿以偿地读到了《牛虻》,被它那引人入胜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住了……

  主人公亚瑟甚是让我钦佩。十八岁的亚瑟自小缺乏父母的关爱,与哥哥生活在一起。但是一次事件彻底颠覆了他*凡的生活,他被一个伪君子——*人的一个败类,所诬蔑,又因神父的调职而痛苦地偷渡到南美洲,在外地到处游荡,磨炼自己顽强不屈的意志,满身的伤疾成为了他经历的见证,唯独他那双眼睛所绽放出的光芒,在他陨落时都不曾暗淡!

  亚瑟,他身上顽强不屈的精神;遇事沉着冷静的态度;无私奉献的英雄气概深深的吸引了我!十八岁的他,一个阳光,开朗的"少年,经历了非人般的困难,但他都一个一个克服了,他改名为“里瓦雷士”成为了一名讽刺现实的小说家——牛虻。左臂扭曲,伤痛都没使他放弃倒下,反而愈战愈勇。

  看看他,又想了想现在的我,我红了脸,自愧不如。主人公亚瑟经历那些挫折,都没使他放弃。而我,一个小小的挫折——一次小月考。都把自己弄得萎靡不振,甚至有想要放弃的想法,我为何不学学他那遇事沉着冷静的态度呢?为何不学学他那顽强不屈的精神呢?自己为何会考试失利,那还不是和自己上课不认真听讲,回家不认真学习有直接关系吗?一定奥改掉这臭毛病!

  这又让我想起那句“无论我活着,还是死了,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

牛虻的读后感2

  在看完《牛虻》一书后,我深刻体会到成长,是需要努力,是需要坚持,是需要惊人的毅力的。正如《牛虻》的主人公,亚瑟,在这么坎坷的一生中,依然找到自己生命的价值,为坚守自己心中的信念而努力坚持,虽然为此付出了很大的代价。

  故事的主人公牛虻(亚瑟)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曾经天真地认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名义上他是勃尔顿与后妻所生,但实则是后妻与蒙太尼里的私生子。牛虻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精神上很不愉快,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牛虻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她,琼玛——牛虻在亚瑟时代就对她心生爱慕,只可惜由于无意中泄露了组织秘密,被视为叛徒。琼玛的一记耳光打碎了亚瑟的心,他的爱情也从此暗淡下来。13年后,当亚瑟化作牛虻归来,身心俱已大变。他记恨琼玛对他的伤害,即使在她面前内心再次强烈地翻滚着爱情,也不承认自己就是曾经的亚瑟,这种残酷的折磨让琼玛一直生活在悔恨和内疚中。直到死前,他才给琼玛留下一封告别信“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承认了自己的身份,那种撕心裂肺的.爱情让琼玛悲痛欲绝。“在你还是一个难看的小姑娘时,琼玛,我就爱你。那时你穿着方格花布连衣裙,系着一块皱巴巴的围围脖,扎着一根辫子拖在身后。我仍旧爱你”。

  牛虻的死也是非常的凄惨。被自己亲生父亲处决!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可怜的牛虻!被自己最信任的人出卖,被自己最爱的人误解,被自己亲生父亲判死!对于一个天真的,认为世界时美好的人来说是多么残酷!他做过苦力,做过小丑,还四处流浪。这一切的坎坷,都锻炼了他的冷酷,坚强,无情。在经历过这么多风风雨雨后他终于心力交瘁了,不再相信任何人,不再对爱情抱有希望,只专心于革命事业。因为只有他的追求,能安慰他,能给予他精神上的支持。

  读完这本书,我深感自己的幸福。有和睦的家庭,舒适的环境,知心的朋友。但自己却常因为些小事埋怨。相对于坎坷的人生我更是满足与*静的对世界充满希望的现状。

牛虻的读后感3

  当我看完《牛虻》的最后一行字时,我怔住了。这个黯然销魂的故事,使我深深触动。主人公亚瑟和蒙泰里尼最后都丧生了,原因不同,但都让我受益匪浅,也有不同的见解。

  亚瑟,当我刚翻开这本书时,他给人一种弱小怕事的印象。他是依赖他的老师---蒙泰里尼而生活的。读到第三章时,突然出现了牛虻,一开始我还不知道这个人是谁,因为他身上有很多伤,他是个坚强,勇敢的人。没想到他就是亚瑟。在他的身上,我们能看出一个革命者为了自己坚定的信念,而不屈不挠,勇敢奋斗的精神。他在一次行动中,掩护其他人,但最后不幸被捕。牛虻被敌人打了六枪,但他被击中每一枪时,都没有屈服,还在讽刺他们,牛虻对于牺牲表现出从容不迫,永远坚持意大利能独立的思想态度,使我油然而生一种敬佩的感受。

  牛虻这种执着、勇敢、顽强和不屈不挠的意志值得我们赞叹与学习。让“牛虻精神”永远成为我们的目标吧!

  蒙泰里尼,他是个尽责的老师,也是个忠实的神甫。我并不是十分认同他,因为他的行为与决择无法使我觉得他是个慈爱的父亲。

  蒙泰里尼面临牛虻给他的决择,孩子与上帝之间,他无情地选择了上帝。他的选择给亚瑟带来了多大的伤害啊!我想,他的选择我不认同。虽然红衣主教选择上帝理所应当,上帝在教徒眼里注定是慈悲的,任何人都能在他面前忏悔。但要知道上帝并不真的存在,他无法改变蒙泰里尼儿子牛虻的命运,他无法改变这一切。蒙泰里尼的忠心耿耿是好,但是这也说明了在他眼里只有上帝。最后,牛虻死了这本不应该是他的结局。神甫不该这么对待儿子,他选择上帝,但上帝没有给他好的回报。他就这么痛苦地离开了人世。我想,我也希望,这个结局,使蒙泰里尼醒悟:上帝永远代替不了他最宝贵的亲人。

  “一只小牛虻,不管生与死,终日飞上天,时时乐悠悠”希望牛虻能快乐,也感谢他使我感受到了人生中的“真、善、美”。


《牛虻》读后感_读《牛虻》的感想作文10篇(扩展10)

——牛虻读后感800字 (菁选2篇)

牛虻读后感800字1

  翻开这本书,一起追随伏尼契的脚步……

  亚瑟成长在佛罗伦萨一个富有的家庭里,母亲是两个孩子的继母,而他的亲生父亲是神学院院长蒙泰尼里,也就是说亚瑟是个私生子。然而他的母亲在他17岁得冬天里去世,他也开始在大学里参加了秘密革命组织——青年意大利党。琼玛是他儿时的玩伴,他对她的爱纯洁得像一朵盛开的百合,同时琼也是组织里的一员。在一次对话中,亚瑟对神甫蒙泰尼里透露了他参加革命组织的事,神甫为此开始感到了不安。后来,蒙泰尼里赴罗马任主教之职,而卡尔狄神甫接任神学院院长一职,当亚瑟向卡尔狄神甫忏悔时受骗说出秘密革命组织的名称和自己偷运政治书籍的事实。卡尔狄神甫随即告密,亚瑟和*同志被捕。

  亚瑟出狱后,告知琼是他将组织的秘密说出去时,受到了琼的鄙弃,深受打击,恰在此时,他又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之谜,在双重打击之下,亚瑟精神崩溃,他砸碎神像,留下字条伪称自尽,然后潜出海关,偷渡到了南美洲,然而这一年他才19岁。

  在南美,他坠入了“真正的地狱之中”,他到处漂泊流浪,做过杂工和赌窟仆人,在他21岁那年被一名水手打成残废,伤愈后到杂耍班子充当小丑,受尽耻笑和侮辱。非人的遭遇极大地改变了亚瑟的性格和面貌,以致十三年后,当年的恋人琼和他的亲生父亲面对他竟然也没认出他来。

  他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的传奇一生给了我强烈的震撼。

  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

  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曾经天真地以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名义上是富豪之子,但实则是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的私生子的他,精神上很受挫伤,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把渊博学识蒙太尼里神甫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他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

  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不过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然而,在遭遇崇拜的父亲的欺骗,心爱之人的误解时,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这次挫折对亚瑟来说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同时又是火中凤凰的新生,从此之后,亚瑟再也不是旧“亚瑟”了,他变成了“牛虻”。

  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积极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他,牛虻——一个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运折磨的人。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就好像大草原上的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他深爱过两个人——父亲蒙坦里尼和高洁的女人琼玛,但后来的他一生都没有再给机会让他们来爱他。他的内心承受了非人的炼狱般的折磨。他给我们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该为什么活着,该怎样活着。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己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

  牛虻是个强者,他意志坚强、机智勇敢,是真正的强者!

牛虻读后感800字2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是开篇首语

  亚瑟,一个不会被忘记的名字。第一次阅读,很难和那个强壮而有毛的动物——“牛虻”联系起来。读了,懂了,明了。同一个人,不同的名字,不同的灵魂,却摆脱不了“影子”的夹带关系。

  这是一个发展在暴力革命与非暴力革命斗争的年代。这是一个新养育革命之间的较量。它并不是一本单纯的革命小说,它的本质隐藏了一个家庭悲剧,让人无法忘却却无限惋惜的悲剧!

  亚瑟,家境富裕娇生惯养的他,是一个内向害羞的男孩,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年轻人。他的生命单纯,美好,犹如湛蓝的天空透彻,不挂一丝浮云。他单纯地喜欢一个人,单纯地吃醋,单纯地参加革命,也单纯地信仰上帝。革命和上帝,是两种不同的形式的信仰。年轻的亚瑟同时保留两种信仰,是因为他没有被卷入到两种信仰的齿轮之间。

  太幸福就是太悲伤的开始。命运就像一个贪玩的恶魔,捉弄着幸福的人。

  他被伪善的教士卡尔狄出卖,进而被自己信任的同志和最爱的姑娘琼玛的误解,琼玛一巴掌,撕碎了他的心,陷入了绝望的深渊。然而接踵而至的打击让他内心几近崩溃,原来他是蒙坦尼里与母亲的私生子,偷情的产物。

  又这么一个片段写道:他的反映却反常的可怕:“他就是笑,笑,无止境的笑。”这样支离破碎的笑容,反映出之前被出卖,被战友误解,被心爱的人不信任更大的打击。因为他是那么的信仰上帝,信仰蒙坦里尼。他一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难像,以示与教会的决裂。最终他选择了逃遁,并制造了自杀的假象。

  当时,他才17岁。有谁能知道,那样的云淡风轻,稚气未脱的外表下,是一颗绝望的!

  掩卷之余,我想正是因为我们有着更大的悲伤,所以对这个世界忍让和不屈服,人们把这称之为坚强。这一连串的打击,造就了后来更加坚韧的牛虻。

  接下来就是亚瑟开始了南美洲的地狱般的苦难的生活,他曾在利马被喝醉酒的拉斯加打得几乎送命,并从此留下了残疾。他曾在南美流浪时做过搬工,补过锁,打扫过猪圈,甚至在马戏团做过畸形小丑,所有属于他的骄傲,他的尊严否在脚下被践踏。这是永久的不可磨灭的心灵创伤。但是坚强的亚瑟凭着顽强的毅力,战胜自己,愈挫愈勇的斗志顽强的活下来。历艰多难,回到了让他失去一切濒临绝望的土地,其中也掺杂仇恨和报复吧!

  经历了皮鞭与暴力,经历了困苦与艰辛,放弃了对上帝的信仰,此时蜕变为尖刻二决绝的牛虻。用支离破碎的心重组生命,坚持回来,带着“革命者”的头衔,带着毁灭性的残酷要变本加厉地吧痛苦偿还给他人。他对情人琦达莱尼享有*,但是这个吉普赛女人只是革命者牛虻疲惫时的一只温软枕头而已;而他依旧深爱的琼玛,他态度粗暴地一而再再而三地展示自己的创伤;面对他的生父,他无情地“封锁”了父亲的爱,因为他对那种欺骗一直耿耿于怀;二他对曾是他的好朋友,老师,甚至是父亲的神甫,却不惜用一切来讽刺和挖苦,吧一个个都伤得血肉模糊。但是,他不快乐!有人说,他生前的快乐,是革命的一种符号。

  最后,他死了,带着恨,带着解脱,更多的是爱,留下那封信,那首歌,琼玛的"悲痛欲绝和他父亲的疯狂乃至死亡。

  读这本,我不止一次感觉惋惜,叹息。

  人生就是一条单行线,但是笔直的路上却有着分岔口,有的时候探出一步就意味着无可挽回,有的时候探出一步就不肯呢个与自己想要的幸福又交集。他已不是那个稚气,天真,单纯的亚瑟,他是牛虻,他用恨和报复背叛了自己的过去。恨,把他和世界(他所爱的人和爱他的人)完全隔开了,他的世界空荡荡,只剩下不是自己的自己,保持着受伤的姿态。他的疤痕安静二柔和,却又丑陋和可怕。

  命运拿起红苹果,放在嘴巴咬一口,咬出了一个缺口——这是他所受到的欺骗和误解;再吃一口,多了一个缺口——这是他在皮鞭和暴力下所受的痛苦;最后一大口,缺口并从此无限期地蔓延——这是他的恨和报复。终于,苹果被缺口“填满”了,牛虻其他的情感宣泄出口被掩埋了,革命成了唯一的道路。但这在这条路上,他的革命仿佛是伤害的影子,两者联系得如此紧密,折磨和刺痛了多少个千千万万的人。成长中的疼痛,和一个蜕变的灵魂,蜕变是有代价的,这就是挣扎,恐惧和锥心之痛。这场革命的本相是残酷的诗,是一丛华丽的恶之花!

  我对这本书中的人物充满了疼惜。我疼惜琦达莱尼,牛虻从来没有爱过她,她比谁都清楚,但是她还是那样的爱他,披肝沥胆。琦达给予牛虻的爱情,就像她本人一样,带着一种动人,野性和愚鲁的美丽。我疼惜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她的误解吧自己的爱人打到地狱,也打碎了他们之间的那根纽带。他死了,她哭了,他的所有痛苦,她此刻也在隐忍地承受着。我疼惜蒙坦里尼,他对儿子拳拳的爱,他的矛盾,他的痛苦。我疼惜他,不管他是单纯的亚瑟还是残酷的牛虻,他一直在痛苦的挣扎中,炙热的爱和强烈的恨,因为灵魂深处的渴望父爱,回忆深处的美好初恋,他显得好孤单。他的命运可以让我们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留下泪水,可以愿意撕碎自己的去拼贴他的人生,把自己的幸福像阳光一样分给他,但是我们却羞于自己的渺小和*凡。他的美,是荒凉的美,荒凉到骨子里,却又一些暖意,坚强,顽强的毅力,执着。他像黄昏,“只是近黄昏”的叹息,被他诠释的让人疼让人爱却无法恨起来。也只有这样的男子,才能把悲伤渲染成浓烈的血色和淡淡的疼痛。我疼惜没一个人,他都都是站在时代的船上,他们看不见前方,只能随波逐流,他们无法拥抱,只能把自己层层包裹,然后互相伤害。

  其实我们都是在欺骗和被欺骗中去圆滑去世俗,以往生命中的过客也都来去匆匆地去寻找所谓的归属。但是完美的结局和破败的收尾,只在几个音符的婉转间。亲爱的朋友,请相信,想记得,即使世界末日的时候,也要努力看见瞳孔里的幸福,不要让这个世界又那么多错过的爱,又那么多上演又落幕的悲剧。

  伏尼契夫人那忧伤和浪漫的结局震撼着我的心,让我感受到牛虻的那种爱的痛恨,这种痛恨是因为曾经挚爱,并且现在同样热爱。这种痛恨,比爱更疼,比爱更暖。如果我也站在那个时代,我会对牛虻说:“你的命运尤为令人沮丧,于是,你施展恶魔的戏谑和伎俩,披上魔鬼的衣裳,但一切都枉费心机!你的眼神,依旧露出神圣之光!——尼采”!我们都要淡淡的浅唱,我的青春也不是没伤痕,是明白爱是信仰的延伸。

推荐访问:牛虻 作文 读后感 《牛虻》读后感_读《牛虻》感想作文【10篇】 《牛虻》读后感_读《牛虻》的感想作文1 牛虻的阅读感想

版权所有:上派范文网 2010-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上派范文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上派范文网 © All Rights Reserved.。沪ICP备1203347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