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借阅管理制度11篇

时间:2022-11-15 13:35:02  来源:网友投稿

档案借阅管理制度11篇档案借阅管理制度  档案借阅制度  1.目的和范围为了加强档案的借阅管理,提高档案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详细规定了院内员工借阅各类档案的权限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档案借阅管理制度11篇,供大家参考。

档案借阅管理制度11篇

篇一:档案借阅管理制度

  档案借阅制度

  1.目的和范围为了加强档案的借阅管理,提高档案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详细规定了院内员工借阅各类档案的权限,对于档案的借阅管理程序以及借阅要求做了明确的规定。

  2.引用标准/文件电力勘测设计科学技术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办法DLGJ105—2000电力勘测设计文书档案管理规定DLGJ143—19983.职责3.1档案人员

  执行档案借阅制度;负责办理档案借阅手续;负责档案的催归;对档案借阅期限超期和档案丢失进行管理。

  3.2档案借阅人员

  负责妥善保管借阅的档案,并按时办理档案续借和归还手续。

  4.借阅权限

  4.1决策层(院级领导):院级领导可检索和借阅各类档案。

  院正式员工有权检索和借阅文书档案(不含密级文书档案)、设备

  档案、实物档案、声像档案、技术、管理标准和科技图书资料。设计和职能管理岗位的员工可领用本专业或本岗位需要的技术和管理标准。专业人员可借阅跨专业技术标准。

  财务科人员可检索和查阅会计档案。

  副总工程师、工程科、技术质保科、经营计划科等工程管理人员和设计人员可检索和借阅科技文件材料成品档案、原始档案和地形图。

  技经专业人员、技术经济责任人(院长、总工、设总)和经营管理人员可检索和借阅技经档案。

  4.3社会聘用人员社会聘用人员的档案借阅权限同等于局内管理的员工。4.4外借人员外借人员无档案借阅权限,由科室负责人指定室内人员负责代理借阅档案。代理借阅档案的人员负责借出档案的管理。

  为了便于工程设计图纸的绘制和压库,外借人员可以使用“工程设计软件”,但无权下载电子图。

  对于借用期超过半年以上的外借人员,经院部批准,可以具有等

  同院内员工的档案借阅权限。院内员工外借出院工作期间暂时取消档案借阅权限。4.4退休人员退休人员退休后不再拥有档案借阅权限。重新签订聘用合同的退休人员与社会聘用人员的权限相同。5.档案借阅管理档案借阅院内员工按照档案借阅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借阅档案,不得私自复

  印档案,不得私自将院内档案及其复印件借出院外。借阅管理.1借阅人员应利用“清华企业档案管理系统-借阅管理子系统”向

  档案管理部门提交借阅申请。.2档案借阅管理员依据借阅申请及时调出档案,并办理借阅手

  续。.3借阅人员接到档案时,应点数清楚并签字。归还档案时,档案

  管理人员应逐册、逐项核对档案,确认齐全无损后办理注销手续。

  .4档案管理人员在档案借阅允许期限到期前五日,对借阅人员提出借阅期限到期的提示。

  .5为满足借阅人急需,档案管理员有权随时调回已借出的档案。

  科技成品档案

  .1出版部门或经营计划科调用标准图时,应提供工程目录,档案借阅管理员依据底图目录调出套用图纸,并办理相关手续。

  .2非技经专业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借阅技经档案时,应填写《档案查/借阅申请单》〔附录A(标准的附录)〕由院长审批后可借阅。

  .3工程底图一般不可借阅,对无电子图的工程底图修改及底图复制时,调用人可填写《底图调用、变更申请单》〔附录C(标准的附录)〕,经室主任批准后交档案调图。《底图调用、变更申请单》1份留存档案,另1份随底图出版后归档案整编。

  科技原始档案

  科技原始档案一般只准许与本工程档案相关的人员就地查阅和复印,不能外借。因特殊原因确需借阅时,借阅人应填写《档案查/借阅申请单》〔附录A(标准的附录)〕,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借阅。

  会计档案会计档案一般只准就地查阅和复印,不能外借。因特殊原因确需借阅时,借阅人应填写《档案查/借阅申请单》〔附录A(标准的附录)〕,

  经过院长审批后借阅。

  保密档案和文书档案

  .1保密档案一般不允许查/借阅,一般文书档案可按规定的程序借阅。

  .2确需查/借阅保密档案和保密文书档案时,借阅人应填写《档案查/借阅申请单》〔附录A(标准的附录)〕,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查/借阅。借阅人应妥善保管档案,不得丢失和泄密。

  .3对于保密档案,档案管理人员在发放时,应收回作废档案,并做销毁处理。

  .4借阅人对保密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复制,不得转让他人。如发现保密档案丢失,要立即向院主管领导和档案部门报告,及时追查。当保密档案确实遗失和损坏时,需由本人写出书面报告,并经院研究确定给予处罚。

  标准和科技图书资料

  .1标准和标准汇编的领用以及跨专业借阅应按照《标准及科技图书管理办法》Q/21105-2003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办理手续。

  .2中文、外文词典、辞海、标准汇编一般不办理外借,只限在档案阅览室阅览。

  .3技术资料一般存放在阅览室以供查阅,特殊情况可借阅。

  .4科技期刊、杂志可借阅。

  .5标准的库存本不予外借。

  .6员工转岗时应将原岗位(专业)用书和标准归还后,再按新岗位(专业)领用标准。

  .7由部门负责人签字领用的标准汇编等公共使用的图书资料,当部门负责人离岗时应与交接人共同到档案办理手续。

  .8借阅人要注意保管借阅的图书资料,不得随意涂抹、剪裁,如

  有损坏或遗失,应按《档案管理办法》〔Q/21102-2003〕的规定赔偿。

  .9离退休和离、调职员工应归还领用和借阅的标准和科技图书资料,丢失的标准和科技图书按《档案管理办法》〔Q/21102-2003〕的规定赔偿。

  地形图

  .1因工程设计需要购置地形图的人员应先在档案进行查重,确认档案确无需要的地形图后,再填写《地形图购买申请表》〔附录B(标准的附录)〕,经项目设总或室主任审核、生产院长审批后采购。

  .2购图人应将购买的地形图交计算机绘图员扫描存档,并将《地形图购买申请表》及原图(除报建图外)交地形图管理员保存。

  .3设计人可利用“清华企业档案管理系统”检索存档的电子地形图,下载利用程序参见5.1.8.。

  .4不得将电子地形图向外单位转借或转让。

  电子档案

  .1根据权限设计人可以通过“档案管理系统”进行工程档案的网上查询、浏览和借阅。设计人需下载工程电子图纸时,应通过“档案管理系统”提交下载申请,电子档案管理员负责审核批准1册或几张图纸的下载申请。当下载图纸量多于一册时,设计人需填写《档案查/借阅申请单》〔附录A(标准的附录)〕,经生产院长审批后交电子档案管理员授权下载。

  .2非技经专业人员一般情况不得下载技经电子文件,特殊情况应填写《档案查/借阅申请单》,经院长批准可下载技经电子文件。

  .3根据权限和密级可以通过“档案管理系统”进行文档的网上查询和借阅,需调用管理科室的电子档案时,调用人应填写《档案查/借阅申请单》〔附录A(标准的附录)〕,经主管院长审批后交电子档案管理员调用。

  .4封存的A套光盘不得外借,B套光盘只能在授权范围内以拷贝或网上传输的形式提供利用,并应登记,利用者不得擅自复制电子文

  件转送他人。

  .5工程电子文件需对外单位提供时,应填写《档案查/借阅申请单》〔附录A(标准的附录),经院长审批后交电子档案管理员调用。

  .6保密工程电子文件一般不得下载,确有需要时,应填写《档案查/借阅申请单》〔附录A(标准的附录),经院长审批后交电子档案管理员调用。

  声像档案

  .1声像档案借用人要对档案的内容完整负责,不得私自取消、抽出、抹洗、销毁和涂改声像档案。

  .2档案人员对归还的声像档案要认真验收,对于损坏的档案借用人应按现价赔偿。

  实物档案

  .1实物档案一般不能外借。因特殊原因确需借阅时,借阅人应填写《档案查/借阅申请单》〔附录A(标准的附录)〕,经档案负责人签字后,办理借阅手续。

  .2借出实物档案,必须有专人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损坏。档案遗失和损坏,需由借用人员写出书面“实物档案遗失、损坏报告”,由档案管理部门研究处理意见,并上报院主管领导。

  设备档案

  .1原则上设备及应用软件的采购合同原件不能外借,特殊需要时,借阅人应填写《档案查/借阅申请单》〔附录A(标准的附录)〕,经主管院长审批后,办理借阅手续。

  .2应用软件的使用说明、手册、光盘、软盘、鉴定证书等原件归档后,因工作需要由计算机软件管理员办理长期借阅手续。由计算机管理部门保管。

  其它

  .1科研、标准化、业务建设(如工程评优)等科技成品档案的正

  本不可外借。

  .2院外人员查阅一般档案资料时,需持有公函介绍信,查阅人应填写《档案查/借阅申请单》〔附录A(标准的附录)〕,经主管院长签署意见后,方可查阅。

  .3借阅人应精心爱护档案,不得擅自拆卷、画线、添字、涂改、抽页、开天窗、剪裁和私自剔除、增加注语等。

  .4对于丢失或损毁的档案,档案人员应进行登记,并定期对丢失或损毁的蓝图进行补晒。对于丢失或损毁的底图或者孤本档案,借阅人应负责进行修补。

  .5对于借阅超期和丢失档案的情况按照《档案管理办法》Q/21101-2003规定给予处罚。

  5.2档案借阅限量及期限

  工程蓝图的借阅限量为30册,借阅期限为三个月。续借期限为三个月。

  需复制调用的工程底图的借阅期限不得超过三日。

  修改调用的工程底图其借阅期限不得超过半个月。

  科技原始档案、保密档案和会计档案的借阅期限不得超过三日。非技经专业人员借阅技经档案的借阅期限不得超过三日。

  科技图书的借阅限量为30本/套,借阅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技术、管理标准的借阅限量为15本/套,借阅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文书档案、声像档案、技术资料和科技期刊借阅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实物档案借出时间不得超过1周,若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在档案办理续借手续,但续借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

  如因工作需要延长档案使用期限时,可办理续借手续,但最多可续借一次。

  6.附录附录A(标准的附录)《档案查/借阅申请单》附录B(标准的附录)《地形图购置申请单》附录C(标准的附录)《底图调用、变更申请单》

  

篇二:档案借阅管理制度

  档案借阅制度

  档案借阅制度(通用6篇)

  档案借阅制度1

  为了加强本单位档案管理,搞好各门类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1、本单位各部门借阅档案,必须按照单位制定的各门类档案借阅管理标准办理借阅手续。

  2、外单位来人查阅本单位档案,需持单位介绍信并经单位有关部门领导签字批准,方可查阅,不得抄录或借出。

  3、机密、秘密、绝密档案借阅一律按照《档案安全保密标准》中的要求办理。

  4、查阅各门类档案应在阅览室内进行,不划道、涂改、折卷、裁剪、拍照、撕毁等。特殊情况需借出的,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但借出时间不得超过一周,不得转借他人。需继续使用者要办续借手续,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5、珍贵的实物档案、重要的照片、底片、缩微胶片等档案一律不借出。

  6、凡私自抄录、摄、描绘、折散、删刮、撕毁档案等行为者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保密法》予以追究法律现行责任。

  档案借阅制度2

  档案是我校各项工作活动的历史记录,是当前和今后工作查考的重要依据,也是学校宝贵的文化财富。因此,爱护档案资料,人人有责,借阅档案资料必须履行借阅手续,切实保证其完整与安全。

  一、档案员负责档案资料管理和提供利用工作,经手查找调卷,督促借阅者履行手续,无关人员非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入档案室开箱取阅材料。

  二、凡借阅档案资料者,均要按照《查阅档案资料登记卡》的栏目进行登记,本校人员调阅其业务范围的档案材料,可直接由档案员提供,借阅非隶属业务范围的材料,需经办公室主任或校领导批准才能调阅。

  三、外单位借阅档案资料,必须持借阅单位的介绍信,经本校有关领导批准,方可借阅,但一般不外借。

  四、借阅者要确保档案材料的机密与安全,不得折绉、污损、拆散、私取或裁剪档案材料或在文件上划线、圈点、打叉、涂改等,违者依法追究责任。

  五、借阅者未经本校领导或档案室同意,不得摘录翻印、复制或公布档案材料。

  六、借阅者均要在档案室内阅读,严禁带到公共场所阅读,如有违反或遗失,要追究责任。

  档案借阅制度3

  一、各单位工作人员可直接查阅本单位一般档案资料,查阅有密级档案,须持签有单位负责人明确意见的条据,方可查阅;

  二、各单位借阅本单位一般档案,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必须注明预计归还日期和联系电话。借阅有密级档案,须写《档案借出审批单》并经公司相关领导批准,方可借阅;

  三、如延长借阅时间,须办理续借手续。逾期不还者,档案管理员要及时催还。若催还未果,档案管理员要向部门负责人反映。

  四、如情况特殊,外单位人员或集团其他单位人员查阅档案须持档案归属单位的介绍信,可查阅无密级档案。档案主要供本集团公司利用,一般不外借。

  出。

  五、珍贵的实物档案、重要的照片、底片、缩微胶卷等档案一律不借

  六、档案的借阅者应负责档案的完整和完全,不得私自影印复制、擅自拆散、调换、抽取、污损、加标注证、裁剪、撕毁等。若有遗失,应及时联系档案管理人员。

  七、凡有私下抄录、拍摄、描绘、拆散、删刮、撕毁档案等行为者,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保密法》予以追究法律责任。

  档案借阅制度4

  学校档案是广大教职工在教师培训、教育管理、教学实践、教学研究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是学校各项工作活动的历史记录,是学校的宝贵财富,是学校领导决策和教育、教学的等工作的必要依据,也是全体教职工辛勤

  工作的结晶。因此,必须做好本校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我校档案工作质量。

  一、管理制度

  1、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健全、加强本校的档案管理,实现本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等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使档案更好地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在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中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2、按照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凡是本校的档案均由校档案室统一管理,不允许各处室分散保管或据为己有,本校档案室由校办公室分管,各处室主管协同管理。

  二、借阅制度

  1、校内人员借阅档案,须经档案室管理人员同意,校外人员借阅档案须经校办公室同意方可借阅读。(支部档案借阅须经支部书记同意)

  2、借阅档案人员必须详细填写借阅档案登记表。

  3、严格执行《保密守则》,借阅期间,未经允许,不得将档案带出查案室,不得转借他人,不得扩散档案内容。

  页。

  4、要爱护档案材料,不得在案卷上任意图划、删改、图点、剪插、撕

  5、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对所借阅档案作详细检查,发现问题要当面指出,并问明情况及时处理。

  三、立卷归档制度

  1、归档范围,凡是记载反映本校职能和教师培训、教学研究、教育科研、财会、科技等文件材料,各种形式(文字、图表、声相、实物等)的文件材料都应立卷归档。

  2、归档时间,一年分两次,上半年在六月底七月初,下半年在12月底次年1月初。

  3、归档要求,归档文件材料,要收集齐全,要按规定立卷编目,说明保管期限。

  四、保密制度

  1、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库房,需要进入的必须在档案管理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

  2、库房保持整洁,空气流通,温湿度适宜,并严禁吸烟。

  3、库房保持八防(防盗、防火、防虫、防潮、防光、防鼠、防水、防尘)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消灭隐患。

  4、案卷要排列清楚,层次分明,并经常清点检查,发现破损和变质档案,及时修复和复制。

  5、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保密级的档案材料,要加强保管,严防失密。

  6、库房与查阅室分开,并严格执行查阅制度。

  档案借阅制度5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和《武汉理工大学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凡持有合法证明的单位或者持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个人,可以利用本馆已开放的档案。

  三、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利用本馆已开放的档案,须经学校外事部门介绍以及档案馆负责人同意。

  四、利用本馆未开放的档案,须经档案馆负责人批准。涉及未公开的技术问题,须经档案形成部门或者本人同意,必要时报请校长审查批准。涉密档案资料按《武汉理工大学秘密资料管理办法》查阅利用。

  五、档案利用者须履行登记手续,填写利用者姓名、单位、利用目的和内容等。

  六、档案利用者须自觉遵守保密制度,不得翻阅其他与所查内容无关的档案,严禁涂改、污损、抽拆和增删档案内容。

  七、本馆档案原则上限馆内查阅,一般不外借。校内有关部门确需借出档案时,须持有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借阅申请,经档案馆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借出。档案借出时间不得超出两周,不得转借。需要续借应持档案到档案馆办理续借手续。借出档案者须对档案的安全、完整和保密负责。

  八、档案利用者需要复制档案的,由档案馆负责办理。加盖本馆档案证明章的档案复制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九、查阅利用档案用于公益目的的,本馆不收取费用;用于个人或者商业目的的,本馆按照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社会组织和个人利用其所移交、捐赠的档案,本馆无偿和优先提供。

  档案借阅制度6

  档案借阅是档案管理工作的主要形式之一。为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既方便档案利用,又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特制订本制度。

  (一)借阅档案,必须办理借阅手续。档案原则上不能外借,特殊情况下只借复制件,外借原件需办理特批手续,并严格限制借出时间。

  (二)学校内部各单位借阅本单位档案,须持有本单位介绍信,以证明其身份和查阅目的;跨部门借阅重要的档案资料,须持有原归档文件整理单位同意的证明;院外利用者须持有本单位的介绍信和本人的身份证。借阅者要认真填写《档案借阅登记簿》。利用结束后,利用者应如实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

  (三)查阅、摘录、复制尚未开放的档案,须经有关部门同意,并经综合档案馆(室)主任批准后,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借阅属于控制使用范围的机密档案,须经学校分管领导、综合档案馆(室)主任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批准。利用档案的单位和个人未经档案主管单位的同意,不得擅自公布档案内容。

  (四)借阅者应对档案的保密、安全和完整负责,不得把档案中的内容随意转告他人。利用者未经有关部门或综合档案馆(室)的同意,不得转借、涂改、圈划、批注、增删、抽页、剪裁、拆卷、摘抄、拍照等,不得擅自公布档案内容。严禁出售档案和不归档文件材料,因泄密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查责任,根据情节轻重依法处理。

  (五)档案借出以后,阅览室要定期催还;归还档案时,要当面检查清点,检查无误后:注销外借手续,按档号放入档案柜内。外借档案如发现有转借、损坏、丢失等现象,应写出书面报告,根据不同情况,上报学校严肃处理。

  (六)综合档案馆(室)同意摘录或复制的档案、资料,经校对、盖章以后生效。

  (七)根据《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凡利用属收费范围内的档案,按有关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八)凡向综合档案馆(室)移交、捐赠、寄存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中不宜公开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档案馆将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篇三:档案借阅管理制度

  企业档案管理及保密制度

  第一条:总则

  本制度的档案指企业平时工作中发生的重要书面文件、销售合同、音像资料。包含:国家政府部门重要公函、销售合同、工程技术档案、财务档案、法律文书、各样文书档案及其余档案(人事档案由人事部自行管理)。企业对档案推行集中管理。第二条:档案管理架构

  企业档案管原由办公室主管,并设有档案室档案室由办公室档案管理员负责管理。

  档案室负责企业所有重要档案原件的管理。各部门由兼职档案保留员负责档案的采集、整理和移交工作。第三条:档案分类文书类档案政府部门各种文件企业对外、对内各种正式发文法律公函项目文件工程技术类工程档案销售档案开发档案财务类档案企业各种证照

  第四条:归档工作流程一、档案工作分为七个环节:采集、整理、判定、保留、编

  目、检索、统计。各部门以工程项目为单位,按档案分类要求,在第一时间将文件、证照原件整理后,负责移交至企业档案室归档。

  二、各部门按要求成立档案,做好档案登记目录,经部门负责人审签后,实时交送企业档案室备查,并依照要求将档案原件移交企业档案室。如部门确需保存原件的,应与企业档案室办理借阅手续。

  第五条、归档要求一、归档文件一定完齐整全。归档文件一定按规定分类整理、编目。档案编目文书类档案:年度+(项目)部门+模卷号

  二、文件若有皱褶、损坏、错落不齐等情况,就先补整、裁切、折叠,使其齐整划一。

  第六条、档案借阅、移交一、档案借阅者一定做到:1.爱惜档案、保持整齐、禁止涂改。

  2.注意安全保密,禁止私自翻印、抄写、转借、丢失。二、内部借阅程序

  1.各部门经办人依据业务需要借阅档案时,就填写《档案申请借阅单》,经其部门主管、办公室主任、副总赞同后向主管档案人员借阅。

  2.档案管理人员接到《档案申请借阅单》,经核查后拿出

  该项档案,并于《档案申请借阅单》上注明其借阅时间,将档案交于借阅人员,《档案申请借阅单》由按送还日期先后整理以备催还。3.在档案室就地借阅者,免填《档案申请借阅单》。

  4.档案送还时,经档案管理人员核查无误后,档案纳入档案夹。《档案申请借阅单》由档案管理人员保存备查。

  5.《档案申请借阅单》以一案一号为原则,借阅时间最长以一周为限,若有特别状况就延伸借阅限期时,应按借阅程序从头办理。

  6.借阅人员关于所借档案,不得抽换增损,若有打开必需时,亦须报明原由,请管理档案人员负责办理。

  7.借阅人员借阅档案,应于规按限期内送还,若有其余人员借阅同一档案时,应更改借阅登记,不得私自接受。

  8.借阅档案限与经办业务有关,如借阅与经办业务没关之案件,应经有关部门主管赞同。

  9.各部门只好借阅本部门形成档案,若跨部门借阅,须经各主管部门负责人赞同。

  三、外面借阅程序

  1.企业档案室档案原则上不得外借其余单位,如确需外借,需经企业主管总经理赞同。借阅档案、证照一律办理借阅手续,档案需妥当保留,不得私自涂改、拆卷、复印及转借别人。

  四、移交企业档案管理人员在调离岗位、或辞职时,由办公室主

  作负责监察办理档案交接工作,将档案移交表填写清楚。第七条、保留和保密制度

  1.寄存档案的档案柜排放齐整:采纳一致档案盒,且要求表记明确。档案保留要做到防火、防光、防尘、防盗、防鼠、防潮。

  2.档案的保密严格履行档案保密制度,采纳相应保留举措。销毁档案要由专人监察,防备泄密。

  3.节假日时期,档案库房、档案柜要加封条。

  4.企业档案密级分为绝密、机密、奥密三个级别,绝密级档案原则上禁止借阅。

  5.档案保留限期,分为长久,指15年以上,较长久,指10年,分为短期,指3年以上。

  6.经赞同销毁的企业档案,档案管理员须仔细查对将赞同的《企业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和将要销毁的档案资料做好登记,并归档,登记表要永远保留。

  7.在销毁企业档案资料时,一定由总经理或副总或办公室主任指定专人监察销毁。

  第八条、附件《企业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企业档案资料销毁登记表》,《企业档案资料归档登记表》,《档案借阅申请表》。

  附件一:

  档案资料借阅流程图

  本企业借阅人员应填写借阅登记表

  外单位人员借阅档案应持单位介绍信写借记表

  主管领导署名赞同

  做好借阅登记,方可借阅

  借阅限期内,准时送还

  检查能否完满,资料归档

  附件二:

  日期

  合同编号

  合作单位

  合同档案资料归档登记表

  签约内容

  份数

  原件

  复印件

  转交人署名

  接收人署名

  备注

  附件三:

  部门借阅事由:估计送还时间借阅部门负责人建议:

  办公室领导建议:

  档案室负责人署名档案室经办人署名借出模卷档号:利用成效及使用建议:

  档案借阅申请表

  借阅人

  时间

  部门负责人(署名):署名:借出时间

  署名:年月日

  附件四:

  序号模卷号12345

  申请部门/申请人:主管领导审批建议:行政办公室建议:

  销毁方式:销毁人:

  企业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

  销毁文件/资料名称

  份数页数备注

  日期:

  销毁日期:监销人:

  附件五:企业档案资料销毁登记表

  序

  年目

  页

  原

  销

  文件标题

  录

  文号

  文(

  件

  件

  )

  期

  毁原

  备注

  号

  度号

  数

  限

  因

  

篇四:档案借阅管理制度

  XX年档案借阅制度

  借阅是什么?下面是为大家出来的有关于档案借阅制度,欢迎阅读!

  一、借阅档案须按档案使用的权限借阅,并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二、借阅档案时必须遵守档案借阅制度,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由借阅者和档案人员认真填写借阅单。

  三、档案人员应尽量提高检索档案的查全率、查准率及检索、调阅档案的工作效率。

  四、档案人员应主动热情接待借阅者,认真检索档案信息或为借阅者提供查找档案的线索,对每一位借阅者和每一卷调阅的档案负责。查阅档案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并为借阅者提供查询和复印效劳。

  五、对借阅出库的档案,档案人员应严格履行交接和签字手续,借阅者和经办者当面仔细核对档案的卷号、数量和卷内文件,如有问题应在借阅单上注明。

  六、借出档案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七天,如不能按期归还,应办理续借手续,档案人员应及时催还过期档案。

  七、档案归还时档案人员应与借阅者当面认真核对所还档案的卷号、数量和卷内文件,查看文件中有无破损、丢页等情况,并注意收集、积累利用效果实例。

  八、借阅者在调离工作岗位时,须将所借档案、资料全部归还,由档案部门确认无误后,在人事调出会签单上签字或签章。

  九、外单位利用工程的档案资料时,只能在档案保管室内查阅,不得外借。如必须借出,需经主管领导人批准方可外借。

  十、档案管理人员借阅档案,也必须严格履行档案借阅制度,认真办理有关手续。

  十一、档案人员应忠于职守,加强保护档案的防范意识,防止人为丧失、破坏档案的情况发生。

  十二、未能及时查阅的档案、当天未阅完的档案必须入柜、入库保管。

  十三、借阅的档案必须保持案卷的完整与平安,不得损毁、丧失、拆卷、抽换及任意涂改、批注、勾划及转借、携带至公共场所。

  附:1.文书档案借阅应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借阅本部门形成的档案无须批准;2.借阅其他部门形成的档案须经相关部门领导批准;3.外单位借阅本单位的档案须按审批权限向本单位分管领导报批;4.党委会以及工程领导层的会议记录只限形成部门借阅;5.无特殊需要文书档案不借出原件。1.借阅科技档案时,应严格执行科技档案借阅制度。各部门原那么上只能借阅本部门形成的科技档案,借阅其他部门形成的科技档案,须经该部门领导批准;2.外单位借阅本单位科技档案时,应持有单位和个人证件,经综合管理部部长和单位领导批准前方可借阅;3.借阅具有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的科技档案,须经获得专利单位和专利权人批准;

  4.借阅房地产档案的原始房产证时,须经房产部门同意和单位领导批准;

  5.归档的图纸,不准借出档案室。1.建立健全会计档案借阅、复制登记制度。会计档案除工程财务部门有权查阅外,其他部门查阅须经财务部门领导同意;2.外单位查阅须持介绍信,并经财务部门负责人或财务工作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在财务人员的带着下查阅;3.会计档案原那么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借出,须经财务工作主管领导批准,并限期归还;4.查阅或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不得在会计档案上做任何记录、符号和标记,更不准涂画、拆封、抽换或涂改。(四)声像档案(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缩微胶片、电影胶片、微机软盘、航测底片、唱片、幻灯片、光盘等)的借阅应严格履行声像档案的借阅制度,重要的声像档案,特别是原版、原件一般不外借。如有特殊需要,须经有关部门和分管领导批准。对利用频繁的录音、录像带等声像制品,应提供复制件,尽量延长原件使用寿命。

  

篇五:档案借阅管理制度

  档案资料借阅管理制度

  一、健全工程部档案资料的查、借阅、利用制度,根据各项目档案的特点和工作需要,设置档案资料的借阅登记表,严格履行借阅登记制度。二、因工作需要,本单位承办人员可直接查阅经办的案卷;借阅案卷,需填写借阅登记表。三、外单位需查阅本单位有关工程类档案,应有其单位的介绍信;查阅人员工作证必须与介绍信上姓名相符。同时,需经本单位领导同意方可查阅,如因需要更换或增加查阅者,则应另办手续,否则不予查阅。四、摘抄档案材料,应经校对无误后才予以盖章,并注明材料出处(目录号、案卷号、页号);如需要复制、拍摄的应经领导批准签字。五、凡摘录、复制的档案材料、未经同意不能公开发表。六、档案材料原则上不对外借出,因特殊情况必须借出,应经单位领导批准签字。七、借出档案都要履行手续,并要有凭据。借出期限对内一个月对外十五天归还。八、借出的档案要按时归还,归还时要进行清点和检查,发现遗失或损坏要及时报行政处及有关领导查处。归还档案的同时应递交利用效果登记表。

  九、查阅和借出的档案材料严禁复印、涂改、抽换、拆卸、折叠、圈点、划线和污损,否则追究责任。十一、查阅档案的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批准范围查阅,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阅其他档案材料。

  后附:工程部资料借阅登记表

  附表

  序号

  文件名称

  工程资料借阅登记表

  借阅部门借阅人借阅时间归还时间备注

  

篇六:档案借阅管理制度

  档案借阅管理制度

  第一条档案借阅/复印流程

  高层领导

  行政经理

  行政部档案室

  相关部门

  开始

  所在部门领导审批

  ①填写OA“档案借阅/复印”流程

  ⑤审批

  是

  ④审核

  是

  ③审核

  是

  ②审核

  否

  否

  否

  否

  是

  借阅/复印

  归还

  结束

  第二条档案是反映公司历史面貌的原始依据,各单位人员在调阅档案时均应爱护,保护档案的完好和卷面整洁,不得任意涂改、拆页、圈划和拆散、损坏,为防止档案丢失泄密不得转借他人。

  1、公司员工如需查阅本职范围以外的档案,需经本部门负责人、行政部负责人审批同意,方可在阅档室查阅。

  2、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外借,特别是证据性、依据性、密级性档案及工程图纸。如确需将档案借出或复印者,应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并办理“OA档案借阅/复印”流程,不得超出限制借阅的数量和规定归

  1

  还时间。一般级别的档案由本部门负责人、行政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借阅。秘密、机密、绝密的档案应由分管领导或总裁审批同意后方可借阅。会计档案原则上不能借出,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但借阅时不得拆散原卷册,不得离开公司办公场所,并限期归还。

  3、如由于工作需要需领用有关文件材料原件并报送相关部门,须办理“OA不归还”流程,经部门负责人、行政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领用。

  4、凡外派工作、调离本公司或离职的员工,离开前必须归还全部所借档案、资料。

  5、外单位人员需要查阅、复印公司档案时,一律凭所在单位介绍信,经行政部领导批准,重要及密级档案需经分管领导审批,并填写"借阅登记簿"后,方可在阅档室查阅或复印。

  6、外单位一般不得将档案借出。

  2

  

篇七:档案借阅管理制度

  档案借阅管理制度

  一、凡借阅档案,必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外单位人员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明查阅,人员工作证必须与介绍信上姓名相符。同时,需经本单位领导同意方可查阅,如因需要更换或增加查阅者,则应另办手续,否则不予查阅。

  二、任何人查阅档案不得离开档案室,并要在档案管理人员的监督下查阅档案。

  三、本单位工作人员确需外借档案的,应由档案员将原件复印件签署“此复印件与原件无异”并加盖公章后将复印件带走,原件不准带走。特殊情况要带走的,经请示领导批准后,由档案员持档案同行。

  四、档案不得私自翻印。确需翻印的经主管领导签字后,由档案员随同翻印,签署“此复印与原件无异”并加盖公章。

  五、查阅档案时不得在档案上圈划、涂改造成污损,更不得拆散、剪裁、撕毁或抽走档案资料。对私自涂改、撕毁档案者,要对其追究相应的责任。

  六、借出的档案要按时归还,但借出时间不得超过一周,

  不得转借他人。需继续使用者要办续借手续,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归还时要进行清点和检查,发现丢失或损坏要及时报办公室及有关领导查处。七、查阅档案的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批准范围查阅,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阅其他档案材料。八、凡摘录、复制的档案材料、未经同意不能公开发表。

  

篇八:档案借阅管理制度

  档案借阅管理制度

  一、档案属公司机密,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外单位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借阅。

  二、借阅部门保管的档案、材料,须经档案所属部门负责人批准。借阅档案材料,属借阅部门经办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借阅非本部门经办的档案、材料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阅档必须在办公室指定的地方,不得携带外出。需要借出档案的,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

  三、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手续。四、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过期由档案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办公室负责人并报总经理批准。五、借出档案时,应在借出的档案位置上,放一代替卡,标明卷号、借阅时间、借阅部门或借阅人,以便查阅和催还。六、调阅或借阅档案者必须妥善保管档案,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卸、损污文件,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七、借出档案资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主管部门及时处理。

  

篇九:档案借阅管理制度

  档案借阅管理制度

  档案借阅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本单位档案管理,搞好各门类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1、本单位各部门借阅档案,必须按照单位制定的各门类档案借阅管理标准办理借阅手续。

  2、外单位来人查阅本单位档案,需持单位介绍信并经单位有关部门领导签字批准,方可查阅,不得抄录或借出。

  3、机密、秘密、绝密档案借阅一律按照《档案安全保密标准》中的要求办理。

  4、查阅各门类档案应在阅览室内进行,不划道、涂改、折卷、裁剪、拍照、撕毁等。特殊情况需借出的,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但借出时间不得超过一周,不得转借他人。需继续使用者要办续借手续,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5、珍贵的实物档案、重要的照片、底片、缩微胶片等档案一律不借出。

  6、凡私自抄录、摄、描绘、折散、删刮、撕毁档案等行为者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保密法》予以追究法律现行责任。

  一、各单位工作人员可直接查阅本单位一般档案资料,查阅有密级档案,须持签有单位负责人明确意见的条据,方可查阅;

  二、各单位借阅本单位一般档案,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必须注明预计归还日期和联系电话。借阅有密级档案,须写《档案借出审批单》并经公司相关领导批准,方可借阅;

  三、如延长借阅时间,须办理续借手续。逾期不还者,档案管理员要及时催还。若催还未果,档案管理员要向部门负责人反映。

  四、如情况特殊,外单位人员或集团其他单位人员查阅档案须持档案归属单位的介绍信,可查阅无密级档案。档案主要供本集团公司利用,一般不外借。

  五、珍贵的实物档案、重要的照片、底片、缩微胶卷等档案一律不借出;

  六、档案的借阅者应负责档案的完整和完全,不得私自影印复制、擅自拆散、调换、抽取、污损、加标注证、裁剪、撕毁等。若有遗失,应及时联系档案管理人员。

  七、凡有私下抄录、拍摄、描绘、拆散、删刮、撕毁档案等行为者,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保密法》予以追究法律责任。

  档案借阅是档案管理工作的主要形式之一。为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既方便档案利用,又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特制订本制度。

  (一)借阅档案,必须办理借阅手续。档案原则上不能外借,特殊情况下只借复制件,外借原件需办理特批手续,并严格限制借出时间。

  (二)学校内部各单位借阅本单位档案,须持有本单位介绍信,以证明其身份和查阅目的;跨部门借阅重要的档案资料,须持有原归档文件整理单位同意的证明;院外利用者须持有本单位的介绍信和本人的身份证。借阅者要认真填写《档案借阅登记簿》。利用结束后,利用者应如实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

  (三)查阅、摘录、复制尚未开放的档案,须经有关部门同意,并经综合档案馆(室)主任批准后,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借阅属于控制使用范围的'机密档案,须经学校分管领导、综合档案馆(室)主任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批准。利用档案的单位和个人未经档案主管单位的同意,不得擅自公布档案内容。

  (四)借阅者应对档案的保密、安全和完整负责,不得把档案中的内容随意转告他人。利用者未经有关部门或综合档案馆(室)的同意,不得转借、涂改、圈划、批注、增删、抽页、剪裁、拆卷、摘抄、

  拍照等,不得擅自公布档案内容。严禁出售档案和不归档文件材料,因泄密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查责任,根据情节轻重依法处理。

  (五)档案借出以后,阅览室要定期催还;归还档案时,要当面检查清点,检查无误后:注销外借手续,按档号放入档案柜内。外借档案如发现有转借、损坏、丢失等现象,应写出书面报告,根据不同情况,上报学校严肃处理。

  (六)综合档案馆(室)同意摘录或复制的档案、资料,经校对、盖章以后生效。

  (七)根据《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凡利用属收费范围内的档案,按有关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八)凡向综合档案馆(室)移交、捐赠、寄存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中不宜公开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档案馆将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关于印发《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深科技创新规〔2012〕9号

  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提高政府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我们制定了《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并经深圳市人民政府五届六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日

  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提高政府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深圳质量,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根据国家、广东省和我市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资助项目)的立项、实施、验收和监督管理活动.市科技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实施.第三条市科技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和规划,每年在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收支计划中设定深圳市科技计划及其项目类别,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市政府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市科技计划主要资助研究开发、科技创新基础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应用推广、科技交流合作等科技创新活动.

  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资助主要采用无偿资助、奖励和投融资资助(科技和金融结合的贷款贴息、无息借款、科技保险、再担保、股权投资等)方式.

  第四条市科技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稳定支持与竞争择优相结合、符合科技发展规律的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投入机制,实现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第五条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坚持开放创新、精简高效、行为规范的原则.

  按照权责明确的管理机制,市科技主管部门对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实行项目专员责任制.

  第六条项目评审评估遵循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市科技主管部门可以组织或者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评审评估,逐步完善网络评审评估.专家评审评估意见作为决策参考.

  第二章项目立项

  第七条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包括以下程序:

  (一)市科技主管部门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以及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支出结构,发布项目申请指南;

  (二)申请单位按照项目申请指南要求向市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请;

  

篇十:档案借阅管理制度

  档案借阅管理制度

  档案借阅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本单位档案管理,搞好各门类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1、本单位各部门借阅档案,必须按照单位制定的各门类档案借阅管理标准办理借阅手续。

  2、外单位来人查阅本单位档案,需持单位介绍信并经单位有关部门领导签字批准,方可查阅,不得抄录或借出。

  3、机密、秘密、绝密档案借阅一律按照《档案安全保密标准》中的要求办理。

  4、查阅各门类档案应在阅览室内进行,不划道、涂改、折卷、裁剪、拍照、撕毁等。特殊情况需借出的,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但借出时间不得超过一周,不得转借他人。需继续使用者要办续借手续,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5、珍贵的实物档案、重要的照片、底片、缩微胶片等档案一律不借出。

  6、凡私自抄录、摄、描绘、折散、删刮、撕毁档案等行为者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保密法》予以追究法律现行责任。

  档案借阅管理制度2

  一、各单位工作人员可直接查阅本单位一般档案资料,查阅有密级档案,须持签有单位负责人明确意见的'条据,方可查阅;

  二、各单位借阅本单位一般档案,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必须注明预计归还日期和联系电话。借阅有密级档案,须写《档案借出审批单》并经公司相关领导批准,方可借阅;

  三、如延长借阅时间,须办理续借手续。逾期不还者,档案管理员要及时催还。若催还未果,档案管理员要向部门负责人反映。

  四、如情况特殊,外单位人员或集团其他单位人员查阅档案须持档案归属单位的介绍信,可查阅无密级档案。档案主要供本集团公司利用,一般不外借。

  五、珍贵的实物档案、重要的照片、底片、缩微胶卷等档案一律不借出;

  六、档案的借阅者应负责档案的完整和完全,不得私自影印复制、擅自拆散、调换、抽取、污损、加标注证、裁剪、撕毁等。若有遗失,应及时联系档案管理人员。

  七、凡有私下抄录、拍摄、描绘、拆散、删刮、撕毁档案等行为者,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保密法》予以追究法律责任。

  档案借阅管理制度3

  档案借阅是档案管理工作的主要形式之一。为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既方便档案利用,又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特制订本制度。

  (一)借阅档案,必须办理借阅手续。档案原则上不能外借,特殊情况下只借复制件,外借原件需办理特批手续,并严格限制借出时间。

  (二)学校内部各单位借阅本单位档案,须持有本单位介绍信,以证明其身份和查阅目的;跨部门借阅重要的档案资料,须持有原归档文件整理单位同意的证明;院外利用者须持有本单位的介绍信和本人的身份证。借阅者要认真填写《档案借阅登记簿》。利用结束后,利用者应如实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

  (三)查阅、摘录、复制尚未开放的档案,须经有关部门同意,并经综合档案馆(室)主任批准后,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借阅属于控制使用范围的机密档案,须经学校分管领导、综合档案馆(室)主任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批准。利用档案的单位和个人未经档案主管单位的同意,不得擅自公布档案内容。

  (四)借阅者应对档案的保密、安全和完整负责,不得把档案中的内容随意转告他人。利用者未经有关部门或综合档案馆(室)的同意,不得转借、涂改、圈划、批注、增删、抽页、剪裁、拆卷、摘抄、拍照等,不得擅自公布档案内容。严禁出售档案和不归档文件材料,因泄密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查责任,根据情节轻重依法处理。

  (五)档案借出以后,阅览室要定期催还;归还档案时,要当面检查清点,检查无误后:注销外借手续,按档号放入档案柜内。外借档案如发现有转借、损坏、丢失等现象,应写出书面报告,根据不同情况,上报学校严肃处理。

  (六)综合档案馆(室)同意摘录或复制的档案、资料,经校对、盖章以后生效。

  (七)根据《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凡利用属收费范围内的档案,按有关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八)凡向综合档案馆(室)移交、捐赠、寄存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中不宜公开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档案馆将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篇十一:档案借阅管理制度

 一般产品图纸借出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归还关系到公司技术机密的图纸借出后应在半个工作日内归借阅的档案交还时管理员必须当面点交清楚如发现遗失或者损坏应立即报告相关主管

  文件档案借阅制度

  文件档案借阅制度

  一、借阅档案必须在“档案借阅登记薄”登记后方可借阅,秘密级以上的档案文件必须经过相关主管批阅方能借出。二、案卷原则上不许借出,只供在档案室查阅,未归档的文件及资料可借出。三、借阅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星期,到期必须归还,如需再借应办理续借手续。四、借阅档案的人员必须爱护档案,保护档案的安全与保密。1、不得擅自涂改、勾画、裁剪、拆散、转借或损坏,否则,违反保密法有关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2、如有需要必须摘抄、翻印、复印以备使用时,一般性文件、材料、图表等必须由办公室主任签字批准后,将批准交予档案管理员备案方可实施。3、秘密级以上文件、材料、图表等必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能借阅、复印、摘抄、翻印。4、借阅资料不允许中途转借他人,必须归还后再办手续。5、行政文件、证件的借出时间原则上是当日借当日还,最长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有档案室主管审批。6、因工作需要需借某证件的复印件时,档案员必须在证件上签出“此件仅供于×××事办理使用”字样。7、财务资料、凭证的借出时间:借阅任何资料必须由财务部门主管审批,最长不超过两个工作日,超过此期限必须由财务主管与档

  案室主管共同审批。8、图纸的借出时间:一般产品图纸借出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归还,关系到公司技术机密的,图纸借出后应在半个工作日内归还。五、借阅的档案交还时,管理员必须当面点交清楚,如发现遗失或者损坏,应立即报告相关主管。六、外单位查阅档案,应持有单位介绍信,并经总经理批准方能查阅,但不能将档案带离档案室。七、外单位摘抄卷内档案,应经总经理同意,对摘抄材料档案管理人员要随时跟踪,进行审查、签章。八、档案管理人员违反上述规定,一经发现视情况给予5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损坏或丢失资料的处理: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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