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生学习经济法基础存在的问题与对策18篇

时间:2022-11-15 17:40:31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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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生学习经济法基础存在的问题与对策18篇

篇一:中职生学习经济法基础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中职经济法教学的四点体会论文

  关于中职经济法教学的四点体会论文

  经济法基础对于中职学校财会专业的学生说来是必修内容,这门课课程的明显特点是实践性强,需要在知法懂法的基础上会应用于对具体案例的处理,也即能够理论联系实际的分析和解决实践中的问题。但在中职学校经济法教学中,教师习性于采取传统的注入式教学方法向学生传递知识,采用卷面考试的方法检验学生的学习效果,导致学生习惯于以死记硬背的学习方式来学习这门课程,其学习效果是会“纸面谈兵”,却不会“对号入座”,习得的知识仅仅能够应付考试。且会认为这门课程理论性太强,枯燥乏味,厌学。根据自己的教学体会,中职学校承担经济法课程教学的教师应尝试在四个环节上多动些脑筋,多想些办法,这样,才可增添教学魅力,提高教学质量。

  一、以就业的目的性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

  中等职业教育其实质就是就业教育,所以中职院校的任何教育活动都必须围绕就业展开,把就业放在首位,设法以就业的目的性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那么,意识教师要能够将学习这门课程的意义和学生的就业需要联系起来,找到二者的结合点,向学生做清楚的交代,引发学生学习的自觉性;二是作为涉经专业的共同专业基础课,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思路要以学生就业需要为中心进行调整和优化,并且突破学科本位和教材限制,将经济法律法规知识的系统传授同学生的能力与素质培养结合起来;三是要结合我国具体国情,能够有分析、有比较地把《票据法》、《公司法》、《破产法》、《证券法》、《保险法》的要点与难点讲明、讲透,使学生能够理解经济法对经济活动有序进行和保障经济活动安全的重要意义,明确经济法在自己的职业生涯中必将伴随其中的道理;四是将经济法所内涵的公示主义、强制主义、外观主义和严格主义鲜明而准确的讲述给学生,让学生知悉市场竞争懂得和利用经济法律法规才能保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性。

  二、以逻辑思辨中的语言艺术添加授课妙趣

  逻辑是经济法教学的支柱,人的思维规律和认识规律是建立在严密的逻辑性之上的,而不是板块式的机械知识拼凑,并且这种逻辑美的语言表达形式应当和谐、工整,不应成为经济术语的简单堆砌,而应当文辞通俗、顺达。而语言不仅承载着教学内容,也是教师与学生之问传授知识和沟通情感的重要桥梁。可以说,语言魅力正是教学魅力的体现。经济法课程的语言的最基本特征就是严谨规范,如果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说话拖泥带水、含糊不清,不仅会使语言丧失美感,而且会使学生产生厌倦感,无法对有价值的知识信息进行有效的接收,这样的课堂教学,其教学效果显然是无法保证的。教师在教授经济法的过程中,不仅要讲求语言的优美,避免说教与训导,而且要运用学生乐于接受的语言,使课堂教学处于风趣、幽默的愉悦氛围之中,以最大程度地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比如,可以在经济

  法课堂教学中运用广告语、流行语、网络用语及歌曲词句等学生喜闻乐见的语言形式,这样不仅能使深奥的教学内容变得简洁明了,易于学生理解和接受,而且,能够拉近师生问的心理距离,使学生在欢声笑语中得到教育与启发,增强课堂教学效果。

  三、以案例教学方法增强教师和学生问的互动

  中职院校的会计、管理、营销等专业的学生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法学教育,而法律规范往往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原则性与抽象性,这使得学习知识及能力基础较为薄弱的中职学生不易理解和接受。如果经济法教师仅仅依靠一味地说教进行讲解,不仅不利于学生理解、吸收,而且容易引起厌倦心理。而在经济法课程的课堂教学过程中适当运用案例教学法,会使得教学内容丰富而生动,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案例教学就是在课堂教学过程中运用案例讨论的教学方法,通过典型案例的分析,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使学生加强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和掌握,培养学生运用理论联系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法是经济教学的一大特色,所选取的案例大多数是为适应教学目标的需要,围绕一个或多个问题,从周围实际生活或书刊报道中选取,在课堂讲授完理论部分之后,结合所讲授的内容,以课堂讨论或课后思考的形式进行案例分析,之后由教师进行总结讲评,最后由学生撰写案例分析报告。案例教学法是师生问双向的教学方式,增强了师生问的交流互动,活跃了课堂气氛,使学生思考问题的.积极性和学习的主动性得到了增强,从而使学生的综合素质得到了增强。

  四、以电子课件赋予枯燥的法条内容以生动化

  中职院校的经济法教学应当充分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以多媒体教室为载体,通过电子课件教学,实现现代化教学技术与现代化教学设施的有机结合,并在教师的正确引导之下,使课堂教学更加直观生动、形象有趣,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使经济学知识变得易于学生的理解和掌握。经济法教材中的每一章通常都有几个需要分析的案例,由于案例的表述文字较多,进行板书教学会大量浪费课堂时问,而采用电子课件教学可大大节省黑板板书所浪费的时问,从而更有利于案例教学的开展。而且电子课件变幻的画面富于动感,不仅可以丰富教学内容、增大教学信息量,而且可以满足学生求新、求变的心理,给学生带来新鲜的教学感受,极大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提高学生的课堂教学注意力。教师在此基础之上可以因势利导组织学生结合所学教学知识开展教学讨论,帮助学生理清法律知识之问的层次与关系,从而开拓学生的视野、增加学生的知识积累。

  参考文献:

  期。

  [1]陶然案例教学法在中职经济法教学中的实施田新课程学习2010年04

  [2]刘健浅谈中职《经济法》教学方法体会团教育学文摘2012年9期

  

篇二:中职生学习经济法基础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中职会计专业经济法基础课程教学探讨

  作者:龙玉妍来源:《广西教育·B版》2020年第06期

  【摘要】本文基于中职会计专业学生的特点,论述中职会计专业经济法基础课程教学策略: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标,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合理调整教学内容顺序,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教学模式,提高学生学习效率;将线上学习过程纳入教学评价,优化教学评价体系。

  【关键词】中职会计专业经济法基础教学策略

  【中图分类号】G【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20)06B-0149-02

  2017年11月,会计从业资格证取消,国家对会计工作人员的要求从“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改为“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此项规定看似取消了资格证的限制,实则对会计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许多中职学校为了让学生跟上时代的发展,更为重视经济法基础课程,开始启用全国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经济法基础》考试用书作为上课教材。该教材内容较多,包括会计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各种税种的法律制度和税收的征收管理法律制度以及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等内容。据笔者了解,大部分中职学校的经济法基础课程开设时间为第二或第三学期,每周课时为4节,每学期共计80课时。如何让学生在如此短的时间内牢固掌握诸多法律条款和各种税种的准确计算,为以后踏入社会打下良好的专业基础,是中职学校会计专业亟须探讨和研究的问题。

  一、中职会计专业学生的特点

  一般来看,中职会计专业学生在学习上比其他专业学生更能沉得下心,但由于长期没有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基础较弱,自我约束能力差,缺乏学习主动性和克服困难的韧劲;学习目标不明确,处于自我否定的状态;喜欢网络游戏和社交,容易被新奇的事物吸引,专注力欠佳。但是,中职会计专业学生做事情比较务实,思想活跃且灵活,执行力较强。因此,掌握中职会计学生的性格特点并合理地因材施教,引导学生增强法律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对高效率地完成经济法基础课程教学任务至关重要。

  二、中职会计专业经济法基础课程教学策略

  (一)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标,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

  首先,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标。目标学习法是美国心理学家布卢姆所倡导的。布卢姆认为只要有最佳的教学,给学生以足够的时间,多数学习者都能取得优良的学习成绩。而明确学习目标是目标学习法的先决条件,它可以增强学生学习的专注力和学习动机。因此,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标,对顺利完成教学任务至关重要。大多数中职会计专业学生由于对自身就业方向不明确而学习动力不足,因此,帮助学生找准目标定位,与学生一起进行讨论和分析就业环境以及为达到理想目标所需掌握的知识和技能,提升学生对未来所处环境的认知,是学生明确学习目标的关键。

  其次,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大多数中职学生对自己的学业长期处于不自信的状态,这与生活环境有着很大的关系,但笔者认为,这个阶段的孩子依然有着很强的可塑性,教师平时应注重规范学生的行为习惯,特别是学习习惯。大多数中职学生在学习上对自己的要求不严,不预习、不复习已是常态,有的甚至连作业都不按时完成。因此,从新生进校门开始,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就要对学生的生活和学习进行严格管理,从点滴抓起,共同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并通过科学的训练手段,让学生从根本上纠正自己的不良行为,逐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二)合理调整教学内容顺序,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

  一门课程开设是否成功与该课程的授课内容有很大的联系,而一节课能否顺利达成教学目标,则与教学方法的灵活运用密不可分。因此,在经济法基础课程教学中,必须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并灵活運用多种教学方法。

  首先,为顺利达成教学目标,任课教师可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调整教学内容的排序,把一些贴近生活的、较易理解的或学生感兴趣的教学内容放在学期的前段部分,而将容易混淆的知识点、有难度的内容放到学期中后段进行学习,让学生的学习从浅至深,从“能接受”向“愿接受”再向“真正想学”转变。例如,将中职学生较为感兴趣的个人所得税如何扣除、扣多少、扣除的依据等内容作为课程最先讲授的内容。

  其次,由于经济法基础这门课程的内容较多而教学时间有限,如果采用的教学方法较为单一,则难以吸引学生注意力,出现教学效果不尽如人意的问题。为充分调动学生上课的积极性,应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如情境教学法、任务驱动法、互助教学法等,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加强师生之间的互动,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在授课过程中,可在讲练结合的基础上采用任务驱动法、讨论法、案例教学法等多种方法进行教学,给学生营造轻松愉快的学习环境,让原本法律条款繁多的理论课转化成学生喜欢的、高效的趣味课。

  (三)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教学模式,提高学生学习效率

  如前所述,经济法基础课程内容多而教师授课时间有限,因此仅靠上课时间学生难以掌握这门课程的知识点。针对学生学习时间不够、掌握知识点不牢的问题,可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

  教学模式予以解决。中职学生的课余时间较多,而经济法基础课程是全国的考试课程,网上资源较为丰富,因此非常适合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模式。线上线下相结合教学模式的优势在于:教师可上传教学资源到线上平台并布置相应的学习任务,让学生在课外按规定的时间完成并提交,此后教师可以随时批改学生作业,发现学生学习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纠正;教师还可以指导学生进入相关的学习网站进行预习和复习,让学生带着问题上课,教师课堂上则针对学生难理解的知识点进行解惑。这不仅能提高课堂的学习效率,而且能培养学生相互学习、自主学习、合理安排时间的能力,从而改变学生上网玩游戏时间过长、学习态度消极的现状。

  (四)将线上学习过程纳入教学评价,优化教学评价体系

  只有不断地优化教学评价体系并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运用教学评价体系,才能让学生在学业上有长足的进步,促进学生良好综合素质的养成。

  教学评价体系的确立,可以学习和借鉴先进国家的做法。例如,美国的高等教育评价体系重视考核学生平时作业情况,其评价体系中,期中、期末考试占60%,平时作业占40%。而且,在学生找工作时,用人单位会要求出示所有高等教育的平时成绩。因此,对学生而言,哪次作业都不能马虎,稍不认真这门功课就不及格。在这样的教学评价体系下,学生在学习上会更努力、更严谨、更自律。

  经济法基础课程教学评价体系可借鉴美国的做法,结合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模式,把线上学习过程作为教学评价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教学评价体系中,学习过程评价占比60%,期中考核占比20%,期末考核占比20%。学习过程评价包括课堂表现(5分)、线上线下作业完成情况(25分)、线上学习和讨论(10分)、线上线下测验(10分)、职业能力考核(10分)等方面内容。其中,作业完成情况在过程评价中占比最高,任课教师根据学生每次作业的质量按等级进行评分,特别对答错的题目严格扣分,学生要想得到满意的分数,平时在学习上就要更用心、更努力。

  从以上数值分布观察,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考核贯穿了整个评价体系,在分值占比上重在知识获得过程,这样的设计能调动学生平时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让学生在课程学习过程中发挥自身主体作用。

  除以上所述外,注重学生个体的差异性,指导学生运用科学的学习方法进行学习也能有效地提高学习效率,达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因此,作为学生的领路人,教师应不断学习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好的教学方法,努力提升自身业务水平,以培养更多适应社会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参考文献】

  [1]施南.探索中职应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提高课堂实效性[J].现代职业教育,2019(9).

  [2]吴宏远.高职会计专业在线课程建设探究——基于翻转课堂的SPOC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模式[J].职教通讯,2017(6).

  【作者简介】龙玉妍,女,研究生,讲师,现就职于广西交通运输学校,研究方向为中职会计教育发展。

  

篇三:中职生学习经济法基础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提问十五大2003运用法的形式规定人们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禁止做什么违反了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税收法金融法会计法企业内部产权制度投资者的权利和义务1地位

  中职经济法基础教案

  经济法就是调整现代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中职经济法基础教案教学目的: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法的基本概念,为经济法这门课程的学习打入扎实的基础教学难点:关于如何激发学生学习这门课的兴趣教学重点:法的概念及特征导入一、法的产生(板书)1、国家的产生2、法的产生3、我国法律的历史发展过程二、法的概念(板书)1、法是体现传统阶级意志和利益的行为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3、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4、法是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

  会秩序的行为规范案例P2分析提问:小李认识的不正确性?拓展提问:我国法代表性谁的利益?三、法的种类1、宪法2、行政法3、刑法4、民法5、经济法6、婚姻法7、劳动法8、行政诉讼法9、刑事诉讼法10、民事诉讼法四、法的解释1、概念2、分类:正式解释非正式解释举例:事法出台“轻微犯罪不处罚”的解释五、法的实施(板书)1、法的适用

  原则、规范:时间空间对人2、法的遵守六、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板书)1、有法可依2、有法必依3、执法必严4、违法必究小结布置课后练习:法的概念[法的产生法的概念及特征社会法制要求法的特征社会主义法制基本要求反思:《法律基础》课已学过的内容同学较熟悉可以加快加深讲解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和地位教学目的1、通过教学使学生识记经济法概念,了解经济法的地位和作用明确经济法的概念,掌握我国经济法的法律体系2、培养学生理解分析的能力教学重难点3、调整对象4、地位

  教学进度复习并导入:法的概念法的体系?(提问)一、经济法的概念(板书)1、经济法的含义调整一定经济关系的各种经济法律规范的总称2、我国经济法的历史发展过程1949年1978年十五大2003年1、调整的概念运用法的形式规定大家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禁止做什么,违反了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2、经济关系1)国民经济管理关系税收法金融法会计法2)经营协调关系合同法案据法证券交易法3)组织内部经济关系企业内部产权制度投资者的权利和义务二、经济法的地位、作用(板书)1、地位:独立的第二层次法律部门2、作用:制度上市场秩序对外经贸企业三、经济立法的概念(板书)1、定义: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领导、修改和废止经济法律的活动

  2、层次:国家人大及常委国务院省人大及常委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特区国务院各部门四、经济法律体系(板书)1、法律——最高地位2、行政法规3、地方性法规4、规章5、国际条约五、我国经济立法概况(板书)1、十一届三中全会后2、发展1、取得的成绩2、存在不足3、改善经济执法的对策小结经济法调整对象:经济立法经济立法弊端作业经济法经济立法经济执法

  反思:学生能思考现状,但较少提出对策

  [中职经济法基础教案]

  

篇四:中职生学习经济法基础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中职教育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给教学和管理带来了许多问题。怎样抓好教学及管理,规范学生课堂行为,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我们应该采取积极的态度去分析、研究对策,解决问题。

  近年来,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生源也有初中拔尖学生开展到目前拿初中毕业证就可入学的状况。现实中往往是成绩差的学生纪律观念也不强,行为习惯也不好,给教学和管理带来了许多问题。怎样抓好课堂教学管理,规范学生课堂行为,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我们应该采取积极态度去解决。

  一、学生课堂上的行为表现课堂上有迟到、早退、说话、翻看闲杂书刊、趴课桌上唾觉、偷吃零食、玩手机、不服从教师管理等不良行为,对有效开展课堂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带来了极大挑战。二、学生的行为分析在学生中存在这些问题而且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应该说造成目前这种局面不是偶然的,而是中职教育开展过程中的必然结果。生源综合质量下降较为明显,他们认为自己是失败者,所以局部学生表现为没有学习热情和信心,更缺乏主动性和自觉性,行为上自由散漫,个性偏执,不服从不顺从。这与学生长期的家庭环境和社会

  环境是分不开的,成绩差不被重视儿乎被家庭和社会所抛弃,使他们养成了很多的不良习惯。况且现在大多是独生子女,娇惯也是可想而知的。我们应该看到,绝大数的学生是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长期存在着学习方法不得当,是不会学习,而不是智力问题。

  三、解决的方法及对策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应该认识到学生形成目前状况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同时也是很复杂的,我们不能用简单粗暴的方法去处理目前学生的行为表现,挖苦打击等手段不能使问题得到解决1、要加强学生的心理素质教育。面对竞争,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永远是胜利者,相反,失败却是常有的,理性地面对失败,经得起失败的考验,应当成为现代人必备的基本素质之一。为此,职校要改变过去对学生重智力培养,轻心理健康教育的现象,要在重视培养学生智力的同时,通过各种方式,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着重培养他们开拓进取、自强自立、艰苦创业的精神,以及对挫折、环境变化的适应能力。2、以务实的态度主动适应学生

  (1)教材要适应学生(2)教学方法要适应学生(3)调整教学手段及组织形式要适应学生,如:采取分层教学和分类教学(4)建立适应学生的考试考核方式有位学者说的好:“不要强迫学生跟着你转,我们应设法适应

  学生。”面对现阶段不可回避的教育对象和教学现状,必须遵循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原那么,在教学内容和要求、教学手段和组织形式、教学考核方式和评价体系等方面主动适应学生。

  3、教师必须熟悉和了解学生任课教师肩负着既要教书又要育人的神圣职责,应本着对每一位学生高度负责的敬业态度,通过课堂观察、辅导答疑、个别谈话、班主任访谈、参与学生第二课堂活动等途径熟悉和了解学生,努力做到对症下药、事半功倍。4、注重管理艺术摆事实,讲道理。加强政治思想教育,人生观教育,使学生首先知道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是非观。还要加强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及时发现学生的优点给于表扬和肯定,要有爱心和耐心,工作中要有信心。使学生树立学习的自信心。5、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职业教育目标是培养一定专业理论知识和较强动手操作能力的应用型人才。为此,教师要加强自身修养,在规范学生行为的同时,教师更应该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教师特别是专业教师要有丰富的实践知识和较高的技能水平,并在教学中突出实践性教学环节,强化对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使多数学生听得懂、学得会,课堂上不良行为的发生必然会大大减少。6、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经过多年来的教学观察,发现近年来学生在课堂上学习听课时

  不记笔记或很少记笔记,更没有专用的笔记本,上课又不能专心去听课学习,后果可想而知。我们要重视学生学习过程中的细节,学生学习上出了问题搞秋后算账,不是好的方法,到处理学生时候,家长,学校都为难。有这么一本书叫,我建议:学生每科准备一个本,记笔记。为催促学生养成记笔记的习惯,可由教师或班主任组织检查并进行评比和督导。在听课过程中,如果学生都记笔记,可使学生注意力集中,同时又多一个信息输入方式,对学生练字也起到作用,有百利而无一害,何不推广采用呢?

  7、学校要正确引导学生学校要在就业问题上对表现好的成绩较好的学生,给于优先挑选就业单位的权利,实际上也是一种荣誉,从而在学生中产生学习动力。8、实行学分制实行学分制,学生学满专业规定的学分,才能毕业。我校一年来实行学分制,重视学生学习过程的管理,实行学分替代等改革措施。提高了学生学习自觉性,增强了学习成绩的严肃性,很大程度上能解决了学生不太重视学习的状况。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总之,中职教育面临的问题是复杂的,我们要采取积极态度去探索,去研究,去解决。中职教育靠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每个中职教育工作者都要积极的行动起来,创造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为培养出德才兼备的学生而努力奋斗。

  

篇五:中职生学习经济法基础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K12学习教育

  中职经济法基础教案

  经济法就是调整现代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一、法的产生1、国家的产生2、法的产生3、我国法律的历史发展过程二、法的概念1、法是体现传统阶级意志和利益的行为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3、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4、法是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行为规范案例P2分析提问:小李认识的不正确性?拓展提问:我国法代表性谁的利益?三、法的种类1、宪法2、行政法3、刑法4、民法

  K12学习教育

  K12学习教育

  5、经济法6、婚姻法7、劳动法8、行政诉讼法9、刑事诉讼法10、民事诉讼法四、法的解释1、概念2、分类:正式解释举例:事法出台“轻微犯罪不处罚”的解释五、法的实施1、法的适用原则、规范:时间空间对人2、法的遵守六、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1、有法可依2、有法必依3、执法必严4、违法必究社会主义法制基本要求1、通过教学使学生识记经济法概念,了解经济法的地位和作用明确经济法的概念,

  K12学习教育

  K12学习教育

  掌握我国经济法的法律体系2、培养学生理解分析的能力3、调整对象4、地位1、经济法的含义调整一定经济关系的各种经济法律规范的总称2、我国经济法的历史发展过程1949年1978年十五大XX年1、调整的概念运用法的形式规定人们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禁止做什么,违反了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2、经济关系1)国民经济管理关系税收法金融法会计法2)经营协调关系合同法案据法证券交易法3)组织内部经济关系企业内部产权制度投资者的权利和义务二、经济法的地位、作用1、地位:独立的第二层次法律部门2、作用:制度上市场秩序对外经贸企业三、经济立法的概念

  K12学习教育

  K12学习教育

  1、定义: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领导、修改和废止经济法律的活动

  2、层次:国家人大及常委国务院省人大及常委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特区国务院各部门四、经济法律体系1、法律——最高地位2、行政法规3、地方性法规4、规章5、国际条约五、我国经济立法概况1、十一届三中全会后2、发展1、取得的成绩2、存在不足3、改善经济执法的对策经济法调整对象:经济立法经济立法弊端

  K12学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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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业经济法经济立法经济执法反思:学生能思考现状,但较少提出对策

  K12学习教育

  

篇六:中职生学习经济法基础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首先法律基础课是我们中职学校一门必修的公共基础课开设这门课的目的就是对学生迚行法制教育所以我们必须充分利用法律基础课这个主要的渠道对学生迚行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使学生理解掌握法律的基本概念和原则了解宪法和有关部门法的基本精神和觃定使学生能够做到知法其次学校应该开展一些以法律为内容的第二课埻活劢提高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从而使学生能够更深层次的理解法律精神让我们的学生从知法这一层次上升为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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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析中职学生法律知识缺乏的原因及建议

  作者:李军来源:《法制与社会》2013年第18期

  摘要中职学生是社会中的关键群体,承载这建设各项事业的伟大使命。而目前我国中职学生普遍存在的法律知识缺乏,法律意识淡薄则与正常的法律信仰和法律维权具有相当大的距离,这也为我国建设法治社会埋下隐患。为此,本文对中职学生法律知识缺乏的原因进行了解析,同时给予了一些可行性建议,一共参考。

  关键词中职学生法律知识缺乏原因

  作者简介:李军,惠州商贸旅游高级职业技术学校。

  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6-204-02

  伴随我国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都受到了各方面的冲击,尤其在网络媒体的快速发展之下,正确的法律引导成为枉然,就青少年而言,他们对社会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和认识尚浅,对一些问题认识的较为片面甚至偏激,尤其是中职学校的学生,面临的就业年龄较小,更容易造成对社会一些现象的误解和误判,这是导致当前此年龄段犯罪现象增多,不能合理维护自身权益致使犯罪的主要原因。因此,有必要对中职学生法律缺失原因进行探析,以寻求可以弥补或解决中职学生群体缺乏法律知识的途径。

  一、背景

  我到中职学校工作已经好几个年头,见了不少学生在找工作过程中受骗的情形,07年暑假,有06级一批学生找工作被人骗了八百元;09年我自己带的班级也有学生在找工作时被骗了等等,就不在一一列举。

  二、学生就业被骗的原因

  经过分析,我认为学生被骗的原因很多,但主要是由于学生社会阅历浅,思想不成熟,法律意识差等原因造成的,本文就法律意识方面来谈谈学生就业被骗的原因。

  (一)学生自身原因

  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学生自身的素质不高,对法律知识的接受能力有限。学生本身素质不高,这是我们在招生时,就已经决定了的,这是我国整个大的教育环境所决定的,绝大多数的初中优秀毕业生报读了高中,而报读我们中职学校的学生,大多数是在中考中失败的学生,或是初中本身的基础就比较差的学生,因此,中职学校的学生一般来讲,对新知识的接受理解能力是很有限的。(2)学生没有任何的法律基础知识,也不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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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有开设法律课程,比如《法律基础》、《经济法》《国际商法》等等,但是学生不认真学习,这是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重要原因。从教五年多以来,通过与学生的谈心聊天中得知:有一大部分学生对法律不感兴趣,认为法律课程不是其专业内的课程,学了对其将来工作没有什么帮助,所以不认真学习;另外,有一部分的学生认为法律太难学了,就拿对外贸易专业的《国际商法》这门专业法律课来说吧,这个专业的学生反映说《国际商法》太难理解了,很多名词没见过也没听过。比如有学生问:“法人是什么人啊”,老师解释说:“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简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然后,学生就会接着问“什么是民事权利?、什么是民事义务?”,学生就会有一连串的问号?根源是学生的法律基础太差。此外,有学生干脆说法律没用的,是骗人的,现实生活中根本就用不上,学来做什么?持这种思想的学生是见得接受负面案例太多,使其心中对法律已完全失去信心。

  (二)学校对学生的法律意识的培养力度不够

  作为中职学校,应当把我们的学生培养成既有过硬的专业技术技能,也应具备相当的法律常识,使其走出校门后,不被人骗,同时也不做违法犯罪之事。但是,目前中职学校对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的力度还不够。虽然,学校已经开设了法律基础这门课程,但这门课程是考查课,基本上是开卷考试,因此,很多学生都没把它当一回事,上课不认真听,课后也不复习,开卷考查的科目太容易及格。而且,我们中职学校学生学习的自觉性是不高的,所以用这种方式来对其进行法律意识的熏陶效果不好,造成了我们在法律教学上的一个薄弱的环节,需要改进。

  (三)学生心理不成熟,不稳定,容易受不良因素影响,从心理上抵制法律

  首先,中职学校的学生,大多是在十六、七岁左右,正处在心理和生理的发育期,心理素质极为不成熟,思想不稳定,很容易受外界不良因素的影响,识别是非的能力差,很容易受别人的思想所左右,也容易上当受骗,中职学校几个毕业生就业找工作时,上当受骗就是如此。其次,学生进入中职学校后,其所处的学习环境、学习方式、人际关系、自我评价等也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逐步开始对时代发展和社会变革有了更深刻的感受。面對着经济压力、学习压力、就业压力等众多人生考验,一些心理脆弱的学生会感到无所适从。随着心理压力的积淀,部分学生功利性、自我性、短期性、随意性心理症状混合交织,客观上会对法律、制度产生心理抵触。

  三、对提高中职学校学生法律意识的几点建议

  由上述可知,中职学校学生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欠缺的主要原因除了学生的自身原因外,主要还是学校在此方面的教育和培养程度不够造成的。对此,笔者认为,就中职学生的年龄和其大都处于青春期,叛逆心理强的角度来看,中职学校应结合自身实际,重视对学生的法律知识教育,结合社会案例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维权意识,为此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以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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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扩大《法律基础》课的教学课时,改革法律基础课的考试考查制度

  虽然,我们的《法律基础》课是必修课之一,但是并没有引起广大师生所应有的重视。这主要是由于我们的《法律基础》课只是考查的科目,而不是考试科目。学生对考查科目不够重视,认为不重要,所以就不认真学了。另外,考查科目一般来讲,在期末时,不用闭卷考试的,这样就不用担心期末考试不及格而下学期要补考的问题了,所以很多同学就更加轻视《法律基础》课程。因此,我认为,中职学校应该改革《法律基础》课的考试制度,把《法律基础》课定为考试科目,这样可以引起师生在思想上的重视。考试科目都是闭卷考试,如果不认真学,考试通不过下学期就要补考了,可以引起学生的重视。

  (二)以《法律基础》课为主导,以第二课堂法律活动为辅,强化普法教育力度

  首先,《法律基础》课是我们中职学校一门必修的公共基础课,开设这门课的目的就是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所以我们必须充分利用《法律基础》课这个主要的渠道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使学生理解、掌握法律的基本概念和原则,了解宪法和有关部门法的基本精神和规定,使学生能够做到“知法”。

  其次,学校应该开展一些以法律为内容的第二课堂活动,提高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从而使学生能够更深层次的理解法律精神,让我们的学生从“知法”这一层次上升为“懂法”。我们可以在学习了《法律基础》课的基础上,让学生走出课堂,走进法庭去旁听,让真实的案例来说话,这样会比老师在课堂上講的更具有说服力。在旁听的过程中,学生可以身临其境的感受到法律的神圣与威严;还可以带学生去参观监狱,让学生感受到法律的威力;还可以让学生观看一些法律方面的电影和节目,比如《法治在线》、《今日说法》等等,让学生知道法律就在我们身边。

  再次,中职学校各个教学部门和学生管理部门可以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学生通过自己模拟法官、律师、检察官、被告等角色,能更加深刻地把我国一些诉讼法程序掌握,也通过模拟对犯罪分子的审判,对旁听的学生起到震慑作用,提高他们守法的警惕性,从而自觉守法。

  第四,学校可以开展“法制教育”主题月活动,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学校“法制教育”主题月活动,可以为我们进行普法教育提供条件,应充分合理的利用学校资源,将学校的“法制教育”活动有声有色的搞起来,不要使其流于形式。

  (三)学校应强化各个专业内的专业法律课程的教学教育

  中职学校除了开设了《法律基础》课以外,还应当开设各个专业的相关专业法律课程,比如物流、对外贸易和会计专业可以开设《物流法律法规》、《国际商法》和《经济法》。这样,我们就应当充分利用这些法律课程,向我们的学生灌输法律意识,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另外,教师在这些课堂中,应补充《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知识,让我们的学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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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够了解、熟悉我国的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减少在就业过程上当受骗的机率,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结语

  法律意识的培养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长期的,坚持不懈的努力才能成功。我们中职学校应当对法制教育进行全局性、整体性的规划,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来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的积极性和兴趣,从而使我们的学生成长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高素质人才。

  

篇七:中职生学习经济法基础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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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职院校《经济法基础》课程教学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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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法基础》是一门应用性学科,兼具理论知识与实用性。试图通过目前在中职院校《经济法基础》课程的一些教学现状分析找出本课程课堂教学的有效途径。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提高学生对于本门课程知识内容的掌握程度,以及增强在今后工作中面对实际问题时的解决能力。

  《经济法基础》作为我国中职院校开设的课程之一,是一门应用性学科,兼具理论知识与实用性的特点。针对中职类院校财会专业学生的学习需求,《经济法基础》立足于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和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特别是在学习过程中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一、《经济法基础》课程的课堂教学现状

  职业教育是中职类院校培养人才的一大特色。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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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理论、实训、实习等教育过程,培养学生面向工作时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只有切实培养出学生的综合能力,才能向用人单位输送人才,而只有用人单位对本校学生有需求,才能促进学校的进一步发展,因此,虽然看似仅仅是课程的讲授,但实际关系着学生的前途、学校的发展。

  中职院校的学生与大学生相比,具有文化功底薄弱、学习能力欠缺等问题,同时《经济法基础》课程的相关概念、法条都具有高度的概括性、抽象性等特点,对于学生在理论知识方面的学习来说积极性不高,会感到十分枯燥,因此,如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组织有效的课堂教学和氛围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选择适合的教材

  目前市面上关于《经济法基础》的相关教材不胜枚举,但学校在选定教材的时候却更加应该慎重。

  首先,针对中职学生对于理论性知识和课程兴趣不大的特点,在教材选择方面应避免选择纯理论性的教材,而是应该选择理论与案例相辅的教材,让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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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案例来理解较为生涩的理论知识,同时也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其次,对于教材的选择应掌握适度原则。目前市面上关于本门课程的教材虽说种类繁多,但也存在内容单一、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特别是针对中职学生法律基础知识相对薄弱这个问题,不应选择难度较大的教材,会引起学生的厌学情绪加剧。但也不宜选择难度过小的教材,教材过于简单会使得学生对课程产生轻视心态,不宜促进学习。在教材的难度选择上,可遵循“跳起来摘桃子”的原则,即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有容易掌握的,但也有不易掌握的,但不易掌握的这部分通过教师的讲解或学生之间的分组讨论、分析等努力可以掌握,这样既促进了学生的学习动力,也增强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自信心。

  三、使用贴近学生的教学语言

  课堂语言具有面向学生传授知识、组织课堂教学内容、进行情感沟通等多方面的作用,因此,课堂教学语言的魅力其实也体现了一个教师的教学魅力。由于经济法本身是一门逻辑严谨规范的课程,法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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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等容易使学生产生枯燥厌学的情绪,这就更需要教师注重自己的讲述方法,深入浅出,从学生的角度用学生更易于接受的方式进行讲述,而不是一味地照搬教材中的概念进行单调的阐述。在语言的使用方面,可尽量选择学生生活中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流行语言、广告语言,甚至是网络语言,这些都未尝不可,因为这样更容易让学生从心理上接受对于课程的学习,在笑声和积极主动的情绪中接受并加深对所学知识的认识,同时也促进了师生间的交流和沟通。

  四、采用多种形式的教学方法

  作为传授知识的课堂,传统的只依靠教师讲授的“静听式教学”已无法满足学生的需求,应采取更多元化的方法在有限的课堂时间内提高课堂效率。

  1.案例讲授法

  经济法作为一门具有实用性特征的课程,仅仅依靠理论知识的讲授显然是不够的。针对经济法实用性的特征,结合相关案例对学生进行讲述,可使教学方式由单向的讲授变为双向的互动,使学生在案例的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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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了解过程中,既掌握了应该掌握的知识,活跃了课堂气氛,也获得了解决问题的能力。

  虽然我国在法学领域里的案例教学法已经趋于成熟和完善,不管是在教材中还是在网络上都有大量相关经济法的经典案例,但是真正面对中职学生的案例却并不多,如果案例距离学生生活较远或难度较高,也很难激发学生兴趣,无法达到预期效果。应选取一些贴近中职学生日常生活的案例进行讲解,这样使得学生有参与感,能够激发其主动性。例如,现在的学生个个都是手机不离手,于是,在讲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时,就以手机话费套餐为例进行导入,立马就引起了学生的注意,因为这能够让他们联想到自己在使用套餐时遇到过的问题;再如,在讲到“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附条件交易行为”时,以超市用泡泡糖等物品当作零钱找兑给顾客向学生举例,立即引起了学生的共鸣,纷纷表示自己在超市购物时也遇到过此类情况……以身边案例进行讲解,能够快速引起学生的注意力和兴趣,达到良好的传达效果。

  

篇八:中职生学习经济法基础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中职基础课教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杨伟红

  【期刊名称】《中国现代教育装备》

  【年(卷),期】2007(000)009

  【摘要】中等职业教育文化基础课教学存在一些问题,基础课教学没有发挥应有的功能.此文就目前中职教育文化基础课教学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作了分析,提出了解决的对策与措施.

  【总页数】2页(P132-133)

  【作者】杨伟红

  【作者单位】绍兴市中等专业学校,浙江绍兴,31200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71

  【相关文献】

  1."互联网+"时代中职基础课教学设计创新的探索——以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为例[J],白蕊2.中职数控技术应用专业基础课程教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向霞3.案例教学法在中职社区公共事务管理专业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以S中职校为例[J],李婧4.中职教育课堂教学文化创新研究——以中职化学公共基础课为例[J],金鑫华5.中职机械基础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吴佳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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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九:中职生学习经济法基础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浅谈中职学生基础学科学习现状与对策

  浅谈中职学生基础学科的学习现状与对策【摘要】教师,学生和教学内容是教学过程中的三个基本要素,教师必须在把握教学内容的前提下,充分的了解学生的基础情况和行为动向,才能在教学中达到自己期望的目标。【关键词】中职;基础学科;现状;对策职业教育培养的是同21世纪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的,具有综合职业能力的,直接在生产、服务、技术和管理第一线工作的中等应用型专门人才和劳动者。由此可见,职业教育具有它的特殊属性,这种特殊属性决定了职业教育的特色之一就是它的市场导向性。这种市场导向使人们首先想到的是如何把学生培养成一个对社会直接有用的人,以适应现实社会的选择。我们知道,教师,学生和教学内容是教学过程中的三个基本要素。而在这三者当中,教学内容虽不具有唯一性,但总从体上来看却是固定的。而教师和学生,无论从角色还是地位来看,教师都是处于主动地位的。因此,教师必须在把握教学内容的前提下,充分的了解学生的基础情况和行为动向,才能在教学中达到自己期望的目标。?

  1学生的学习现状1.1从学生实际情况来看,学生的基础知识掌握不够,基本技能欠缺。不少学生就因为如此才迫于选择职校而失望于普通高中。1.2从学生心理角度来看,学生起点低、差异大、不仅存在知识上的缺陷,还存在较为严重的非智力障碍,大多数学生学习动机不强、兴趣不浓、信心不足、畏惧心理严重、厌学现象严重,表现为一到上课就想睡觉或是无精打采。1.3从学生认识角度来看,由于中职学生没有全面的升学压力,学校教学的重点是一般放在专业教学上,学校教学管理的焦点一般也是专业教学。因而,对于基础学科教学通行的办法就是消极处理:一而再,再而三的降低教学难度,概念了解、公式会套就可以了。与此相应的是考试难度降低到不能再降的程度,考试的目的简直就是畸形地退化为尽最大可能保证绝大多数学生都能通过。学生做作业,不是抄袭就是干脆不做,错题连篇、符号乱画。1.4从教师角度来看,由于学生学习信心、兴趣的进一步丧失,很多教师感觉自己在教学中不是“长高”了,而是“变矮”了,教师教学成就感也就明显失落,丧失了自我进修提高的内在驱动力,不可避免地影响到教师教学业务能力的提高。自然也就影响到学生后续专业课程的学习,并进一步影响学生

  赖以谋生的职业能力的养成,教学相长的期望总感觉无法实现。

  1.5从教育政策与制度上来看,招生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在观念上应树立人才责任意识,尤其是不可以招收未能初中毕业的学生;只一味的招生,没有顾及到学生该学的知识都还没学;对于教材的选取应注重基础性和实用型。?

  2解决中职基础学科教学困境的对策2.1“寓德于教”,教会学生做人做事。许多学生在初中时就养成不是很好的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有着严重的自卑心理,进入职校对他们来说是迫不得已的选择,但职校对他们来说毕竟是一个新的开始,一个新的希望的起点。再加上职校招生的地域范围一般大于一些地方性的普通高中,跨县市、跨地市。心理尚不成熟的他们离开父母以后开始过像大学新生一样的独立生活,因此会产生更多更强烈的情感饥渴,需要有人给予关怀和爱护。教书育人是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在教学中应当渗透职业素养的培养。如负责精神、合作精神、细致耐心的品格、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社会习惯等;在教学中渗透学生情感的培养,学生的学习不仅仅是学习课本知识、技能的获取,同时也是学生体验情感、锤炼品格的过程;在教学过程中,应营造一个生动活泼的、主动求知的学习

  环境,使学生在获得知识和技能的同时,在情感、态度、人生观和价值观等方面都得到充分的发展。

  2.2增强基础学科教师的技能含量。职业教育是培养技能型人才的,不是基础教育。经过职业教育培养的学生如果与未经过职业教育的学生不能有较大的技能差别,职教就失去了其存在的特色功能。因此中职的基础学科教师不应该只有单纯的基础学科教学知识,还必须具有专业知识的储备,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双师型”教师。作为中职的基础学科的教师,就应着重于基础学科在专业上的应用能力。如果学生学习基础学科却看不到基础教学与专业学科之间的联系,不懂得如何在专业学科中应用,那么,学生的应用能力将无从谈起。例如,在中职数学教学中,应加强数学与专业学科之间的横向联系,扩大专业学科向数学的渗透,填补数学教材中专业知识的短缺,拉近数学与专业学科的距离,这是培养学生应用意识的关键环节,并且对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和兴趣,增强学生数学应用能力都是非常重要的。然而在数学教学中往往出现和专业需求脱节的情况,学生认识不到数学应有的价值。2.3实行分层次教学。“分层次教学”是在班级授课制下按学生实际学习情况因材施教的一种重要手段。美国心理学家布鲁姆指出“许多学生

  在学习中未能取得优异成绩,主要问题不是学生智能能力欠缺,而是由于未得到适当的教学条件和合理的帮助造成的”,“提供适当的学习条件,指导学生学习并达到掌握所学内容的必需的学习时间,给予个别指导和全新的学习机会,许多学生可获得同样的收获”。这就是“分层次教学”为不同层次的学生提供这种“学习条件”和“必要的全新的学习机会”。中职专业类型繁多,不同专业对基础学科要求差别很大,相近专业要求也不尽相同。因此“分层次教学”正是依据素质教育的要求,面向全体学生,承认学生差异,改变统一的教学模式,因材施教,为培养多规格、多层次的人才而采取的必要措施。

  2.4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单从知识来看,如果仍然采用传统的“一支粉笔、一块黑板、一本书、一张嘴”的教学方式,教师讲起来难受,学生学起来痛苦。教师若以探究式方式激发学生学习的动力,同时尽量以实例为模型引入学习内容,以情境增强应用性,并多使用现代化的多媒体教学手段,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教学效果不言而喻。因此,教师尽可能结合本地、本校及专业学生的生活经验,开发生动有趣、切合学习内容的课例。同时,多运用多媒体教学和实物教学,提高学生的兴趣和注意力。如:在教授立体几何时,充分使用多面体和旋转体的模型是十分重要的。因此,教师应该主动地寻求与专业相关的教学问题,用与专业

  相关的实际问题背景作为教学的背景。这就要求我们在文化课教学中,经常接触专业学科中的问题,了解专业技能中需要的专业知识,熟悉专业问题解决中应用到的知识。这种形式,改变了传统教学的枯燥,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同时也极大地提升了学生知识的应用能力,锤炼了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总之,职业学校从为专业教学服务的角度出发,积极改革文化课教学,是值得文化课教师共同研讨的一个教改问题。

  2.5建立多梯度的评价体系。在中职教学中,对学生的考核评价是必不可少的。如果考核方式合理则有助于教学相长。尤其考核的方式不能单一,仅仅从学生的分数成绩来评价不适宜,因为学生的综合素质是长期的、潜移默化积累的结果,不能简单地加以量化。评价考核中,要多梯度多标准,各专业有不同的考核目标,各年级段有不同的侧重点,同一班级也要有不同的层次要求。总之,中职基础学科教学必须转变观念,由知识型向能力型和应用型转化,“以能力为本位”,学生只有看到文化课能够应用到专业以及实际中去,才能获得学习的动力,提高数学素养。所以中职基础学科的教学改革势在必行,且任重道远。而我们教师,更应该走在改革的最前沿,正视中职基础学科教学的客观实际、以扬弃的态度进行改革、结合所教专业的特

  点,在实际教学中认真、细心地引导培养,我们的汗水必定会得到回报。

  

篇十:中职生学习经济法基础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中职经济法教学中的能力培养问题

  作者:朱喜文来源:《中外企业家·下半月》2014年第9期

  朱喜文

  (江苏省江阴中等专业学校,江苏江阴214431)

  摘要:笔者针对经济法基础课程的特点,把以传授知识为主的传统教学变为以培养学生能力为主的现代素质教育,让学生从“学会”变为“会学”。

  关键词:中等职业学校;经济法;能力培养

  中图分类号:D912.29-4文献标志码:A

  《经济法基础》这门课程是中等职业学校财会专业的一门必修课。《经济法基础》课程中对概念性知识过多的依赖于记忆这一单一教法,自觉或不自觉地采用照本宣科的叙述性教法和文字解释的文字学教法,导致了学生的厌学,更谈不上学生在这门课程中得到的能力培养。笔者经过多年的教学实践和教学研究,现提出四个观点供大家探讨。

  一、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获取新知识的能力

  1.生活诱趣法

  经济法教学强调教学内容与生活紧密联系,我们要尽可能紧密联系生活实际,从学生的生活经验出发,尤其当代学生感兴趣的话题的案例出发,在这个过程中分享彼此的经验和知识,可使学生感到亲切。学生在这种互动中积极参与,锻炼了学生的思维能力,又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

  2.情境激趣法

  经济法教材中每一章节都有丰富而深刻的内涵,要求我们在教学中应认真分析教材,利用寓言故事、图例和学生模拟案例等情境,结合认知理论,依据学生固有的知识经验,充分利用教材创设情境,激发学生探究学习的兴趣。

  3.媒体导趣法

  运用计算机和多媒体工具将经济法课程内容以多媒体、超文本、动画等形式和友好互动的界面为学生提供数字化资源,让学生身临其境,经历知识的产生和发展过程,引导学生在体验中理解事物的本质、掌握规律。以直观演示展现新旧知识的联系,激发学生的探究欲,从心理上为学生获取新的经济法知识铺路搭桥。

  二、引导学生观察思考,培养学生良好的思维能力

  教师依据学生学习经济法时普遍的、共同的认知规律,依据学生认知过程中所必备的某些专项能力来科学地指导学生学习经济法基础。对比分析法是一种古老的思维方式,分析问题的两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差异,可用图表等方法来展示,分析它们之间本质差异与联系,一目了然,在教学中起着积极地有效地辅助作用。

  如在学习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联系与区别时,就可用对比分析法来学习。把两者划分成这几类来进行比较分析:概念、股东人数、注册资本、出资方式、设立方式、设立程序、特例,让学生以填表的形式来进行记忆和理解,效果很好。用对比分析法分析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首先指示学生阅读两个概念的教材叙述,找出表面的文字差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为2人以上50人以下,公司具有人合性和资合性的特征;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为不少于5人,没有上限,股份具有等额性。

  三、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的归纳与概括能力

  在课堂教育教学过程中,学生掌握前人大量实例。逐步归纳,概括出事物共同本质特征,重视前人提出这种观点和理论所付出的艰辛,培养学生通过归纳与概括的抽象思维能力。运用案例归纳法学习有效的经济法律行为。

  第一,教师提出概念,此时,学生还不能准确理解概念的内涵;第二,让学生依据初步的理解来判断难度较小的案例是否属于有效的经济法律行为;第三,再次讲解有效经济法律行为的条件,学生通过教师的讲解与案例判断,初步理解了经济法律行为有效所必须具备的条件;第四,教师提出一些难度较大的案例让学生再次判断;第五,教师组织学生分组讨论,每组选一代表判断并说明理由。最后学生讨论得出正确答案,上述行为属于无效的经济法律行为;第六,教师提出实质性条件,学生正确理解什么是有效的经济法律行为;第七,教师讲解案例归纳经济法律行为有效的学法与所需能力,强调一下其实此类归纳过程并不十分难懂,进行非智力因素的培养;第八,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多组织学生主动、自觉适用案例归纳法来学习其他适用此类方法的的知识,同时进行能力的培养。

  四、改变传统模式,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现代化教学需要的是一种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多边互动教学活动。教师不仅要鼓励学生质疑,还要善于给学生质疑,挖掘他们的创造意识,与此同时让学生独立思考,开拓思维能力和见解能力,并锻炼他们的语言表达能力。

  在对经济法基础课程进行全面复习时,一般老师指出学习要点或印刷复习试卷等,而现在改变这种方式方法,让学生来做老师,让学生分组拟定每一章节的知识要点,全由学生来决定,由学生自由出试卷,根据考纲自由发挥,不规定题型、考法,充分发挥学生的潜能和创新能力,而且每位学生都必须参加,最后由老师加以点评。这种方法笔者在连续几轮的对口单招的财会专业经济法基础课程教学中使用,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学生在自己出试卷和举要点的过程中不断培养着各种创新能力。

  以上现代教学模式的成功举行有赖于创新型教师的培养。第一、教师要有全新的教育观念;第二、教师要具备创造性教学技能;第三、教师应重视学生的主体意识;第四、教师要善用自己的人格力量。

  中等职业学校经济法教学中的能力培养问题是当前职业教育教学中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广大经济法教师肩负的重任。只有加强和提高学生各个方面的能力,才能培养出适应未来社会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参考文献:

  [1]马庆发.当代职业教育新论[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2.

  (责任编辑:王帅)

  

篇十一:中职生学习经济法基础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经济法基础》教学的几点体会

  论文导读:《经济法根底》〔以下简称经济法〕是中等职业学校会计、营销等专业学生必修的根底课,是一门既有理论性又有实践性的学科。旨在通过对经济法根底理论及其实际应用的研究和学习,使学生系统掌握经济法的根本理论、根本制度、根本原那么,培养学生运用经济法理论及有关法律、法规分析和解决经济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从培养既要精经济又要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的角度,结合笔者的一些教学经验谈几点体会。关键词:中等职业学校,经济法,教学,体会

  《经济法根底》〔以下简称经济法〕是中等职业学校会计、营销等专业学生必修的根底课,是一门既有理论性又有实践性的学科。旨在通过对经济法根底理论及其实际应用的研究和学习,使学生系统掌握经济法的根本理论、根本制度、根本原那么,培养学生运用经济法理论及有关法律、法规分析和解决经济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从培养既要精经济又要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的角度,结合笔者的一些教学经验谈几点体会。

  一、合理设置课程

  经济法的教学内容离不开一定的法律根底知识,而目前中职学校所开设的法律根底这一公共根底课,一般在一年级下学期开设,而经济法课程作为专业根底课却一般在二年级开设,时间上产生间隔,这无形中破坏了这两门课程的继续性,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感到前后照应不上。

  法律根底的开设对日后学生学习和理解经济法课程有很大的帮助,但这两门课程应该有一个很好的衔接。经济法课程应开在法律根底课后,但间隔时间不宜太长。要同统计原理、会计原理等课程同步开设,以经济类

  专业的必修专业课为后续。此外对不同专业和不同的教学对象应开设不同学时数的经济法课程。

  二、因材施教

  对于不同专业的学生,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应该区分不同的授课对象因材施教,即使使用的教材相同,也应把握好不同的侧重点。而在教学实际中,教师往往无视了这一点,相同的教案轮流适用于不同专业的学生,无视了不同专业学生知识结构的差异性。这样教师就没有做到将学生最需要的知识传授给他们,收不到好的教学效果。

  经济法课程涉及的法律、法规众多,在教学中不可能将全部的条文一一介绍清楚,因此教师必须针对不同专业学生的特征,有选择、有重点的加以介绍。对于会计专业的学生应重点介绍各类市场主体、宏观调控方面的法律;对于市场营销专业的学生应重点介绍合同法等市场运行方面的法律、法规。论文参考网。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中不断的探索,不断的改革教学方法,对每一章节的内容都要进行精心的设计和布置,以提高教学质量。

  三、恰当的教学方法

  另一方面,我们还应该积极探索其他新的教学方法,比方组织模拟法庭,通过控辩双方的辩论,锻炼学生对法律条文的实际运用能力,提高教学水平。

  五、运用多媒体教学手段

  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以多媒体教室为载体,变黑板教学为电子课件教学,可以实现现代教育技术和现代化教育设施有机结合,在教师的主导功能下,使课堂教学变得生动形象、易于接受。经济法教材中几乎每一章

  都有几个案例需要分析,案例文字较多,在黑板上书写浪费大量时间,而采用电子课件教学可节省黑板上写板书的时间,有利于开展案例教学。此外,法律知识日新月异,开展较快,电子课件可以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保证教学内容的先进性,加大课堂上传授的知识量和信息量,增长学生的知识,开拓学生的视野。

  六、评价考核采用多种方式

  经济法教学中,教师要转变观念,破除习惯做法,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由理论研究型教师向研究型与实务操作结合型的教师转变,以提高教学的时效性。

  

篇十二:中职生学习经济法基础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中职经济法基础教案

  (完整版)中职经济法基础教案

  经济法就是调整现代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中职经济法基础教案教学目的: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法的基本概念,为经济法这门课程的学习打入扎实的基础教学难点:如何激发学生学习这门课的兴趣教学重点:法的概念及特征导入一、法的产生(板书)1、国家的产生2、法的产生3、我国法律的历史发展过程二、法的概念(板书)1、法是体现传统阶级意志和利益的行为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3、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4、法是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行为规范案例P2分析提问:小李认识的不正确性?拓展提问:我国法代表性谁的利益?

  三、法的种类1、宪法2、行政法3、刑法4、民法5、经济法6、婚姻法7、劳动法8、行政诉讼法9、刑事诉讼法10、民事诉讼法四、法的解释1、概念2、分类:正式解释非正式解释举例:事法出台“轻微犯罪不处罚”的解释五、法的实施(板书)1、法的适用原则、规范:时间空间对人2、法的遵守六、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板书)1、有法可依2、有法必依3、执法必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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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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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结布置课后练习:法的概念[法的产生法的概念及特征社会法制要

  求

  法的特征

  社会主义法制基本要求

  反思:《法律基础》课已学过的内容同学较熟悉可以加快加深讲解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和地位

  教学目的

  1、通过教学使学生识记经济法概念,了解经济法的地位和作用明确经济

  法的概念,

  掌握我国经济法的法律体系

  2、培养学生理解分析的能力

  教学重难点

  3、调整对象

  4、地位

  教学进度复习并导入:法的概念法的体系?(提问)

  一、经济法的概念(板书)

  1、经济法的含义

  调整一定经济关系的各种经济法律规范的总称

  2、我国经济法的历史发展过程

  1949年1978年十五大2003年

  1、调整的概念

  运用法的形式规定人们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禁止做什么,违反了要

  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2、经济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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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国民经济管理关系

  税收法金融法会计法

  2)经营协调关系

  合同法案据法证券交易法

  3)组织内部经济关系

  企业内部产权制度投资者的权利和义务

  二、经济法的地位、作用(板书)

  1、地位:独立的第二层次法律部门

  2、作用:制度上市场秩序对外经贸企业

  三、经济立法的概念(板书)

  1、定义: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领导、修改和废止经济

  法律的活动

  2、层次:国家人大及常委

  国务院

  省人大及常委

  民族自治地方

  经济特区

  国务院各部门

  四、经济法律体系(板书)

  1、法律——最高地位

  2、行政法规

  3、地方性法规

  4、规章

  5、国际条约五、我国经济立法概况(板书)1、十一届三中全会后2、发展1、取得的成绩2、存在不足3、改善经济执法的对策小结经济法调整对象:经济立法经济立法弊端作业经济法经济立法经济执法反思:学生能思考现状,但较少提出对策

  [中职经济法基础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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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三:中职生学习经济法基础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中职学校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摘要:在分析当前职业学校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提出职业学校教学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强调“以能力为中心”的指导思想,突破学生技能培养瓶颈,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促进中等职业教育的良性发展。关键词:生源素质以人为本分层教学

  1中等职业学校教学中存在的问题随着中等职业学校教育规模的扩大与各项改革的深入,中等职业教育的教学工作日益受到关注。从总体上看,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还不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素质的要求,不适应信息社会和知识经济发展的需要,存在着许多问题。1.1生源素质明显下降上世纪90年代初期,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都有录取分数线,而且录取的分数线比重点高中都高,毕业后的学生不少已经成为工作单位的骨干。而现在,教师把相当多的精力放在课堂秩序的管理上,考核试题难度一再下降,不及格率依旧大大超标,有些学校甚至在考试前先出一套试题,等期中或期末考试时,和先前出的这套题大同小异,但考试的结果依旧令人大失所望。1.2教学模式单一中等职业学校由于受传统教育思想的束缚,长期以来,存在着重书本知识、轻实践技能,重学科体系完整、轻岗位实际需要的弊端,是一种典型的教师中心、学科中心、知识中心的教学模式,很少采用重能力培养的“能力中心”教学模式、重个性发展的“个性中心”教学模式、重全面职业素质养成的“职业素质中心”教学模式等。1.3教学内容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教学内容与生源素质不相适应中等职业学校生源素质普遍下降,但教学内容,尤其是专业课的教学内容却没有因为生源变化而进行任何调整。一方面,教师根据教材的要求必须完成相关的理论教学、实践教学,但生源素质下降导致这几乎是很难完成的任务;另一方面,学生面对偏深偏难的专业理论知识,由于文化基础较差,很难完全掌握,从而导致教与学相互脱节的现象。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内容陈旧在中等职业教育过程中,由于教材老化、内容陈旧,学生很难学到新知识、新技术,学生所学的知识和技能滞后于时代的发展,学生还没有毕业,这些知识与技术基本已经被淘汰,使学生没毕业就先失业,严

  重影响了中等职业教育的质量与声誉。长此下去,中等职业学校不是关门就是转轨。

  2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对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涉及面宽,不可能面面俱到。而应该在“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下,“以能力本位”为出发点,突破学生技能培养的瓶颈,树立“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社会负责”的观念,努力做到让“学生满意、让家长放心、让社会认可”。2.1职业定位是中等职业教育生存的基础。(1)目标定位: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是培养面向生产和服务第一线的高级技术及管理的应用型人才;同时,中等职业教育肩负着不断更新、提升一线劳动者素质的任务。中等职业教育关注的焦点是尽可能提高劳动者适应社会发展与技术变革的能力,满足社会对就业者越来越高的技能要求,为个人将来职业生涯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一个坚实的平台。(2)职业定位: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属于能力为本的教育,它是为学生进入现实和未来市场就业或创业准备的教育。面对市场需求和新经济的挑战,学生培养目标应定位在就业有优势、创业有能力、继续教育有基础、发展有空间的位置上;立足于培养学生爱国、敬业、爱岗、创新,成为知识型劳动者。2.2更新教师观念,提高师资队伍质量现在人们已清醒的意识到:学生是否适应社会职业岗位的要求,是否能在激烈的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是中等职业学校办学的关键,学生质量是职业学校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因此,作为教师,首先应该转变观念,走出校门,根据社会职业岗位的要求以及自己已具备的条件,缺什么,补什么,客观地评价自己,不断为自己充电。注重在平时的教学中从社会职业岗位的需求实际出发来培养学生,注重提高学生综合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注重把学生培养与市场需求结合起来。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在市场需求实际中找准位置,转变教学观念,更新教学内容,拓展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在教学实践中培养学生,提升自己,以此来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2.3教学内容改革(1)教学内容实用化、精简化:根据中等职业学校以“培养职业综合能力”为中心的要求和职业学校学生的特点,在教学内容的确定上力求实用化、精简化,让学生一看就懂、一看就通、一看就能用,突破各种条条框框,该加的加,该删的删,该改的改,该并的并。

  (2)教学内容基础化、能力化:教学内容基础化即基础理论知识面宽,基本职业技能要厚,基础知识要以“必需、够用”为度,并掌握一定的深度。把真正属于基础性内容精选出来,突出重点,淘汰过时的、应用范围比较窄的内容,要以掌握基本概念、强化应用为重点。在教学中要紧紧联系实际,调整教学内容,以“能力本位”为出发点,让学生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去解决就业上岗后的实际问题。2.4教学方法更新在教学中体现“少讲精讲”和“分层次教学”的教学原则,将教学内容的精华传授给学生,会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1)少讲精讲:在课堂教学中,只有抓住重点,讲透难点,才能使学生搞清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之间的有机联系,从而使学生从头绪复杂的内容上找出规律,明确哪些是基础、哪些是技能、哪些是该一般了解的、哪些是应下工夫掌握的,进而在有限的时间内把最基本、最实用的知识、技能传授给学生。(2)分层次实施:根据目前中等职业学校生源整体素质下降、成绩反差大的现状,应采用同班分层次的教学方法,即通过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分析,按照知识水平、接受能力、个性特点等分成A、B、C三个层次,任课教师以实际理论与实践作为前提制定不同的教学目标,实行分层次因材施教。对A层次的学生在要求掌握学科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基础上加深、拓宽知识;对B层次的学生要求紧扣实际,适当拓宽教学内容;对C层次的学生在理论和实践上难度和速度应适当有所提高降低。在教学过程中,教师面向全体学生,采用“少讲精讲”的教学方法,把学生可消化、能理解的最基本知识、最基本技能传授给学生,;在剩余时间里,对A层次的学生提出更高的要求。分层次教学总体要求是“优化C层、提升B层、强化A层”正视中等职业学校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正确的进行职业定位和在教学的各个方面进行研究并付诸于实践中,教师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之中。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师生双向沟通,激发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主动性,提高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为社会输送大批合格的有用人才。

  参考文献:[1]叶云芳.当前职业教育存在问题及应对策略[J].职教通讯,2003,(12).[2]李政涛.教育研究的原创性探询[J].教育评论,2001,(1).

  

篇十四:中职生学习经济法基础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中职《经济法基础知识》教学中的几点策略摘要:中职《经济法基础知识》教学应重视对必学内容和选学内容的处理;采用现代教育技术处理好课堂教学;充分利用教材中的“小资料”、“链接”和“想一想”。关键词:中职《经济法基础知识》教学策略内容处理教育技术由王永吉、吴春一主编的《经济法基础知识》是中职学校会计专业学生必修课程之一。其内容非常丰富,包括经济法概述、经济法律关系、财产所有权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企业法律制度、破产法、合同法等。虽然要求为“基础”,但中职学校的学生要学好这门课程并非易事。为了达到这一要求,笔者在多年的教学实践中采用了如下几点策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一、重视对教材中必学内容和选学内容的处理《经济法基础知识》(以下简称经济法)是中职学校会计专业一年级学生的必修课程。学生学习经济法的目的有:重点掌握一些常用的法律基础知识,更好地服务于今后的工作;为学生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打下一定的基础。为了达到这两个目的,教师应先熟悉福建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编写组编的《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中(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三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内容,然后结合本教材的教学目的,确定必学和选学内容的重点章节。确定必学内容应作为教学重点,

  因为本课程一共十四章必学内容就占了十二章。在对必学内容的学习过程中,教师应该引导学生把“合同法”、“会计审计法律制度”、“财政税收法律制度”作为重点章来学习。在对选学内容的学习过程中,应该对“金融法律制度”一章进行重点学习。学生对以上这些重点章内容的掌握与否直接关系到能否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可见这些章节的内容是学生学习经济法的重中之重。

  二、采用现代教育技术优化课堂教学过程随着教学的改革,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正不断融入课堂内外的教学活动之中,不但极大地激发了学生的兴趣,而且有利于学生对教学内容的掌握与运用。教育技术在中职课堂教学中的应用主要是根据课堂教学的特点,将多媒体技术、计算机网络等新的教育技术应用于教学,用来改进课堂教学方法,达到充实课堂内容、优化教学过程及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现代教育技术是指将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中活动相结合的理论和技术。现代教育技术利用现代教育理论和方法,通过对教学过程进行设计、开发及应用,实现教学现代化的目标。现代教育技术集文、声、图、像于一体,使教学知识的来源更加丰富,内容更加充实,更加形象生动。在给学生创造一个宽松、充满创造力的学习环境的同时,还能够有效拓宽学生的学习范围,使得学生的学习视野更加开阔。尤其是对中职学校的学生来说显得尤为重要。现代教育技术的教学手段主要以多媒体教学方式为代

  表,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教学模式中仅仅依靠教师和教材的单调的教学方式,教学活动中学生面对的不再仅仅是文字教材和教师的板书,还包括图文并茂的音像教材、丰富多彩的多媒体教学环境及通过信息网络实现的灵活生动的现代教学系统。利用多媒体教学手段,能充分发挥学生的视觉和听觉功能,通过对大脑产生多重刺激,达到增强学习效果的目的。

  在经济法的教学过程中,有许多章节可以利用多媒体进行教学。教师可结合电子教案,认真研究教材、收集素材、精心设计教学过程。例如:在学习“第八章合同法第八节违约责任”时,教师不仅要把知识点制成幻灯片,还要补充更多民事活动中违约的案例,以文、声、图的形式展现给学生,课后要求学生利用网络回答复习思考题(有的题目答案在教材中没讲完整)、从而极大地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兴趣,有效地提高学生的学习欲望,彻底改变学生以往被动学习的状态。

  三、重视对教材中“小资料”、“链接”和“想一想”的利用在经济法的教材中,编者安排了一定量的“小资料”、“链接”和“想一想”,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重视对其的利用。“小资料”不仅能丰富学生的法律知识,还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因为它能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所要学习的知识点;对于“链接”知识,要把前面学过的知识与现在所学的新知识结合起来,进行对比,加深对知识的理解;至于“想一想”的知识,多数都是为了让学生加深对相

  近概念(或问题)的理解。现就以“第八章合同法的第二节合同的订立”为例:在本节讲到“自然人”这一知识点时,编者就安排了一个“小资料”(其内容是:我国《民法通则》将自然人分为三类:一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一般指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二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三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旨在学生自己阅读或者在教师讲解后,对法律上的“自然人”有深刻的理解;在本节讲到“委托代理人”时,编者设计了一个“链接”(其内容是:关于“法人和法人制度”请同学们复习第二章“经济法律关系”第一节的相关内容;关于“委托代理人”请同学们复习第二章第四节“经济代理行为”。),旨在学生通过这一链接,对“法人和法人制度”、“经济法律关系”、“委托代理人”、“经济代理行为”这四个概念有更到位的理解;在本节讲到合同订立的程序的“要约”时,编者安排了一个“想一想”(其内容是:想一想两对相关概念的区别:“要约”与“要约邀请”;“要约撤回”与“要约撤销”),旨在学生通过“想一想”的思考,找出这两对概念的区别,加深对概念的理解。

  总之,在《经济法基础知识》教学过程中,教师应明确教学重

  点,确定教材中的重点内容,充分挖掘教材中的信息,采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以学生为根本,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和兴趣,从而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增强学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参考文献:[1]王永吉,吴春,主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经济法基础知识.p89-93.[2]吴双全.试论现代教育技术在课堂教学中的应用.

  

篇十五:中职生学习经济法基础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经济法案例教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经济法案例教学中常见的问题1.学生理论知识深度不够单纯针对某个知识点的案例分析效果是不明显的。教师案例选择时,会对案例中涉及到的理论知识的广度进行分析,学生对法律学习的深度不够,很多时候难以做到知识的融会贯通。所以,在案例分析时,抓不住深入点,对于观点不知从何入手,这样的结果就是学生参与的积极性会大大降低。2.知识性与趣味性的矛盾经济法案例中会涉及各方面的理论知识,由于在课堂上要进行理论的讲解,传授知识。但不得不承认有些知识是很枯燥的,学生学起来没有兴趣,不喜欢听。在知识和趣味的平衡中,如果过于强调趣味,而降低知识性,则无法达到教学的效果。在趣味性和知识性的矛盾中,不能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3.严格要求和放松要求的矛盾大学是一个以自觉学习为主的地方,老师不会再像中小学时候一样对学生多加管理和督促。没有监督,学生学习态度会有很大的不同。但是在课堂上纪律太过严格。学生不能交谈。结果就是课堂气氛低沉。这与大学自由和自主的学习管理不相符。但如果管理放松,学生各干各事,听课的效率就会大大下降。

  二、传统案例教学法中问题的对策1.利用网络多媒体案例教学随着网络和计算机的普及,多媒体教学在高校已广泛应用。多媒体课件,可以把抽象复杂的理论知识用幻灯片的形式展示出来,教学内容形象、直观、生动,学生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理论知识,教学质量得以提高,学生也喜欢这样的教学形式。经济法教学利用网络和计算机搭建平台,帮助案例教学。老师依据教学大纲以及教学计划,设计教学课件;视听以及录像资料都可以在课堂上展现,多媒体课件的展示,增加了案例讲解的实践性和生动性。形象、直观的教学,其说服力和影响力是传统案例分析难以比拟的。2.课堂案例立体教学课堂案例教学是案例教学中最重要的方式,是其他经济学教学的基础。传统案例教学是在老师讲授知识的基础上进行的。传统经济法知识的讲授与案例分析教学两种方式的结合,可以做到交融互补。但常常课堂案例教学,教师和学生的准备都不够充分,常常是教师占主导、唱主角,讨论也只是走个形式,学生只是对知识的被动接受。因此,老师的课堂教学不能达到应有的效果。立体案例教学使得枯燥的理论知识形象化,课堂气氛也更活跃,师生之间可以很好地互动和交流。经济法案例立体教学的重点是怎样使学生成为课堂的主体,而不是被动的接受者。教师和学生在教学中的地位要明确,在案例教学中,师生的地位是并重的,甚至学生比老师更重要。案例教学可以从根本上改变传统教学中老师独占课堂的情况,做到学生和教师的共同参与、

  共同努力。教师要把课堂变成学生展示自己才华的平台,让学生成为案例教学的真正主人,教师做好“启发”“点拨”“引导”的角色,坚决反对把案例教学变成教师展示案例、分析案例、质疑案例、表现自己的舞台。

  3.案例教学与实践相结合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束缚学生的思维和想法,组织学生去法院旁听案件审理,学生可以把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但旁听的最好是典型性的疑难案例。旁听庭审的主要目的是让学生亲自了解诉讼案件的具体程序,各个审理阶段是怎样链接的;经济法基本理论是怎样在诉讼过程中体现出来的;法官在庭审过程中起到了怎样的主导作用;各个诉讼者在诉讼中的地位是如何体现的。观摩庭审之后,组织学生进行分析讨论,教师点评总结,这样才能做到真正提高学生认识、理解、分析的能力。三、结语经济法作为一门实用性较强的法律课程,做到学以致用才是教学的最终目的,立体化的教学方式,立体化的教学内容。这样在传统课堂知识学习的基础上,大量地运用丰富多样的教学方法,强化应用性的训练。通过多角度、多方位的教学方式,尽量把枯燥难懂的理论形象直观鲜活地展现给学生,加强师生之间的交流和沟通,这样才能真正的把教学活动的主体还给学生,学生积极的参与到教学活动中来,进行更多的思考,深刻认识理论问题的内涵,同时,也能发现自己在学习中的不足,为今后的学习提供帮助。

  作者:张彩霞单位:中共沧州市委党校

  

篇十六:中职生学习经济法基础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中职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摘要:中职学校普通开设经济类专业的课程内容,但在这些经济类专业课程中,又以经济法为基础课程,占据着基础地位。因此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在中职教学中的作用就不言而喻了。在整个经济法的课程教学中,运用科学、合理、有效的方法,有科学性地对学生进行教学,使学生有所收获,这些对于学生们的日后从事工作将产生极大的影响和巨大的推动作用。关键词:经济法;存在问题;改进措施

  随着社会日新月异的发展,要求相关工作的专业性也越来越严格,因此更多的中职学校开设了很多类似于会计、电子预算、电子商务等一系列有关经济类型的专业,而在这些专业类型中,又都设有经济法的课程。怎样做好经济法的工作,将其落实到实处,既可以让学生学到更多的相关的经济知识,又可以为学生日后步入社会工作和生活提供依托和保障。

  一、中职学校的经济法教学存在问题由于受到多种多样的因素的相互影响,日前中职学校的经济法课程教学则出现了一些明显的问题:例如教学目标不够明确;定位不准确、不全面;不合理的教学内容和教学课时的设定;枯燥乏味的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不灵活;并且缺少足够的重视。由于部分学校将经济法这门课程作为考查科目,没有考试的限制,很多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则要求不够严格,学生因此也不够重视。对于经济法课程的学习则会偷懒、糊弄、不够重视。这些都是存在于学生之间的普遍现象。二、中职经济法课程教学改进措施(一)专业不同而有差异的教学内容教师在授课经济法课程时,应该针对于不同专业的学生区别进行教学。教师应该做到因材施教。更应该清楚明确针对于统一教材,不同专业的学生也应该有所侧重点。但是在实际的教学课堂中,教师极容易忽视这一点。并且教师会使用同一本教案针对于不同的专业学生进行轮流教学。教师未考虑学生专业的差异性,忽视了不同专业学生的知识储备能力,这样即使教师亲其所有去传授知识,也并不是学生所要掌握的知识内容,往往达不到很好的教学效果。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一定要针对于学生的专业,有选择、有侧重点的进行教学。比如对于会计类专业的学生重点则放在教授学生宏观调控和市场主体方面的经济学知识;对于市场营销方面的学生,重点则要放在市场运行等法律条约知识上。这样的措施既要求教师不断改革教学方法,也要求教师不断对每一章节进行设计,因此才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二)合理安排相关课程经济法课程的教学一定离不了相应的法律知识做依托,但是在中职学校开始法律基础这一课程往往在一学期的下学期进行,没有跟经济法知识进行有效的衔接,使得学生的知识储备得不到前后很好的照应,因此要建立好经济法和法律知识之间的衔接。经济法知识不仅与法律基础间隔太长时间,并且应该在其后进行开设。同时针对于不同学科、不同专业的学生进行不同课时的经济法课程。(三)灵活采用教学方法中职学校的学生未受到系统的法律教育,法律知识又具有稳定性和高度的概括性,对于经济法中的知识理解上有一定的难度,特别是高度概括、抽象的理

  论法律法规不容易理解。同时中职学校的学生厌学现象又尤为突出。若仅仅是教师机械地讲解、灌输,对于学生来说则是枯燥乏味的,学生很难理解教师所讲授的内容,不容易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但是我们可以通过增加案例教学的方式,让学生自主参与到案例的讨论中来,从而培养学生的感知能力。运用这种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法,可以加深学生对于课本内容的理解和应用。案例教学将成为经济法课堂上的一大特色。除此之外,我们更应该积极探索一些其他的教学方法,用以充分调动学生的兴趣和积极性。比如模拟法庭,组织有关的法律知识竞赛等等形式。学生充分运用所学到的法律条文解决世界问题。

  (四)运用多种现代化教学手段在实际的课堂教学中,应该运用现代教学手段。充分运用多媒体这一科技手段进行教学,变黑板为电子课件教学的新型教学模式。充分发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使课堂生动形象,易于学生理解和接受,让学生真正做到学以致用。特别是针对于案例教学,部分案例文字部分太多,在黑板上不宜书写,这样把案例做成电子文档形式储存在多媒体上,更直观有效地观察案例,节省了书写板书的时间,更利于案例教学的实施。尤其是针对于日新月异的法律知识,电子课件可以轻松搜集相关的网络资源,使得课堂有一定的先进性。同时也传递了大量的知识和信息,拓展了学生的视野。(五)采取多种考核方式中职学校中将经济法课程作为考查课程,部分教师则通过简单的一篇论文或留些作业就结束了这个考查课程。考核也是另一种培养学生能力的途径。例如:闭卷考试主要考查学生的知识识记能力;写论文则考查学生拓展知识储备的能力。所以在现代经济法的教学中,教师应该采用多种考核方式,去培养学生多方面的能力。平时的课堂可以课下留给学生一些思考题;讨论一些热点经济法法律问题;围绕论题进行论文的选题,教师可以根据学生平时表现及论文情况进行打分。或者学期末进行闭卷考试,以案例分析题为主,培养学生的识记能力和分析问题的能力,为日后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三、结语根据上述所述,在中职学校经济法课程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应该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采取多种考核方式,提高每堂课的教学实际效果,使学生充分掌握相关的经济法知识,并且做到学以致用。参考文献[1]邱海萍.“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课程构建改革[J]通化师范学院学报,2017.04:107.[2]唐菀阳.高职会计类专业经济法教材建设缺陷与完善思考[J].高教论坛,2016.09:29.[3]赵丽娟.浅谈高职院校机械制造基础课程的教学体会[J]科技经济市场,2014.07:57.[4]李雪梅.《浅论中职学校经济法教学》.[J].商场现代化.2010[5]孟丽君.《经济法案例教学法形式研究》.[J].教育与职业.2009.

  作者简介:屈雨丰(1993.08-),女,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人,本科,初级讲师,研究方向:中职财会相关专业教学。

  

篇十七:中职生学习经济法基础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因此在课程目标设置中既要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又要突出职业技能训练还要进行职业道德价值观等方面的教如何在原有课程体系中纳入经济学基础课程扩大开设经济学基础课的专业范围学生若能把在任何教育背景下所获得的知识概念和技能应用到与这些知识确实相关的新的事物中或新的领域内那么他就具有了真正理解并学以致用的能力

  浅谈经济学基础课程与中职教育

  经济学在西方被称为“最古老的艺术、最新颖的科学”。在市场经济国家,经济学被当作是国家、企事业单位、家庭、个人经济活动的决策依据。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过不断探索找到了适合本国国情的经济发展模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经济的全球化,中国经济发生了深刻变化,每个人都能聆听到市场经济的脚步声。同时,经济学作为一门基础学科,其作用日益被人们重视。经济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具备了经济学的基本知识和原理对于人们的消费、储蓄、投资、就业决策都有很大帮助。可以说,经济学是一门关于选择的科学,其基本原理可以帮助人们看清生活,教会人们如何理性地作出选择。那么,我们应如何获得这些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呢?在高等院校,经济学基础已成为学生的必修课。那么对中职学校的学生而言,是否也有必要普及经济学知识呢?笔者认为作为一门启蒙科学,经济学应该进入中职学校的课堂。如果每一个中职毕业生都熟悉经济学常识,未来当他们成为消费者、生产者时,将会做出更为明智的选择。

  中职学校的经济学课程现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职业教育事业有了很大发展,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机构取得了显著成绩,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各职业,设培养了大量高素质劳动者和实用人才。在发展过程中

  学校不断完善教学体系、增加实践动手环节,大大提高了毕业生的素质。但目前来看,毕业生在综合素质方面仍普遍存在经济学知识匮乏甚至缺失的情况。目前,中职学校在经济学基础教育方面有两个不足:一是毕业生缺乏经济学常识。新闻、报纸等媒体中经常提及的GDP、CPI、宏观调控、货币政策等名词学生们根本不理解,甚至从未关心过;学生对就业形势、就业率、行业发展情况等一概不清楚,甚至从未考虑过。二是中职学校很少开设此类课程。中职学校除了会计、国际商务等专业开设《经济学基础》课程外,其他专业几乎没有此类课程,有的学校、有的专业甚至连《政治经济学》课程也不开设,学校忽视学生的经济学常识教育,学生无从了解经济学知识。

  经济学知识与中职毕业生质量目前,中职学校都采用“3+2”的教学模式,即学制3年,其中2年在校学习基础知识和简单的实践技能,1年的时间在企业进行生产实习。就业率高的中职学校大多数与企业合作进行“订单式”人才培养。这样的培养模式使学生在校的学习和实践有针对性,毕业后能迅速上岗,避免了学校教育与实践严重脱节的现象。但是这种培养方式也并非完善,体现在这种教育模式有时候过分强调某一方面技能的培养,忽视学生的综合素质。学生在校期间主要学习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及职业道德,应该但学校在强调学生的技能说学生毕业后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工人。.和职业道德的同时,忽略的是学生对整个社会的认知,尤其是学

  生如何去认识和理解社会的经济生活。比如,如果由于科技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学生所从事的行业成为了夕阳产业,那么他们如何面对再就业问题。经济学基础知识的学习和掌握,可以帮助中职学校的学生认识世界、认识社会,完善他们的知识体系,有利于他们形成良好的价值观,更好地设计自己的职业生涯,即使将来面临失业,也有能力重新就业或自主创业。

  中职学校开设经济学基础课程的意义中职学校非经济类专业,比如数控、机加工、机电、汽修等专业的课程体系根本不涉及经济类知识,即使涉及也仅仅是学生普遍不感兴趣政治经济学。如果经济学课程不再仅仅只讲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凯恩斯的经济学原理,而是讲与现实生活息息相关的个人理财知识,如利息、投资、股票、债券和汇率等内容,想必会令即将走入社会的学生拥有更美好的职业前景和生存本领。经济学基础可以帮助学生了解经济常识经济学基础课的开设,可以普及经济学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使学生在校期间对于会计制度、资本的时间价值、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等有简单的认知,有助于完善学生的知识体系。常规符合所有人的利益,但在现实中,所有人又都可能干出不符合公共利益和常规的事来。这就是矛盾普遍性的存在。每个人掌握常识、运用常识,是因为常识是反击他人胡作非为、维护自己正当利益的有力的思想工具。因一定会有利,如果经济学常识能成为中职学校毕业生的常识,此.于学生的全面发展以及和谐社会建设。经济常识不是只有经济学

  教授或商人才需要的,刚毕业的学生也需要。例如,就业时如果不考虑公司的未来发展,在即将破产的企业就职很有可能毕业即意味着失业。如果学生理解了工作机会和经济景气度有密切的关系,就可能会通过继续升学等方式调整毕业时间。

  经济学基础有利于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中职学校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有助于学生发展潜力,明确专业学习目标,确立职业理想。但目前中职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意识淡薄,职业生涯设计能力较差,专业选择具有较大的盲目性。中职学生处于从依赖向独立、从学校向社会过渡的时期。此时学生对职业生活备感兴奋与好奇,却较少理性思考与设计,这将影响其职业生涯的发展。有调查显示,一半以上的中职学生在校期间对自己未来的职业从未思考过。经济学基础作为一门基础性学科,在为学生提供经济学常识的基础上,有利于学生了解社会和各行业发展,进而理性选择职业、合理分析职业生涯成功的标准及影响因素,从而作出符合自身的职业生涯设计。

  经济学基础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职业学校的绝大多数毕业生不是选择继续就读,而是直接就业。了解经济法、税法、会计制度等知识,了解经济的简单原理和本质,有利于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为毕业后自主创业提供帮助。学习货币的有关知识,有利于他们探究正确的金钱观和价值观。职业教育做人和做事同样重要。,也是做人的教育。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因此,在课程目标设置中,既要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又要突出

  职业技能训练,还要进行职业道德、价值观等方面的教育。如何在原有课程体系中纳入经济学基础课程扩大开设经济学基础课的专业范围学生若能把在任何教育背

  景下所获得的知识、概念和技能应用到与这些知识确实相关的新的事物中或新的领域内,那么他就具有了真正理解并学以致用的能力。经济学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开设经济学基础课可以教会学生简单的经济学原理,如能与现实生活相联系,学生毕业后在原有的知识、技能基础上就又多了一项技能。

  将经济学基础课与其他学科进行综合如果一个人想获得对事物的深度了解,势必要超越单一学科、单一领域的范围,采取跨学科、跨领域的学习方式。学生通过学习经济学知识,然后跨学科理解自己的专业和技能,会更了解自己和自己的专业。在教学过程中,应避免由学科本身派生课程,要从中职学校经济学基础教学的本质和目的出发,选取合适的教材,或者开发校本教材,做到与其他学科进行综合,因为我们的目的是普及经济学知识,教学不能与实际相脱节。

  授课过程应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说明经济学的概念,并紧密结合生活实际每个人都生活在经济现象的海洋里,生活中的一些经济问题无时无刻不在我们身边发生着,比如收入、消费、投资与储蓄、就业、贫富、经济周期、经济增长等等。经济学作为一门它既反映了现,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科学,研究经济问题的学科.实的经济生活,又服务于现实的经济生活。授课过程多与实际生

  活相结合,有利于学生掌握基本原理。例如,城市居民家庭的自来水用量与价格有一定关系。过去水价只有几分钱,人们基本没有节约用水的观念,自来水的需求量很大。现在天津市的自来水价格为3.9元/吨,许多家庭就非常注意节约用水,单个家庭对水的需求量有所下降。但水价提得再高,居民必需用水量也不会降。也就是说,在自来水这种商品上,价格变动对需求量的影响是较小的,它的需求缺乏弹性,水价即使大幅提高,而水的需求量不大可能下降太多。

  经济与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社会的不断发展对职业教育以及职业学校的毕业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求毕业生有扎实的基础、过硬的技能,还对他们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职教工作者不断更新观念,完善教学体系,注重学生整体素质和生存技能的培养,注重学生正确人生观的塑造。经济学基础知识作为一种常识,应该进入中职学校的课堂。

  

篇十八:中职生学习经济法基础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1009059220130620402伴随我国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都受到了各方面的冲击尤其在网络媒体的快速发展之下正确的法律引导成为枉然就青少年而言他们对社会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和认识尚浅对一些问题认识的较为片面甚至偏激尤其是中职学校的学生面临的就业年龄较小更容易造成对社会一些现象的误解和误判这是导致当前此年龄段犯罪现象增多不能合理维护自身权益致使犯罪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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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析中职学生法律知识缺乏的原因及建议

  作者:李军来源:《法制与社会》2013年第18期

  摘要中职学生是社会中的关键群体,承载这建设各项事业的伟大使命。而目前我国中职学生普遍存在的法律知识缺乏,法律意识淡薄则与正常的法律信仰和法律维权具有相当大的距离,这也为我国建设法治社会埋下隐患。为此,本文对中职学生法律知识缺乏的原因进行了解析,同时给予了一些可行性建议,一共参考。关键词中职学生法律知识缺乏原因作者简介:李军,惠州商贸旅游高级职业技术学校。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6-204-02伴随我国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都受到了各方面的冲击,尤其在网络媒体的快速发展之下,正确的法律引导成为枉然,就青少年而言,他们对社会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和认识尚浅,对一些问题认识的较为片面甚至偏激,尤其是中职学校的学生,面临的就业年龄较小,更容易造成对社会一些现象的误解和误判,这是导致当前此年龄段犯罪现象增多,不能合理维护自身权益致使犯罪的主要原因。因此,有必要对中职学生法律缺失原因进行探析,以寻求可以弥补或解决中职学生群体缺乏法律知识的途径。一、背景我到中职学校工作已经好几个年头,见了不少学生在找工作过程中受骗的情形,07年暑假,有06级一批学生找工作被人骗了八百元;09年我自己带的班级也有学生在找工作时被骗了等等,就不在一一列举。二、学生就业被骗的原因经过分析,我认为学生被骗的原因很多,但主要是由于学生社会阅历浅,思想不成熟,法律意识差等原因造成的,本文就法律意识方面来谈谈学生就业被骗的原因。(一)学生自身原因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学生自身的素质不高,对法律知识的接受能力有限。学生本身素质不高,这是我们在招生时,就已经决定了的,这是我国整个大的教育环境所决定的,绝大多数的初中优秀毕业生报读了高中,而报读我们中职学校的学生,大多数是在中考中失败的学生,或是初中本身的基础就比较差的学生,因此,中职学校的学生一般来讲,对新知识的接受理解能力是很有限的。(2)学生没有任何的法律基础知识,也不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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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有开设法律课程,比如《法律基础》、《经济法》《国际商法》等等,但是学生不认真学习,这是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重要原因。从教五年多以来,通过与学生的谈心聊天中得知:有一大部分学生对法律不感兴趣,认为法律课程不是其专业内的课程,学了对其将来工作没有什么帮助,所以不认真学习;另外,有一部分的学生认为法律太难学了,就拿对外贸易专业的《国际商法》这门专业法律课来说吧,这个专业的学生反映说《国际商法》太难理解了,很多名词没见过也没听过。比如有学生问:“法人是什么人啊”,老师解释说:“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简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然后,学生就会接着问“什么是民事权利?、什么是民事义务?”,学生就会有一连串的问号?根源是学生的法律基础太差。此外,有学生干脆说法律没用的,是骗人的,现实生活中根本就用不上,学来做什么?持这种思想的学生是见得接受负面案例太多,使其心中对法律已完全失去信心。(二)学校对学生的法律意识的培养力度不够作为中职学校,应当把我们的学生培养成既有过硬的专业技术技能,也应具备相当的法律常识,使其走出校门后,不被人骗,同时也不做违法犯罪之事。但是,目前中职学校对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的力度还不够。虽然,学校已经开设了法律基础这门课程,但这门课程是考查课,基本上是开卷考试,因此,很多学生都没把它当一回事,上课不认真听,课后也不复习,开卷考查的科目太容易及格。而且,我们中职学校学生学习的自觉性是不高的,所以用这种方式来对其进行法律意识的熏陶效果不好,造成了我们在法律教学上的一个薄弱的环节,需要改进。(三)学生心理不成熟,不稳定,容易受不良因素影响,从心理上抵制法律首先,中职学校的学生,大多是在十六、七岁左右,正处在心理和生理的发育期,心理素质极为不成熟,思想不稳定,很容易受外界不良因素的影响,识别是非的能力差,很容易受别人的思想所左右,也容易上当受骗,中职学校几个毕业生就业找工作时,上当受骗就是如此。其次,学生进入中职学校后,其所处的学习环境、学习方式、人际关系、自我评价等也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逐步开始对时代发展和社会变革有了更深刻的感受。面对着经济压力、学习压力、就业压力等众多人生考验,一些心理脆弱的学生会感到无所适从。随着心理压力的积淀,部分学生功利性、自我性、短期性、随意性心理症状混合交织,客观上会对法律、制度产生心理抵触。三、对提高中职学校学生法律意识的几点建议由上述可知,中职学校学生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欠缺的主要原因除了学生的自身原因外,主要还是学校在此方面的教育和培养程度不够造成的。对此,笔者认为,就中职学生的年龄和其大都处于青春期,叛逆心理强的角度来看,中职学校应结合自身实际,重视对学生的法律知识教育,结合社会案例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维权意识,为此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以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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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扩大《法律基础》课的教学课时,改革法律基础课的考试考查制度虽然,我们的《法律基础》课是必修课之一,但是并没有引起广大师生所应有的重视。这主要是由于我们的《法律基础》课只是考查的科目,而不是考试科目。学生对考查科目不够重视,认为不重要,所以就不认真学了。另外,考查科目一般来讲,在期末时,不用闭卷考试的,这样就不用担心期末考试不及格而下学期要补考的问题了,所以很多同学就更加轻视《法律基础》课程。因此,我认为,中职学校应该改革《法律基础》课的考试制度,把《法律基础》课定为考试科目,这样可以引起师生在思想上的重视。考试科目都是闭卷考试,如果不认真学,考试通不过下学期就要补考了,可以引起学生的重视。(二)以《法律基础》课为主导,以第二课堂法律活动为辅,强化普法教育力度首先,《法律基础》课是我们中职学校一门必修的公共基础课,开设这门课的目的就是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所以我们必须充分利用《法律基础》课这个主要的渠道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使学生理解、掌握法律的基本概念和原则,了解宪法和有关部门法的基本精神和规定,使学生能够做到“知法”。其次,学校应该开展一些以法律为内容的第二课堂活动,提高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从而使学生能够更深层次的理解法律精神,让我们的学生从“知法”这一层次上升为“懂法”。我们可以在学习了《法律基础》课的基础上,让学生走出课堂,走进法庭去旁听,让真实的案例来说话,这样会比老师在课堂上讲的更具有说服力。在旁听的过程中,学生可以身临其境的感受到法律的神圣与威严;还可以带学生去参观监狱,让学生感受到法律的威力;还可以让学生观看一些法律方面的电影和节目,比如《法治在线》、《今日说法》等等,让学生知道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再次,中职学校各个教学部门和学生管理部门可以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学生通过自己模拟法官、律师、检察官、被告等角色,能更加深刻地把我国一些诉讼法程序掌握,也通过模拟对犯罪分子的审判,对旁听的学生起到震慑作用,提高他们守法的警惕性,从而自觉守法。第四,学校可以开展“法制教育”主题月活动,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学校“法制教育”主题月活动,可以为我们进行普法教育提供条件,应充分合理的利用学校资源,将学校的“法制教育”活动有声有色的搞起来,不要使其流于形式。(三)学校应强化各个专业内的专业法律课程的教学教育中职学校除了开设了《法律基础》课以外,还应当开设各个专业的相关专业法律课程,比如物流、对外贸易和会计专业可以开设《物流法律法规》、《国际商法》和《经济法》。这样,我们就应当充分利用这些法律课程,向我们的学生灌输法律意识,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另外,教师在这些课堂中,应补充《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知识,让我们的学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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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够了解、熟悉我国的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减少在就业过程上当受骗的机率,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四、结语法律意识的培养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长期的,坚持不懈的努力才能成功。我们中职学校应当对法制教育进行全局性、整体性的规划,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来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的积极性和兴趣,从而使我们的学生成长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高素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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