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在社会治理中如何发挥作用13篇

时间:2022-11-15 18:00:01  来源:网友投稿

人大代表在社会治理中如何发挥作用13篇人大代表在社会治理中如何发挥作用  关于如何进一步发挥好人大代表作用的调研报告  关于如何进一步发挥好人大代表作用的调研报告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努力提高代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大代表在社会治理中如何发挥作用13篇,供大家参考。

人大代表在社会治理中如何发挥作用13篇

篇一:人大代表在社会治理中如何发挥作用

  关于如何进一步发挥好人大代表作用的调研报告

  关于如何进一步发挥好人大代表作用的调研报告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努力提高代表素质,发挥代表作用,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基础和依托。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工作,充分发挥好代表作用,我就如何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进行了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届县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中央9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注重研究人大代表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不断创新,代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完善基础工作,为发挥代表作用提供平台。从基础工作入手,抓基层建设、抓制度完善、抓活动规范,积极为代表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把220名县人大代表按乡镇和工作行业分成18个代表小组,并制发了代表证和代表手册,为人大代表持证开展视察活动提供了便利。围绕代表学习、活动、视察、审议、联系选民等方面制定了多项制度,并建立了活动室,使代表工作有章可循。规范了代表小组活动内容,使每次代表活动都有计划、有专题、有报告、有效果。

  (二)加强代表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换届以来,县人大常委会针对代表队伍中新代表多、对人大方面的知识掌握不够、对如何履行代表职务不甚熟悉等实际情况,完善了代表学习制度,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开展知识讲座,并将组织代表学习与开展视察检查调研等活动相结合,召开代表经验交流会、代表工作座谈会等形式,组织代表认真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关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加强对代表履行职务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了代表的履职能力。

  (三)拓展知情知政渠道,丰富代表参政议政形式。通过组织代表参加各项调研、执法检查和视察活动、为代表订阅了《人民代表报》,为代表活动小组订阅了《中国人大》、《山西人大》、《晋城人大》等业务性刊物,邀请有关代表列席常委会等形式,使代表在不同的岗位上了解常委会工作和“一府两院”基本情况,参政议政做到有的放矢。通过专题视察和调研,代表们切实发挥了作用,为县政府决策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参考依据。

  ofrualdinkgwtesc,pbyhm

  (四)搭建履职平台,激发代表参政议政的热情。一是以“密切与选民联系、加强与代表沟通、尽力为群众服务”为主题,突出发挥“代表小组”的作用,使其成为代表间相互交流、代表与选民和群众相互联系的平台和桥梁,成为帮助群众解决问题的有效载体。二是开展“集中视察”活动,搭建了解民情的平台。每年的人代会前和年中组织代表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视察活动。对辖区内影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焦点问题,集中进行视察,增进了代表间的联系和沟通,增强了视察活动的力度。三是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讨论、座谈会,使代表积极投身于学习实践活动,并提出意见建议230余条。

  (五)强化建议督办,保障代表参政议政权利。县人大常委会对四届人大以来代表提出的180余条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全过程实行跟踪督查,努力提高建议落实率,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优质服务和有力保障。从抓好建议提出、督办、反馈三个环节入手,探索了人大领导共同参与代表建议督办的新形式,促进了承办单位的办理和落实效率。县政府推行了“二办三审四把关工作法”即:对建议实行二次交办;承办单位的办理结果由承办科室审定、办公室审定,单位负责人审定;承办人员把办理关,科室负责人把审核关,办公室主任把汇总关,单位负责人把签发关。同时实行了面对面办理,力求办理过程的透明化、办理监督的经常化、办理效果的明显化。

  二、影响代表作用发挥的主要因素及原因分析

  我县在组织代表发挥作用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在调研中,我们发现仍有许多制约因素影响代表工作的深入开展,影响代表作用的充分发挥。主要表现为:

  (一)少数代表参政议政意识不强,自身素质有待提高。一是少数代表“代表意识”淡薄、缺少履职责任心。每届人大都有不参加代表培训、不提建议、不参加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三不代表”。二是部分代表的素质不高,他们的法律知识以及经济建设等方面的知识不能满足代表工作的需求,使履职能力受到限制。

  (二)代表结构不尽合理。一是包括同级“一府两院”组成人员、领导人员在内的领导干部代表较多,不利于人大履行监督行政、司法机关的职能,客观上也造成了在人大议事过程中代表实际地位的不平等。二是社会代表、基层群众代表偏少。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真正了解和反映基层群众情况的代表少,使得基层民意反馈渠道缺乏,一定程度上

  ofrualdinkgwtesc,pbyhm

  ofrualdinkgwtesc,pbyhm

  工作的监督。三要进一步完善代表辞职程序,探索建立代表辞职制度,打破代表终届制,确保代表队伍具有较高的整体素质。

  (三)加强代表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一是提高培训的针对性。要根据当选代表自身的特点,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把宪法以及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与代表履职密切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人大制度的基本理论、人大工作的基本程序、提出议案和建议、代表活动等方面的知识作为培训的重点,增强代表的法律意识,明确其权利和义务,完善其知识结构。二是丰富培训的形式。要将多媒体、电子网络等现代技术运用到代表培训中,不断充实和创新培训方式,使培训工作跟上时代发展的需要。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代表就群众和代表所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视察,并将这些工作同人大代表培训相结合,进一步拓展代表学习、交流的平台和空间,为代表履职创造更好的条件。要结合代表履职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开展个案讲解培训或专题培训,提高培训工作的实际效果。三是增强培训的时效性。要适时组织代表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县委和人大会议精神的学习,使代表及时将会议精神贯彻到履职当中,提高代表的政治敏锐性。四是保证培训的经常性。要把代表的培训贯穿于代表任期的全过程,通过探索建立代表培训档案的形式,研究制定有利于提高代表素质,发挥代表作用的长效培训机制。

  

篇二:人大代表在社会治理中如何发挥作用

  作为代表如何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肩负着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志,依法参与治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神圣职责。人大代表要履行好自己的神圣职责,必需充分发挥好以下作用。

  一要充分发挥参与决策和治理的作用。各级人大代表要通过不同的方式参与国家事务的决策和治理,因此,每一名人大代表都要专门珍爱这份荣誉和责任,珍爱参与决策、参与治理的机遇,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为此,要踊跃参加人大的会议和活动,今世表工作与本职工作有矛盾时,要服从代表工作;在参加审议时要充分发表意见,勇于坦诚直言,真正反映群众的意愿和呼声,提出有价值的观点和能够解决问题的建议;提议案建议要有质量,力求把基层群众的好意见、好建议带上来,既有真实性和针对性,又有建设性和可操作性。

  二要充分要发挥监督增进作用。法律给予人大的监督权,是通过人大代表在人代会会议期间的工作和闭会期间的活动来实现的。这就要求人大代表要增强监督意识,勇于监督和擅长监督,通过参加人代会和闭会期间的视察、检查、调查等活动,针对“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在工作中显现的问题,通过法定程序和方式,斗胆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催促他们改良,以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和各项行政司

  法工作的落实。那个地址我要专门强调,咱们在监监工作中必然要处置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及其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目的是促使国家公职人员依法行使国家给予的权利,更好地履行职责,踊跃推动党和人民的事业,其实质都是为了保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全然利益,大伙儿的目标完全一致。因这人大代表在行使监督权时,必然要明确监督的目的是什么,既要帮忙他们看到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催促改良,又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给予工作上的支持和帮忙,一起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式,真正做到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

  三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公认的有号召力和阻碍力的人,很多代表同时又是本单位、本行业的先进模范。人大代表的职责、使命和先进性决定了人大代表必需不时、事事、处处当好群众的表率,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因此,人大代表要立足本职、保全大局,踊跃投身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方方面面的建设中去,既要充分履行好代表职责,又要在生产和工作的实践中,尽力争当改革开放的先行者、经济建设的生力军、致富路上的带头人。

  四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人大代表来自社会方方面面,工作、生活在人民群众当中,与人民群众有着天然的、紧密的联系,是咱们党紧密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那个作用发挥得好,就能够紧密党和国家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

  系,使上情下达,下情上知,提高党和国家机关决策的科学性,提高人民群众执行党的线路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就能够把党和国家机关更好地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推动民主政治进程。当前,我市正处于快速进展时期,各类社会矛盾相对突出,保护社会稳固的压力较大。社会的和谐稳固是加速我市进展的前提,因此每一个代表都要肩负起保护社会稳固的责任,肩负起增进进展的责任,多向群众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帮忙群众正确熟悉改革进展中的一些问题,听取他们的方式,了解他们的困难,通过量种渠道帮忙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篇三:人大代表在社会治理中如何发挥作用

  简述人大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

  依法治国是保障公民权利实现的根本途径,那么人大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是?

  【内容提要】

  本文对权利和权力的关系进行了分析,对人民代表大会在依法治国中的地位作用作了阐述。认为我国是国家,我国的国体和政体决定了人民是我国的主人,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方式是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在依法治国中居于主导地位,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并指出了制约人民代表大会在依法治国中发挥主渠道作用的主要因素,针对问题提出了改进措施,认为提高公民意识、平等意识、权利意识、法律意识;加强人大建设、改善人员结构,加强党的领导,善于将党的意志变成国家意志,才能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在依法治国中的主渠道作用。

  【关键词】

  人大依法治国作用

  依法治国是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治理国家的基本方针,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又把这一方略载入了国家根本大法,使之成为*原则。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人民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人大*)在依法治国中,肩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充分认识人大在依法治国中的地位作用,对发展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依法治国是保障公民权利实现的根本途径

  权利的保障,就是用法律来保障。权利是指公民的权利,权力是指国家的权力。如何用法律来保障权利以及如何对待权利和权力的问题,也就是如何对待个人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关系问题。依法治国,公民权利就会高于并制约着国家权力,权力为权利服务。由于国家权力来自于公民权利的授予,从属于并服务于公民的权利,所以,它以保障和实现公民权利为自己存在的合理基础。依法治国,法自民出,就会依法治权,以权为民,公民依照法律法规去掌握国家权力,使之为实现自身权利及利益服务。以权治国,(个人权利治国,权大于法),国家权力就会高于并支配着个人权利,可随意侵害甚至扼杀个人权利。以权治国,就会以权驭法,依权治民,法律不过是权力握有者统治人民,侵害和剥夺人民权利及其所体现利益的工具。因此,依法治国是保障公民权利实现的根本途径。依法治国,就是权利主体的公民为保护自身合法利益,依靠宪法及其所产生的法律,用自身权利去制约权力的一个基本特征。权利主体的公民,用所给出的一种公共权力(国家权力)去制约另一种公共权力(行政司法权力),来达到以权利制约权力。依法治国,就是权利主体公民,用人民赋予的国家权力机关,控制国家权力,防止权力滥用,保障人权,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这

  就决定了依法治国的主体只能是作为权利主体的全体公民,同时决定了依法治国的客体对象必然是国家权力。由于国家权力在分解使用中,都按层次、按类别、按要素具体化国家公职人员的权力,所以法制的重点客体对象也即掌握着一定权力的国家公职人员。

  法制的施行,不仅需要建立作为法制标准的法律制度体系,严格规定公民权利的内容和国家权力的范围及各自行使的规则,而且需要建立作为法制运行依托的体制架构体系,形成公民权利对国家权力的制约、社会权力对国家权力的制约和国家权力体系间制约的渠道和机制,使法制得以实现。

  二、我国的政体决定了各级人大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

  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决定了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同时规定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在这里权利主体和权力是集于人民一身的。国体的这一规定,决定了我国依法治国的主体也必然是人民。由于我国目前尚处于社会主义初期阶段,现阶段人们的思想文化素质水平、生产力水平和物质条件的状况决定了全体公民还不可能直接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只能通过采取“代议制”或者“代表制”的形式,由公民选出自己的代表去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

  目前,在我国法定的权力监督制约体系中,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居于主导地位。其主要原因在于,作为国家政体的人大制度与现代法治的核心精神要求完全相契合,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它在权力结构安排和权力运行体制设计上,充分提供了公民权利向人民权力转化,并由人民权力对于人民所给出的管理国家事务的行政司法权力,实施有效监督制约的制度保证和体制条件。公民(被剥夺权利者除外)通过自己民主权利的行使,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依法选出自己的代表,组成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立法权、对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并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常务委员会依法选举、任命各级行政、司法机关组成人员,通过他们实施对国家事务的管理,同时通过各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对各级行政、司法机关及其组成人员依法实施有效的监督,使之始终按人民的意愿行事,维护人民的权利及其所体现的利益。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人民这一法治主体行使权力的国家机关,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过程中始终处于主导地位,换言之,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依法治国中的主导地位正是来自于人民在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人大及其常委会既是人民实施依法治国的具体承担者,又是人民实施依法治国的主要渠道,其在依法治国中的地位作用是其他国家机关不可替代的。

  三、制约人大发挥作用的主要因素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种种原因,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定职能实际上还远未得到充分履行,相应的其依法治国主渠道作用也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作为依法治国主体的人民群众和作为依法治理重点对象的国家公职人员(各级国家机关官员)在总体上还缺乏现代法治所必要的主观条件——公民意识。所谓公民意识,是指公民个人对自己在国家中的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的自我认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意识,这是公民意识的灵魂,是公民对于管理国家事务的参与意识和政治热情的思想根源。由于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比较少,我国公民现实的或潜在的与传统政治文化相适应的附庸意识、奴性意识还远远大于法治国家所需要的自主意识、主人意识。与这种奴性意识相伴生相依存的则是专制意识,它集中表现为一些官员身上的家长意识和个人专断作风。在这种意识支配下,其人民公仆意识和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的意识就很难确立,在依法治国主客体的摆布上必然本末倒置,主仆易位,把依法治国运作成以法“治民”、“整民”,从而把依法治国引入歧途。二是平等意识,即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意识,这是公民意识的基础,更是法制的基础。毋庸讳言,由于平等意识的薄弱,在政治生活领域尤其在执法和司法领域源于身份不同、职务高低而出现的不平等现象还相当严重。三是权利意识,这是公民意识的核心。权利是法的内核,公民若缺乏权利意识,则产生不了对民主政治的渴望和对法的需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发展,人们的权利意识虽然逐渐萌发起来,但其与法治社会的要求相比仍有不少差距。四是法律意识,或者叫法律信仰,它是形成公民社会进而形成法治国家的又一主体精神要件。在现实社会中,我国公民包括领导干部在内对法律还缺乏必要的信仰,相反权力崇拜、权力万能的观念还根深蒂固的存在。

  

篇四:人大代表在社会治理中如何发挥作用

  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几点浅见

  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几点浅见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近年来,各级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工作都十分重视,代表在推进民主法治中的作用日益显现。但从县乡人大代表工作实践中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人民群众对代表工作期望还有差距。一是贯彻代表法还不够深入,一些单位和个人对人大代表的性质、地位、作用认识不到位。二是部分代表职责意识不强,缺乏履职积极性,甚至不参加相关和闭会期间的活动,代表作用发挥不明显;三是代表小组活动水平有待提高,对在视察、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解决建议,缺乏跟踪、督办措施,影响了活动的质量。为进一步做好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对策和措施。一要强化代表职责意识。代表是职务,也是一种责任。代表的职责意识如何,直接影响到代表个体作用和权力机关整体职能的发挥。一要把好代表的选举关。重视人大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工作。改变把人大代表当作政治待遇、荣誉安排的观念。要关注代表素质,改变候选人介绍方式,使选民对候选人有所鉴别,好中选优,使当选的代表对履职的目的更明确。同时,每届代表应保留一批素质高、热心人大工作的人大代表,保持代表工作的连续性。二要抓好代表培训工作,组织代表学习领会代表法的精神实质,明确自身的地位、权利和义务,树立起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参与代表活动。三要建立代表工作创先争优制度,

  评选优秀人大代表,奖励先进,鞭策后进。四要组织代表向所在选区选民述职,汇报履职情况,征求选民对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接受选民的监督。二要围绕中心开展代表活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抓大事、议大事、定大事的原则,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经济工作中的深层次问题,群众反映经济生活中的突出问题,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活动,在此基础上,进行民主科学的决策;要把代表活动的重点放在监督经济方面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上,通过组织代表开展执法检查,保障经济建设有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为经济建设献计献策。三要提高代表小组活动实效。首先组织代表小组活动的出发点应放在注重实效上,活动内容要有针对性,力求与党的中心工作合拍,与政府工作同步,与本地实际相符,与群众要求吻合。其次,要注意代表活动后继工作的连贯性,不能满足于“工作视察了,意见提过了,情况反映了”,要采用跟踪督查的方法,做到代表建议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抓出成效来。第三,要为代表知情知政创造条件。开展视察之前,要组织代表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上级要求,请政府有关部门介绍工作情况,力求对所视察的部门工作有一个全面的了解。视察时,应明确重点,拟定印发视察提纲,使代表能够围绕提纲开展调查研究,做到有的放矢。四要创新代表工作思路。代表工作是落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它伴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产生,并在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的进程中不断加强。代表工作没有现成的模式,要靠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勤于学习,勤于思考,不

  断创新,努力走出代表工作的新路子。一是要正确理解和吃透宪法和代表法原则精神。任何形式的代表活动都必须在法律原则精神指导下,本着有利于法律的贯彻实施,有利于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有利于强化人大的职能。二是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注重调研代表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三是注意吸收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各地人大代表工作机构要加强交流,互通信息,上级人大要加强对下级人大组成人员及工作者的培训,帮助他们开阔视野,做好代表工作。

  

篇五:人大代表在社会治理中如何发挥作用

  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助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助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人大代表不仅是代表人民管理国家和经济社会事务的主体,而且是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力量。当前,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就是要以区委四届七次全会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始终把坚持以实现项目开工落位和基础设施配套攻坚为主攻方向,以民生改善和安全稳定为根本保障,以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为破题手段,坚持“五个突出”的发展理念,加快区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基本思路融入到代表工作中,继续深化区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人大代表基层行”主题实践活动,以“关注民生四个一”为载体,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把握正确导向,深化创建活动,促使人大代表在推动我镇经济转型跨越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以代表之家为纽带,以四个一活动为载体,夯实代表履职的基础,提高代表履职效果。

  我镇人大代表很多来自农村。他们的知识水平不高,根据这一实际情况,我们注重代表之家的建设和作用发辉,把代表的培训放在突出位置,从而代表们在四个一活动中履职效果明显。

  一是以代表之家为学校,把《地方组织法》、《代表法》、

  1

  《监督法》、《乡镇人大工作条例》作为重点,开展人大代表履职知识培训。

  二是以人大代表如何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履行职责、发挥作用为专题,组织代表现场观摩人大代表履职典型,如参观镇人大代表冷海带领全村人修建的卫星回迁小区,让人大代表切身体会和感受到那些典型是如何履职的,增强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的使命感。

  三是在“四个一活动中”拓展代表履职的渠道。人大代表王波于2021年10月和今年5月两次到苇子村进行实地调研、民生恳谈,了解到洋浦大街与苇子村交汇处车速快,对村民出行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提议安装红绿灯帮助解决苇子村村民出行问题,现已经落实;同时帮扶贫困孩子5个,捐助1.5万元。人大代表李成龙去年就苇子村看守所、解剖室污水经过水源地一事提出议案,切实为老百姓解决生活中存在问题;人大代表马国栋就二道工业园区水管网线问题提出议案,为英俊老百姓尽快喝上自来水而努力尽职。从14年至今,市、区、镇人大代表共帮扶贫困家庭和孩子26人次,捐助资金5万余元。

  二、贯彻落实《二道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的情况。

  主要通过结合代表联系选民日活动进行落实。我镇区代表小组确定每月的赶集日为代表集中联系选民日,各代表小

  2

  组通过公开公示栏等形式,公布集中联系选民日的代表姓名、联系地点;组织和鼓励人大代表主动走出家门,在选区选民集中的地点,设立较为醒目的联系点,代表持证上岗,定时集中接待选民,解决当前农村劳动力流动性大、代表与选民联系不紧密和不经常的问题。如和平村代表小组利用联系选民日,调解一些民间纠纷,如子女不赡养父母、邻里宅基地纠纷,张艳峰代表因为威信高、办事能力强,被老百姓亲切的称作“和事佬”。

  三、代表在闭会期间履职方式方法的多样性、灵活性方面的意见建议。

  建议开展代表活动日活动。代表小组根据区党委的中心工作,提前确定活动主题,有意识地开展一些调查,了解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通过活动,弄清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使闭会期间的代表小组活动形式更加灵活、内容更加充实、效果更加明显。四、对代表履职监督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人大代表由选民选举产生,受选民监督。强化代表的管理,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保证。建议人大主席团以代表小组为单位,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区、镇人大代表每年年底前向选区选民述职1次,以会议期间的活动和闭会期间开展代表活动、“四个一”履职活动作为述职的主要内容,对人大代表履职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通过评议,使人大代表充

  3

  分认识到选民对代表工作的期待和要求,感受到做好代表工作的压力,激发代表履职的内在动力。与此同时,建立表彰激励机制。大力宣传和表彰履职实绩突出、小组活动开展丰富、作用发挥好的人大代表、代表小组和优秀人大代表建议,激励人大代表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优异的履职实绩,为推动二道区跨越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五、代表依法履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个人素质低。极少数代表平时不加强学习,沉醉于事务或工作应酬中,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不够,理论水平不高,政治敏锐性不强、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或闭会期间,不完全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人云亦云,是非不清,知情、明政、议事能力不强。

  二是履职能力较弱。有的代表不理解人大代表是一种职务,忘记了自己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和意志的代表者和体现者,是人民群众呼声的代言人,没有使命感和责任感,满足于做好本职工作,把自己等同于“先进个人”。有的表达能力差,知情议政水平低,抓不住问题的实质,提不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因而当一届代表,没有在会上发过一次言,没有提过一件议案和建议。

  三是对代表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尤其是对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还不到位,对代表工作的性质特点和履行职责较好的代表典型宣传不够,没有营造出代

  4表履职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和法治环境。六、对区人大常委会服务保障代表履职的意见建议。一强化学习培训,提高代表履职的素质和能力。二为代表活动提供时间保障,要加强与代表所在单位的联系,请其优先安排代表执行职务的时间,以便代表有充足的时间参加代表活动。三要有效开展代表小组活劝。活动主题要选准,要打有准备之仗,保证活动效果。可在保留原代表小组基础上,探索打破小组界限,以“条”或相同行业组织临时专业小组进行某个专题视察调研,这样代表情况熟悉,发表意见更有针对性和可行性。四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为代表行权履职创造条件。五是加大代表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不断加大对人大制度、代表工作尤其是代表典型事迹的宣传,激发代表履职热情,为代表履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七、对明年县(区)乡(镇)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的意见建议。一是要加强对选举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建议区级人大常委会适时举办不同类型的换届选举工作培训班。5二是要加强对流动票箱投票的监督管理。要选择政治上可靠、业务上精通、工作上细致的同志担任流动票箱工作人员。6

  

篇六:人大代表在社会治理中如何发挥作用

  ---------------------------------------------------------------范文最新推荐------------------------------------------------------

  浅谈人大代表如何在依法治国中发挥作用

  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了宪法。这既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也是社会进步与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它对于推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进一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有着重大意义。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各级人民代表负有特殊的使命。因为,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质,是人民当家作主治理国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选出的、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治理国家的使者和代言人。因此,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提出,对各级人大代表如何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新的形势,新的要求,各级人大代表如何更好地担负起依法治国的重任,更好地行使权力,发挥作用呢?我认为应当注意以下三点:  首先,应当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人大代表不是荣誉称号,而是一种政治职务。既然是一种职务,就具有和其职务相应的权力和义务。

  1/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简称“《代表法》”)明确规定了我国各级人大代表的性质、地位、权利、义务和执行代表职务的保障。集中到一点,就是“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应当说,这是一种重大的政治责任,也是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代表执行代表职务不是孤立的个人行为,而是一种政治行为,是在代表全体人民或者本行政区人民的利益和意志说话办事。既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经载入宪法,各级人大代表就应当按照《代表法》的要求,“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在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作出与自己的代表职务相称的贡献。其次,应当加强法律学习,提高法律素质。人大工作的突出特点就是依法行使职权。这就对代表的法律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代表要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中发挥作用,首先,要学习《宪法》以及《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等有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法律,掌握行使代表权利、履行代表职责的必备知识。同时,要学习一些法学理论,加深对法律的基本精神笔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的理解,以便在参与制定、审议通过以及监督实施某个具体法律、法规的过程中,能够运用这些基本精神和原则作出自己的判断,发挥应有的作用。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一些新的法律、法规将相继出台,代表还应不断地学习这些的法律法规,密切关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

  ---------------------------------------------------------------范文最新推荐------------------------------------------------------

  第三,应当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代表法》规定:代表依照本法的规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都是执行代表职务。不论在代表大会会议期间,还是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坚持依法办事,是代表执行职务的基本原则。在参加统一组织的视察和执法检查中,要结合视察检查的执法内容,有针对性地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把握其重点和要点,以便在视察检查活动中,能够及时发现法律、法规实施中的问题,更好地发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职能作用。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活动,是由法律作保障的。《代表法》规定:“国家和社会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保障”。“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为本行政区域内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必要的条件”。“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应当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服务”。为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建立向本级人大代表通报重大情况的制度,各级人大在组织视察和执法检查中要重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只要各级人大代表自觉地、主动地发挥自己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必将进一步促进和加快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

  为了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落实“三个一”的办学指导思想,努力实现“一校一特

  3/12

  色、一生一特长、一个不能少”的目标。我校建立送星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全面实施送星评价。学生是学校加工出来的产品,还是学校培养出来的有用人才,这在很大的程度上取决于学校采用什么样的评价。送星评价着眼于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地发展。一、在评价中发展学生的各种能力和个性特长㈠“送星评价卡”演绎希望之彩。学生每人设立一张“送星评价卡”,“送星评价卡”纵向部分是由“责任星”、“智谋星”、“毅力星”、“合作星”、“艺术星”五个部分组成,将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状况放在中心位置。学校对学生的评价包括“责任、智能、毅力(心质)、合作、特长”等方面,评价指标与学生在小学阶段的培养目标相对应,重在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和考核。为了给学生提供多层次展示自己的机会,学校要求教师善于在日常教学中为学生创造条件,搭建舞台,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让学生在全面发展中,张扬个性,发展特长。1、在活动中提升学生的素质。每学期,学校组织开展“评、比、展”活动,给个性特长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提供一次展示才华的机会,也为学生创造一个有利于个性发展的良好的外部环境。⑴定期评选。各班进行单项星(素质)的评选,对那些在思想、品质、能力、个性上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授予单项星的称号,如“表演星”、“学习责任之星”,“好习惯之星”、“交流星”、“积累星”等。⑵比赛。学校开展“写字、作文、口算、计

  

篇七:人大代表在社会治理中如何发挥作用

  人大代表发挥作用调研报告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给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各项职权,参与行使国家权利。代表作用的有效发挥,不仅阻碍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可否充分表现,更直接决定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可否真正落实。今年4月以来,调研组成员通过召开市人大代表、镇街人大主席多个层面工作座谈会,对市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形进行了调查,剖析人大代表履职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实际,就新形势下如何有效发挥代表作用进行分析与试探,现将调研情形综合如下:

  一、人大代表履职情形概述

  我市现有市人大代表228名,其中党政干部63名,占%;工人、农人104名,占%;专业技术人员41名,占%。代表中45周岁以下的93名,占%;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137名,占%。

  最近几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把做好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斗胆探讨,勇于创新,着力在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夯实代表履职基础、拓宽代表履职渠道、提升代表履职成效上下功夫,增进了代表作用的有效发挥,代表整体履职情形较好。

  1.提升素养,代表履职能力进一步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是决定其作用发挥的关键,也是人大整体履职能力的基础。市人大常委会把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作为代表工作的重中之重,增强学习培训,拓展履职视野,增进代表依法有效履职。一是增强学习培训。坚持集中培训与分散学习相结合,今年5月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任职培训,集中学习了《宪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对人大制度理论,代表的性质、地位作用,代表的权利、义务和执行代表职务的保障等全方位进行培训,提高了代表的综合素养和履职能力。邀请专家学者开展形势政策辅导讲座,拓展代表知识面,增强其议事决策水平和治理国家事务的能力。二是参与人大常委会工作。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既让代表熟悉常委会的审议程序、了解“一府两院”重点工作进展情形,又便于代表直接向常委会反映基层群众的呼声和要求。自XX年以来,组织代表参加常委会开展的执法检查及工作评议、视察调研等工作共计1100余人次,让代表在参与中知政情,在实践中增能力。

  2.健全机制,代表履职基础进一步夯实。代表作用充分发挥,必需要有一套较为完备的制度机制,从而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基础和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十分注重代表工作的标准化、制度化建设,从制度层面为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奠定基础、提供保障。一是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制定和完善

  了《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方法》、《关于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假设干规定》等制度,出台了《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方法》、《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实施意见》,为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提供有力的保障。二是落实效劳保障机制。坚持政情报告制度,每一年组织基层市人大代表听取和讨论政府半年度工作报告。按期向代表寄送常委会会刊、人大信息等相关资料,使代表深切了解党委、人大、政府各项中心工作和全市经济社会进展形势,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将代表活动与培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代表更好履职提供经费保障。三是成立约束鼓励机制。出台实施了《代表向选民述职试行方法》,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期间,基层市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实现全覆盖,既紧密了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又催促代表更好地履行职务。成立健全了代表履职记录、代表辞职等制度,进一步增强代表履行职务的责任意识。按期开展“先进代表小组”、“代表工作踊跃分子”和“优秀议案建议”评选活动,普遍运用新闻媒体、人大网站等宣传阵地,开展代表履职先进事迹宣传,树立代表良好形象,鼓励代表更好地行权履职,发挥作用。

  3.创新形式,代表履职平台进一步拓展。开展闭会期间代表小组活动,发觉问题,提出建议,是发挥代表作用的关键环节。市人大常委会十分注重探讨创新,不断搭建履职平台,畅通民意渠道,踊跃发挥人大代表在推动经济进展和构

  建和谐社会中的踊跃作用。一是紧密代表与选民的联系。按期开展代表集中接待选民活动,通过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倾听群众意愿呼声,反映群众意见建议,为选民排忧解难。去年,全市81名基层市人大代表共集中接待372位选民,搜集意见建议达380条,其中35条作为闭会期间代表建议办理。成立人大代表接待日制度,设置人大代表接待站,按期听取民情民意,帮忙做好信访工作和人民调解工作。成立代表公示牌,公布代表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便于选民主动联系代表、反映问题。二是有效落实民意直达。自XX年运行民意直达制度以来,常委会组成人员共召开走访代表座谈会30次,走访代表530余人次,结合实施代表小组民意征集和民意信息员制度,共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建议765条,其中179条作为闭会期间代表建议交办,较好地保障了闭会期间代表和群众的意愿诉求充分表达、及时反映、有效处置。三是深切开展定向视察。定向视察行政、司法机关是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一个重要平台和载体,通过组织代表定向视察,与部门负责人面对面讲问题、提建议,把群众具体的意见要求反馈给部门。自XX年以来,前后组织15个代表小组定向视察政府部门工作,提出意见建议96条,有效增进了部门优化效劳、改良工作。四是监督评议基层站所。XX年以来,组织代表对派驻乡镇的25家站所进行监督评议,代表们通过调研走访、审议发言、评议打分等方式,催促被

  评议站所及所在主管部门增强整改落实,提高评议实效,有力推动了基层站所改良工作作风,提升效劳水平,发挥职能作用。

  4.关注民生,代表履职成效进一步提升。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要为人民代好言,办好事,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利益。自市十四届人大以来,全部市人大代表主动践行“踊跃履职发挥作用、争当人民中意代表”主题活动,不断增强理论学习、踊跃履行职责、紧密联系选民、尽力干好本职、带头遵纪遵法、自觉同意监督,人大代表的监督决策、桥梁纽带和模范带头等作用取得有效发挥,人民群众对代表工作的中意度进一步提升。人代会前期,代表们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走访选民、接待群众、实地考察、现场调研等方式,了解民情,搜集民意,使代表议案建议准确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人代会期间,认真审议各项工作报告,提出代表议案建议,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们在大会期间共提出议案、建议609件,内容涉及城乡统筹、民生保障、城市建设等问题,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的有效督办和市政府及其承办部门的务实办理,解决了一大量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问题。如周勤作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及早开通太阳至横路的公交线路的建议,在市交通运输部门的高度重视下,经多方和谐,开通了太阳至横路的公交线路,由原先太阳至谢家桥的天天

  5个班次10个来回延伸至横路3个班次6个来回,沿线8个村万余群众的出行问题取得解决。闭会期间,大多数代表能踊跃参加市人大常委会和所在代表小组开展的执法检查、视察、专题调研、工作评议等活动,在加速转型升级、增进民生改善、统筹城乡进展等方面起到了较好地监督推动作用,提升了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增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进展。踊跃参加“结对帮扶”活动,尽力为身旁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上届以来,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共向困难家庭送去帮扶财物共计400多万元,较好地发挥了人大代表的模范带头作用。

  二、人大代表履职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最近几年来,市人大代表自觉依照代表法的要求,围绕中心效劳大局,通过参加代表小组活动、执法检查、视察调研、接待选民等活动,认真反映民意、效劳选民,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为推动临安经济社会的全面进展作出了踊跃奉献。但也必需看到,部份人大代表的综合素养仍然不高,主体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市镇两级人大在保障和鼓励代表认真履职、发挥作用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在尔后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良和提高。

  1.“说不说无所谓”——主体意识有待增强。目前,仍然存在着个别代表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性质、地位和作用的

  认知不足,对法律给予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的熟悉模糊,没有真正把“人大代表”作为一种职务来看待,以为“说不说无所谓”,代表的主体意识、履职意识淡薄。如有的甘当“荣誉代表”,把“人大代表”看成一种政治荣誉,视作对自己工作成绩的奖励,责任感不强;有的甘当“挂名代表”,仅知足于参加会议和活动,占着位置不履职,这些“凑数代表”的存在极大地阻碍了人大职能作用的发挥。

  2.“不明白怎么说”——履职能力仍需提高。从调研中咱们发觉,部份代表在行使职权时“不明白怎么说”,履职情形难如人意。如有的代表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之甚少,缺乏必要的理论功底、文化素养和法律知识,议政督政能力较弱;有的代表语言表达能力有所欠缺,审议发言时表达含糊不清,说不到点子上,不能有效反映民意;有的代表在调查中发觉了问题,但关于如何解决问题,却是全无主意,提不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或是提出的意见建议内容过于笼统、抽象,缺乏可操作性,致使承办单位无法有效办理,民情民意得不到解决落实。

  3.“说了也没有效”——工作实效有待增强。调研中发觉,少数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反应强烈,存在“说了也没有效,还不如不说”的消极心理。有的建议意见年年提,但由于受主客观因素的阻碍,专门是受资金、要素等制约,很难

  把代表建议真正落到实处,少数承办单位办理进度不快、质量不高,没有做到踊跃制造条件办理。有的承办单位存在“重回答,轻落实”的现象,建议回答中许诺的一些举措,迟迟得不到落实解决。还有少数代表小组活动“走形式、走过场”,制度机制不健全,活动实效不明显,挫伤了代表履职踊跃性。

  4.“不说也没关系”——监督机制亟待完善。尽管代表法对各级人大代表在会议期间的工作和闭会期间的活动作了相应规定,市人大常委会也制定出台了代表述职、履职记录、代表辞职等监督机制,但比较笼统,没有具体标准,缺乏细化、量化指标,称职与不称职很难界定。如对代表不作为的问题应如何从全然上加以解决,如何真正做到代表能进能出,对人民群众反应差或在社会上造成必然负面阻碍的代表如何处置等。由此,少数代表存在侥幸心理,以为“不说也没关系”,怠于履职。

  三、有效发挥代表作用的计谋和建议

  针对当前代表履职现状及作用发挥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咱们以为,要全面提高代表素养,鼓励和引导代表认真履职,发挥作用,必需牢牢围绕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实现杭州西郊现代化生态化建设大跨越这一奋斗目标,围绕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市人大代表中开展的“尽职不遗余力建设四个临安”这一主题活动,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活动方式,进

  一步激发代表履职的踊跃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代表在建设“四个临安”中的主体作用。对此,提出以下计谋和建议:

  1.以学习培训为重点,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强化代表培训工作,是提高代表综合素养,增强代表主体意识的重要手腕。市人大常委会、各镇街人大要依照计划先行、突出重点、时期安排、层层展开的原那么,分期、分批地抓好代表培训工作,确保培训工作质量,力争在五年内实现所有市人大代表轮训一次的目标。在培训内容上,要尽力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与代表工作和地址工作实际相结合,在增强人大制度理论培训的同时,重点增强代表履职相关法律法规、如何撰写代表议案建议、如何审议财政预决算报告和如何结合专业领域开展调查研究等方面的培训,使代表真正把握履行代表职务的大体知识和方式;在培训方式上,坚持集中培训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实行专家学者讲座和代表履职交流相结合的方式,使代表乐于参加培训,易于同意学习内容,提高培训工作质量。通过系统培训,要让每一名人大代表熟悉到,当人大代表不只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要牢固树立主体意识、履职意识和责任意识,正确、依法、全面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

  2.以健全机制为抓手,增强代表小组活动实效。闭会期间的代表小组活动,是人大工作的重要形式和有效载体,对

  发挥代表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抓好闭会期间的代表小组活动,必然要在取得实效上下功夫。一要成立组织指导机制。市人大常委会要依照人大代表专业特长、便于组织和就近开展活动原那么,合理划分代表专业组、代表小组,从组织上保证代表活动顺利开展。要实行常委会领导分片联系代表小组制度,按期参加指导代表小组活动,帮忙解决代表小组活动、人大代表履职进程中的具体问题。二要健全各项工作机制。活动内容上,各镇街人大、代表小组要围绕党委工作重点、政府工作难点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结合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精心选好议题,细致谋划部署,做到年初有打算,活动有内容,事后有报告,着力增强代表小组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活动形式上,可灵活运用听取汇报、视察座谈、专题调研等方式,普遍搜集并及时反映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并通过民意直达机制,催促承办部门办理落实。三要形成活动常态化机制。各镇街人大要依托“代表之家”这一活动阵地,运用代表小组定向视察、评议基层站所等多种形式,不断创新载体,搭建平台,丰硕内容,有打算地开展学习培训,组织代表活动,接待选民来访,反映选民意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通过组织开展活动,把人大代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体此刻自己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并使之常常化、制度化。

  3.以建议落实为关键,激发代表履职热情。提交代表议

  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人大代表履行职务的重要途径。代表建议办得好不行,有无真正解决落实,关于提高代表履职踊跃性,有效发挥代表作用相当重要,要重点把好以下“三关”:一要把好建议质量关。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是办好建议的关键环节。各镇街人大、代表小组要踊跃开展会前活动,通过走访选民、实地视察、专题调研等方式,帮忙代表了解本地民情民意和经济社会进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代表从中心工作动身,从民生利益动身,从地址实际动身,增强调查研究,提出有建设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二要把好建议办理关。市政府及其承办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建议办理重要性的熟悉,完善办理标准,明确办理任务,分解办理职责,集中精力,制造条件,扎实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断提高代表建议的解决率和落实率。要踊跃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增强与代表的面商沟通,争取代表的明白得支持,切实提高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中意度。三要把好建议督办关。要不断创新督办方式,加大督办力度,进一步强化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坚持将人大代表纳入建议办理工作监督主体,开展代表小组集体督办建议办理工作,增强对建议办理工作的全程督办。进一步强化重点督办、评议督办、联合督办、阳光督办、回访督办等方式,催促“一府两院”切实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实效,真正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4.以选民参与为手腕,完善代表履职监督机制。人大代表对选民负责,受选民监督。选民参与代表履职监督,是完善履职监督机制,鼓励代表踊跃履职的重要手腕和途径。一要实行履职情形公示制度。市人大常委会要充分发挥代表履职档案作用,对代表任期内参加会议、视察调研、监督评议、学习宣传、走访选民、接待信访、为民办事、代表述职等情形按期在全部代表或广大选民中通报,使代表置于社会、选区和选民的监督之下,有效增强人大代表的履职踊跃性和紧迫感。二要健全履职考核机制。市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完善代表向选民述职、选民评议代表等监督制度,健全选民考核代表履职机制,全面考量代表履职情形,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关评选先进代表小组、代表工作踊跃分子评选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代表履职意识,杜绝“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现象。三要深化联系选民制度。各镇街人大要通过创建“代表之家”,设立代表联系箱,发放“代表名片”,公布代表,填写代表联系选民卡,制作代表公示牌,确信代表接待选民日等方式,进一步增强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自觉同意选民的监督和评议。

  

篇八:人大代表在社会治理中如何发挥作用

  多措并举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作者:任丘市人大常委会来源:《公民与法治》2015年第1期

  任丘市人大常委会

  近年来,任丘市人大常委会不断探索和创新,在调动人大代表履职积极性,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上下功夫,努力使代表工作活跃起来,促进代表作用的发挥,代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突出—个“新”字,

  不断拓宽交流平台

  人大代表来自各条战线,以往的沟通交流多在会议期间或开展活动时进行,彼此之间缺乏有效的互动,且很多代表来自基层,对我市的发展状况及常委会工作动态不能及时了解,导致代表建议、意见反映不及时,代表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为此,我们构建起三级网络平台,为代表知情知政、展示风采、建言献策提供了更为开阔的渠道,而且让常委会工作更接“地气”,极大地提高了代表履职尽责的积极性。

  一是建立“人民代表易信群”。以手机易信为依托,由办公室监督管理,在群内及时发布市委最新决策,人大、政府工作动态,让代表们可以及时了解我市发展大局,随时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拉近了常委会与代表之间的距离,方便了交流。

  二是建立“爱任丘谋发展”百度贴吧人大主题帖,及时更新人大工作动态、面向全体代表和全市人民收集意见建议,并转交相关部门办理,进一步开阔了纳言纳谏渠道,提高了代表们提出建议的积极性。任丘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和沧州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期间,我们还在贴吧开设了会议专题贴,会议议程同步直播,与广大网友随时互动交流,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开通了任丘市人大网站,及时公布政策性文件、更新工作动态、展示工作成果、展现代表风采,开辟了一条让全体代表,乃至全社会了解人大工作的新通道。

  聚焦一个“活”字,

  不断创新工作方法

  代表工作的活跃度直接关系着工作质量的高低和人大作用的发挥。为了调动代表工作的积极性,让整个代表工作“活”起来,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了尝试。

  一是让代表们“走”进来。坚持邀请人大代表参加调研活动,每次常委会会议前,都针对会议审议的内容,邀请一些与会议审议内容有关的、懂业务、有专长的人大代表参与常委会会前调研工作,并把相关内容和有关法律材料,提前一周送到人大代表手中,让人大代表了解掌握调研内容,做好调研准备。调研结束后,参与调研的代表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人面对面进行沟通,有问有答,各抒己见,提出问题和建议。

  二是让参与面“大”起来。每两个月组织代表,对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视察、考察和检查活动,尽量使每位人大代表每年都可以参

  加一至二次活动。视察根据不同的视察内容,采取不同的方式和形式进行。视察结束后召开座谈会征求和听取视察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让工作方式“新”起来。创新是代表工作的动力源泉,形势的发展要求代表工作必须要有新突破,要在以往的工作方式上不断探索新形式、新方法。例如,为了真实了解政府机关效能建设情况,2013年10月,组织人大代表对窗口单位进行体验式视察,视察采取事前不打招呼、不亮身份、亲自体验的方式进行,真实客观地了解窗口单位的工作情况与工作面貌。视察结束后召开了由主管副市长、窗口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人大代表直接亮出问题,窗口单位现场答复。同时,常委会要求窗口科局对人大代表们所提意见认真查摆,承诺整改落实期限,并在两个月内向常委会作出书面报告。这种全新的工作方法,为人大代表充分发挥作用,强化工作实效,开创了一条新途径。

  彰显一个“精”字,

  不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代表履职能力的提升是做好代表工作的基础。为了更好地提高本届代表履职水平,充分发挥代表主政议政作用,常委会秉持“内外并重”的原则,从提高人大代表自身素质和完善制度保障两方面入手,为人大代表工作水平的提升奠定基础。

  精心组织、精心选题,制定了详细的培训方案,分步骤、分层次地对不同群体的人大代表进行培训。自换届至今,先后邀请了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王振平、选任代工委副主任李建军,沧州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张洪明,从代表基础知识、提高审议质量、如何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建议等方面入手,对八届人大代表进行了全方位培训,切实提高了代表们的业务素质。

  完善人大代表履职机制,能够从客观和全面的角度上对人大代表的整体工作进行评价,从而达到监督和约束代表工作的目的,激发了代表工作的动力。我们以今年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对常委会代表工作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代表议政活动办法、述职评议办法等制度规定进行了修订完善,从工作运行机制、对代表个人的约束、建议意见的提出和办理等方面进行规范,进一步完善了代表工作制度。

  立足—个“实”字,

  不断激发代表工作热情

  人大代表来自于群众,根植于群众,与群众有着天然的紧密联系,以及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和感召力。基于此,常委会以市委的中心工作为载体,在人大代表中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利用人大代表的作用,辐射带动了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

  在2013年开展的“爱任丘谋发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中,组织开展了“人大代表在行动”系列活动。活动伊始,部分代表向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发出了《携手共建美好家园》的倡议书,人大代表们积极响应,以身作则,无私奉献,在城市建设、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城区环境整治等各项重点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据不完全统计,人大代表在农村面貌改造提升活动中累计捐款达420万元,在捐资助教活动中捐款逾9500万元,充分发挥了带头作用。争创省级园林城市是事关我市发展的一项重点工作,活动中,常委会号召人大代表先行一步,自愿认种认捐树木,还与城管局协调,决定集中种植代表认种树木,设立“人大代表园”。活动中,有156名代表自愿认种风景树260株,累计金额达31万元,充分带动了全市群众植树、护树、爱树的热情。

  围绕—个“促”字,

  不断强化建议办理力度

  近年来,我们强化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力度,促办促结,使代表建议办结率逐年提高。

  一是跟踪督办,在建议整理交办的同时,选取人大代表多次提出、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列为重点建议进行督办。督办邀请提出建议的人大代表和承办部门共同参加,采取召开办理情况座谈会、实地视察的方式进行,使人大代表和承办部门可以面对面交流沟通,建议办理过程愈加透明;二是做好结办,年终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人代会上将办理情况印发全体人大代表,并对完成情况好、人大代表满意度高的承办单位进行表彰,让人大代表看到建议办理真正落到实处,消除了部分代表“建议提不提一个样,提了也白提”的消极意识,提升了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篇九:人大代表在社会治理中如何发挥作用

  人大代表要注重发挥四大作用

  作者:梁宗建来源:《法治与社会》2017年第12期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在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十八期代表学习班开班式上强调:“代表要做好党和国家联系群众的纽带桥梁,为党分忧、为民尽责的模范,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的表率角色。”这一定点定位,给予人大工作者更多的思考,结合多年的人大工作实践,笔者认为人大代表应发挥好四大作用。

  一是当好“助推手”,发挥好参与决策作用。人大代表代表着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应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履行好法定职责,积极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言献策。自觉把履职重点放在党委、政府关注的要事难事对策研究上,放在对改革发展稳定深层次问题破解上,放在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上。并针对这些现实问题,深入调研,出谋划策,帮助党委政府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在参与决策和管理中,忠实地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坦诚直言,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要坚持党的领导,善于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主张转化成国家意志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是当好“谏言官”,发挥监督促进作用。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是通过人大代表在人代会期间的工作和闭会期间的活动来实现的。这就要求每名人大代表要增强监督意识,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通过参加人代会和闭会期间的视察、检查和调研等活动,针对“一府两院”及各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督促问题解决,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促进各项行政、司法工作的落实。要通过开展行之有效的监督工作,推动全县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切实帮助“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转变作风,认识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给予工作上的支持和协助,共同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真正做到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处理好监督和支持的关系,推进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三是当好“减震器”,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人大代表来自人民,与人民群众有着天然的、紧密的联系,在党和国家政权、人民群众之间起着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作用。这种桥梁纽带作用发挥得好,就能畅通民意,就能提高群众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因此,人大代表要善于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愿望,积极向群众宣传党委、政府的重要决策和工作成效,帮助群众正确认识改革发展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从而进一步引导社会各界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委、政府的最新决策部署上来。要结合代表联系选民、代表约见机关负责人等活动,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服务活动,引导群众依法、有序、理性表达诉求,尽全力帮助群众解决各类实际问题,最大限度地为各项工作减阻力增动力。

  四是当好“排头兵”,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人大代表是从全体选民中遴选出来的,是社会的精英,又是单位的骨干和行业的先锋。人大代表的职责、使命及其先进性,决定了人大代表必须在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当好表率。要牢固树立中心意识、大局意识,始终站在时代前列,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每一位人大代表都要严格自我要求,有吃苦在前、享乐在后的精神,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情怀。要带头遵守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并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人民群众大力弘扬新时期扶风精神,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工业战线代表要在企业技改、做大规模上下功夫,农业战线代表要在结构调整、农民增收上鼓实劲,服务业代表要在旅游开发、做强三产上出实招,要以振奋的精神投身发展,以过硬的本领驾驭发展,以优良的作风推进发展,做到思想上合心、工作上合力、行动上合拍,自觉争当改革开放的先行者、经济建设的生力军、发展致富的带头人。

  编辑/李程(Lcpupu@126.com)

  

篇十:人大代表在社会治理中如何发挥作用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作者:王某某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肩负着人民的重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人大代表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服务和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新形势下,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人大代表作用的发挥与时代的发展和人民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所以,探索和研究如何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代表发挥作用提供制度保障(一)不断强化制度建设,积极为代表发挥作用提供服务保障。代表法规定:“国家和社会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保障”,因此,为代表执行职务创造条件、提供保障,也是一种法律义务和职责。具体而言要从三个方面提供保障:一是为代表知情知政进行制度保障,为代表执行职务,发挥代表作用奠定基础;二是强化代表服务保障机制,协调落实相关待遇,切实为代表履职提供必要的时间和物质条件,确保代表充分发挥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三是根据人大常委会工作内容和代表职业情况,坚持邀请代表参与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监督工作、执法检查、列席会议审议,让更多的代表直接参与涉及重大事项和中心工作的审议监督。(二)切实抓好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代表的议案、建

  议、批评和意见是其履职的重要渠道,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要求和愿望,反映了代表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观点与意见。当前,人大工作以服务经济建设为出发点,不断探索和实践代表建议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新方法、新思路,要注意三点:一是加强领导,健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将“答复及时,行文规范,措施落实,代表满意”作为工作的总体要求,规范办理程序,明确办理责任,改进办理方法;二是抓住议案、建议督办环节。采取领导督办、视察督办和人大工作机构对口联系督办相结合的方式,狠抓办理质量,做好代表建议、议案的落实;三是抓住议案、建议复查环节。严格复查代表议案、建议答复后的落实情况,督促承办单位认真落实答复内容,保证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取得实效。

  (三)开展代表专题调研、视察,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调查研究是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的有效途径。为此,人大常委会重视代表的调研工作,把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作为代表主动参与和推动转变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着力点。在调研视察工作中,注重精选调研课题,选择事关经济发展大局、社会热点、难点,以及改革、发展、稳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调研或视察,做到调研视察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服务。

  二、加强代表的学习与培训,提高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水平(一)组织人大代表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是依法监督的武器,掌握了武器,依法监督就有了保障。法律法规很多,不可

  能完全掌握,要有选择性的学习。首要,认真学习《宪法》、《监督法》、《代表法》,要学通,读懂人大代表依法监督的纲领性法律,;其次,对于代表自身所在界别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深刻领会、全面掌握、应用自如;再次,对于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普遍涉及到的法律、法规,要有所了解,便于依法监督更加广泛。熟悉和掌握这些法律武器,代表的监督才会有根本的保障和依靠,才能切中要害。

  (二)组织人大代表学习人大工作的基本知识,提高履职能力。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质量,直接影响到议案、建议处理的质量。因此,认真学习写议案、建议,学习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等方面的知识,奠定和积累人大工作的经验与方法具有重要意义。代表只有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对事物的认知辨别能力,培养自身的观察能力、分析概括能力,才能写出高质量的建议、议案,为履行代表职务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召开代表经验交流会,组织代表活动,对人大代表履行职务做好引导服务工作。召开代表座谈会,引导人大代表想大事、议大事,使代表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代表活动要注重创新,结合事关经济发展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提高代表活动质量,增强代表活动效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讲实效上下工夫,使代表从中深化认识,增强履职信心。

  三、扩展参政议政渠道,营造代表依法监督的良好氛围(一)听取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对政府的工作进行监督。听取报

  告之前,组织代表深入基层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并邀请有关代表列席常委会议,对政府的工作进行评议,实事求是地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的建议,促进政府工作的开展,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对重点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监督。代表通过开展专题调研视察、代表小组活动视察、代表建议视察等形式,分阶段、分项目对政府工作及经济建设项目等进行全程、全方位的监督。切中要害,讲策略,分清真伪,当好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保护神。

  (三)紧密联系选民,将群众意愿作为监督的靶点。代表当选以后要联系走访选民,主动向选民收集意见,及时表达和反映他们的意愿,以选民关心的问题和事项为监督的靶点,尽快督促相关部门解决,使政府的工作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帮助,从而产生最好的效果,更高的社会经济效益,更好地发挥代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作用。

  四、大力宣传代表工作,不断提升人大代表的社会地位人大代表多是各行各业、各条战线的精英,在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公民道德行为规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经济社会文明进步等方面,应当走在前列,做出榜样。一方面,应当不断注重人大代表的素质的提高;另一方面,应当加大社会支持力度。只有通过加强宣传优秀人大代表典型,树立人大代表的良好社会形象,才能有利于促进人民群众关注人大代表、关注人民大表大会制度。

  在宣传代表工作中,一是注重宣传代表与发挥代表作用相结合,深入挖掘人大代表在人代会期间如何依法参与管理社会事务能力,以及对闭会期间代表依法行使职责取得的实效进行宣传和报道。二是宣传人大代表必须注重宣传代表当中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从人大代表如何为群众排忧解难、如何稳定社会关系发挥作用出发,对那些深入基层,为百姓做好事,解难事,扶贫济困的人大代表进行大力宣传,不断增强人大代表的社会地位,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人大代表认同感和信任感。三是宣传人大代表要注重宣传代表与宣传建议、议案办理的效果相结合,对反映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涉及民生的议案和建议,对符合工作实际,为领导决策起到很好的参考和推动作用的议案和建议,积极开展人大代表优秀建议、议案评选活动,要采取主动联系代表、积极跟踪报道的方式,加大对建议办理过程和效果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的积极性和荣誉感。

  此文翻阅、参考了网络上相当多的材料及各位同仁的文章。写的不好,大家见谅。在此,感谢诸位勇于将自己文章上传的同仁。(辽宁阜新)

  

篇十一:人大代表在社会治理中如何发挥作用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改革与改进就不再仅仅是人大自身的要求更重要的是要通过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和发展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具有更充分而有效的制度执行能力使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始终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

  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社会主文法治国家建设中的作用

  作者:溥德书来源:《桂海论丛》2015年第06期

  摘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制度基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则是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的强大动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处于主体地位,具有主导作用。目前,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权力机关的作用还没有完全真正体现出来,人大监督的科学性和实效性不强,人民代表大会的某些制度还不适应法治发展的需要。要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的作用,应当进一步发挥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立法职能、重大事项决定权职能、任免权职能和监督职能。

  关键词: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中图分类号:D6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1494(2015)06-0106-04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并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分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关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积极探讨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对策举措,对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关系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是相铺相成的辩证统一关系。

  一方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制度基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各种政治制度的源泉,是我国所有制度的制度,是管制度的制度,是牵头的制度。它是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创建并不断发展完善起来的,是我国政治建设的经验总结,也是我们党对国家事务实施领导的一大政治特色和优势。在新时期,我们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重要的就是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这个根本制度,切实加强国家权力机关建设,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得以实现。

  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是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的强大动力。一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目标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注入了强大动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改革与改进,就不再仅仅是人大自身的要求,更重要的是要通过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和发展,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具有更充分而有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

  效的制度执行能力,使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始终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二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利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不是一个静态的过程,而是在不断地推动和发展中进行的,因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此意义上,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是指在中国共产党的统一领导下,在正确判断民众新要求的基础上,全面改革和完善现有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的过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的政治制度,为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相适应,也会相应地进行调整和补充完善来满足人民当家作主的新需求。三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职能作用提供路径选择。按照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人大工作的重要职责和根本任务。各级人大要正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给人大工作提出的新情况、新任务、新要求,以更加有效的工作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进程。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具有主导作用

  新中国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富有中国特色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起着主导性的作用。这一主导性作用具体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人大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提供法律资源。在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立法机关。因而人大的重要职能就是立法、修法,使法治国家建设有法可依,且有良法可依。良法的最佳状态和最高境界就是正义。如何实现正义?发扬民主是重要手段之一。立法权的核心价值是民主。从原理上讲,立法过程应该充分发扬民主,进行全面的讨论、争论,以使所制定的法律更符合人民意志。

  第二,人大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提供舆论动员。人大是我国非常重要的法治动员机关。从人民代表大会正式成立起,就一直重视法制的宣传教育工作,把法治的舆论动员作为自己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人大为法治国家建设提供实施保证。在我国,依照法律规定,人大最根本的职能是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人大所有履职行为,都离不开这一点。在此意义上,人大是为法治国家国家建设提供保证的,是为宪法和法律实施提供保证的。

  第四,人大为法治国家建设提供全面监督。人大监督是代表人民意志和国家权力机关对其他国家机关进行的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监督,就是说,不但其他国家机关处于人大的监督之下,而且其他国家监督机关也处于它的监督之下,它在本质上是一种以权力制约权力的监督。人大监督主要包括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人事监督等全面的监督。

  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对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发挥主导作用的同时,也存在不尽相适应的方面,有待加以进一步完善。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

  第一,人大作为最高权力机关的作用还没有充分体现出来。各级人大是宪法确定的国家和地方各级权力机关,但是现实中还存在履职难的问题。比如,在社会上的认识中还有偏差,认为人大和政协是“二线”、是安排干部的地方,人大是领导干部“出生”“人死”的地方;人大不被重视,人大“腰杆”还不硬。这些认识偏差严重影响和制约了人大作用的发挥。

  第二,人大监督的科学性和实效性不强。在人大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上,虽然经过几十年的探索,国家也出台了人大常委会监督法,但由于受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人大监督的实效性仍然不强,缺乏广度、深度和力度。人大作为国家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作用及解决各种热点、难点问题的能力,仍然被广大代表、人民群众所怀疑。对此,学者任宝玉指出:“目前人大的监督机制是人大制度运行机制中最为薄弱的一个环节”,监督形式运用不足,刚性监督手段缺失;程序执行存在差异,工作措施不够健全;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监督效能尚需提高;监督意识相对滞后,履职理念有待转变;自身建设还不到位,队伍素质能力需要提高。

  目前,人大在监督方面最突出的问题是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人大监督工作涉及“一府两院”工作的方方面面,法律法规涉及几百个,监督任务难以落实。二是监督程序不尽完善、缺乏可操作性。如对由人大选举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述职评议,在20世纪80、90年代曾经搞得轰轰烈烈,很有效果,但从21世纪初实质上被叫停了。又如,在人事选任方面,党委推荐干部与人大选任干部之间,还没有进行具体制度层面的对接。三是监督实效性不强。人大常委会进行的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及做出的决议决定,许多还不能落实到实处。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既有历史文化传统观念的影响,也有职权配置和管理体制的局限,如决策机制和执法模式的制约,处置手段和监督权限的束缚。

  第三,人民代表大会的某些制度还不适应法治发展的需要。公民自主自发的政治参与,形成对人大选举和代表制的挑战。公民利益保护的要求、政治表达的要求、政治参与的要求越来越强,呼声越来越高。公民群体性自发自主的、出于维权和自身利益诉求的政治参与,反映了市场经济发展对民主法治、对代议制度提出了新要求,也反映了人民代表大会的某些制度不适应民主法治发展的需要。

  四、进一步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职能作用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依据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功能和宪法所赋予的权力,结合现实中所存在的问题,建议采取以下四大举措,以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职能和积极作用。

  第一,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立法职能。立法工作是人大的第一权力。人民代表大会是科学立法、建立完备法律规范体系的主体机关。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人大主导立法。与过去对应的是行政机关主导立法,然后产生了国家立法部门化、部门立法利益化、部门利益合法化这种弊端,也就是我们讲的部门保护主义问题。为此,应该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职能,保障国家法律规范体系的形成,以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现。当前,做好立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

  法工作要把握好“一个坚持”“一个注重”“两个发挥”。“一个坚持”即坚持党的领导,这是根本,也是做好立法工作的规律。“坚持党的领导”是宪法规定的,不要党的领导,就违宪、违法了。立法规划要报党委。“一个注重”就是要注重提高立法质量,当然,这也是一个永恒的主题。要看制定的法律好不好,管不管用。要考虑立法成本、立法的资源。“两个发挥”就是要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如“考试作弊”入刑、“醉驾”入刑等。还要发挥好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作用,发挥社会各界的作用、政府各部门的作用、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的作用,各方都参与。

  在加强和完善立法工作方面,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要求,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使目前立法机关主体达到350多个,这就需要立法的人才。过去,无这方面的人才储备。所以,人大的力量一定要加强。要有足够的立法的力量,要有足够的立法的资源、立法的经验、立法的信心。这方面,譬如立法助理制度,还有国外的一种民间设立的立法起草和评估制度等等,这些制度可以起很大作用。尤其我们现在的人大代表不是专职化的,其专业化程度不高。所以,要真正解决立方问题,那就要在人员、信息、物质准备、技术准备各个方面有全套的安排。否则的话,讲的是人大主导,弄到最后,实际上还是行政主导或者社会主导,甚至专家主导的现象。这些是我们需要警惕和注意的。

  第二,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大事项决定权职能,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我们应该尽可能地克服目前人事监督中“虚化”现象。只有充分行使决定权,才能树立人大权威,真正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才能把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和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落在实处。

  第三,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任免权职能,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任免权,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组成人员进行选举、任命、罢免、免职、撤职等诸种权力的总称。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任免权由宪法和法律赋予,它既是一项国家机关的权力,又是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手段,是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管理国际事务,管理社会化经济文化事业的具体体现。它能够有效地保证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人民负责,按人民的意志办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现,归根到底需要人力来完成。在这一方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能的发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第四,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监督职能,增强其监督实效性。改革开放以来,虽然人大监督的作用在逐渐加强,但仍与宪法的规定、人民的期盼以及时代的发展要求存在差距。因此,当前亟待需要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监督组织建设,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机制。

  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的最高层次监督,应当具有国家性、人民性和绝对权威性。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是人大的重要职责。监督的形式包括执法监督和工作监督两种。前者是指包括人大常委会直接派出检查组赴各地检查执法情况;后者是指围绕改革和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展开监督。监督的手段,通常包括听取工作报告、质询、罢免、检查、批评建议等。在法治国家建设中,对法治实施的监督日益重要,几乎与立法的位置同等。近年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探索和创造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监督形式和做法。这些做法主要有:开展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组织代表评议“一府两院”的工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

  作;对司法机关办理的重大典型案件进行监督;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实行执法责任制的冤案、错案责任追究制;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完善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制度;发出《法律监督书》等。这些监督形式,主要依托评议、法律和财政的方式进行。经常采取和推广的是评议的方式,有会议评议、书面评议,包括了定性评议、量化评议、表彰性评议等等。“评议把对事的监督与对人的监督,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与人大代表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会议期间监督与闭会期间监督结合起来,增强了实效。”人大最有力的监督工具,应该是法律法规,通过立法和执法监督,进行违法和违宪审查。将宪法和法律,置于各方权力之上,利用法律的上下位阶效力和程序来进行法治的监督。这样,一方面可以免于人治的干扰,另一方面,也能将监督的过程制度化和常态化。与此同时,加强人大的监督,还需要进一步规范职权关系,努力破解监督工作难题。坚持依法监督,充分运用法定监督形式。注重形成合力,切实强化监督工作效能。完善运行机制,积极创新监督工作实践。提高能力素质,着力增强监督工作力量。

  如果各级人大把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全面行使到位、把自己工作的力度全面追加到位、把自己履职的效果全面提升到位,我们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就能够早日实现。

  责任编辑何成学

  

篇十二:人大代表在社会治理中如何发挥作用

 [人大政协]浅议人大代表在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作用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是指导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依法治国的实质就是党领导人民,依照宪法和法律,保障和实施人民当家作主的过程,也是各级人大代表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过程。那么,作为人民群众的代言人,如何凸显在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作用,值得我们思考和探索。

  一、夯实人大代表在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则是根本的根本,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得以坚持的坚实保障、得以完善的根本依靠、得以发展的强大动力。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是人民群众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而人大代表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依照宪法和法律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各级人大代表当然也是实施依法治国的主体,而且依法履职也是代表人民实施依法治国的主要途径。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遵循。法治建设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的原则;必须坚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贯穿到依法治国的全过程。二、强化人大代表在依法治国中的监督职能宪法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最基本、最重要的职权就是监督权,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只有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才能确保宪法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和司法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人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真正把权力置于法律制度框架下运行。人大代表作用发挥得如何,势必影响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参与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选择贯彻实施中问题较多、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法律法规进行监督。通过参与执法调研、执法检查、列席听取执法报告等形式,加大宣传、跟踪监督力度,督促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参与对重点工作的监督。选择事关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改革、民生福祉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相关事项进行监督。围绕走访选民中发现的问题和小康建设的短板,提出建议意见。通过人大代表典型引领、率先垂范,全力助推全面建设小康进程。参与对公正司法的监督。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各级人大代表应当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等常规性作用,加强和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等代表联络监督机制,主动介入司法监督工作,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

  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

  三、发挥人大代表在依法治国中的模范带头作用人大代表是一种政治职务,代表本区域内选民的利益和意志。同时,各级人大代表也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一边连着党和政府,一边连着人民群众,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实践者和参与者。全面实施依法治国,需要各级人大代表在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同时,在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等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带头尊法学法。英国著名大法官爱德华・科克说过“法律本身就是一门艺术,只有经过长期学习和实践的人才能获得对它的认知”。作为全民守法的第一步,理应从学法、知法开始。党的四中全会也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于人民的内心拥护的真诚信仰。”在尊学法律的同时,要学习、理解和把握法律背后所蕴含的法治观念、法治精神以及法治文化。各级人大代表身负特殊的政治使命,理应要带头成为社会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积极参与立法。准确把握好立法主旨,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好立法程序,让社会各界了解立法的背景和意义,为代表有序参与立法奠定基础。在立法调研过程中,听取和反映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意见和建议,为法律科学制定和后续实施提供广泛的群众支持。基层人大代表和人大要通过向有立法权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建议意见,让立法内容更接地气。同时,要把参与立法的过程作为法律宣传和普及有益的补充。主动投身普法。在人大作出关于开展普法宣传的决议决定后,主动投身全社会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行政司法人员和广大公民学法、用法、守法,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在法治的轨道上推动各项事业发展。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法治昌明则国泰民安,法治松懈则国乱民怨。法律在于实施,实施在于人民。面对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各级人大代表要做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模范,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崇德向善、尊法守法,充分发挥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主体作用,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履职尽责,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推动依法治国战略向纵深发展。

  

篇十三:人大代表在社会治理中如何发挥作用

 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挥好四个作用

  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在我国的经济、政治与其他方面的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大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这就是人大代表的作用。具体来说,代表的作用主要体现在这样几个方面:

  参加决策的作用。人大依法行使职权,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都需要代表积极地、集体地参加,也只有代表积极地、集体地参加才能得以实现。代表对人大会议上各项议案、报告的审议、表决,直接关系到这些议案、报告的通过与否,关系到决策的后果。人大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反映着人大代表参加决策的能力和程度。

  监督推动的作用。人大通过的法律或者法规和决议、决定,能否得到有效的实施,与人大的监督是分不开的,因而也是与人大代表的共同努力分不开的。代表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也有义务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督促“一府两院”有效地开展工作。“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状况,反映着人大代表监督推动的力度和效果。

  桥梁纽带的作用。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服务于人民,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与人民群众有着天然的、紧密的联系。代表在人大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认真履行代表的职责,一方面体察民情,反映民意,另一方面宣传动员,组织发动,

  做到下情上达、上情下达,可以起到党和国家机关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模范带头的作用。代表要在自己的日常工作和社会活动中,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努力做好代表工作和本职工作,并自觉接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这样,才能执行好代表职务,真正发挥好代表的作用,也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信服和拥护。应当说,人大代表在我国经济与社会生活中发挥的上述作用,是其他任何人都不可替代的。人民代表大会在国家政权体系中处于主导和中心地位,是整个政权体系的基础。人民代表大会重大作用的发挥,依赖于人大代表作用的发挥。

  

推荐访问:人大代表在社会治理中如何发挥作用 人大代表 发挥作用 治理

版权所有:上派范文网 2010-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上派范文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上派范文网 © All Rights Reserved.。沪ICP备1203347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