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司法考试备考经验分享3篇(完整文档)

时间:2022-12-29 11:45:04  来源:网友投稿

司法考试备考的经验分享1  司考复习比的不是速度,最重要的塌实,要静下心来,不要听别人讲他复习了多少多少轮。只要牢固掌握知识点了,即使只复习了一轮又有何妨呢?司法考试备考的经验分享2  现在有许多司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司法考试备考经验分享3篇(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2023年度司法考试备考经验分享3篇(完整文档)

司法考试备考的经验分享1

  司考复习比的不是速度,最重要的塌实,要静下心来,不要听别人讲他复习了多少多少轮。只要牢固掌握知识点了,即使只复习了一轮又有何妨呢?

司法考试备考的经验分享2

  现在有许多司考的模拟题充斥市面、良莠不齐,难分难度更不能和司考相提并论。觉得做完之后并没有提高反而使我没有太多时间研究真题。而真题一定是要仔细研究的!不但要做真题,而且要把重点放在答案分析上,答案分析非常详尽,延展性很强,看了之后会获益不少。

司法考试备考的经验分享3

  有些题大家普遍都做的不好,好多人都觉得题目出的偏难怪,其实我觉得这是因为题目变灵活了。而这也可能就是今后司考命题的趋势。像诸如环境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些和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必然也会结合实际来出题,单纯考试法条的可能性很小,却花了很长时间记忆法条,浪费了时间也磨损了精力,却收效甚微。


司法考试备考的经验分享3篇扩展阅读


司法考试备考的经验分享3篇(扩展1)

——司法考试备考摆脱烦躁的技巧3篇

司法考试备考摆脱烦躁的技巧1

  很多人都会为一年一次的司法考试这样的大考做出努力,希望一次通过。心中有紧张、表现出各种浮躁情绪,实为在所难免。其实考试就如同后羿射箭,如果你患得患失,心念不静,也很容易适得其反。

  专家发现浮躁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逃避考前的紧张,另一个就是安于现状,还有一个比较普遍的原因是盲目,不知道自己能力达到了什么程度,知识掌握了多少,复习太久身心疲惫,同时担心考试能否过关,这种心情纠结在一起很容易产生无端的浮躁。

  这样的学习情绪是可以理解的,但要尽快转变,否则会浪费时间和削弱意志。考试虽然临近,但情绪仍要稳定,切忌浮躁。复习迎考阶段最重要的是把握自己,抓住和利用剩下的这些时间,使自己的成绩再跨上一个台阶。建议考生一定要坚忍不拨,增强自信。

司法考试备考摆脱烦躁的技巧2

  (1)量身定制一个复习计划。

  一个好的复习计划能够为考生明确学习目标和复习的进程,把复杂的复习过程具体化。有了明确计划之后,考生在最后冲刺阶段就更能定下神来,按部就班地完成最后的"复习工作。操作具体就是考生要明确地知道当前的这个小时自己需要做什么、怎么做,把内容目标具体地融入到每一天、每一小时中。适合自己的学习水*和效率,任务不可过重或过轻,而且需要具备一定的灵活性。

  (2)加强营养,荤素搭配,膳食*衡,以补足精力和体力上的消耗,使自己不生病;适当锻炼身体

  (3)要随时看到自己的成绩,进行压密冲刺卷,考前模拟等练习,提前适应紧张的考场环境,让自己多一份镇定。

  (4)生活仍要有规律,包括在学习的过程中进行短时间的放松和适当的文体活动。

  (5)睡眠需要充足,不开夜车,保证脑子好使,记忆清晰。


司法考试备考的经验分享3篇(扩展2)

——司法考试经验3篇

司法考试经验1

  @曼曼:6:00起床然后开始听课件,早上的时候我会听一些记忆性学科的课件,如民诉、刑诉、商法等。一般听两个小时左右。

  8:00我开始洗簌吃早饭,到了8:30,我开始做题,基本一张试卷的时间是在一个半小时到两个小时左右,做完立马对答案,一个回合下来时间在三个小时左右。

  11:30开始我会吃着叫来的外卖看会电视,睡会午觉。

  13:00 开始就听课件或者背讲义,整个下午基本就是不断的重复了。

  17:30吃饭,放松

  18:00开始再进入学习状态,晚上是最最容易集中注意力的时候,所以要加倍努力,看课件、背讲义。

  22:00结束背诵和课件,把历年的卷四题目翻出来,用考试的形式不停的训练。

  23:30洗簌睡觉


司法考试备考的经验分享3篇(扩展3)

——司法考试提高做题速度的方法分享3篇

司法考试提高做题速度的方法分享1

  如何在司考考场上将题做的又快又对?考试时做题速度是大家十分关心的问题,考场上有很多题,都是由于时间来不及,导致丢失大量分数。

  比如没时间做的,因为时间紧做的不全的,或者快速看几眼就做错的,这都是做题速度慢导致的。不仅如此,考试时一旦感觉前面消耗的时间长,整个人会更加紧张,极易影响整个考试。

  有的考生因为时间不够,导致整个考试直接丢分30分左右(全科目),间接的影响更广。分析理解判断都需要消耗时间,并且由于思考的角度及出发点不同,同样的试题消耗的时间不同,有的快有的慢,有同学发现,一旦“想对路了”,做题速度非常的快,一旦某一步卡住了,哪怕答案呼之欲出,却始终答不出来。

  那么,如何在考场上将题做的又快又对,是学生亟需掌握的要点。然而同学们发现,做题速度一旦加快,准确率却下降了。而准确率上升后,时间往往来不及。做题速度这个问题,很多同学想通过大量做题加以提高,但是结果往往还不能尽如人意。我们要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提速似乎是必由之路!

  给诸位简单分析一下做题速度慢的成因,并结合这些成因给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学生们解决这一部分问题。

司法考试提高做题速度的方法分享2

  1、题目不熟练造成对题目不熟的原因大概有这么三个:对知识点本身不熟悉、解题思路不熟悉(思维不熟)分析能力不足。感觉法律教育网司考网校VIP保过班的诸位老师,不但法学功底深厚,对解题的思路也颇有见地,讲课过程中还注意引导学生进行分析、推导,着实让我受益匪浅!

  2、能力不足写字速度慢、阅读速度慢、接受信息能力不足(即不了解题目表述)。

  3、性格原因马虎、粗心都可以归结于急躁,很多同学读题时,快速读完却不了解其表达内容,或者是还没读完就开始写答案了,往往要反复回头,浪费时间。或者干脆做错。

  4、做题习惯很多同学拿到题闷头就做,事先考虑都不考虑,发现做错了才回头看。也有的同学看到题目不认识,就犹豫要不要先做,导致不知不觉的浪费时间。


司法考试备考的经验分享3篇(扩展4)

——司法考试心得体会5篇

司法考试心得体会1

  北京林业大学两名大四学生刘某和李某通过了去年的司法考试,他俩总结出成功过关有六条经验。

  第一招?天天按计划复习。

  刘某和李某两人的备考时间只有3个月,即从去年6月至9月。“之前一直准备?考研?,司法考试放在读研期间再考。”刘某说,对大一、大二时学的知识,需要强化记忆,有的知识只是当时了解,临考前需深入掌握。两人都制订了详细的学习计划,每天复习哪部分,需用几天复习完,都严格按计划来。“因为时间有限,而考试内容又很多,有一天偷懒放松,就可能影响整个复习进度。”李某则认为,一个人每天的兴奋点不同,要利用好这一点做好复习计划,比如有的考生下午比较兴奋,用于复习知识比较好,上午效率不高,索性用来做题。

  第二招?全面复习扫除盲点。

  全面复习是扫除知识盲点的有效方法,“没有经过全面复习,知识大厦就好比建在沙滩上,是不牢固的。”李某认为,全面复习过程中,考生要特别重视法学理论的掌握,尤其是卷四,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对答题帮助很大。在校生虽然一直在学习法律知识,但不少人属于“跟着”老师学,“被动”地接受老师传授知识,主动学习有所欠缺。考生复习过程中,就要变被动为主动,对不感兴趣的知识点以及枯燥的法学理论知识,尤其要主动学好。

  第三招?学习欲望要强烈。“无论是否参加辅导班,能否考过的关键是自己的学习欲望和信心。”对参加了辅导班的刘某和李某来说,一个月的上课经历至今让他们不堪回首:每天早上7点从学校出发,颠簸一个小时后到达上课地点,下午赶回学校已是晚上7点了,非常疲劳。辅导班收费多在数千乃至上万元,对学生而言是一笔不菲的开支,而大多数复习资料网上也能免费下载。刘某认为数千元的课程也并不是都有用,比如法条讲解等内容,感觉自己复习效果更好。

  第四招?历年考题认真做。

  通过做历年考题,可以找到答题感觉,还可查验自己的复习弱项和盲区,在考试前有针对性地弥补。尤其是近三年的考题,考生如果时间允许一定要多做几遍。有的考生通过辅导机构或网络,获得一些模拟练习题,要慎重使用。这些模拟题多由辅导机构组织编写,与考题在质量上有一定差距,考生只可做参考。考试用书

  第五招?复习资料有选择。 司法考试的复习资料很多,除指定复习教材外,一些辅导机构还会组织编写,比如内容精编、法条释义、新增知识点解析等。面对林林总总的复习资料,考生要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刘某说,他复习时,14种海上保险的条款怎么也记不住,他买的一本内容精编辅导书将其归纳成两句顺口溜,他马上就记住了,但感觉买的一本法条释义却用处不大。因为小法条太多,很多法条都记不住,即使记住的法条也不一定要考,后来按自己的思路复习,效果反而更好。

  第六招?试卷结构要熟悉。

  刘某认为,熟悉试卷结构,主要是为了把答题思路调整好。比如,民诉、刑诉、行政诉讼里关于时间(或期限)的内容很多,也特别容易混淆。了解试卷结构,包括主要考核内容及大致的题量,答题思路就比较清晰,也节省时间。考生还可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安排复习,比如有的考生记忆力较强,可强化卷一的复习以提升成绩。卷四是主观题,考生不必有畏难情绪,可通过一些专项训练,熟悉答题思路和模式。

司法考试心得体会2

  国家司法考试号称为天下第一难考,许多人为此付出了很多艰辛和汗水,可却没能如愿以偿。本人在XX年以402分通过司法考试,为此谈谈自己学习的体会,供广大朋友借鉴。

  首先,正确认识司考,保持良好心态。司法考试号称天下第一难考,过关率仅占参考人数的10%左右,但同时也可以说是最容易的考试,因为它没有像高考一样有录取名额的限制,只要过360分即可,所以也可以说是最容易的考试。做为考生来说,想要参加考试,就要不怕难,保持良好的心态,树立必胜的信念。尤其是在考场当中,显得更为重要。我想,把它当成是一次学习的结业考试,就会减轻压力,轻松面对。

  其次,制定学习,保证学习时间。做任何一件事情,都要有,有目标,有措施,有具体的行动。参加司法考试也是一样,想考就要下定决心把考试一次通过,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把每一天学习的进度,内容做一个详细的安排,并且要保证学习时间,做到按时完成当天的学习任务,持之以恒。

  第三,把握学习重点,坚持学练结合。对于司法考试而言,明确学习的重点,是至关重要的。重点永远是司法考试的高频点,是重中之重。这也是所有辅导老师反复强调的。司法考试的重点就是历年来司法考试真题涉及到的知识点和大纲新增知识点。要把历年真题反复做,反复练,扩展思维,至少要做三到五遍。新增知识点必须做为重点来学,最好的办法是从提前一年开始关心新出台的必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做到出台一部法律,就学习一部法律,养成良好习惯。

  第四,注意劳役结合,讲究学习效率。学习是一项脑力劳动,它与体力劳动一样,人的大脑也需要休息。学累了,也强迫自己学习,造成头晕脑胀,大脑得不到休息,会适得其反,其结果是越学越差。相反,坚持劳役结合,在学习时使大脑处于良好清醒的状态,在休息时适当参加一些体育活动,使大脑完全处于休息状态,一定能保证学习的扎实,记忆的也扎实。在整个司法考试学习阶段,从四月初考试大纲出来到考试,大约五个多月时间,每天时间能保证在每8到10个小时的有效学习,每学一个小时休息十分钟,劳役结合,完全可以通过考试。

  第五,选好辅导资料,重在举一反三。除了辅导用书和法律法规汇编外,还要选择良好的学习辅导资料或参加一个好的辅导班。当前司法考试的辅导资料种类繁多,辅导班众多,各式各样。本人比较看好的辅导资料是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司法考试重点难点疑点精解丛书》,重点突出,学练结合,函盖近五年的历年真题及其讲解,并有大量摸拟习题和配有解析。同时要有一本法律法规汇编,最好是司法部指定的,里面没有标明重点法条,有助于你自己标注重点。在学习当中要做到举一反三,通过一道习题,要把相关的知识点都弄懂弄通,从而达到做少量的习题学会一堆知识点。

  第六,选择,夯实基础知识。一个良好的,会极大的促进学习成果。要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就等于走向成功的一半。通过不断的学习,把基础知识夯实,才能做到游刃有余。我的学习方法:一是用二到三个月时间阅读教材自学的基础上,坚持做历年真题的同时查看涉及到的相关法条,并做出重点标记(主要标明年份,那年考了标明那一年,出现一次标一次),从中你可以看出那些法条是重中之重了,进而你可以确定重点学习内容了;二是对易混难记分卷一、卷二、卷三做笔记,这样能做到有利于复习,发现自己薄弱的科目;三是做客观题时,坚持做每一道题时,先看题干,不看选项,看完题干,看能否从题干中看出问题来,答案是什么,然后再看选项有无与自己的答案一致,再看本题的解析。这样做既可以增强记忆,又等于做了大量的卷四简答题,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四是进入冲刺阶段以后,也就是离考试还一个月时间,要对所学的知识进行系统梳理,要逐步减少学习的重点,相反,记忆扎实的知识要逐步增多,需要记忆的东西越来越少,这样才能做到考试胸有成竹;五是做三到五套高质量的模拟试题,从中找出自己的不足,进而加强学习。

  以上是本人在学习参加司法考试过程中的一点经验,仅供广大朋友们借鉴,此衷心祝愿诸君捷报频传!

司法考试心得体会3

  几年前,我被调入铁西区*(现殷都区*)。从此,我被一种浓浓的法律氛围包围着、感染着,耳濡目染让自己深深地喜欢上了法律这个专业。20xx年我凭着一种冲动参加了首届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但未通过,20xx年通过三个月的备考,又以十几分之差败北;20xx年我认真总结失败的原因,狠下功夫,我终以402分的成绩顺利通过。这其中有失败后的沮丧,也有成功后的喜悦。现将自己作为一名非法律本科考生备考司法考试的感想写出来,与各位有志报考的同仁交流磋商,以此共勉。

  一、摆正心态,挑战自我,迈出坚实的第一步。

  参加司法考试必须有一个良好的心态。要摆正心态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是要弄清为何参加考试。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考试目的,但有一点是必须的,就是你报考的目的一定要能给你足够的动力。司法考试被称为*第一考,离开了对它的追求和对法律事业的热爱,就不可能在考试中取胜。爱因斯坦有句名言:“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歌德也说过:“哪里没有兴趣,哪里就没有记忆”。自己报考就是单纯地因为喜欢法律这个专业。如果不是有考试的压力,你不会感觉到学习它是一件枯燥的事。相反,通过分析现实生活中的一个个小案例,会让你对它产生浓厚的兴趣。

  其次是不能有“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常听一些人说:“这次就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而备考的”。这种心态实不可取。自己第一次参加司法考试时也是这种心态,由于没有认真复习,以至于到考前还不知道商法、经济法为何物。司法考试备考到最后是一件非常枯燥乏味的事,尽管你可能通不过,但是你也必须百倍的付出,去理解那一个个抽象的专业术语,记熟一条条枯燥的条文。对于司法考试,实践证明:付出了你不一定能通过,不付出是绝对通不过的。

  再次是不要被失败挫折吓倒。在参加司法考试的人员中,第一次就能顺利通过的人占极少数,大多数考生都是经过几年的奋战才成功的。屡试不第,难免会产生一些消极的情绪,这对备战司法考试来说是一个致命的弱点。而且在复习的过程中会莫名其妙地出现低潮期,你会厌倦复习,甚至见到书就头脑发胀。这是很正常的,每个人在高强度的复习过程中都会有这种情况。这时要坚持下去,要相信,每一点的付出都会让你有所收获,至少你的知识在不断地积累,这种优势最终会在考场上体现出来。

  二、精选教材,适应自我,稳健地走好第二步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无论是一个从未系统学习过法律的人还是法律实践经验丰富的人,对于临场考试前的复习阶段,选择适合自己的复习用书相当重要。因为它能让你的学习进度和效率得到有效地保证。

  目前社会上提供给考生的司法考试用书大体有四类。一是教材类用书,主要是根据司法部公布的考试大纲编写而成;二是辅导类用书,主要是围绕教材类用书的内容所作的辅导讲义等,而且这类用书编写量呈逐年增多的趋势;三是习题类用书,这类书主要是根据考试大纲和教材内容设计的习题集或者是对历年考试真题的解析与点评;四是司法考试方法类用书。

  我认为前三种对于非法律本科考生来说都应必备,但要注意精选切不可贪多。辅导用书在编写上体现了一部法律的体系性,大多数考前培训班开的第一个班是基础辅导班,主要是针对法学基础薄弱或没有法学基础的学员而设计的,听这些课或参加面授,他们多按辅导用书的编写体系对学员进行一个系统的辅导,所以听课时有这样一套辅导用书是必要的。辅导用书不用每年都买,今年通不过,明年还可以继续用。至于每年新增的考试内容,在一些网站上会有一些名师帮你总结好,到时留意这些新增内容,做到心中有数就行了。在选择第二类用书时,我认为要多做比较,也可以征求司法考试过来人的意见,听他们谈用后的体会再进行选择。对于习题类用书笔者建议大家选择一些真题解析,而不要盲目地选用通常所说的“白皮书”,因为这种书每年都有不少错误,会对大家产生误导。虽然一些资深老师编写的真题解析也有一些确有争议的题目,每个老师给的答案不尽相同,但是每道题后均有相当详细的讲解,还把相关法条给你列出来,不但告诉你“是什么”,重要的是让你明白“为什么”,举一反三,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对于第三类用书建议大家在备考后期使用,通过对历年真题的演练,把握出题者的思路,发现自己复习中的盲点,查漏补缺,有的放矢,指导你下一阶段有针对性的复习。

  三、方法灵活,把握自我,自信地跨出第三步

  一是辅导老师不可缺。自己作为一名非法律本科考生,刚开始复习时确是一片茫然,不知该从何入手进行突破性复习。在20xx年备考时,自己就留意报纸、网站上的各种培训班的广告,从中选择一种适合自己的一个培训班。因为大多数培训班多需到外地听课,费用较高,自己就选择了一套中法网开发的磁带和光盘。一来几百元的价钱能够接受,二来光盘和磁带你可以反复听,不像是参加面授那样,一些比较模糊的知识点或重点难点不能反复听。正是参加了这样一个特殊的培训班,逐渐地培养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和逻辑思维能力以及对整个法律体系的掌握。我们还可以选择那些举办多年的辅导班,他们长期研究律师资格考试和司法考试,甚至有资深老师组成研究司法考试的团队,掌握了很多考生个人无法获得的资源,对考试针对性很强。

  二是学习计划不可少。学习计划首先要适合自己。备考司法考试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建议准备参加考试的人员,应把汲取知识的重点放在*时,尤其是刑法、民法、行政法和三大诉讼法,这不仅仅是因为这几部法是司法考试中的“大户”,而且因为它们在法律实践过程中内容太丰富了,出题往往有一定难度和深度,不是单纯地靠一些考前强化记忆、死记硬背就能拿到高分的,即便是天天接触的刑法,较多的考生未必能获得一个令自己满意的成绩。

  三是教材精华不可无。华罗庚说过:“书要从薄读到厚,还要能从厚读到薄”。所谓读厚,即是从头到尾,从少读到多,从粗读到细,而所谓读薄,则无非是归纳、总结,取其精华。对于司法考试来说,我认为更主要的是练就“读薄的功夫”。

  四是法条重要性不能疑。司法考试中,对法条的掌握的重要性勿庸置疑,特别是三大诉讼法与民法、经济法、商法这一部分。我认为有了扎实的基础后,便可将复习的重点从辅导用书转至法条上。我在20xx年备考时,把20xx年的辅导用书通读了一遍后,买回了一本《重点法条解读》仔细研读,在考试前一个多月又买回一本20xx年出版的《法律法规汇编》,对条文又通读了一遍,并在上面用红笔把需下一步重点掌握的东西勾圈出来。到考试前翻阅时,基本上就是这两本书了。像那么厚的一本法条书,不消几天便可有重点地看上一遍,提高了记忆效率,节省了精力时间。

  以上所谈,不敢说是成功经验,仅仅是自己的一点体会。但我确实感受到参加司法考试,只要你认真投入过,无论是否通过,都绝对是人生中一段相当难忘的经历,它能让你重新找回一种学习的感觉和兴趣,“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愿更多的同事能顺利通过司法考试,实现自己的理想。

司法考试心得体会4

  一、复习之前要认真思考

  1、本科的基础怎么样;2、学习能力,随便给你一本书,你能几天完全掌握;3、刻苦学习了么;4、复习水*发挥到什么程度;5、及时掌握司考动向(例如新法出台、热点现象、非重点舍弃,报班的价值在这比较能体现);6、统筹计划安排否,客观上是否具有可行性;严格执行否(只要用一天学习的效果与效率就可以校正这个最适合自己的安排计划)。

  二、制定详细的计划

  大三12月份起,我开始打算考司法考试,上法律教育网看帖,大量浏览关于司法考试的相关信息,从前人的经验出,汲取哪些是自己能用的,适合的;哪些书籍是推荐率比较高的。小学时可能大家都学过一篇语文课文,讲的是小羊过河。

  小羊问妈妈:“这河水深不深呀我能过去么

  它妈妈回答:“你去问问别人吧。”

  小羊找到了小松鼠,问了同样的问题,小松鼠说:“千万别去啊,水深的很!我上次想过去,差点被淹死。

  小羊有些胆怯,恰好这时老牛走了过来,于是小羊又把问题向他重复了一遍,老牛说:“这水很浅呀,我每次过河,水还不到我膝呢!

  小羊只好又去找妈妈寻求帮助,它妈妈说:“你自己亲自试试吧。”

  小羊于是亲自下水走了走,不深不浅,水面正好到身子的地方。

  所以,读别人的帖子就会存在这样一个问题,读的少吧,你可能会对考研认识不清晰;读多了吧,又没那么多时间,也容易看花了眼无所适从。

  我个人总结,最初的阅读摄取以下几部分:

  1)时间与复习分量的分配;

  2)书籍与辅导班的选择;

  3)对司考的总体认识与自身情况的客观分析。

  三、复习教材的选取

  (1)三大本指定教材即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

  俗称的“指定教材”,共三本,按照司法考试前三卷的考试内容进行编排。原为司法部组织编写的司考官方教材。后在《行政许可法》颁布之后,取消了“指定教材”的称谓,但是,作为司法部组织编写的唯一司考专用教材,其“指定教材”的地位仍然是毋庸质疑的。因此,作为考生,也应当对其有足够的重视。当某些教材或者复习资料对某个观点存在争议时,我们应当以辅导用书的观点为准。当然,三大本中的内容是相当丰富的,不少内容似乎对于司法考试的作用并不是很大,我们在复习时也应当视具体情况而定。

  (2)历年真题

  对于司法考试而言,历年真题的作用是相当突出的,我们必须对它要有足够的认识善待真题。应该说,历年真题是司法考试的精华所在,它将司法考试范围内的知识点以题目的形式展现出来,这也是命题专家智慧的结晶。

  如何用好真题是关键问题。曾经有位考生仅通过看重点法条和做真题通过了司考,由此可见一斑。我认为,最重要的一点是,对于真题必须反复的做,并且要不仅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要能够真正搞懂每一道真题,而并非单纯的记住答案。在制订复习计划的时候,应当把真题练习单独列出来,穿插在每一轮的复习过程中。我的建议是,真题至少做两到三次。希望每次都会有不同的收获,每次对题目的内涵都能够有更深刻的认识视频音频资料。

  互联网给我们的学习带来了许多的便利,也方便了我们的交流。目前,网上有不少专门针对司法考试的网站和论坛,很多考生都会将自己学习的体会和经验发表于此,像法律教育网就有很多不错资料,此外,也会有名师视频课程都可以找到,应该说,这些资料的作用还是很大的,有时能给大家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

  四、学习方法很重要

  1、民法、刑法前期要放在重点,因为理论性较强,需要彻底掌握;

  2、越到后期越要重视第一卷的内容;

  3、大量研究真题;(分析出题规律以及知识点,考题陷阱,站在出题人的角度来想问题)考试时越是和往年例题一样的题,越有陷阱,答案往往和你看过的真题答案不一样;

  4、司考注重思考结果,所以要练习分析速速,思维要敏捷;

  5、第一遍要全面看,挑出重点;第二遍要重点看,反复记忆;

  6、真题题目来自哪些章节,哪里分多,哪里分少,知识点考察几遍;

  7、不要每天学一点,一科学一点,要2、3科集中学完,再复习下几科,并且温习前几科,例如:半个月打算完成民法、行政法、刑诉法;那么一个星期打算看完多少章,一天打算看几页,这么按排。

  五、几点嘱托

  1、真题要做,还要练习答题规律,例如选对选错,认真审题;

  2、要刻苦,不要押宝;

  3、心要静;

  4、紧张感与压力要有;

  5、不要以难吓唬自己,也不要太不以为是;

  6、不要熬夜、不要生病,病不起!

  7、不在乎你看了多少,你记住多少。

司法考试心得体会5

  一是考试中答题时间安排不合理,在其它题目上耗时过多,以至有可能会答的题目根本没有时间作答。

  二是在司法考试中复习不够充分全面,这道题正好出到了自己复习的“盲点”,看完题后,脑子一片空白,找不到分析案情的切入点,根本不知如何作答。

  三是弄清楚了题干中所交代的各种法律关系,但对相关考点把握不够准确,受到题目里故意设置的干扰信息的迷惑,误入歧途而失分。

  四是看懂了题目,但*时实战训练不够,没有养成解析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的正确思路,掌握正确的做题方法,下笔写起来,罗哩罗嗦,眉毛胡子一把抓,写得很多,却不得要领。犯了通常所说的“答不到点子上”的错误,费力又不讨好。

  五是没有仔细、全面、连贯的审题,便仓促下笔作答,但很快发现自己的观点前后矛盾,于是再返回来重新分析题目,否定前面的答案,这样一来,不光浪费有限的答题时间,而且导致试卷答题次序颠倒,箭头乱飞,涂改严重,卷面效果一塌糊涂。阅卷老师需很费力地才能找到你答题的得分点,卷面分数因此而受到影响。

  六是题目都回答了,但没有掌握基本的做题技巧,答题因标注不明而失分。比如,一道案例分析题总共包含六个小问题,正确的答法是按照顺序依次作答,并且清清楚楚地标明第一个小问题答案在哪,第二个小问题答案在哪,第三个……第六个。而有些考生在作答时除了标明第一个小问题外,对剩余问题不做任何标注,连在一起作答或做出的标注极不明显,两个问题之间去间隔无空行,给阅卷老师阅卷工作带来麻烦,有时会直接影响分数。


司法考试备考的经验分享3篇(扩展5)

——司法考试科目解读篇3篇

司法考试科目解读篇1

  【学科特点】

  近年来我国的刑法学界可谓“百家争鸣”,不同的学术观点交锋激烈,这就使得司考中的刑法试题具有很强的开放性!

  【核心考点】

  刑法的解释

  刑法的适用范围

  构成要件要素及其分类

  不作为犯罪

  因果关系

  责任能力

  单位犯罪

  主观罪过

  事实认识错误

  正当防卫及被害人承诺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共同犯罪

  罪数论

  盗窃罪、抢劫罪、诈骗罪、抢夺罪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利犯罪

  信用卡诈骗罪

  贪罪、贿罪等

司法考试科目解读篇2

  【学科特点】

  刑诉和民诉有一个共同之处,就是不要求考生对知识点有很深的理解,但是要求考生记忆要准确!

  【核心考点】

  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事由

  级别管辖的变通

  辩护人的权利

  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证据规则

  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须遵循的义务

  补充侦查的种类

  判决、裁定与决定的区别

  二审中的重要原则

  死刑立即执行的复核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

  不起诉的种类

  申诉与上诉的区别

  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等

司法考试科目解读篇3

  【学科特点】

  商经知由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三部分组成,其中商法所占比重最大,并且,除了商法中涉及一点理论知识外,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全部都是考查考生对重点法条的记忆情况。对于经济法,其会重点考查对新修改法律的掌握,比如《环境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知识产权法分值比较稳定,重点很突出。

  【核心考点】

  法人人格否认

  发起人

  股东出资瑕疵责任

  名义股东、冒名股东

  股份回购请求权

  公司僵局的解决途径

  合伙事务的执行

  破产程序中对债务人财产的保护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清偿

  保险利益原则

  汇票的追索权

  劳动合同的解除

  经营者集中

  消费者的权利

  著作权的法定许可、合理使用

  专利实施许可权等


司法考试备考的经验分享3篇(扩展6)

——司法考试破解记忆的难题技巧3篇

司法考试破解记忆的难题技巧1

  遗忘规律是先快后慢,因此,复习频率应是先密后疏,并尽量缩短复习周期,以防战线太长,看了后边忘了前边。

司法考试破解记忆的难题技巧2

  适时变换复习内容,如两个部门法之间切换复习,或者上午看书,下午做题。

司法考试破解记忆的难题技巧3

  学习之中难免要碰上难题,有时可能是对法条把握不准、理解不透造成的,这就要和别人多交流,互相探讨,向名师求教。不要孤立地复习,苦背法条,貌似清净,实则闭门造车,会将许多疑问带至考场。和其他参加司法考试的考生一起复习,既可以相互提高,又可以相互鼓励,这也不失为复习的良方。当初在朋友的推荐下,通过qq800086007报了独角兽司考网校的VIP协议班,不仅授课老师讲得给力,辅导老师的解惑答疑也非常及时而专业,确实让我受益颇多。大家不妨联系一下学学看吧!


司法考试备考的经验分享3篇(扩展7)

——司法考试复习计划分享3篇

司法考试复习计划分享1

  第一轮复习主要应以教材为主。在此轮复习中,考生应该重点注意对教材的把握,特别是对于宪法、法理、法制史、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行政法、民法这种对理论有一定依赖性的科目,一定要紧扣教材,把握教材中的重点和难点。当初有幸得到朋友的指点,报了独角兽司考网校VIP协议班,老师们细致全面、深入浅出的讲解,对于考试脉络和走向的准确把握,无不让我受益匪浅。大家不妨联系一下听听看吧!

  第二轮复习应主要学习重点法条,特别是要注意历年考试中所考的重点及难点,争取做到心中有数。备考的过程一般分为阅读、理解、记忆、掌握、运用几个步骤。无论是对有一定法学基础的考生,还是对非法律专业的考生来说,阅读这一环节都是必经的一步。但把700多万字的复习资料仅仅通读一遍,也需要很长的时间,所以在阅读中抓重点部门法和抓部门法中的重点法条是很重要的。拿到辅导用书后,考生应首先从民法和刑法入手,这两门学科是各部门法中发育最完善的,同时也是司法考试的重中之重,需要下相当大的功夫才能掌握其内容并灵活运用,尤其民法学,是商法、经济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等学科的基础,掌握好民法对备考有提纲挈领的`作用。因此,对于民法、刑法的重点法条,考生应该重点记忆。独角兽司考网校的老师针对重点难点,深入把握考试命脉,真是司考界的“大拿”啊!记得那时候,我特别喜欢听独角兽司考网校老师的课,把网校的所有视频都看了一遍,有些老师讲课速度快,但是,我在看老师的视频时,都有同步字幕,帮我省了不少时间,学习效率也提高了。


司法考试备考的经验分享3篇(扩展8)

——国家司法考试《民法》考点3篇

国家司法考试《民法》考点1

  (质押合同+交付)

  (1)订立书面合同

  (2)交付标的物

  A.交付是质权的成立要件。

  不交付标的物的质权不成立,但是不影响质押合同的效力。

  【重点法条】:《担保法解释》第88条:出质人以间接占有的财产出质的,质押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占有人时视为移交。占有人收到出质通知后,仍接受出质人的指示处分出质财产的,该行为无效。

  B.交付包括现实交付、指示交付和简易交付,但不包括占有改定。

  C.质权人曾经占有质物又返还给出质人的,质权不得对抗第三人

  【重点法条】:《担保法解释》第87条: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质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返还质物。

  D.交付的标的物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的为准。

国家司法考试《民法》考点2

  (1)对质权人的效力

  A.质权人的权利

  a、占有质物,质权人有权在债权受清偿前占有质物。

  b、收取孳息

  c、转质

  【重点法条】:《担保法解释》第94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注意:承诺转质――转质不允许增加出质人的质物上的负担)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无效。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d、处分质物并就其价金优先受偿

  e、费用支付请求权

  有请求出质人支付保管标的物之费用的权利

  f、保全质权的权利

  【重点法条】:《担保法》第70条:质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物,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B.质权人的义务

  a、保管标的物

  b、返还质物的义务——质权消灭时

  【重点法条】:《担保法》第71条: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

  (2)对出质人的效力

  A.出质人的权利

  a、出质人在质权人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毁损灭失时,有权质权人承担民事责任。

  b、质权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权而返还质物。将质物提存的,质物提存费用由质权人负担;出质人提前清偿债权的,应当扣除未到期部分的利息。

  c、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出质人有权要求质权人返还质物。

  B.出质人的义务

  【重点法条】:《担保解释》第84条:出质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权但合法占有的动产出质的,不知出质人无处分权的质权人行使质权后,因此给动产所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汽车也可以善意取得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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