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网络监管工作总结4篇【完整版】

时间:2023-07-06 16:00:08  来源:网友投稿

网络监管工作总结第1篇加快网络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网络监管信息化平台。总局指导各地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试点推广网络经营主体电子标识,优化网络监管平台功能,进一步加强网络市场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网络监管工作总结4篇,供大家参考。

网络监管工作总结4篇

网络监管工作总结 第1篇

加快网络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

建立网络监管信息化平台。总局指导各地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试点推广网络经营主体电子标识,优化网络监管平台功能,进一步加强网络市场监管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大数据应用。截至20xx年xx月,全国已经建成28个省级网监平台(广西、西藏、宁夏正在建设当中),还有23个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和地市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分别建立了网监平台。

提高网络市场监管取证能力。20xx年,总局网络市场监控中心、电子数据证据取证实验室正式投入运行,同时指导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技术手段,不断完善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基础设施,推进电子数据取证试验室(中心)建设。山西省工商局建成省级电子数据取证实验室,基本满足了日常监管中的电子数据证据的固化和提取,有力地推进了电子证据取证分析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为网监工作进度较快、主体数量较多的8个盟市配备了电子数据取证设备,同时不断完善自主研发的内蒙古工商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系统。山东省工商局积极争取省财政资金支持,为省局和全省17个市局全部建成电子数据取证分析实验室,为相关案件查办提供了重要支持。山东省青岛市工商局于20xx年底前完成了第一期、第二期电子数据取证分析实验室建设,并正式投入使用。河南省商丘市工商局在全省率先引入网页证据保全第三方公证,为打破查处网络交易违法行为取证困境作出了有益尝试。

促进网络市场健康发展

依托商事制度改革,降低网络创业门槛。20xx年,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着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实现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

加强对网络经营者的指导和扶持。黑龙江省工商局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支持下,积极引导企业用注册商标、企业名称、特色产品名称申请“.中国”“.公司”“.网络”中文域名,形成商标、商号、品名与互联网域名的关联保护。上海市工商局积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工作,探索跨境电商配套性、创新性的工作模式和办法,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和跨境电商平台建设,推动社区生活电子商务应用,支持网络购物企业走进社区,支持建设集成家政、维修、废旧回收、社区咨询等的第三方服务平台,探索社区电商服务新模式。

加强网络市场监管队伍建设

逐步健全网络市场监管机构。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以机构改革为契机,不断完善网络监管机构,强化监管力量,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进一步规范网络市场秩序。20xx年8月,经中央编办批准,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加挂“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司”牌子,下设3个处负责网络监管相关工作。截至20xx年xx月,北京、天津、辽宁、海南、重庆、贵州、陕西、大连、沈阳、长春、哈尔滨、杭州、青岛、武汉、深圳、广州、成都等17个地方局设立了专职网监机构;上海、江苏、四川、云南4地在市场处加挂网监处牌子;其他省(区、市)局一般由市场监管机构承担网络监管职责。部分地市州和县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也单独设立了网监机构,并在工商、市场监管所确定专人负责网络市场监管工作。

组织网络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培训。总局面向副省级以上工商局网监机构负责同志在行政学院举办了网络市场监管业务培训班,培训学员58名。在山东省淄博市召开了全国工商系统网络市场监管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广地方执法办案经验做法。

大力推动网络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推动网络市场经营主体亮照。《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了网络市场主体公开营业执照信息的义务,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探索网络交易监管新路径,试点推行电子链接标识,引导涉网经营主体完成身份认证,同时不断扩大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从源头上实现准入可控,夯实信用体系建设基础。

深入开展可信交易环境建设。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由工商总局牵头组织电子商务诚信交易服务试点项目。在前期试点基础上,总局印发了《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建设标准规范指引》,形成了以重庆、深圳、哈尔滨、郑州、福州5个电子商务诚信交易服务试点城市和河南、湖南、江苏、山东、四川5个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建设试点省份为依托的试点工作格局。同时,与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同意东莞市等30个城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通知》,指导开展第二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下一步工作重点:

加快法制建设

一是继续积极参与全国人大电子商务立法相关工作,推动构建完善以《电子商务法》为核心,包括网络市场主体管理、网络市场监管机制、退出机制、各方权利义务等方面的完备的法律体系,为监管工作提供充分的依据和支撑,进一步健全网络市场的规制体系。

二是加快制定出台《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网络交易失信惩戒办法》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尽快研究制定网络交易案件移送办理机制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对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网络市场监管提供法制保障,进一步落实“宽进”之后的“严管”。

健全信用体系

信用体系缺失是制约网络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瓶颈之一,建立和维护良好的网络市场秩序,必须紧紧抓住信用监管这个核心和关键。下一步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网监机构应当紧密结合总局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建设,加速推进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项目试点,指导相关行业组织开展网商诚信测评、网络经营主体失信管控等行业自律工作。同时要加强宣传,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引导网络经营主体主动参与信用体系建设,自觉守法诚信经营。

提升信息化支撑能力

一是在实际运用中不断完善网监信息化平台,逐步实现网络监管大数据运用,同时加强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对接,进一步夯实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基础。

二是完善主体数据库,强化与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信息共享,摸清网络经营主体数量。加强部门联动,及时录入、公示网络经营者成立、变更、违法情况等信用信息。

三是加强对各地网监平台建设的指导力度,逐步实现总局平台与各地平台、各地平台之间的全面对接,破解网络市场监管中跨区域协作监管的难题。建设全国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监管系统。

进一步加强监管力量

一是以机构改革为契机,结合各地工作实际,合理调配人员,保障和充实网络市场监管队伍。

二是加大人才库建设力度,加强政策研究和形势分析,加强前瞻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研究,提升对网络市场发展趋势的综合研判能力。

三是加强人员培训,重点围绕法律法规运用和电子取证、网监平台应用等技术应用加强培训,不断提升网络市场监管的依法行政能力、信息化应用能力、综合研判能力、队伍工作能力,迎难而上,敢于担当,依法履行好肩负的监管职责。

网络监管工作总结 第2篇

根据省局的部署要求,我局精心组织,积极探索,按照“先易后难、重点突破、逐步规范、促进发展”的原则,以建立网络商品经济户口为切入点,多措并举,积极探索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的新方法、新经验,扎实推进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保障,夯实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基础工作

(一)明确责任,强化组织保障。20XX年网络市场监管是全省市场监管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紧跟省局的部署,把这项工作列为市场监管的重点,精心组织,严密部署根据有关法律这法规和省市局的部署要求,制定了《嘉峪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行为实施方案》,将网络市场监管列入全局的重点工作之一。成立了由主管局长任组长,市场监管科牵头,其他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网络市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科,具体负责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为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健全领导组织架构。

(二)强化督导,抓好落实。为确保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工作的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加强了对推进网络市场监管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开展检查。对工作进展快,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对重视不够,工作进展明显落后的予以通报批评,以确保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有序进行。

二、积极探索,多措并举,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秩序

(一)深入调查摸底,完善网络经济户口。根据辖区企业经济户口的信息数据,通过日常巡查等多种途径,对辖区市场主体从事网络商品经营和网络服务经营主体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强网络经济户口建档,夯实监管基础。通过走访联通、电信、移动等网络运营商,获取更多的网络主体数据,进行搜索审查后建档。截至目前,已经建立网络经济户口平台1个,网店66个。

(二)加强网络市场巡查,维护网络市场竞争秩序。我们充分发挥日常巡查的作用,深入开展网络市场巡查。将网络市场主体纳入日常巡查监管,建立网上巡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对网络经营主体进行全面巡查,检查其是否利用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禁商品,是否利用网站进行扩大经营范围、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开展网上巡查90余次,实地检查网站2个,查处无照经营网站案件1起,超经营范围1起,罚款6000元。

三、下一阶段工作打算

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监管是一项艰巨而重要的任务,下一步,我们将紧跟省局的部署,学习借鉴兄弟局的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继续积极探索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切实维护好网络市场秩序,努力促进我市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一)加强业务培训学习,提升网络市场监管能力。继续加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管业务培训学习,建立健全网络市场的“经济户口”档案。各分局要认真分析网络市场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探讨有效的监管方法,确保网络市场监管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继续完善更新经济户口建档工作,及时更新录入情况。利用日常巡查,网上巡查搜集更多的企业网络数据,在日常巡查监管中,对于新发现的网络经营主体,做到随时发现,随时录入,及时更新,以使网络经济户口建档工作更加全面。

(三)继续加强网上巡查,加大网络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结合辖区实际,加大网络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深入开展网络市场日常巡查,认真做好记录,建立网上巡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网络交易监管机制,密切监测发现网络违法案件线索,及时督促整改和查处。

网络监管工作总结 第3篇

6月中旬,市工商局对各县(市、区)工商局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并根据各县(市、区)局在市局召开的网监工作推进会上的情况汇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今年以来的主要成效

(一)观念认识有新提高

今年以来,各县(市、区)局对网监工作的重要性有新的认识,把网监工作列入了工作日程,逐步将网络市场监管与实体市场监管同步推进,网监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二)基础工作扎实推进

1.网络主体基本摸清。通过走访约谈电子商务协会、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和网站建设运营商,基本摸清辖区网络主体情况。全市现有各类网络经营主体达xx74家,其中新罗区830家、上杭县288家、武平县xx8家、永定县xx9家、连城县xx5家。

2.主体数据得到完善。全市企业类经营主体采集率达89%,其中新罗区局、长汀县局、连城县局采集率均达90%以上。

3.贴标工作稳步推进。全市提交贴标申请并经审核通过的涉网企业占全部涉网企业的36%,其中长汀县局74%、新罗区局73%、连城县局51%。

4.监管措施不断强化。武平县局、漳平市局和永定县局通过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推动电子标识申领发放工作;新罗区局约谈辖区网络经营者,发放《网络商品诚信经营倡议书》;各网络专管员运用物流倒查、运营商倒查和网络动态监测等手段对涉网信息进行监测。仅6月以来,就发现网络案源线索xx条。

(三)网络办案迈出步伐

今年来,全市已办理网络案件8起,其中新罗区局3起;长汀县局、漳平市局各2起;永定县局1起。还有一批案件线索正在排查,已立案的正在办理。

(四)组织保障得到加强

加强了组织保障,长汀县局、上杭县局、连城县局、永定县局和漳平市局均成立了网监工作领导小组;长汀县局召开专题会研究网监工作,新罗区局召开党组会部署落实网监工作,并成立网络案件专案组;7个县(市、区)局和开发区分局实行了网络专管员制度;长汀县局、上杭县局、永定县局和连城县局下发了《关于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意见》,连城县局还下发了《关于开展专题学习宣传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市局和永定县局、连城县局分别成立了网监执法大队、中队。

二、存在的问题

1.网络主体情况及主体数据不够完善。全市重复采集的相同网址数占涉网主体总数的23%,其中新罗区局和长汀县局重复率较高,分别为37%和36%;全市网络经营类型和域名填写错误率为70%。连城县局和长汀县局采集的辖区网络经营主体情况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距,涉网主体信息采集工作滞后。

2.贴标工作进度偏慢。部分县(市、区)局对涉网主体贴标工作的指导和督促不够到位,电子标识申请率低,武平县局、上杭县局和永定县局申请率分别仅为20%、6%和1%。

3.网络案件查处力度小。部分县(市、区)局执法人员对查办网络案件的思路不够清晰,对电子证据取证方式方法不够了解;部分县局网络案件查办工作不到位。上杭县局、连城县局、武平县局尚未查办网络案件。

4.组织保障不够有力。各县(市、区)局组织保障工作不够平衡。新罗区局和武平县局尚未成立网监工作领导小组;新罗区局、武平县局和漳平市局尚未根据省、市局要求,结合实际制发关于加强网监工作的具体意见;大部分县(市、区)局还未成立网监执法中队。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增强网监意识

要加强国家工商总局60号令和岩工商市〔20xx〕63号《龙岩市工商局关于印发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的学习宣传,进一步树立网络市场和实体市场监管并重的理念,采取更加有力措施,深化网络市场监管工作。

(二)做实基础工作

1.加强主体身份管理。在做实网络经营主体信息采集工作的同时,加快推进电子标识申领发放工作,还原网络经营主体真实身份,亮标率应达90%以上。

2.完善主体数据。各县(市、区)局、开发区分局要做好辖区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的采集、更新、维护工作,为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奠定基础。网络经营主体的采集率和准确率均应达80%以上。

3.组织专项行动。市局将于9至xx月份组织开展全市系统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请各县(市、区)局和开发区分局认真准备、精心组织,确保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成效。

(三)加强案件查办

把网络案件的查办作为网络市场监管的重要工作,加大网络巡查力度,及时监测、排查网络相关信息,多渠道获取案件线索;发挥执法办案骨干作用,及时交流、传授调查取证等执法办案技巧,加大大案和特色案件的查办力度,强力推进网络执法办案工作。

(四)打造示范亮点

积极推进新罗区培斜“淘宝村”网络市场监管服务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打造培斜“淘宝村”电子商务升级版;创建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点,以点带面促进我市网络市场监管工作上水平。

(五)强化工作保障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各县(市、区)局和开发区分局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和落实网监工作,强化措施,认真落实市局关于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完善网络专管员制度;尚未成立网监工作领导小组和网监执法中队的县(市、区),要尽快落实,以强化网监保障工作。实行全市工商系统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实现情况互通、资源共享,加强对网监工作的检查督促,推动网监工作的深入开展。

网络监管工作总结 第4篇

根据市网络市场监管联系会议办公室《关于2021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县2021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要求,我局结合文旅行业特点,积极部署落实,自9月深入开展2021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为开展好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我局结合实际,召开了专题会议,明确了此次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方法步骤、整治重点等内容,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学习,打好基础

网络监管作为一种新型监管模式,监管手段、方式、制度都需要我们不断学习与探索,相互交流。我局组织年轻干部加强学习《电子商务法》等法规和书籍。

三、加强巡查,收集线索

我局坚持线上检查巡查与线下整治同步实施、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同步推进的方式,深入整治网络文旅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打击网络文旅市场违法行动,规范网络文旅市场经营秩序,促进网络文旅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局对辖区内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非法电视网络进行了全面的核查清理,严厉打击旅游产品销售平台虚假宣传、刷单炒信、商业诋毁、违规促销等部正当竞争行为;
对旅行社通过网络销售的旅游项目、旅游线路产品进行集中排查,清理违法违规信息,严厉打击网络销售低价游等旅游产品。不断净化网络文旅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经检查,未发现网络违规违法行为。自9月份开展专项行动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检查文旅经营场所18家,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四、协作配合,形成合力

我局加强与网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充分发挥各项职能优势,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增强网络文旅市场监管合力,加强信息互通和执法互助,提升协同监管水平。

下一步,我局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规范网络文旅市场经营秩序,促进网络文旅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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