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实施细则

时间:2023-03-03 08:55:08  来源:网友投稿

职业技术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实施细则 职业技术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实施细则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落实关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总体要求,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安排教学任务的规范性文件,是实施专业人才培养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职业技术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实施细则 ,供大家参考。

职业技术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实施细则

  职业技术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实施细则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落实关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总体要求,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安排教学任务的规范性文件,是实施专业人才培养和开展质量评价的基本依据。为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建设高水平职业教育,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结合社会发展需要和学校办学定位,根据《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规范。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坚持价值观引领、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协调统,加快构建“三全育人”教育体系,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育人机制,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突出职业教育的类型特点,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教师、教材、教法改,规范人才培养全过程,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促进全面发展

  扎实推进中国思想融入专业、融入课程、融入课堂、融入头脑,积极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构建人才培养大思政体系,把立德树人融入到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和课程设置等方面。深化对专业、课程自身所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和所承载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认识,促进思想政治教育与知识体系教育有机统,强化对学生价值引领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塑造,推进课程思政建设。传授基础知识与培养专业能力并重,强化学生职业素养养成和专业技术积累,将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和工匠精神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二)坚持标准引领,确保科学规范

  遵循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标准,贯彻落实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加强专业建设与思政教育、通识教育及信息技术相融合,提升专业内涵,强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确保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科学规范,促进专业建设标准化、规范化。

  (三)坚持遵循规律,体现培养

  遵循职业教育、技术技能人才成长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处理好公共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学历证书与各类职业培训证书之间的关系,整体设计教学活动。科

  学合理设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做好行业调研分析,解析当前与未来的专业人才需求,进一步理清专业建设主线条,结合业态变化制定化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四)坚持完善机制,推动持续改进

  各专业应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建立健全行业企业、第三方评价机构等多方参与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动态调整机制,强化教师参与教学和课程改的效果评价与激励,做好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与反馈,做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持续改进工作。

  三、任务与要求

  (一)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技术技能培养、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坚持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相统、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相统,深入推进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同向同行,充分发掘各类课程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加强对课程思政教学效果的过程性评价,引领带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切实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

  (二)明确培养目标

  依据有关规定、公共基础课程标准和专业教学标准,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技术技能培养、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具备的资源条件,积极调研,依据专业,确立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价值塑造三位一体的课程目标,明确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保证培养规格。注重学用相长、知行合一,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增强学生的职业适应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专业培养目标要做到内涵准确、描述清晰,充分体现专业,适应社会发展需求。

  (三)规范课程设置

  各专业需根据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设置课程。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两类。

  1.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齐开足公共基础课程。各专业应当将思想政治理论课、体育、军事课、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列为公共基础必修课程,并将马克思主义理论类课程、史国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劳动教育、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创新创业教育、信息技术、语文、数学、外语、健康教育、美育课程、职业素养等列为必修课或限定选修课。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开设关于安全教育、节能减排、绿色环保、金融知识、社会责任、人口资源、海洋科学、管理等人文素养、科学素养方面的选修课程、拓展课程或专题讲座(活动),并将有关知识融入到专业教学和社会实践中。

  2.科学设置专业(技能)课程。专业(技能)课程设置要与培养目标相适应,课程内容要紧密联系生产劳动实际和社会实践,突出应用性和实践性,注重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精神的培养。一般按照相应职业岗位(群)的能力要求,确定6—8门专业核心课程和若干门专业课程。

  (四)合理安排学时

  每学年安排40周教学活动,总学时数不低于2500,公共基础课程学时应当不少于总学时的1/4。选修课教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均应当不少于10%。一般以16~18学时计为1个学分。各专业可将学生取得的行业企业认可度高的有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已掌握的有关技术技能,按一定规则折算为学历教育相应学分。

  (五)强化实践环节

  加强实践性教学,实践性教学学时原则上占总学时数50%以上。加强校企合作,熟悉行业前沿信息技术发展现状和社会需求,培养学生优秀的实践素养和创新思维。积极推行认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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