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1+1+N”大监督体系,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时间:2023-07-03 11:50:06  来源:网友投稿

胡静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深刻总结了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成功实践,科学回答了为什么要自我革命、怎么样自我革命的时代课题,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国有企业纪委作为公司发展的“守卫员”“护航者”,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我革命的战略思想,坚持以刀刃向内的自觉主动发扬自我革命精神,积极发挥协助引导推动功能,结合企业监督实践探索创新“大监督”体系,努力以全面、贯通、高效的“大监督”体系为抓手守卫公司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不断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大监督”体系是新时代国有企业推动自我革命、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直面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开辟了党的自我革命新境界[1]。立足新时代,国有企业加强党内监督并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显著成绩。但同时也要看到,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仍存在矛盾和问题。一些党员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还不到位,部分单位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向基层传导存在逐级递减问题;
党员干部“老好人”现象仍然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靠企吃企等问题仍然突出。因此,构建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其他监督力量贯通融合的“大监督”体系就成为全面从严治党、推进自我革命的重要抓手。通过“大监督”体系实现全方位监督,有助于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二)“大监督”体系是国有企业一体推进“三不腐”、建设合格干部队伍的重要途径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是党在经济领域的执政骨干,党和人民的信任是爱护,但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必须持续释放“严”的信号,以强有力、全方位的监督筑牢领导干部的思想堤坝。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腐败和反腐败较量还在激烈进行,只要存在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腐败现象就不会根除,我们的反腐败斗争也就不可能停歇。近年来,国有企业重拳反腐,严查谢长军、尹家绪等靠企吃企、损公肥私的“蛀虫”,纵观被查处的国企领导人员,监督的缺位是他们敢于挖空心思“搞腐败”“谋私利”的重要原因。国有企业一体推进“三不腐”,必须发挥好各种监督的合力,提升发现问题和惩治震慑的能力,引导领导干部自觉知戒惧、存敬畏,坚守防腐拒变的底线红线。

(三)“大监督”体系是国有企业防范化解风险、提升治理效能的实际行动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国有企业经营发展,强调要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坚定不移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近年来,随着国有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在经营发展中面临的资产流失、腐败发生的风险也随之增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将“强化企业内部监督与建立健全高效协同的外部监督机制”作为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方面。构建“大监督”体系目的就是通过健全完善企业内部监督机制,实现党内监督“四责协同”与业务、职能、监督部门“三道防线”的联动,紧盯关键人、关键事、关键环节,推动监督关口前移,扭转事后监督、被动监督的局面,帮助企业有效规避化解各类风险,持续稳健发展。

(四)“大监督”体系是国有企业全面深化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使监督融入“十四五”建设之中。当前正处于“十四五”战略规划实施承上启下关键阶段,国有企业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和紧迫,这对增强内部监督能力的全面性、时效性提出新要求新挑战。大监督体系横向到边凝聚各监督主体力量,纵向到底延伸监督触角到基层,在贯通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整体效能的同时扩大监督覆盖面,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纪律保证,这与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高度一致。

坚持党内监督为主导。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党内监督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党内监督有力有效,才能带动其他监督发挥作用。因此,大监督体系的核心是要坚持党内监督主导地位,围绕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突出强化党内政治监督属性,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落地;
严格抓好党内日常监督,紧盯关键人和关键事,强化对权力的制约,持续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不断增强党内监督实效。

统筹协调各类监督力量。现阶段,国有企业内部已基本建立起多主体、多体系的监督机构,但在监督力量的整合、打通上还存在明显不足。部分监督主体仍存在思想偏差,认为监督是纪检部门的事,与自身无关,只愿“栽花”不愿“挑刺”;
各监督主体在不同的制度体系下各自为政,虽有“九龙治水”的格局,但是工作机制相对独立且资源有限,无法有效发挥监督合力,不愿监督、监督分散等问题普遍存在。因此,有效构建大监督体系的关键,在于充分盘活监督资源,推动各方监督力量攥指成拳,协同联动,凝聚监督合力。

着力提升监督效能。大监督体系是各方监督力量有机贯通、衔接的结果,大监督体系有效发挥作用的前提在于各类监督主体能够精准监督、同向发力。当前,国有企业内部各类监督力量,由于受到专业知识的限制,对不属于自身专业领域的问题敏感度不强,不会监督的现象时有发生。所以,在构建起大监督体系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探索提升各类监督主体的监督能力,创新监督方式方法,不断增强整体监督效能。

(一)着力构建1 个“上下联动、横向联合、内外协同”的立体化大监督格局

国有企业纪委要坚持融合监督,强化系统观念,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2],推动形成“上下联动、横向联合、内外协同”的全方位立体化监督格局。

畅通上下联动,延伸监督触角。接通对上的天线,与上级纪委保持紧密联系。紧盯“关键少数”,围绕政治监督、日常监督等内容,利用“定期+专项”两个汇报平台,推动下情上达。打开对下的地线,畅通基层纪检委员监督沟通渠道,利用纪检工作例会等平台,定期沟通交流基层党组织责任落实情况、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等,督促基层纪检委员发挥好“探照灯”作用。通过畅通上下联动监督的连心桥,做到明责于心、履责于行,进一步压实纪检干部队伍的党内监督责任。

加强横向联合,扩大监督力量。选择纪委内设机构作为协调联系部门,积极谋划“业务部门-职能部门-监督部门”三道防线联动监督图,统筹衔接业务部门自身监督、职能部门监督责任、监督部门的再监督,形成“车马炮”各显其长的监督“一盘棋”。同时,以专项监督检查、专项整治为契机,联合相关监督主体紧盯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和项目建设、合规经营、采购招标、疫情防控等重点事项,落实好“监督的再监督”,聚焦问题、集中检查、一体发力,充分发挥“1+1+1>3”的联动监督效应,不断扩大监督力量。

发挥内外协同,补齐监督短板。内部监督具有灵活性、及时性,发现问题可以及时解决,但刚性稍弱于外部监督。外部监督刚性虽强,如果不能与内部监督协调,监督效果也会大打折扣。鉴于此,国企纪委一方面要跳出内部自我监督框架,与其他单位开展交叉互查,既有效解决 “熟人关系”“思维定势”等内部监督难题,破解内部监督短板;
又能以旁观者的身份审视监督中可能发生的潜在问题,提前发现问题做到主动整改。另一方面,要高度重视群众监督作用发挥,积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的意见是我们最好的镜子。只有织密群众监督之网,开启全天候探照灯,才能让‘隐身人’无处藏身。因此,要加强对群众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的梳理分析、处置查办,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关心;
通过提前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积极发挥群众正向监督作用,进一步凝聚更广泛的监督力量,形成内外部监督良好互动局面。

(二)精心打造1 条“监督闭环”的协作载体保障机制

完善的制度机制,是“大监督”体系高效运行的基础和载体,也是破除监督贯通协调、同向发力梗阻和障碍的保障。国有企业纪委要全面梳理公司内部现有监督制度,旨在形成以“组织领导-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成果共享-考核激励”为主线的监督闭环保障思路,确保大监督体系顺畅、高效运行。

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大监督”体系发挥作用必须在载体和抓手上下功夫,围绕专项机构建设,把各监督力量通纳其中。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谋划公司整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由纪委书记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各监督主体负责人,主要负责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问题,协调推进制度体系建设,推动做好党内监督与行政监督有效衔接等,做实“大监督”工作格局。

建立灵活运行机制。良好的运行机制可以确保“大监督”体系从“无形”的理念转化为“有形”的监督实践。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会议,各监督主体通报日常监督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共同研判问题线索,切实做好行政监督与党内监督的有效衔接,实现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坚持按照专项监督工作需求动态调整监督力量和策略,针对靠企吃企、安全生产、基础建设等专项监督工作,灵活统筹纪检监督力量联合财务、审计部门和安全生产办公室、投资等部门,充分发掘各监督力量的优势,确保各项监督准确、及时、到位。

建立整改督办机制。监督工作以发现问题、纠错整改和促进提升为根本目的,“大监督”体系运行的关键是要发挥好监督整改和促进提升的作用。一方面要在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上发力,提升问题发现能力,另一方面,要建立整改督办机制,综合运用问责、约谈、纪律检查建议书、督办、听取专项汇报等多种手段,对问题线索、重要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跟踪式推动、销号式验收,提升抓“后半篇文章”的能力。对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职能部门转化为整改通知书、情况通报等文件,并在公司一定范围内通报,督促业务部门自查自改、举一反三;
对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做好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促改,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好提示提醒,做到防微杜渐,不断提高监督工作的实效性和长效性。

形成成果信息共享机制。内部信息共享是“大监督”体系的核心优势,要把共享共用落实到巡察、职能部门日常管理、违规经营投资线索核查等方面,实现信息效用最大化。一是建立巡前巡后成果共享机制,通过巡察前商请各职能部门提供日常监督所掌握的问题线索,以信息共享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精准度;
通过建立巡察移交工作管理办法,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照分类科学、路径准确、内容完整、程序规范的原则,结合管理权限进行移交,把巡察成果与党群纪检、组织人事等有关职能部门共享;
二是建立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联动机制,由纪委与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公室开展线索双向移交,实现问题核查和违规违纪处理双向互动,提高监督的整体性、协同性和有效性。

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各监督单位履职尽责、恪尽职守是发挥“大监督”体系体制机制优势的生命线。注重从考核入手,运用正反向激励手段,推进各监督主体的履职尽责。一方面,通过纪检体制改革,强化对纪检委员履职考核结果,在加大组织评优奖励的同时,将考核结果与薪酬挂钩,提升激励的效用。另一方面,推动建立职能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将各监督主体的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纪委参与打分,实现考核结果与各部门创先评优、干部薪酬、职级晋升、中长期激励等方面挂钩,倒逼各监督主体的监督责任落实。

(三)聚焦“大监督”体系监督效能提升的N 种方式方法

发挥文化引领,增强思想认同。构建“大监督”体系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各监督主体只有做到思想认同、情感认同、理论认同、实践认同,共同画好以党内监督为主导的“同心圆”,才能保证体系高效运行。要发挥文化引领作用,以加强公司廉洁文化建设为抓手,促进党员干部把讲政治、守初心从外部要求转化为内在主动。综合运用正面廉洁教育与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方式,在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的同时,引导各监督主体认识到目前全面从严治党仍存在薄弱环节,个别党员干部廉洁思想根基不牢,靠企吃企等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推动各监督主体变“要我监督”思想为“我要监督”思想,激发内在的监督动力,以营造的“大监督”理念基础厚植良好政治生态土壤。

做好能力保障,突出高效监督。监督能力与目标匹配是提升“大监督”体系作用发挥的重要基石,打铁还需自身硬,大监督体系有没有效、好不好用关键还得看监督能力的匹配度如何。要坚持在队伍建设、能力提升、强化监督三个方面下功夫,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监督队伍。把好选拔关和考核关,选配政治过硬、本领突出、调配便利的干部担任纪检委员,加强考核监督,倒逼履职尽责,提升纪检队伍的整体素质。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营造良好干事创业氛围,以过硬的大监督能力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

增强技术赋能,强化精准监督。积极运用“互联网+监督”信息化手段开展监督工作。依托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嵌入各个监督主体信息模块,依托信息化系统,贯通人力资源、财务、审计等监督渠道,打造多样化信息化监督平台,实现各监督主体日常监督信息对接、数据共享,为纪检监督、内部巡察、专项监督提供更加精准的信息数据查询统计支持,有力推动监督工作的数字化和精准化。同时,持续推进信息化系统的迭代升级,全面提升大监督体系精准研判能力和信息化监督水平。

站在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点上,国有企业纪委必须有坚守“国之大者”的担当,保持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以更加自觉的历史主动推动自我革命进行到底,统筹各类监督力量构建更加灵活、坚强、有力的监督体系,不断提升监督工作的精准化、全面化和具体化水平,优化监督工作的能、效、质,持续营造风清气正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态,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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